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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型普通人寿保险

时间:2022-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传统型普通人寿保险是针对个人或某个家庭的保险,它主要是为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的死亡提供保障。终身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终身寿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即保险合同中并不规定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死亡为止。不论被保险人的寿命长短,保险人终将支付一笔保险金。此外,终身寿险还可以附加一定保额的定期死亡保险。

第一节 传统型普通人寿保险

传统型普通人寿保险是针对个人或某个家庭的保险,它主要是为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死亡提供保障。传统型普通人寿保险最大的特点是“固定”:保额是固定的,保费(每期缴费)是固定的,利率也是固定的。主要保险险种包括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及两全保险。

一、死亡保险

死亡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死亡保险是人寿保险中最基本的保险责任。依据保险期限的不同,死亡保险又分为定期寿险(即定期死亡保险)和终身寿险(即不定期死亡保险)。

(一)定期寿险

1.定期寿险概述

定期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固定的人寿保险。它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发生死亡事故为前提,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如期限届满,被保险人仍然生存,则保险人不再承担保险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具体地讲,在定期寿险合同中规定一定时期为保险有效期,若被保险人在约定期限内死亡,保险人即给付受益人约定的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合同即行终止,保险人无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亦不退还已收取的保险费。对于被保险人而言,定期寿险最大的优点是可以用极为低廉的保险费获得一定期限内较大的保险保障;其不足之处在于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届满仍然生存,则不能得到保险金的给付,而且已交付的保险费不再退还。

定期寿险是人寿保险业务中产生最早、也最简单的一个险种。它的特点是:第一,保险期限短,少则几个月,多则也就几年;第二,保险费率低,由于它的保险期限短,而且不是每份保单都必然发生给付,因而保险责任相对较小,费率相对较低。

定期寿险对以下两类人较为合适:一类是那些在短期内担任一项有可能危及其生命的临时工作或急需保障的人;另一类是那些家庭经济收入较低,子女尚未成年的人,他们的生命对这个家庭异常重要,因此可以投保定期死亡保险以获得保障。

2.定期寿险实务

以泰康“爱相随定期寿险”[1]为例介绍条款内容如下:

(1)投保年龄

网上投保仅限您为自己投保,投保年龄限为18~50周岁。

(2)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①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按您累计所交的本合同的保险费的数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②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的150%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①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②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③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④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⑤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⑥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因上述第①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4)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至电子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期间期满日的24时止。

(5)保险金额与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电子保险单上载明。

首期保险费可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或授权转账支付,授权转账支付需要身份验证,身份验证通过后方可转账,转账时请客户确保银行账户信息填写正确且扣款账户有足够余额。续期保险费可通过授权转账、网上银行或泰康新生活广场柜台进行支付。对续期保险费,本公司提供60日的缴费宽限期(自保单载明保险费缴费日期的次日起60日内)。在交付保险费宽限期结束时,若您仍未交付保险费,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6)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须填写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的原件:

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③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委托他人领取保险金时,受托人还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继承人还必须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合法监护人代其申请领取保险金,其合法监护人还必须提供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和监护人具有合法监护权的证明。

(二)终身寿险

1.终身寿险概述

终身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终身寿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即保险合同中并不规定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死亡为止。也就是只要投保人按时缴纳保费,自保单生效之日起,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要终身承担保险责任,无论被保险人何时死亡,保险人都有给付保险金的义务。终身寿险最大优点是被保险人可以得到永久保障。如果投保人中途退保,可以得到一定数额的现金价值(或称“退保金”)。

2.终身寿险的特点

其一,保险费率较高。这是因为终身死亡保险的保险期一般都较长,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终身负有责任。不论被保险人的寿命长短,保险人终将支付一笔保险金。其二,投保人一般以均衡保费的形式缴纳保费。其三,受益人可以领到一笔数目确定的保险金收入。投保人投保终身寿险的目的一般都是为了在本人身故后,家属得到一笔收入。其四,保单具有现金价值,保单所有人可以享用保单的现金价值。既可以中途退保领取退保金,也可以在保单的现金价值的一定限额内贷款。当投保人无力继续缴纳保费时,还可以改订合同,将终身寿险改为缴清保险和展期保险。终身寿险保单上现金价值的多少受缴费方式的影响而不同。投保人缴费的期限越短,每次缴费的数额越大,在保险人那里积存起来用于履行将来保险义务的保险费就越多,保险费的储蓄性就越强,保单的现金价值就越大。

3.终身寿险的分类

终身寿险按照缴费方式可分为普通终身寿险、限期缴费终身寿险和趸缴终身寿险。

(1)普通终身寿险。普通终身寿险是指终身分期交付保险费的终身寿险。

(2)限期缴费终身寿险。限期缴费终身寿险是指保险费在规定期限内分期交付,期满后不再交付保险费,但仍享有保险保障的终身寿险。限期缴费终身寿险的缴纳期限可以是一定年限,也可以规定交付保费到某一特定年龄。

(3)趸缴终身寿险。趸缴终身寿险是指在投保时一次全部交清保险费的终身寿险。趸缴终身寿险也可以认为是限期缴费保险的一种特殊形态。

此外,终身寿险还可以附加一定保额的定期死亡保险。这就是说,如果被保险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死亡,受益人可以领取到相当于基本保单一定倍数(例如10倍或20倍)的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活过了定期死亡保险所规定的期限,则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时,受益人只是领取基本保单所规定的保险金。

二、生存保险

(一)生存保险概述

生存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即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时仍然生存,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生存保险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养老保障或者为子女提供教育金等。年金保险是一种有规则地、定期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生存保险。

(二)生存保险的特征

当被保险人生存到约定年限后,保险人一次性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合同即告终止。目前,单一的一次性给付生存保险金已经不受欢迎,通常的做法是将其与其他保险责任相结合。例如,生存保险可以和定期死亡保险相结合组成两全保险,被保险人生存到保险满期或在保险期限内死亡都可以得到保险金。生存保险也可以和终身死亡保险相结合,被保险人生存到约定年限后可以领取生存保险金,无论被保险人何时死亡,保险人都将给付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未生存到约定的年限就死亡,保险人则只给付死亡保险金。

(三)生存保险的分类

生存保险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单纯的生存保险,另一类是年金保险。

(1)单纯的生存保险。单纯的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生存作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换句话说,被保险人要生存到约定期满时保险人才给付保险金。如在此期间被保险人死亡,所缴保险费不予退还,其所交保费将充作所有到约定期满时仍然生存的被保险人的保险金。因此,生存者所得的保险金除本人所交的保险费以外,还包含死亡者已交付,但保险人未返还的保险费。例如,某投保人投保一份5年期的生存保险,保险金额为1万元。被保险人如果在5年内存活下来,保险人给付保险金1万元;如果被保险人在5年内死亡,保险人就不给付保险金。

(2)年金保险。年金保险即保险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一定的周期给付年金领取者一定保险金的保险。在年金保险中,保费可以采取一次交清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分期交付的方式。但不论采取哪一种方式,在开始领取年金之前,投保人都要交清所有保费,而不能边交保费边领取年金。年金保险的保险责任与单纯生存保险是相同的:如果被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期内生存,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期内死亡,保险人不给付保险金。年金保险的保险金给付方式与单纯的生存保险不同:单纯的生存保险通常是一次性给付保险金;而年金通常是采取周期给付的方式。投保人投保年金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使晚年的经济生活得到保障。因此,人们往往是在年轻时开始缴纳保费,到了年老以后,便可以按照一定的周期领取一笔固定数额的保险金,作为晚年生活的经济来源。

三、两全保险

(一)两全保险概述

两全保险也称“生死合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保险期满时生存,保险人均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两全保险将定期死亡保险和生存保险两种保险形式结合起来,当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规定的年限内死亡或合同期满仍然生存时,保险人均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两全保险的储蓄性极强,其纯保费由危险保费和储蓄保费组成。危险保费用于保险期限内死亡给付;储蓄保费则逐年积累形成责任准备金,它既可用于中途退保时支付退保金,也可用于生存给付。由于两全保险既有死亡保障,又有生存保障,因此,两全保险不仅使受益人得到保障,同时也使被保险人本身享受到了其利益。

在两全保险中,一般规定一个保险期限,被保险人在规定的保险期内不是生存就是死亡,二者必居其一。因此,只要投保人按期缴纳了保费,投保两全保险后总会得到一笔保险金。

(二)两全保险的特点

第一,两全保险是人身保险业务中承保责任最全面的一个险种。它既可以保障被保险人晚年生活的需要,又可以解决由于本人死亡而给家庭经济生活带来困难的后顾之忧。它是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险结合的产物。

第二,由于保险责任大,而且每份保单必然发生给付,所以两全保险的费率较高。在定期的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险中,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只有一项——被保险人或者生存或者死亡,而保险人是否给付却有两种可能。然而在两全保险中,保险人的责任却有两项——在保险期限内同时对生存和死亡承担保险责任,给付是确定的。因此,除了长期的两全保险与终身寿险的费率相差不大以外,短期的两全保险比其他寿险的费率高得多。

第三,由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不论是生存还是死亡,作为受益人,在保险期满后,总可以稳定地获得一笔保险金,因此,两全保险在形式上与银行储蓄具有一定的相同之处,人们有时也称它为储蓄保险。两全保险的储蓄性特点使其保单具有一些特殊用途。它不仅具有与终身寿险保单相同的现金价值,从而使保单所有人能够在保单期满前享受各种储蓄利益,还可以在商业往来中作为财产保证,在个人借贷中作为债务的抵押品,最重要的是作为一种投资工具。此外,如果被保险人存活至保单期满,还可以领到一笔相当于储蓄存款的保险金。被保险人可以用这笔保险金来投保养老年金保险,以保障其晚年生活,或派作其他用场。这一优越性是终身寿险所不具有的。因为在一般情况下,终身寿险的被保险人本人是见不到保险金的。

(三)两全保险的种类

两全保险的业务种类也很多,主要的有以下几种:

(1)普通两全保险。普通两全保险是指,不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还是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都给付同样数额保险金的保险。例如,投保人购买了一份保险金额为10万元,保险期为10年的普通两全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在10年内死亡,其受益人可以领取10万元的保险金,随后保单因履行而效力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存活到10年期满,被保险人本人可以领取保险金的数额也是10万元,领取后保单因履行而效力终止。

(2)期满双赔两全保险。期满双赔两全保险是指,在被保险人期满生存的情况下,保险人给付两倍于约定保险金额的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保险人只给付约定数量的保险金的保险。例如,投保人购买了一份保险金额10万元,保险期为10年的期满双赔两全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保险人给付10万元的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期满生存,保险人给付20万元的保险金。这一险种的设计是基于投保人期满生存比期内死亡更需要钱的考虑的。

(3)养老附加两全保险。养老附加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如果期满生存,保险人给付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如果期内死亡,保险人按照约定金额的一定倍数,例如10倍或20倍给付的保险。仍以上述保单为例,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给付10万元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保险人给付10万元或20万元保险金。这个险种保障的重点放在被保险人死后其家属的资金需求上。

(4)联合两全保险。联合两全保险是由几个人共同投保的两全保险。在保险期内,联合被保险人中的任何一人死亡时,保险人给付全部保险金,保单因履行而终止;如果在保险期内,联合被保险人无一人死亡,保险期满时保险金由全体被保险人共同领取。比如,三人共同投保一份10年期的联合两全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在第三年时,有一人死亡,保险人给付10万元,随后保单终止。如果10年过后三人中无一人死亡,保险人也给付10万元,随后保单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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