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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甲午战争与中国外债

时间:2022-11-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甲午战争前,中国与日本基本上是同步走向近代化的。1894年7月25日,日本联合舰队向北洋舰队发动了突然袭击,挑起了丰岛海战,打响了中日甲午战争的第一枪。8月1日,中日正式宣战。8月4日,台湾巡抚邵友濂率先提出举借外债,以应防务急需。上海洋商借款,是中日甲午战争中,清政府在财政困难情况下举借的第一笔军费外债。这样,甲午战争结束后,中国应付给日本款项达23150万两。

在甲午战争前,中国与日本基本上是同步走向近代化的。但是甲午战争后,日本利用从中国勒索到的赔款,大力发展其本国工商业与基础教育事业,从而迅速挤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行列。中国除战争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外,还承受了最为残忍、最为苛刻的不平等条约,超负荷地背上战争军费外债与战后赔款外债,这不仅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还把中国推到衰落的深渊。

一百多年来,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对中日甲午战争进行了反思、总结。本章根据新接触到的一些材料,对甲午战争中清政府为抗击日本侵略举借的外债和为支付巨额的战争赔款举借的外债作一些考察,并进而探讨甲午战争对中国近代社会的影响。

19世纪下半叶,日本侵略野心急剧膨胀,处心积虑侵吞朝鲜、侵略中国。1894年7月25日,日本联合舰队向北洋舰队发动了突然袭击,挑起了丰岛海战,打响了中日甲午战争的第一枪。8月1日,中日正式宣战。

战争打响,“需械既急,需饷尤殷”。8月4日,台湾巡抚邵友濂率先提出举借外债,以应防务急需。8月12日,李鸿章就购买快船一事致电清政府,“所余实不敷再购一大快船之用”,要求“其不足之数,容鸿问洋商挪借,岁息六、七厘可行”。但是,购船募勇,需饷浩繁,户部又难筹巨款。在这种情况下,光绪皇帝于9月15日发布命令,声称:“邵友濂借款,著照所请办理。”邵友濂从上海洋商处借到了50万两(规平银)。上海洋商借款,是中日甲午战争中,清政府在财政困难情况下举借的第一笔军费外债。

战争不断扩大,前线对炮械、军饷的需求更大。10月28日,湖广总督张之洞向光绪皇帝郑重提出:“此时惟购快船、购军火、借洋款、结强援、明赏罚五事为急。有洋款,则船械可购,兵可多练。”11月3日,光绪皇帝批准天津海关道盛宣怀要求借款的电报。但是天津海关道借款,虽经中国驻英国公使龚照瑗反复交涉,仍未能借成。11月4日,恭亲王奕经光绪皇帝允准,由海关总税务司英人赫德出面,向英国汇丰银行借银1000万两(库平银),年息7厘,“分期以10年本息还清,届时准由海关税厘拨抵”。接着,中英双方于1895年1月26日签订了《汇丰洋款合同》。

与此同时,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致电驻美公使杨儒,指令他迅速与美国科回银行签订200万镑借款合同,“周年息五厘,半年付息,5年抽本……每年本息由海关交款”。就任两江总督不久的张之洞,马不停蹄地周旋于上海洋商之间,购械购炮。款项无着,张之洞“以江海关息借关票作抵,分期归还”,从而形成购械借款。张之洞购械借款的情况由于资料不全无法详述,但从1896年这一年,江海关归还购械借款的记载:“本年4月29日,应还信义洋行第二起枪炮半价本息,计法银223636马克有奇;五月初十日,地亚士、瑞生两洋行第三期军火各价本息,计英金94802镑有奇。以上马克、金镑,照现在市核算,约含库平银636900两有奇”,可推知这次借款的大致数额。

战争持续进行,清政府练新兵、募洋将、购军械、发新饷,除非借洋款别无他策。为此,光绪皇帝接受总理衙门与户部建议,决定再向汇丰银行举借300万英镑(库平银18653916余两),并“拟存留伦敦七百万两”,以便按期拨还枪价。合同规定:中国国家向英国汇丰银行借款英金300万镑,“长年利息不得过六厘,按半年付息一次(即西历6月30日、12月31日)”,“约期20年还清其本”,“借款应以中国通商各关之税饷为抵偿还”。这300万镑借款,是清政府有外债以来最大的一笔借款。这笔借款对于保证前线将士的军需供应是起了作用,但是中国的财政负担却因此越背越重。汇丰镑款300万外债,到还清这笔款时,除还本300万镑之外,又付利2317500镑,“统共本利5317500镑”。

前方处处告急,军费需源源接济。光绪皇帝指示张之洞在上海等处与洋商商订借款。1895年3月24日,张之洞致电驻英公使龚照瑗,“祈速与克萨照借一百万镑,交款愈速愈妙,能三日内先汇若干到华为感”。3月26日,又发电“请速定克萨借款,务恳即定,先汇若干来华,即十余万镑亦好。因军饷及各项费用、械价浩繁紧急,必须有此一款,方能支持”。克萨借款,“周年息六厘,九另五折,外无费用,20年还,前5年付利,后15年本利并还”。共还本100万镑,还利75万镑,统共本利175万镑。克萨借款,中国逐年偿付,“至民国4年(1915年)6月,全数偿讫”。唐景崧(台湾巡抚)又向洋商元丰顺洋行借镑银300万两。4月16日,张之洞相继接到刘麒祥(上海道)、王元春(赴英钦差)的回电,刘麒祥与德商瑞记洋行订立合同,议定借款150万镑,“六厘息,九六扣,匀分20年还,利随本减,各口海关作保……本月底交银100万两”。

。王元春则称:已与英商格林密订立草约借款300万镑,“长息五厘,六扣,此款成允借大款归并此款”。

清政府在甲午战争中,为解决战争增加的财政负担,先后向外国举借外债,有的虽签订了合同,最后还是未能兑现,如张之洞经办的“炽大借款”,签订了100万镑借款合同,年息六厘,九八折扣,20年还清。因炽大洋行提出现银,没有成立。据资料可查,主要有六笔外债,即上海洋商借款、汇丰银款、汇丰镑款、张之洞购械借款、瑞记借款、克萨借款等,总计45557000两(库平银)。如果加上借款时的折扣以及偿还时支付的利息,总计约近1亿两(库平银)。

中日《马关条约》规定:中国赔款2亿两银,其后《辽南条约》规定清政府向日本支付“赎辽费”3000万两,此外,中国还承担日本威海卫驻屯军费150万两。这样,甲午战争结束后,中国应付给日本款项达23150万两。为了偿付如此巨额的赔款,清政府在一空如洗的情况下,不得不诉诸外款,数量达3亿两之多。

根据中日《马关条约》中国赔偿日本军费分8年付清,第一次必须在条约互换后6个月支付5000万两,其余分七次交清,“按年加每百抽五元息”。日本还表示,如中国能在3年内全数清还赔款,日本“除将已付两年半利息,于应付本银扣还外,余仍全数免息”。

。也就是说,中国用3年时间付清赔款,利息可免,“省息银一千数百万两”,这无疑对清政府是很有吸引力的。因而,清政府宣布“现在和议甫定,亟应先筹巨款”。于是,光绪皇帝发布上谕,决定组建筹措借款的“委员会”,派恭亲王奕、庆亲王奕劻、户部尚书翁同和龢、兵部尚书孙毓文、步军统领荣禄、吏部左侍郎徐用仪、户部左侍郎张荫桓、户部右侍郎长麟“办理借款事宜”。专门设立举债机构,任命的官员品衔之多,人数之多都是空前的,可见清政府确确实实是把举债赔款作为头等大事。6月18日,光绪皇帝发布上谕,称:“当此时事艰难,国用匮乏,中外臣工,各宜合力同心,共图匡济。著户部咨行大学士、六部九卿,暨各直省将军、督抚,各抒所见。如有可兴之行,可裁之费,能集巨款,以应急需者,即应详晰陈奏,用备朝廷采择。”这个上谕,反映出清政府在国库空虚,巨额赔款迫在眉睫的时刻,对于筹措款项的焦灼心情。

由于三国干涉还辽,俄、德、法三国从各自在远东利益出发,以谋求更多的在华利益,要求清政府借款首先考虑他们三国,“方见交谊”。1895年5月2日、5月3日,中国驻俄公使许景澄相继致电清政府,转达德国、俄国政府在借款问题上的态度。

5月11日,许景澄又致电清政府,转达俄国政府准备提供1亿两“五厘息,内无折扣”的贷款要求,并代为询问“偿款分期付清细情”、“实在需用若干”、“何项押保”。等问题。清政府很快回电许景澄,应允俄国的借款要求,并答复了所询问的问题。许景澄接到电报后,立即赴俄国财政部商议。当时的俄国,在西方列强中是经济比较落后的资本输入国家,因此它无法承担如此巨额的借款,但俄国又不愿放弃由此借款带来的巨大政治经济利益,于是采取了拉拢法国的办法。俄国财政大臣维特在与许景澄商量借款的同时,就指派其心腹罗特施泰因(圣彼得堡国际银行总经理),赴巴黎洽谈。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俄、法两家一拍即合。

清政府与俄国政府的借款谈判工作进行得十分艰难,直到6月26日,许景澄在俄国圣彼得堡与俄国各银号商董签订了《中俄四厘借款合同》19款、《声明文件》5款、《俄国政府对中国四厘金借款之担保合同》5款。合同规定:中国国家向俄国各银号借银四万万法国法郎,计合(俄)1万万金卢布,德32321万马克,英1582万英镑,荷19120万荷兰福罗林,合库平银1亿两,“周年四厘利息,自西历1895年7月1日起,每6个月一付,每年以西历正月初一及七月初一日为期。此款最长分为36年还清”。

俄法借款达成后,10月31日从借款中拨付第一期赔款5000万两,11月16日,又从借款中拨付日本“辽费”3000万两。12月25日,辽东半岛全部回归中国。

在清政府与俄国、法国商定借款过程中,德国极为不满。德国驻华公使绅珂向清政府表示:德国政府对恢复中国领土方面,同俄、法两国政府一样,是出过力气的,为什么德国不能同俄、法两国以同等名义分享借款利息?德国公使的质问与威逼,清政府曾以榆关至珲春铁路借款许之。但是《中俄四厘借款合同》签订的1亿两借款,偿还了第一期赔款5000万两,又挪拨3000万两“赎辽”,原计划偿还的对日第二期赔偿只剩2000万两,不够5000万两之数。清政府决定从内外两方面想办法,一方面采纳1895年12月28日户部提出的“筹饷十条”主张,即:核扣养廉,盐斛加价,茶、糖加厘,当商捐银,土药行店捐银,核减制兵,考核银粮,整顿厘金,裁减局员薪费,重收烟酒税厘;另一方面,又继续寻找新的借款途径。对新的借款,清政府首先考虑的当然是德国、英国。而此时,英、德认为俄法第二次贷款可能性不大,当清政府与英德谈判时,英、德两国漫天要价,提出了苛刻的条件,即利息五厘,九五折扣,经手规费5.5%,实际上是八九五折扣。在此情况下,清政府主动中止同英、德的借款谈判,准备向美国一商业公司借400万英镑(合2500万两库平银),加上俄、法借款所余2000万两,合计4500万两,“不足之数将由各省捐献”,以偿还对日第二期5000万两赔款。这一动向,又使英、德慌了手脚,于是英国政府对中国贷款展开频繁的活动。此时,清政府又探询法国是否有意提供1亿两的巨额借款,条件须比英、德优越。法国政府迅速作出反应,表示可以较英国稍优惠的条件提供借款。同时,清政府又主动找海关总税务司英人赫德商议。清政府的主动姿态,是赫德求之不得的。1896年3月7日,清政府将借款事交赫德办理,并商定借款初步协议,利息5厘,九四折扣。3月11日,在赫德操纵下,英国汇丰银行、德国德华银行与中国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议定“草立合同二十条”。3月14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将此20条呈清政府,光绪皇帝于当日即批复“依议”。

。3月29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与英国汇丰银行,德国德华银行正式签订了《英德借款合同——1896年五厘金债合同》18条,中国向英国汇丰银行、德国德华银行借款英金1600万镑(10389.6万两库平银),“此借款常年利息,按本银虚数系五厘”,36年还清。

英德借款,是中日甲午战争之后第二笔属于赔款借款性质的大借款。这笔借款用于支付对日第二期赔款、对日第三期赔款利息、威海卫第一年守费等,约为7434万两(库平银)。

根据与日本签订的条约,中国应偿还日本的赔款尚需8300多万两(库平银),如果能在1898年5月8日以前全数付清,清政府不仅可以再免付将付的赔款利息,还可以从中扣还已付息银10833333两。为了了结这些赔款,早在1896年5月16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就借款一事同赫德商理。1897年3月15日,军机大臣翁同龢、户部左侍郎张荫恒等商定借债亿两,以便偿还对日赔款余款。他们倾向于向英德两国借款,要李鸿章先向英德两国驻华公使商洽。李鸿章与英商汇丰银行、英商呼利詹悟生公司进行多次谈判,由于条件苛刻,未能达成借款协议。而后又与俄国进行谈判。在清政府与英国或与法国进行借款谈判的背后,英俄等国都展开激烈的明争暗斗,都想通过借款给中国,达到政治上、经济上进一步控制中国的罪恶目的。在这种情况下,清政府只好宣布“两不借”。但是,对日赔款还得付,银两从何而来?就在此时,黄恩永上奏光绪皇帝“请造自强股票,筹借华款”的奏折。光绪皇帝看到奏折,当即批复“下户部速议”。这说明清政府在举借外款受挫、交付赔款期在即的情况下,欲举内债筹巨款的焦灼情景。根据光绪皇帝的批复,户部迅速拟定了一个方案。方案规定:由户部“印造部票一百万张,名曰昭信股票,颁发中外。同年以五厘利息,期以二十年本利完讫,平时股票准其转相售买。每届还期,准抵地丁、盐课”。为了推销股票,对大小官吏提出:“在京自王公以下,在外自将军、督抚以下,无论大小、文武、现任、候补、候选官员,均领票交银,以为商民之倡”,同时“剀切劝谕”普通商民,“不准稍有勒索,派办之员能借巨款者,分别优予奖叙”,1898年2月4日,清政府正式批准了这个方案。这就是中国历史上第一笔近代意义上的内债——昭信股票。2月7日,户部颁布昭信股票章程17条,决定发行1亿两,规定“此款专候拨还洋款,不作别用”。

股票发行后,除恭亲王奕、黑龙江将军依克唐阿等人购买外,应者寥寥。江苏省“亦仅得银120万两”。发行昭信股票筹集不到巨款,难以偿还赔款的需要。这样,清政府还得谋求向外国借款。实出无奈,1898年3月1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与英商汇丰银行、德商德华银行正式签订“英德续借款合同”17条。

中国向汇丰银行、德华银行借款英金1600万镑,利息常年“按本银虚数系四厘五”,期限为45年。

英德续借款,不仅数额大,条件苛刻,也是近代外债举借以来折扣最大的一笔借款,所借款额为1600万镑,实收款额只有1328万镑,而还本付息都按1600万镑计算。

甲午战争后,短短3年内,中国为筹措对日巨额战争赔款,不得不向俄、英、德等国举借俄法借款、英法借款、英德续借款,达到如期免息偿还对日赔款的目的。

甲午战争对中国、日本的财政与社会发展都产生了巨大影响。日本在这次战争中从中国得到了23150万两赔款,这笔赔款相当于当时日本四年多的财政收入。这就是说,即日本人全部不生产、不工作,他们也能够在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过上三四年。当时,日本人欲独霸亚洲以至全球,不可能不生产、不工作。日本把通过战争手段掠夺来的财富,除少量用于伤亡官兵的抚恤金外,大都投入发展其本国工商业与基础教育事业,从而使日本的经济获得了迅猛的发展。

对甲午战争赔款导致日本经济起飞,在此不作详细的阐述与分析,这里只对日本强加在中国人民身上的极其沉重的经济负担,极大地阻碍了中国近代化进程,稍作考察与分析。

在甲午战争中,中国付给日本的赔款为23150万两,这当然是沉重的财政负担,但是,实际上,中国的财政损失何止23150万两呢?

为这次战争的支出还有:

其一,甲午战争中中国的军费支出以及为解决军费困难,而举借汇丰银行、汇直丰金款、怡和借款、瑞记外债等近1亿两。

其二,对日赔款举借的俄法、英德、英德续借款三笔外债的利息,损失费23222万两。

其三,在此战争中,用于作战费用,还动用了海军预备金250万两,内帑金300万两,发行国内公债1100万两,合计1650万两。

以上合计,总额近6亿两。

当年清政府的财政收入列表如下:

地租银2596.7万两杂税216.5万两

地租谷769.7万两芦课21.5万两

内地关税423万两租课利息69万两

盐课盐厘1305万两土地买卖税及典当税11万两

海关税2205.2万两捐官26.6万两

厘金锐1216万两协饷928.2万两

内地鸦片税283万两内国公债及献纳金633.4万两

米及石炭厘金税11万两茶税90万两

以上合计10805.8万两,也就是说,只以给日本的赔款与“赎辽费”计算,需要清政府的两年半财政收入,也就是说在两年半中清政府文武官俸不给,行政费也不用,什么事情都不办。如果算上甲午战争中的军费、外债利息、损失费,即要清政府6年的财政收入总数。

外债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使世界经济走向一体化后的产物。但是中国是在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被迫卷入国际经济一体化的,由于赔款、由于镇压农民起义、由于建设海防塞防,等等,才一步步走上了举借外债的道路。其中帝国主义列强发动的侵华战争及后的勒索赔款,是近代中国外债产生的最主要根源。在所有对中国发动过侵略战争的国家中,日本从中国勒取得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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