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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漠的纳税意识和文化

时间:2022-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这些国家的国民思想不同,中国公民并非先天就接受了这种纳税的思想意识。事实上,一些中国公民的纳税意识非常淡薄,不以偷漏税、逃税等为耻,反以为荣,甚至会嘲笑按时、按量纳税的人。这种缺少信用的价值观也是我国税收流失的深刻原因。78%的市民饭店消费后索要发票问卷中设置了5个测评纳税意识和状态的问题,调查显示,有较好纳税意识和态度的调查对象比例为71.5%。但涉及个人纳税时,调查对象的纳税意识显得偏低,为59.7%。

二、淡漠的纳税意识和文化

美国人常常说“死亡和纳税是人生不能避免的两件事”,而近邻日本人也称“勤劳、教育、纳税是公民的三大义务”。与这些国家的国民思想不同,中国公民并非先天就接受了这种纳税的思想意识。

事实上,一些中国公民的纳税意识非常淡薄,不以偷漏税、逃税等为耻,反以为荣,甚至会嘲笑按时、按量纳税的人。因此,一些纳税人进行偷逃税不仅没有感到心理内疚的负担和压力,反而有一种畸形的“满足感”和“荣誉感”。在我国很多地方都出现一些企业厂长、经理以“集体利益”为幌子而进行偷逃税的活动。

例如,国有企业性质的海南省林业机械厂,在海南爆发“房地产热”时期退出原有汽车修理、检测、机械加工等经营主业,改投房地产业,但是高额利润的房地产开发,既没有给企业带来兴旺发达,也没有给职工带来美好前程,更没有给国家税收带来滚滚税源,相反,带来的却是少数干部中饱私囊贪污腐败,广大职工怨气冲天。“从2001年以来,该厂以集资建房为名,却以商品房对外非法出售,现金收入高达3400多万元。”(1)两名国企职工历经8年的坎坷举报,终于使该厂受到处罚和曝光,但厂领导却指责举报人“出卖企业的利益”,是企业的罪人!

在中国独特的历史文化渊源下,一些纳税人想方设法偷逃税、避税、抗税等都是有着深刻的国民性根源的。一些学者如孙飞、钟山和汪寿阳从中国的国民性角度看税收流失的根源,认为这种国民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2)

1.长期以来税收意识淡薄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横征暴敛使人们产生了对税收的畏惧心理和扭曲认识。生活在专制统治下的人们只有缴纳税收的义务,而缴税后并没有因此而得到相应的权益,人们是无法真正接受这种没有权益的义务的。因此,憎恶“税收”一直是封建社会纳税人对税收的基本态度。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受苏联计划经济的影响,政府大力宣扬“非税论”,人们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参与意识非常低。改革开放后,人们对税收虽然逐渐有了一些正确的认识,但长期受历史文化的影响,使人们对税收的抵触情绪还是很重。

2.重私德不重公德

中国传统哲学讲求反省精神,崇尚知足寡欲、乐天安命、礼让谦和。在处理人与自然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主张适应与自制,由此发展出重内省精神的私德。同时,中国人把道德当成工具,使道德带有极强的功利目的。人们之所以讲道德,是因为这样做可以带来利益,否则就要损失利益。但是讲公德却并不会增加利益,不讲公德也不失去利益,人们也就没有讲公德的动力了。而税收是对公共服务的付费,人们对承担税收义务的态度淡漠,税收投机的意识却很强。

3.法制观念淡薄

中国人受孔孟思想的影响,只知道现世皇权的至尊,却很少知道和关注公平和正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的形成不具备响应的社会基础。重权不重法的思想在当今也是有很深的影响,反映在税收上就是涉税行为不是首先想到如何依法纳税,而是往往首先想到如何拉关系以减轻纳税义务,甚至宁愿用该缴税的钱来结交政府官员,也不愿意纳税。而征税机关的某些公职人员执法犯法、无视法律的行为也不少。

4.讲“礼”而不讲“理”

中国的历史文化中,“礼”和“理”有其特定的涵义。“礼”的涵义主要是指人的仪礼和人情的物化。这种尊卑贵贱观念和物化的“礼尚往来”必然导致贿赂和仗势勒索。“理”的涵义就是指“天理”,中国人的“天理”指的是“君君臣臣”,崇尚的是“权力”。正如马克斯·韦伯指出的“中国人的社会行动基本上是属于由信念伦理驱使的价值和理性行动,其中混杂着传统、情感的成分,理智化程度相对较低”。税收是公共服务的付费,必然要求纳税人有更多更大的理性作为支撑,而受传统思维惯性的影响,中国一些纳税人必然缺少税收遵从的理性。

5.教育与无税观念

在历史上由于教育落后和思想封闭,中国社会长期以来一直处于一种商业极不发达的农业社会之中。小农经济的分散、孤立、封闭,使得社会经济组织的力量非常微弱,而同时人们对诸如税收这样的反映社会性的经济范畴也没有什么概念。

除了孙飞、钟山和汪寿阳等几位学者前述的总结外,现行文化体系中缺少信用价值观也使一些纳税人缺乏纳税意识。与大多数西方国家相比,中国被界定为低信任度社会(3),缺少遵守信用的美德。一些中国人重视“面子”,但是在现实中的偷税漏税却是常事,并没有失去面子的感觉,多数也不会遭到周围人的谴责(4)。这种缺少信用的价值观也是我国税收流失的深刻原因。(参见案例:《市民纳税意识有待提高》和《近七成市民知悉新个税法尚需提高纳税意识》。

案 例

市民纳税意识有待提高

根据《无锡日报》2006年6月12日的报道:为期一个月的“我所知道的地税”大调查活动于日前完成,此次大调查围绕纳税人普遍关心的重点涉税问题以及税收知识、政策信息、依法纳税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调查数据显示,七成无锡市民的纳税意识和态度较好,但涉及个人纳税时这一数字则下降了11个百分点。78%的市民饭店消费后索要发票问卷中设置了5个测评纳税意识和状态的问题,调查显示,有较好纳税意识和态度的调查对象比例为71.5%。“如果您是经营者,请对您的缴税水平作一评价”,88.8%的调查对象表示“应缴尽缴”。市民还表现出较强的维权意识,有78.03%的人有在饭店消费后索要发票的习惯,没有这个习惯的人表示主要是“嫌麻烦”。但涉及个人纳税时,调查对象的纳税意识显得偏低,为59.7%。当问及“您对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态度”时,表示会“非常积极”的占22.2%,“该缴就缴”的占70.6%,认为“不得不缴”的为3.9%,还有0.7%的人表示“能逃就逃”。而对于获得额外收入,市民主动申报纳税的意识就更低了。如有一问题“如果您利用业余时间为他人或单位提供服务而取得了劳务收入时,您会主动申报纳税吗?”表示“肯定会”的仅占35.2%。四成市民不太了解税务知识调查显示,市民对税务知识的了解程度还不够高。问卷中设置了7道地税知识问题,答对和了解的比例为60.2%。“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要求年所得多少万元应该由纳税人到税务部门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有49.7%的被调查者表示“不知道”,31.9%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正确答案“12万”。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以及纳税人税收知识需求的增加,越来越多的纳税人期望通过不同的方式了解和掌握税收知识和政策信息。调查显示,99.3%的被调查者希望通过多种渠道获取地税知识,其中希望通过报纸获取知识的比例最高,达67.7%,其余途径还有举办税法政策讲座、电视广播、上门服务等。纳税人的关注点依次为纳税办税流程、税收政策法规、税收优惠政策等知识信息。

案例来源:摘引自《七成市民有较好纳税意识;调查显示:涉及个人纳税时有人却打了折扣》(无锡日报,2006-06-12)。

案 例

近七成市民知悉新个税法 尚需提高纳税意识

中国台州网2007年4月27日发布新闻——《近七成市民知悉新个税法尚需提高纳税意识》:新个人所得税法于今年1月1日开始生效。为了解广大民众对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反响和对相关问题的看法,近日,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在市区范围内进行了一次电话抽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近七成市民知晓新个人所得税法相关信息。调查显示,对于新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信息,有25.6%的市民表示“比较熟悉”;有21.1%的市民表示“知道部分内容”且能说出申报时间和起征点;有20.4%市民表示“隐约知道有这个法律,但具体内容不是很清楚”;三者合计(知晓率)为67.1%。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中比较熟悉新税法的比例为50.4%。从年龄分组看,中青年对新税法的知晓率相对较高。调查还表明,仍有32.9%的市民对新个人所得税法“不知道”,这部分人群主要集中在私营业主或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需要引起重视。在问及“您能否自觉遵守国家新个人所得税法”时,75.1%的市民表示能自觉执行法律规定,22.3%的市民表示不太情愿但“法律规定只能执行”,表示不愿意的占2.6%。调查过程中,不少市民认为当前社会收入差距逐渐趋大,为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成果,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国家加大对高收入阶层征税力度势在必行。在问及“假如你目前的年收入水平已超过12万元,您会如实主动申报吗?”时,有76.2%的市民表示会主动如实申报;有5.8%的人表示有点困难,会视情况而定;有5.6%的人表示不会主动申报;另有12.4%的人表示“说不清楚”。在问及“您认为当前社会民众个人纳税意识如何”时,有16.3%的市民认为公民的纳税意识“好”;还有17.2%的市民认为“比较好”;有66.5%的市民认为公民纳税意识“不太好”。看来提高公民纳税意识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案例来源:摘引自《近七成市民知悉新个税法 尚需提高纳税意识》(中国台州网,2007-04-27),http://www.taizhou.com.cn/a/20070427/content_200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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