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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债务融资产品的共同特点

时间:2022-11-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直接债务融资产品的主要特征之一是直接性。资金的供给者与债务发行人通过直接债务融资产品,形成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目前债券市场发行的中期票据、公司债、企业债等直接债务融资产品的期限在3—20年,期限较长,且债券的投资者一般不能在债券到期之前向企业索取本金。

一、直接债务融资产品的定义

目前对于直接债务融资产品并没有统一的定义,一般来说,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资金需求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及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等场所,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直接融通资金的有价证券。

二、直接债务融资产品的共同特点

1.直接性

直接债务融资产品的主要特征之一是直接性。在一定时期内,资金的供给者通过直接与债务发行人签署定向的非公开发行的协议,或者购买债务发行人公开发行的有价证券,将货币资金直接提供给发行人使用。资金的供给者与债务发行人通过直接债务融资产品,形成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

间接债务融资产品需要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在资金的供给者和资金需求者之间实现资金融通,资金的供求双方不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而是由金融中介机构分别与资金供求双方形成两个各自独立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

2.较强的自主性

发行人可以根据自身资金的需求情况以及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灵活安排发行期限和发行方案。债务融资产品在一次注册或审批后可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利率情况,选择一次发行或者择机分期发行。

购买债券的投资者为债权人,不参与发行人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工作,发行人的所有权不受任何影响,有利于保持企业的控制权。采用股权融资,新引入的投资者作为公司新的股东,参与发行人的经营决策工作,并稀释老股东所持股权。

3.筹资规模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而在银行间市场,凡公开市场评级在AA(含)以上的发行人,将不区分企业性质,允许短融和中票互不占用额度。因此,评级在AA及以上的发行人最多可以发行相对于净资产40%规模的短期融资券,同时可发行净资产40%规模的中期票据、企业债等。对于非公开发行的债务工具,如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发行规模则不受净资产40%的限制。间接融资如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相对而言则受多种因素的限制,单笔金额较小。

此外,当企业发行直接融资产品募集的资金,所投向项目的投资报酬率高于债券的发行利率时,发行人倾向于进行规模较大的融资。直接债务融资的发行对象分布广泛,市场容量也相对较大,能最大可能地吸收社会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股权融资和向银行借贷资金的不足。

4.长期性和稳定性

目前债券市场发行的中期票据、公司债、企业债等直接债务融资产品的期限在3—20年,期限较长,且债券的投资者一般不能在债券到期之前向企业索取本金。间接债务融资产品的期限则相对较短,且金融机构对长期限借款的比例往往会有一定的限制。债券的期限比较长,有利于发行人合理安排资金的流入和支出,减小还本支出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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