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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币与外币的汇率标价方法是什么

时间:2022-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广义的外汇指的是一国拥有的一切以外币表示的资产。我国以及其他各国的外汇管理法令中一般沿用这一概念。非贸易外汇是指贸易外汇以外的一切外汇,即一切非来源于或用于进出口贸易的外汇,如劳务外汇、侨汇和捐赠外汇等。即期外汇亦称“外汇现货”或“现汇”,是外汇买卖成交后,买卖双方在两个营业日内收进或付出的外汇。这种在将来某一时间进行交割的外汇称之为远期外汇。

第一节 外汇汇率

一、外汇

(一)外汇的定义

外汇的概念具有双重含义,即有动态和静态之分。

动态的外汇是国际汇兑(Foreign Exchange)的简称,是指货币在各国间的流动以及把一个国家的货币兑换成另一个国家的货币,借以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专门性的经营活动。

静态的外汇则又分狭义的外汇概念和广义的外汇概念。

狭义的外汇指的是以外国货币表示的,为各国普遍接受的,可用于国际间债权债务结算的各种支付手段。它必须具备三个特点:可支付性(必须是以外国货币表示的资产)、可获得性(必须是在国外能够得到补偿的债权)和可换性(必须是可以自由兑换为其他支付手段的外币资产)。从这个意义上讲,只有存放在国外银行的外币资金以及将对银行存款的索取权具体化了的外币票据才构成外汇,主要包括银行汇票、支票、银行存款等。

广义的外汇指的是一国拥有的一切以外币表示的资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此的定义是:“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外汇平准基金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我国以及其他各国的外汇管理法令中一般沿用这一概念。

根据2008年8月5日发布的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后文简称《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我国,外汇是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特别提款权及其他外汇资产。

小提示

外汇交易中,通常不会使用一国货币的全称,而是使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编制的标准化代码。以下为一些常用货币全称及其ISO代码:

港元 Hong Kong Dollar (HKD)   台币 Taiwan Dollar (TWD)

欧元 Euro (EUR)         美元 US Dollar  (USD)

英镑 Great British Pound (GBP) 日元 Japanese Yen  (JPY)

交易商通常在对话中使用各货币的昵称,如美元的昵称为“Buck”或“Greenback”;英镑的昵称为“Cable”,偶尔亦被称为“Quid”;瑞郎经常被称为“Swissy”;澳元被昵称为“Aussie”;新西兰元被称为“Kiwi”;加元则被昵称为“Loonie”。

(二)外汇的种类

按照不同的标准,外汇可做如下分类:

(1) 按照外汇进行兑换时的受限制程度,可分为自由兑换外汇、有限自由兑换外汇和记账外汇。

自由兑换外汇,就是在国际结算中用得最多、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在国际金融中可以用于偿清债权债务、并可以自由兑换其他国家货币的外汇,如美元、港币、加拿大元等。有限自由兑换外汇,则是指未经货币发行国批准,不能自由兑换成其他货币或对第三国进行支付的外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凡对国际性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有一定限制的货币均属于有限自由兑换货币。世界上有一大半国家的货币属于有限自由兑换货币,包括人民币。记账外汇,又称清算外汇或双边外汇,是指记账在双方指定银行账户上的外汇,不能兑换成其他货币,也不能对第三国进行支付。

(2) 根据外汇的来源与用途不同,可以分为贸易外汇、非贸易外汇和金融外汇。

贸易外汇也称实物贸易外汇,是指来源于或用于进出口贸易的外汇,即由于国际间的商品流通所形成的一种国际支付手段。非贸易外汇是指贸易外汇以外的一切外汇,即一切非来源于或用于进出口贸易的外汇,如劳务外汇、侨汇和捐赠外汇等。金融外汇与贸易外汇、非贸易外汇不同,是属于一种金融资产外汇,例如银行同业间买卖的外汇,既非来源于有形贸易或无形贸易,也非用于有形贸易,而是为了各种货币头寸的管理和摆布。资本在国家之间的转移,也要以货币形态出现,或是间接投资,或是直接投资,都形成在国家之间流动的金融资产,特别是国际游资数量之大、交易之频繁、影响之深刻,不能不引起有关方面的特别关注。

(3) 根据外汇的交割期限不同,可分为即期外汇和远期外汇。

即期外汇亦称“外汇现货”或“现汇”,是外汇买卖成交后,买卖双方在两个营业日内收进或付出的外汇。即期外汇买卖又称“现汇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又称期汇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成交后并不立即办理交割,而是事先约定币种、金额、汇率、交割时间等交易条件,到期才进行实际交割的外汇交易。这种在将来某一时间进行交割的外汇称之为远期外汇。

二、汇率

(一)汇率的定义

汇率亦称“外汇行市或汇价”,是一国货币兑换另一国货币的比率,是以一种货币表示另一种货币的价格。由于世界各国货币的名称不同,币值不一,所以一国货币对其他国家的货币要规定一个兑换率,即汇率。从短期来看,一国的汇率由对该国货币兑换外币的需求和供给所决定。外国人购买本国商品、在本国投资以及利用本国货币进行投机会影响本国货币的需求。本国居民想购买外国产品、向外国投资以及外汇投机会影响本国货币供给。从长期来看,影响汇率的主要因素主要有相对价格水平、关税和限额、对本国商品相对于外国商品的偏好以及生产率等。

(二)汇率的标价方法

确定两种不同货币之间的比价,先要确定用哪个国家的货币作为标准。由于确定的标准不同,便产生了几种不同的外汇汇率标价方法。

1. 直接标价法

直接标价法又叫应付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1、100、1 000、10 000)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当付出多少单位本国货币,相当于计算购买一定单位外币应付多少本币,所以叫应付标价法。在国际外汇市场上,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目前都采用直接标价法,如日元兑美元汇率为119.05,即1美元兑119.05日元。在直接标价法下,若一定单位的外币折合的本币数额多于前期,则说明外币币值上升或本币币值下跌,叫做外汇汇率上升;反之,如果要用比原来较少的本币即能兑换到同一数额的外币,这说明外币币值下跌或本币币值上升,叫做外汇汇率下跌;即外币的价值与汇率的涨跌成正比。直接标价法与商品的买卖常识相似,例如,美元的直接标价法就是把美元外汇作为买卖的商品,以美元为1单位,且单位是不变的,而作为货币一方的人民币是变化的。一般商品的买卖也是这样,500元买进一件衣服,550元把它卖出去,赚了50元,商品没变,而货币却增加了。

2. 间接标价法

间接标价法又称应收标价法。它是以一定单位(如1个单位)的本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收若干单位的外汇货币。在国际外汇市场上,欧元、英镑、澳元等均为间接标价法。如欧元兑美元汇率为0.970 5,即1欧元兑0.970 5美元。在间接标价法中,本国货币的数额保持不变,外国货币的数额随着本国货币币值的变化而变化。如果一定数额的本币能兑换的外币数额比前期少,这表明外币币值上升,本币币值下降,即外汇汇率下跌;反之,如果一定数额的本币能兑换的外币数额比前期多,则说明外币币值下降、本币币值上升,即外汇汇率上升;即外汇的价值和汇率的升跌成反比。因此,间接标价法与直接标价法相反。

小提示

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所表示的汇率涨跌的含义正好相反,所以在引用某种货币的汇率和说明其汇率高低涨跌时,必须明确采用的是哪种标价方法,以免混淆。

3. 美元标价法

美元标价法又称纽约标价法,是指在纽约国际金融市场上,除对英镑用直接标价法外,对其他外国货币用间接标价法的标价方法。美元标价法由美国在1978年9月1日制定并执行,目前是国际金融市场上通行的标价法。

(三)汇率的分类

(1) 按制订汇率的方法划分,有基本汇率和套算汇率。

各国在制定汇率时必须选择某一国货币作为主要对比对象,这种货币称之为关键货币。根据本国货币与关键货币实际价值的对比,制订出对它的汇率,这个汇率就是基本汇率。一般美元是国际支付中使用较多的货币,各国都把美元当作制定汇率的主要货币,常把对美元的汇率作为基本汇率。套算汇率是指各国按照对美元的基本汇率套算出的直接反映其他货币之间价值比率的汇率。

(2) 按银行买卖外汇的角度划分,有买入汇率、卖出汇率、中间汇率和现钞汇率。

买入汇率也称买入价,即银行向同业或客户买入外汇时所使用的汇率。采用直接标价法时,外币折合本币数较少的那个汇率是买入价;采用间接标价法时则相反。

卖出汇率也称卖出价,即银行向同业或客户卖出外汇时所使用的汇率。采用直接标价法时,外币折合本币数较多的那个汇率是卖出价;采用间接标价法时则相反。

小提示

买入卖出之间的差价是银行买卖外汇的收益,一般为1%~5%。银行同业之间买卖外汇时使用的买入汇率和卖出汇率也称同业买卖汇率,实际上就是外汇市场买卖价。

中间汇率是买入价与卖出价的平均数。西方报刊报导汇率消息时常用中间汇率,套算汇率也用有关货币的中间汇率套算得出。

一般国家都规定,不允许外国货币在本国流通,只有将外币兑换成本国货币,才能够购买本国的商品和劳务,因此产生了买卖外汇现钞的兑换率,即现钞汇率。按理现钞汇率应与外汇汇率相同,但因需要把外币现钞运到各发行国去,而运送外币现钞要花费一定的运费和保险费,因此,银行在收兑外币现钞时的汇率通常要低于外汇买入汇率;而银行卖出外币现钞时使用的汇率则高于其他外汇卖出汇率。

(3) 按银行外汇付汇方式划分,有电汇汇率、信汇汇率和票汇汇率。

电汇汇率是经营外汇业务的本国银行在卖出外汇后即以电报委托其国外分支机构或代理行付款给收款人所使用的一种汇率。由于电汇付款快,银行无法占用客户资金头寸,同时国际间的电报费用较高,所以电汇汇率较一般汇率高。但是电汇调拨资金速度快,有利于加速国际资金周转,因此,电汇在外汇交易中占有绝大的比重。

信汇汇率是银行开具付款委托书,用信函方式通过邮局寄给付款地银行转付收款人所使用的一种汇率。由于付款委托书的邮递需要一定的时间,银行在这段时间内可以占用客户的资金,因此,信汇汇率比电汇汇率低。

票汇汇率是指银行在卖出外汇时开立一张由其国外分支机构或代理行付款的汇票交给汇款人,由其自带或寄往国外取款所使用的汇率。由于票汇从卖出外汇到支付外汇有一段间隔时间,银行可以在这段时间内占用客户的头寸,所以票汇汇率一般比电汇汇率低。票汇有短期票汇和长期票汇之分,其汇率也不同。由于银行能更长时间运用客户资金,所以长期票汇汇率较短期票汇汇率低。

(4) 按外汇交易交割期限划分,有即期汇率和远期汇率。

即期汇率也叫现汇汇率,是指买卖外汇双方成交当天或两天以内进行交割的汇率。

远期汇率是在未来一定时期进行交割,而事先由买卖双方签订合同、达成协议的汇率。到了交割日期,由协议双方按预订的汇率、金额进行钱汇两清。远期外汇买卖是一种预约性交易,是由于外汇购买者对外汇资金需要的时间不同以及为了避免外汇汇率变动风险而引起的。远期外汇的汇率与即期汇率相比是有差额的,这种差额叫远期差价,有升水、贴水、平价三种情况。升水是表示远期汇率比即期汇率贵,贴水则表示远期汇率比即期汇率便宜,平价表示两者相等。

三、汇率制度

(一)汇率制度的内容

汇率制度又称汇率安排(Exchange Rate Arrangement),是指一国货币当局对汇率制度本国汇率变动的基本方式所做的一系列安排或规定。传统上,按照汇率变动的幅度,汇率制度被分为两大类型:固定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汇率制度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确定汇率的原则和依据。例如是以货币本身的价值为依据,还是以法定代表的价值为依据等。

(2) 维持与调整汇率的办法。例如是采用公开法定升值或贬值的办法,还是采取任其浮动或官方有限度干预的办法。

(3) 管理汇率的法令、体制和政策等。例如各国外汇管制中有关汇率及其适用范围的规定。

(4) 制定、维持与管理汇率的机构。如外汇管理局、外汇平准基金委员会等。

(二)汇率制度的比较

1. 固定汇率制

固定汇率制(Fixed Exchange Rate System)指一国货币与美元或其他货币保持固定汇率的制度。 固定汇率是在金本位制度下和布雷顿森林体系下通行的汇率制度,这种制度规定本国货币与其他国家货币之间维持一个固定比率,汇率波动只能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由官方干预来保证汇率的稳定。

固定汇率制由于汇率稳定,有利于国际贸易、国际信贷和国际投资的经济主体进行成本利润的核算,避免了汇率波动风险。但同时也存在不能发挥调节国际收支的经济杠杆作用、为维护固定汇率制将破坏内部经济平衡以及容易引起国际汇率制度的动荡和混乱等缺点。

2. 浮动汇率制

浮动汇率制度是指汇率完全由市场的供求决定,政府不加任何干预的汇率制度。鉴于各国对浮动汇率的管理方式和宽松程度不一样,该制度又有诸多分类。按政府是否干预可以分为自由浮动和管理浮动;按浮动形式可分为单独浮动和联合浮动;按被盯住的货币不同,可分为盯住单一货币浮动以及盯住合成货币浮动。

浮动汇率制对经济的有利影响主要表现为通过汇率变动调节国际收支平衡,防止外汇储备流失,缓解国际游资冲击并保证国内经济政策的独立自主。浮动汇率制下的投机具有稳定性,发挥“市场修正市场”的作用,让市场参与者自己承担风险,促进经济稳定。其缺点是汇率频繁、剧烈的波动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会阻碍本国外经贸的发展。

此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1999年对其成员国的汇率制度分类体系进行重新调整后,提出了中间汇率制度的概念,即处于完全固定汇率制度和完全自由浮动汇率之间的各种层次的汇率制度。但这种汇率制度既要固定,又要浮动,在操作中具有一定难度。

小提示

为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以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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