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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铁路联运代理出口业务流程

时间:2022-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际铁路联运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际铁路运送中,使用一份统一的国际铁路联运票据,并以连带责任办理货物的全程运送,在由一国铁路向另一国铁路交货物时,无须发货人、收货人参加的运输方式。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出口货物运输计划一般是指月度要车计划。

项目一 国际铁路联运代理出口业务流程

实训任务

将学生分为小组,每8人为一组,教师为8名学生分配角色,分别为货主、货运代理、船公司、海关、保险公司、堆场/转运站、码头、收货人。按照流程操作说明,准备好相应的单证、文件,完成实训过程。

实训流程与说明

一、铁路运输的概念和特点

铁路货物运输,是指利用铁路进行国际贸易货物运输的一种方式。它在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内陆国际间的贸易,铁路运输显得更为重要。

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铁路运输是现代化运输业和主要运输方式之一,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铁路运输的准确性和连续性强、运输速度比较快、运输量大并且运输成本较低、运输安全可靠、风险远比海上运输小。但同时铁路运输也存在初期投资大、对运输环节中的组成部门的要求较高等特点。

二、铁路运输的种类

1.国内铁路运输

出口货物由产地经铁路运至口岸外运,进口货物由口岸经铁路转运国内各地以及国内各地之间的进出口货物经铁路调运,均属于国内铁路运输。

2.国际铁路联运

国际铁路联运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际铁路运送中,使用一份统一的国际铁路联运票据,并以连带责任办理货物的全程运送,在由一国铁路向另一国铁路交货物时,无须发货人、收货人参加的运输方式。国际铁路联运是中国、朝鲜、蒙古、越南、原苏联、波兰、匈牙利、前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原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和阿尔巴尼亚等国签订的《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简称《国际货协》)所规定的铁路联运。

国际铁路联运的特点:

(1)涉及国家多。凡是办理国际联运都要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有时还需通过与《国际货协》有关的国家向与《国际货协》无关的西欧、北欧的国家办理转发送,才能完成全程的运送工作。

(2)要求高。由于国际铁路联运涉及的国家多,各国的铁路、车站、国境站较多,各国规章制度差别大,中途还有收转人参加,涉及面广,手续复杂等,所以要求每批货物的办理必须高标准、严要求,否则容易出现货损、货差等运输事故。

(3)运距远。国际铁路联运至少有两个国家参加,导致运距很长,有时候甚至要过境其他国家的铁路。

(4)运输时间短、成本低。

三、国际铁路托运的种类

1.按照货物数量、体积、性质等不同分类

(1)整车货物:按一份运单托运的、其他体积或种类需要单独车辆运送的货物。

(2)零担货物:按一份运单托运的一批货物,重量不超过5 000kg,并按照体积或种类不需要单独车辆运输的货物。

只限办理整车运输的特殊情况有需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规定限定按整车办理的危险货物;易于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物;未装容器的活动物;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一件重量超过2 000kg,体积超过3cm3或长度超过9m的货物。一批重量超过5 000kg或者一件不足10kg、体积小于0.01 cm3的货物不能按零担办理。

(3)大吨位集装箱货物:按一份运单托运的、用大吨位集装箱运送的货物或空的大吨位集装箱。

2.按运送速度不同分类

(1)快运:整车货每昼夜320/运价公里,零担货每昼夜200/运价公里。

(2)慢运:整车货每昼夜200/运价公里,零担货每昼夜150/运价公里。

(3)随旅客列车挂运:整车货每昼夜420/运价公里。

四、国际铁路运输出口货物运输流程

1.编制国际铁路联运计划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出口货物运输计划一般是指月度要车计划。凡整车发运的货物,都需具备铁路部门批准的月度要车计划和旬度计划。我国的具体做法如下:

(1)各省、市、自治区发货单位应按当地铁路部门的规定,填制“国际铁路联运”月度要车计划表,向铁路局(分局、车站)提出下月的要车计划,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报送当地经贸厅(局)和各主管总公司。

(2)各铁路局汇总发货单位的要车计划后,上报铁道部;各省、市、自治区商务厅(局)和各进出口总公司在审核汇总所属单位的计划后,报送商务部

(3)经贸部汇总审核计划后,与铁道部平衡核定,经有关国家的铁道部门确认后,由经贸部将核准的结果通知各地商务厅(局)和各进出口总公司,各地商务厅(局)和各进出口总公司再分别转告所属发货单位:各铁路局(分局、车站)将铁道部批准的月度要车计划分别通知发货单位。

(4)发货单位依得到批准的月度计划向各车站提出旬度计划。

2.申请货物托运和承运

发货人在托运货物时,应向车站提出货物运单和运单副本,以此作为货物搬运的书面申请。车站接到运单后,应进行认真审核。整车货物办理托运,车站应检查是否有批准的月度、旬度货物运输计划和要车计划,检查运单上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如确认可以承运,应予签证。运单上的戳记,表示货物应进入车站的日期或装车日期,即表示铁路已受理托运。发货人应按戳记指定的日期将货物搬入车站或指定的货位,铁路部门根据运单上的记载查对实货,认为符合《国际货协》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车站方可接受货物,并开始负保管责任。发运零担货物与整车货物不同,发货人在托运时,不需要编制月度、旬度要车计划,凭运单直接向车站申请托运。车站受理托运后,发货人应按登记指定的日期将货物搬进货场,送到指定的货位上,经查验、过磅后,即交由铁路部门保管。当车站将发货人托运的货物,连同货物运单一同接受完毕,并在货物运单上加盖承运日期戳记时,即表示货物业已承运。

3.货物交付

联运出口货物的实际交接是在接收路国境站进行。

(1)单证审核。口岸外运公司接铁路交接所传递的运送票据后,依据联运运单审核其附带的各种单证份数是否齐全,内容是否正确:遇到矛盾、不符等缺陷,则根据有关单证或函电通知订正、补充。

(2)报关报验。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履行报关手续,只有在按规定交验有关单据和证件后才凭以放行。运送单证经审核无误后,将出口货物明显单截留三份(易腐货物截留两份),然后将有关运送单证送各联检单位审核放行。

(3)货物的交接。单证手续齐备的列车出境后,在邻国国境站的工作人员会同接收路工作人员共同进行票据和货物交接,依据交接单进行对照检查。交接分为一般货物铁路方交接和易腐货物贸易双方交接。根据《国际货协》规定,车站在货物抵达后,应通知运单中所记载的收货人领取货物,在收货人付清运单所载的一切应付运费后,铁路将货物连同运单交付收货人。除非在货物损坏而使部分货物或全部货物不能按原用途使用,收货人必须支付运费并领取货物,且在运行报单上填记货物领取日期,加盖收货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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