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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合同条件的适用情况

时间:2022-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该合同条件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进行的工厂或其他类型的开发项目的实施。在该合同条件中没有列入关于“工程师”的内容。然而,如果业主希望委任一名独立的工程师,也可以作出这种委任,但在合同专用条件中必须对其行为作出相应规定。

(一)《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

该合同条件被推荐用于由业主设计的,或由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其他土木工程。该合同条件与原来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相对应,其名称的改变并不是为了简化,而在于其适用的工程范围扩大,不仅可以用于土木工程,也可以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新红皮书的适用条件为:

(1)各类大型复杂工程;

(2)业主负责大部分或全部设计工作;

(3)承包商的主要工作为施工,但也可承担部分设计工作,如工程中的某些土木、机械电力工程的设计;

(4)由工程师监理施工和签发支付证书;

(5)一般采用单价合同,按工程量表中的单价支付完成的工程量;

(6)业主愿意承担比较大的风险。

(二)《生产设备与设计—建造合同条件》(新黄皮书)

新黄皮书被推荐用于电力或机械设备的提供和施工安装,以及房屋建筑或其他土木工程的设计和实施。在这种合同条件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业主的要求设计和提供设备或其他工程(可能包括由土木、机械、电力或建造工程的任何组合形式)。新黄皮书与原来的《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黄皮书)相对应。

新黄皮书的适用条件为:

(1)该合同条件的支付管理程序与责任划分基于总价合同,因此一般适用于大型项目中的安装工程;

(2)业主只负责编制项目纲要和提出对设备的性能要求,承包商负责全部设计工作和全部施工安装工作;

(3)工程师来监督设备的制造、安装和工程施工,并签发支付证书;

(4)风险分担较均衡,新黄皮书与新红皮书相比,最大区别在于新黄皮书的业主不再将合同的绝大部分风险由自己承担,而将一定风险转移至承包商。

(三)《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银皮书)

该合同条件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进行的工厂或其他类型的开发项目的实施。在交钥匙项目中,一般情况下由承包商实施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业主基本不参与工作,即在“交钥匙”时,提供一个配套完整、可以运行的设施。

银皮书的适用条件为:

(1)私人投资项目,如BOT项目(地下工程太多的工程除外);

(2)基础设施项目(如发电厂、公路、铁路、水坝等)或类似项目,业主提供资金并希望以固定价格的交钥匙方式来履行项目;

(3)业主代表直接管理项目实施过程,采用较宽松的管理方式,但严格进行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以保证完工项目的质量;

(4)项目风险大部分由承包商承担,但业主愿意为此多付出一定的费用,因为承包商在投标时肯定会加入较大的风险费。

(四)《简明合同格式》(绿皮书)

FIDIC编委会编写绿皮书的宗旨在于使该合同范本适用于投资规模相对较小的民用和土木工程。例如:

(1)造价在50万美元以下以及工期在6个月以下;

(2)工程相对简单,不需专业分包合同;

(3)重复性工作;

(4)施工周期短;

(5)设计工作既可以是业主负责,也可以是承包商负责。

总的来讲,绿皮书比较适合投资金额较小的工程项目。但是,根据工程的类型和所处的环境,有时该简明合同格式也可用于投资金额相当大但业主和承包商相互约定较为简单的工程。

该合同格式一般用于承包商按照业主或业主的代表提供的设计实施工程,同时,也可适用于部分或全部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和/或输电工程。承包商根据业主或业主代表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当然,简明格式合同也适用于部分或全部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电气、机械和建筑设计的项目。

在该合同条件中没有列入关于“工程师”的内容。实践证明,管理相对简单、投资金额小的项目,不一定要委任工程师,而且大部分情况下也不实用。在这类项目中,一般可由业主代表或业主进行项目管理。然而,如果业主希望委任一名独立的工程师,也可以作出这种委任,但在合同专用条件中必须对其行为作出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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