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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的行为造成委托人损失

时间:2022-1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道德风险问题就是要解决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委托人如何根据可以观察到的信息设计一个激励合同,促使代理人在签约之后选择适宜的行动以实现委托人效用最大化。在职业年金运营中,委托人选择代理人的标准主要考虑的是信誉、资产规模和专业能力等因素。为了使代理人努力工作,委托人必须让代理人承担更大的风险。

当雇主与职工作为委托人,把职业年金委托给其代理人(受托人、基金投资人、基金保管人和账户管理人等)之后,就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开。在签订契约之后,委托人无法观察到代理人的努力水平(具体行为)和自然随机状态,难以分辨业绩多大程度上由代理人的努力程度决定,多大程度上与自然随机状态有关。相对于委托人,代理人知道自己的努力水平,而且更了解市场信息和盈利机会。所以,代理人可以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或者降低自己的努力程度,或者从事一些与委托人利益无关的活动,甚至有一些损害委托人的利益而有利于自己的行为。由于委托人无法观察到代理人的行为,也无法强制代理人的行动,所以,委托人需要通过一定的激励合同,促使代理人有利于委托人的行动。道德风险问题就是要解决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委托人如何根据可以观察到的信息设计一个激励合同,促使代理人在签约之后选择适宜的行动以实现委托人效用最大化。

(一)道德风险问题的一般模型

委托人的期望效用函数用以下模型表示:

其中,π为委托人可观测到产出;s(x)为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激励函数;a为代理人的行动;v(π-s(x))为委托人的效用函数;f(π,a)是代理人选择行动时外生随机变量密度函数。委托代理问题就是如何选择a和 s(x),使模型(6-3)效用最大化。同时,要满足两个约束条件,即参与约束条件和激励相融约束条件。

第一个参与约束是指代理人从激励合同中得到的期望效用,不能小于不接受合同时能得到的最大期望效用,也就是说代理人的机会成本约束。

第二个激励相融约束是指如果a是委托人希望代理人选择的行动,a′∈A是代理人可选择的任何行动,只有当代理人从选择a中得到的期望效用大于从选择中得到的期望效用时,代理人才会选择a。

(二)道德风险模型分析

1.产出水平主要由代理人行为决定的情况

在职业年金的实际运营过程中,不论是雇主与职工作为委托人,还是受托人作为委托人,并不能观测到其代理人的行动a,而只能观测到产出π,因此,委托人只有通过激励合同S(π),优化自己的期望效用。

假定有两个取值可能,L代表偷懒,H表示努力。代理人努力工作时产出 π的密度函数fH(π);代理人偷懒时则为fL(π)。努力工作时的成本C(H)>C(L)。正常情况下,委托人希望代理人努力工作。所以,实际情况下的委托代理问题,是委托人选择激励合同S(π),解下列最优化问题。

令分别为参与约束IR和激励相容约束IC的拉格郎日乘数。上述最优化问题的一阶条件为:

经整理得:

(6-8)就是莫里斯·霍姆斯特姆最优合同条件。如果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不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即委托人可以观察到代理人的行动,激励相融约束(IC)是多余的,只需考虑个人理性约束(IR),最优条件为:

这是帕累托最优风险分担条件。假定委托人是风险中性的,代理人是风险规避的,即v′=0,u″≤0,条件(6-9)就为1/v′=λ,这意味着代理人拿固定收入,委托人承担全部风险。而在非对称信息下,代理人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就是说,当委托人观察不到代理人的行动时,帕累托最优风险不可能达到。

用S′(π)表示由条件(6-9)决定的最优风险分担合同,S(π)表示满足条件(6-8)激励合同,可以得到:当fl(π)≥fH(π)时,S(π)≥S′(π);fl(π)≤fH(π)时,S(π)≤S′(π)。就是说,对于一个给定产出π,如果π在代理人偷懒(a=L)时出现的概率大于勤奋工作(a=H)时出现的概率,代理人在该利润时的收入,向下调整,反之就向上调整。

似然率fL/fH是指代理人选择懒惰a=L时的概率,与选择努力工作a=H时的概率之比,它表示委托人观察到的π在多大程度上fL还是fH。委托人根据观察到的产出量来判断代理人的行动是L还是H,进而对代理人进行奖惩。如果委托人判断代理人L的可能性较大,委托人就惩罚代理人即S(π)≤S′(π);相反,如果委托人认为代理人H的可能性较大,则奖励代理人,即S(π)≥S′(π)。代理人的收入随fL/fH的变化而变化,也就是说,委托人可以根据产出 π包含的信息决定代理人的收入。

2.产出水平受代理人行为与其他因素共同影响的情况

由于职业年金运营不以追求利润为目的,而是以稳定性和安全性为运营目的,委托人如果以产出π作为主要依据,决定代理人的收入,与职业年金运营特征并不符合。在职业年金运营中,委托人选择代理人的标准主要考虑的是信誉、资产规模和专业能力等因素。假设有另一个变量z,包含了代理人的信誉、资产规模和专业能力等主要信息,当然变量z与代理人的行动a和职业年金行业环境等外部因素也有关系,即z=(a,θ)。现在把变量z也加入到激励合同中,即委托人对其代理人的激励程度不仅依赖产出π,还依赖变量z,最优激励合同为s(π,z):而不是s(π)。

假定在不同努力水平下,π和z的联合分布密度函数分别为hL(π,z)和hH(π,z)。如果π和z同时被写进合同,委托人的问题是选择s(π,z),解下列最优问题:

最优化一阶条件是:

条件(6-10)意味着,当委托人不能观察到代理人的努力水平时,帕累托最优风险分担是不可能的。为了使代理人努力工作,委托人必须让代理人承担更大的风险。即产出越高,代理人的收入越高。但该条件不能保证最优解的唯一性(代理人的努力水平非唯一性),即对于一个给定的合同S(π),代理人的最优化条件可能有多个。也就是说,当产出水平受代理人行为和其他因素共同影响时,委托人不能依赖代理人的努力水平给予奖励或惩罚,还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

3.多次重复或长期委托代理关系的情况

如果委托人不能观察到代理人的行动,为了诱使代理人选择委托人希望的行动,委托人必须根据观察到的代理人行为结果来奖惩代理人,这样的激励机制为显性激励。如果委托代理关系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多次的,即使没有显性激励合同,“时间”本身可能会解决委托代理问题。德纳和鲁宾斯坦证明,如果委托人和代理人保持长期的关系,双方都有足够的耐心,一方面,委托人可以有足够的时间观察代理人的努力水平,从而做出准确地判断,代理人不可能用偷懒的办法来提高自己的福利,另一方面,通过长期合同向代理人提供保险的办法,委托人可以免除代理人的风险。同时,既然契约具有不完备性,出于“声誉效应”的考虑,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都会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

上述的委托代理关系,假定代理人只从事一项工作,代理人的努力选择是一维的。但现实中代理人从事的工作不只一项,或者即使是一项工作也是多维的。当一个代理人从事多项工作时,对其激励程度不仅取决于该项工作的可观测性,而且取决于其他工作的可观测性。在有些情况下,固定工资合同可能优于根据可观测的变量奖惩代理人的激励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委托人希望代理人付出更多努力,而该项工作又难以观测,采用固定工资激励可能更好。

根据上述道德风险问题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在非对称信息条件下,如果产出水平(π)主要由代理人的行为方式(a)决定,委托人可以通过代理人的似然率fL/fH决定对代理人的奖罚,即委托人可以根据产出π包含的信息决定代理人的收入。

2)在非对称信息条件下,如果产出水平(π)不仅仅由代理人的行为(a)决定,还受其他外部环境因素共同影响的话,委托人根据产出水平决定代理人收入,不是唯一最佳方式。

3)在非对称信息条件下,如果委托代理关系是多次重复性、长期性的,或者是代理人多任务性,委托人采取固定工资合同方式可能更好。

(三)职业年金激励契约安排的建议

根据道德风险问题分析的结论以及职业年金所具有的特征,本文建议采取如下措施合理安排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激励契约。在第一层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是建立职业年金计划的雇主及其职工,代理人是信托契约下的受托人。第一层的委托代理关系的特征是:①信托契约一般具有长期性;②受托人多任务性;③产出(职业年金基金的增值)不仅仅依赖受托人的努力水平,与法律制度、政府政策、宏观经济环境、汇率利率的变化、资本市场波动幅度等外部因素相关性很大。因此,委托人对其代理人(受托人)以绩效激励与固定收益相结合的激励契约安排,相对合理。因为职业年金基金增值(产出)并不完全由受托人的努力程度决定,单纯的绩效激励,受托人要承担主要的经营风险,在利益驱动下,容易引起受托人的道德风险;单纯的固定收益激励,受托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就没有努力工作的积极性。

在第二层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是职业年金受托人,代理人是基金投资人、基金保管人和账户管理人。第二层的委托代理关系的特征是:①一个委托人、多个代理人的委托代理关系;②委托代理关系具有长期性;③产出(基金增值)与不同代理人努力程度的关联性不同。因此,第二层委托代理关系中,应针对不同的代理人采取不同的激励契约安排。首先,受托人对基金投资人,应该以绩效激励为主,固定收益激励为辅助的契约安排。这是因为尽管基金的增值(产出)受代理人的努力程度和外部环境因素共同影响,但在所有代理人中,与基金投资人努力程度的关联性最大,基金投资人必须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其次,受托人对基金保管人和账户管理人的激励契约安排,应以固定收益为主。这是因为基金保管人和账户管理人以服务为主,受托人很难观测到它们的努力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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