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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权证解决股权分置有哪些模式

时间:2022-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非流通股股东以非流通股为标的,向流通股股东免费派发相应数量的认购权证,行使时采用股票结算的方式。流通股东可以在有效期内任一时间卖出权证或持有至行权,而非流通股则逐步获得流通权。有人会对这种模式存有忧虑:非流通股股东有打压股价的激励,通过操纵股票价格使认购权证至结算时变成废纸。权证上市后,相应数量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也有投资者担心流通股股东有打压股价的激励:股价越低,认沽权证的价值越高。

12.利用权证解决股权分置有哪些模式?

概括来说,利用权证解决股权分置有两种基本模式:

模式一:控股股东(或上市公司)派发认购备兑权证。

非流通股股东(或上市公司)以非流通股为标的,向流通股股东免费派发相应数量的认购权证,行使时采用股票结算的方式。流通股东可以在有效期内任一时间卖出权证或持有至行权,而非流通股则逐步获得流通权。

有人会对这种模式存有忧虑:非流通股股东有打压股价的激励,通过操纵股票价格使认购权证至结算时变成废纸。其实这不太容易,因为交易所对发行权证公司的股份的流通市值和流动量都有要求,加上现时场内机构投资者林立,个别机构若有明显的打压股价行为,很可能招来其他机构的围攻(当股价严重偏离估值时肯定有趁低吸纳的力量)。

模式二:控股股东(或上市公司)派发认沽备兑权证。

非流通股东(或上市公司)免费向流通股东派发相应数量的认沽权证,权证行使时,按行权价与当时股价的差额结算现金,或按差价与当时股价之比折算成股份送给流通股股东。这种方法的好处是锁定了流通股股东股票下跌的风险。权证上市后,相应数量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

也有投资者担心流通股股东有打压股价的激励:股价越低,认沽权证的价值越高。其实对于有众多流通股东的股票,很难把劲儿往一块儿使,再说,权证毕竟份额很小,比如是正股的十分之一,打压股价的成本能否在权证上赚回来还不一定。

除这两个基本方式外,还可以衍生一些方法,比如可在发行认购权证的同时发出回购协议(或认沽期权),即在某个时间段(比如一年)后若股票价格跌至某个价位发行人有回购的责任,以减少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对操纵股价的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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