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税收筹划的概念及认识

税收筹划的概念及认识

时间:2022-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王大爷于本月7日前已向税务机关缴纳了第一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在纳税义务发生前,有系统地对企业经营或投资行为作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尽量地少缴所得税,这个过程就是税收筹划。”税收筹划的依据是遵从税法,还是超越税法,是必须符合税收政策导向,还是只要不违法就可行;第二,对税收筹划的时点把握不同。但是,税收筹划的概念如何界定,不只是一个文字性的表述问题,它关系到对税收筹划的内容、范

第二节 税收筹划的概念及认识

什么是税收筹划?是一般人认为的偷税、避税行为吗?下面首先从一个税收筹划的具体案例剖析入手,使读者对税收筹划有一个初步的感性认识;然后再从理论的角度层层深入了解税收筹划的概念。

一、从一个个人所得税的筹划案例来认识税收筹划[3]

(一)案情发生的缘由

1.退休在家的王大爷,退休费不多,孙子正准备结婚。上个月初把自己家的三间老屋出租给别人了,租期为8个月,目的是想收点租金为孙子办喜事出点力。待租期满后,房子收回来也正好给孙子结婚用。

2.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王大爷的房屋出租收入扣除规定的费用以及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核定其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额为4 200元,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840元。王大爷于本月7日前已向税务机关缴纳了第一个月的个人所得税。

3.本月发现房子有点漏水,王大爷想等租期满后,请个修缮队来进行维修,好给孙子结婚作新房用。

4.王大爷找到老朋友李先生,李先生是某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注册税务师,他关系广,熟人多。王大爷找他的目的是想请一个维修质量好、收费合理的维修队,以便等合同到期后就动工。于是,李税务师请来维修队技术员到现场进行了察看与测算,房屋维修费预算为5 000元,一个星期可以修好。

(二)李税务师为王大爷进行税收筹划

出于职业的敏感和老朋友的关系,李税务师决定帮王大爷进行税收筹划。

1.税收筹划的思路。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出租财产取得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征税时,除依法减去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由于房屋维修费用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在计算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因此筹划时,可以通过“现在进行维修”与“租期满后维修”两种方案对维修费用的不同处理而带来的不同税负的分析比较,来选择确定合理的维修时间和行动方案。

2.李税务师帮王大爷算了两笔账。

第一笔账:计算房屋出租期满后进行维修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其应纳个人所得税所得额为4 200元,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4 200×20%=840(元)

即在出租期8个月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共计:

840×8=6 720(元)

第二笔账:计算现在进行维修应纳个人所得税。

王大爷房屋出租的期限还有7个月的时间,如果现在动工维修,本月底前房屋即可维修好,假定维修费用为预算数5 000元,依照上述税收政策规定,这样在今后7个月的纳税期限内,其维修费用在计算征税时可以全部扣除完,从而节税1 000元。具体计算如下:

房屋租赁期的第一个月已纳税额840元。

房屋租赁期的第二个月至第七个月,每月可扣除800元维修费,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4 200-800=3 400(元),这6个月应纳个人所得税=3 400×20%×6=4 080(元)。

房屋租赁期的第八个月可扣除的维修费用为(5000-6×800)=200(元),则该月应纳个人所得税=(4 200-200)×20%=800(元)。

因此,王大爷在出租房屋的8个月期间,实际应纳个人所得税共计: 840+4 080+800=5 720(元)。

3.两笔账结果进行比较。根据以上两笔账计算结果,如果王大爷在房屋出租期满后进行维修,那么累计应纳个人所得税为6 720元;而现在进行维修,那么累计应纳个人所得税则为5 720元,减少税负1 000元。

4.李税务师的特别提醒。

李税务师特别提醒王大爷,在支付维修费时,一定要向维修队索取合法、有效的发票,并及时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经税务机关确认后,才能扣除,否则无效。

王大爷听了李税务师的筹划方案,非常高兴地采纳了第二方案。第二天就让维修队来施工,一切按李税务师的筹划得以实现。王大爷孙子结婚时把李税务师奉为上宾就是自然的了。

以上案例描述的行为是偷税吗?显然不是。

通过以上案例的介绍和分析,试问:税收筹划是偷税、避税吗?回答显然不是。那么究竟什么是税收筹划?以下从理论分析的角度加以说明。

二、税收筹划的概念及不同观点

“税收筹划”一词来源于英文的“Tax planning”。“Tax planning”可以译为中文的“税收计划”或“税收筹划”。如果所阐述的具体内容是税务机关对税收方案(或目标)进行预测、设计和安排,则可译为“税收计划”;如果所阐述的内容是纳税人对纳税方案(或目标)进行比较和选择,则可译为“税收筹划”。本书所述税收筹划特指后一种情形。在中国现阶段,企业是纳税人的主体,税收筹划更多的是企业的需要。今后随着个人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个人所得税制的完善,个人也会有这种需求。

对于究竟什么是税收筹划(Tax planning),人们有不同的看法。综观各种著述,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

1.税收筹划是“纳税人通过财务活动的安排,以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从而享得最大的税收利益。”(印度税务专家N.G.雅萨斯威《个人投资和税收筹划》英文版第49页)

2.“税收筹划是通过纳税人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国际税收词汇》英文版第46页)

3.“人们合理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之缴纳可能最低的税收。他们使用的方法可称为税收筹划。”“在纳税义务发生前,有系统地对企业经营或投资行为作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尽量地少缴所得税,这个过程就是税收筹划。”(美国W.B.梅格斯和R.F.梅格斯《会计学》英文版第711页)

4.“税收筹划指的是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Tax savings)的税收利益。”(唐腾翔、唐向《税收筹划》1994年9月版第14页)

细细分析可以看出,人们对税收筹划概念的理解还存在着不同的认识。以上几种关于税收筹划的表述都从不同的角度揭示了税收筹划的本质特征,即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但单个地分析,各有其侧重之点,但都不够全面。有的没有说明税收筹划是在生产经营投资理财决策之前,还是之后进行;有的没有说明税收筹划所依据的是什么,是遵从税法,还是超越税法;有的没有说明税收筹划究竟是以减轻税负为最终目的,还是追求税后利润最大化,或是企业价值最大化。分歧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对税收筹划的依据理解不同。税收筹划的依据是遵从税法,还是超越税法,是必须符合税收政策导向,还是只要不违法就可行;

第二,对税收筹划的时点把握不同。税收筹划是只能在纳税义务发生前进行,还是可以在纳税义务发生前、中、后都能进行;

第三,对税收筹划的目标定位不同。税收筹划的目标是追求税负最轻,还是追求税后利润最大化,或是其他目标。

迄今为止,人们对税收筹划概念的认识和表述仍未有统一的意见。但是,税收筹划的概念如何界定,不只是一个文字性的表述问题,它关系到对税收筹划的内容、范围、目标、方法以及方案的设计与选择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认识,更关系到税收筹划的发展方向。

我们认为,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纳税方案处理自己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财务筹划行为。

这种表述强调了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是在法律法规的许可范围内进行的,是纳税人在遵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在多种纳税方案中,作出选择税收利益最大方案的决策,具有合法性;税收筹划的方向必须符合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纳税人按照税法提供的各项条款规定,对自身生产经营行为进行选择和调整,其结果在客观上达成了国家税法所期望的目标,符合税法的立法意图;税收筹划具有事前筹划性,必须是在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决策活动之前,即纳税义务发生前进行,税收筹划的目的是要获得税收利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