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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融资银行贷款的风险案例

时间:2022-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际项目融资的贷款人通常是对拟建项目提供贷款的国际性商业银行,或者由多家银行组建的贷款银团。但由于具体的国际项目融资方式不同,在某些情况下,实际上是由负责组织国际信贷融资的金融中介机构代替贷款人参与项目融资。

第三节 国际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国际金融市场上推出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它对促进有较大国际影响的大型项目的建设有积极作用,如英国北海油田、香港九龙湾海底隧道等。

一、国际项目融资的概念与特点

(一)国际项目融资的概念

国际项目融资又称工程项目融资,是指以境内建设项目的名义在境外筹措资金,并以项目自身的收入资金流量、自身的资产与权益,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特殊融资方式,也是无追索或有限追索的融资方式。如交通、能源、农业等大型工程项目,由于这些项目的建设所需要的资金数额大,期限长,风险也大,传统的融资方式无法满足,单独一家银行也难以承担全部贷款,所以项目融资往往采用银团贷款方式。

(二)国际项目融资的特点

尽管国际项目融资具有结构性复杂和类型多样代的特点,但与传统的国际贷款融资相比,国际项目融资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国际项目融资以特定的建设项目为融资对象。通常情况下,贷款人要求对项目的资产和负债独立核算,并限制将项目融资用于其他用途。在借款人是项目主办人在情况下,贷款人将要求主办人将所获得的贷款仅投向该特定项目或项目公司,并要求将项目资产与主办人其他资产相分离。

这一特征表明,国际贷款人提供项目融资并非依赖于借款人的信用,而更主要依赖于项目投资后将形成的偿债能力和项目资产权利的完整性。

(2)国际贷款人的债权实现主要依赖于拟建项目未来的现金流,以及该现金流量中可以用来偿还债务的净现值。正是基于这一特征,国际项目融资的贷款人在决定贷款前,必须对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进行可靠的预测,并且通过复杂的合同安排,确保该现金流将主要用于偿债。同时贷款人往往还要求取得东道国政府并于加速折旧、所得税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批准和特许。

(3)国际项目融资通常以项目资产作为附属担保,但根据不同国家法律的许可,又可通过借款人或项目主办人提供有限信用担保。贷款人要求此项目是为了掌握对资产的控制权,它是项目融资保障结构中的一环。

国际项目融资中的有限担保,是在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难以确保偿本付息的情况下,借款人或项目主办人向贷款人提供具有补充性的信用担保,它使得贷款人取得了补充性的有限追索权

(4)国际项目融资具有信用保障多样化和复杂化的特点。根据不同融资项目的具体风险状况,国际贷款人往往提出不同的信用保障要求,其目的在于分散项目风险,确保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能够用于偿还贷款。此外,国际项目融资通常要求取得项目所在国政府的特许和保证,并且通常须设立信托受托人,以确保项目融资的法律条件和偿债的可靠性

(5)国际项目融资具有融资额大、风险高、周期长、融资成本相对高和特点。由于国际项目融资以对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因而此类融资的准备工作成本、贷款利率和未来风险都要比传统的国际贷款融资高。

二、国际项目融资的类型

20世纪90年代项目融资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全球化的业务,并形成了五种模式:BOT、TOT、ABS、产品支付法、预期购买协会

(一)BOT

BOT的英文全称为Build-Operate-Transfer,意思是:建设—经营—转让。这种项目融资模式的基本思路是:由项目东道国政府或其所属机构将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经营的特许权授予项目公司,然后,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融资、设计、建造和营运,项目公司在项目经营特许期内,利用项目收益偿还投资及营运支出,并获得利润。特许期满后,发展商将项目无偿转让给政府。

BOT项目融资的特点有如下几点:

(1)无追索权的或有限追索权的,举债不计入国家外债,债务偿还只能靠项目的现金流量。

(2)承包商在项目特许期内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3)BOT融资项目的收入一般是当地货币,若承包商来自国外,对东道国来说,项目建成后将有大量外币流出。

(4)BOT融资项目不计入承包商的资产负责表,承包商不必暴露自身的财务情况。

(5)名义上,承包商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因此融资成本较高。

(6)与传统方式相比,BOT融资项目设计、建设与运营效率一般较高,因此,用户可以得到较高质量服务。

(二)TOT

TOT全称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转让—运营—转让,是通过出售现有投产项目在一定期限内的现金流量,从而获得资金来建设新项目的一种融资方式。具体说来,是东道国把已经投产运行的项目在一定期限内移交给外资经营,以该项目在期限内的现金流量为标的,一次性从外商那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项目;外资经营期满后,再把原来项目移交给东道国。

(三)ABS

ABS全称Asset Backed Securities,即资产担保债券,它是资产证券化的一种形式,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产生要预见现金流收入的资产汇集起来,通过结构重组和信用增级,将其转换成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借此融取资金。

(四)产品支付法融资

产品支付法融资英文全称Production Payment,它被广泛而成功地运用于英、美等国石油、天然气和矿产品等项目的开发融资中。这一方法需要由项目发起人预先创立一个特定目的公司或特设信托机构(SPV),并由该SPV从有关项目公司购买未分割的石油、天然气、矿产品或其他产品的收益。其特点是:项目的产品是还本付息的惟一来源,贷款偿还期比项目预期可靠经济寿命短,贷款人对运营成本不提供资金。

(五)预先购买协议融资法

预先购买协议融资法英文全称Pre-take Agreement,它类似于产品支付法,但比其更灵活。其贷款同样也需要设SPV来购买规定数量的未来产品或现金收益,并且项目公司支付产品或收益的进度被设计成与规定的分期还款、偿债计划相配合。同时,购销合同通常也要求项目公司必须在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第一,项目公司买回产品;第二,项目公司作为贷款人的代理人,在公开市场上销售该产品,或者根据与发起人之间的合同将品卖给第三方。

三、国际项目融资的参与者

国际项目融资依其具体类型和具体情况的不同,其结构也有所差异,但就多数国际项目融资的结构而言,其参与者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项目主办人和投资人

项目主办人是指领导、发起和前期组织项目建设的借款方当事人(不一定为借款人),它通常由项目所在国的政府机构或企业组织担任。项目投资人是指对于建设项目(或项目公司)共同进行股权性投资的当事人,通常为项目所在国的企业组织和有关的外国企业组织。在许多情况下,项目主办人也同时为项目投资人。

2.项目公司

在多数国际项目融资中,项目投资人以股权投资方式组成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是指直接实施项目投资,并直接拥有项目资产的财产权和项目营业权的公司组织。项目公司通常为有限责任公司,仅为特定项目建设而设立,仅为该项目投资。

3.贷款人和借款人

国际项目融资的贷款人通常是对拟建项目提供贷款的国际性商业银行,或者由多家银行组建的贷款银团。但由于具体的国际项目融资方式不同,在某些情况下,实际上是由负责组织国际信贷融资的金融中介机构代替贷款人参与项目融资。

国际项目融资的借款人通常为项目公司,也可以是项目主办人或项目投资人。在同一项目融资中,可以有几个借款人,它们可以是具有相同职责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是依不同职责使用融资的其他当事人(如工程承包公司、原材料或设备供应商、产品购买人等)。

4.工程承包人

国际项目融资中的工程承包人是指依据约定全面完成拟建项目工程的建设工程公司。工程承包人通常以竞标方式确定。国际项目融资中的工程承包由一系列复杂的合同文件构成,其基本作用在于锁定工程造价、完工期限与工程质量标准。为限定工程完工风险,其违约控制与索赔条款规定得级为严格。

5.项目设备与原材料供应商

国际项目融资中的供应商是指依据项目设备与原材料供应合同,向拟投资项目定期或长期出售项目设备、提供能源或原材料供应的销售商。在国际项目融资实践中,国际贷款人往往将借款方购买其本国设备或原材料作为承诺贷款的重要条件,这不仅支持了本国企业的产品出口,而且具有分散融资风险的作用。

6.信托受托人

国际项目融资中的受托人是指根据信托文件,负责管理作为担保的项目资产、项目收入和现金流量的独立金融机构。根据信托文件,信托受托人一方面负责对项目资产进行直接管理或监督管理;另一方面负责以独立账户的形式,对项目现金流量或其中的受托管理部分进行托管,确保其中的可还贷部分首先用于清偿债务。

7.项目融资保证人与保险人

在国际项目融资中,贷款人除要求以项目资产和项目现金流量为担保外,有时还要求借款人提供信用性有限担保。项目融资的保证人即为按一定信用数额提供有限担保的当事人。国际项目融资中的保险除工程保险和项目财产保险外,更重要的是对项目所在国可能发生的战争、内乱、外汇汇率变动等事件的保险,后一类保险通常由相关国家的官方或半官方保险机构承保。

四、国际项目融资风险

国际项目融资通常周期比较长,需要资金的数额较大,合同关系与参加之间的关系的复杂,所以项目融资的风险较大。风险种类包括以下几种:

1.信用风险

在大多数情况下,有限追索权的项目融资是依靠一定的信用保证结构支撑起来的。因此,组成信用保证结构的各方项目参与者是否有能力履行其合同义务,是否愿意并且能够按照法律文件的规定,在需要的时候履行各自所承担的信用保证责任,这就构成了项目融资各个阶段的信用风险。

2.完工信用

项目融资中的完工,通常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同于一般项目建设意义上的完工,即它不仅是指项目按照设计建设完工,而且通常要求在所规定的成本范围内按时开工,并且达到预期的生产能力。完工风险是指因拟建项目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不能按期运营、项目建设成本超支、不能达到设计的技术经济指标而形成的风险。

3.生产和供应风险

生产和供应风险是项目试生产运行阶段中所存在的技术、资源储备、能源和原材料供应、生产经营等风险因素的总称。它是项目融资的另一个主要的核心风险。此类风险或许会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营,或许会影响项目运营的正常成本,或许会影响项目运营的有效年限,这些因素均会影响贷款本息偿还的正常进行。

4.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项目产品的市场需求和市场价格的变化对项目收益所产生的影响,它包括价格和市场销售两个要素,项目产品的销售是项目收益的主要来源,是偿还项目贷款本息的根本保证。对于某些市场需求稳定且供不应求的项目产品而言,其市场销售风险可能仅限于市场价格风险,如黄金、白银、石油产品等。

5.政治风险

在国际项目融资中,投资者和所有投资项目、贷款银行和所贷款项目往往不在同一个国家。项目融资中的政治风险是指因项目所在国政治变动、国有化征用、法律制度变更、外汇制度变更或者政府机构给予的特许政策因客观因素而变更等原因形成的项目风险。政治风险本质上是非系统风险,并且在风险分析预测的假定前提中通常被视为不可预见的情况。

五、项目融资的利弊

(一)项目融资的有利之处

(1)扩大借债能力。项目融资不以项目主建人的资信作为主要考虑项目,只有项目的预期收益才是发放贷款的主要条件。

(2)减轻对外负债。由于偿还项目贷款的资金来源是项目本身的收入,贷款对象是承办单位,而承办单位可能是地方机构组建的,也可能是与外国资本合营的,这样就会减轻政府的直接对外负债,扩大政府对外的融资能力。

(3)降低建设成本,保证项目的经济效益。贷款项目是经过各方面精确的可行性研究确定的。因此项目一般不会占压资金,比其他方法在时间上要快,可以保证资金使用的效果,降低建设成本,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承办单位一般可与外商合营,便于学习国外先进管理经验,便于培养与培训干部,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4)设备的运价或工程造价较便宜。项目贷款所取得的资金在运用过程中,一部分可采取竞争性招标方式,设备的货价与工程造价可望降低。

(二)项目融资的不利之处

(1)取得贷款手续复杂、联系面广,不如商业贷款方便。

(2)不是所有申请该项贷款的项目都能被批准。仅限于项目产品的销路好,项目本身有吸引力、能保证盈利。

(3)不如自由现汇贷款灵活,贷款仅限于在该项目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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