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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报关单

时间:2022-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实际情况做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证明联和出口货物报关单收汇证明联,是海关对已实际进出境的货物所签发的证明文件。因此,申报人对所填报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进出口报关单

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含义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实际情况做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

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分类

1.报关单按进出口的状态分为:(1)进口货物报关单;(2)出口货物报关单。

2.按表现形式分为:(1)纸质报关单;(2)电子数据报关单。

3.按海关监管方式分:(1)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2)来料加工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3)一般贸易及其他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4.按用途分:(1)报关单录入凭单;(2)预录入报关单;(3)报关单证明联。

在报关单上体现的名称只有两种,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是以不同的底纹颜色和代码来区分在不同监管方式下的使用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多数的企业都采用通过计算机系统先提交电子数据报关单,再打印纸质报关提交给海关的形式申报。提交电子数据报关单多采用委托预录入申报的形式,由报关单位的报关员手工填写报关单预录入凭单的各个栏目,然后交给预录入单位,预录入单位凭以预录入。预录入单位预录入后打印一份由委托预录入的报关员审核,有错误就修改,直到确认无误后提交,向海关申报(传输电子数据进入海关的报关自动化系统)。这个经确认无误录入并提交到海关计算机系统中的报关单就是预录入报关单。

如果电子申报未通过海关计算机系统的规范性审核,海关不接受申报,计算机系统会自动退回并发布信息要求报关员修改。报关员修改后再次提交,海关计算机系统再次对报关单进行逻辑性、规范性审核,通过审核的计算机自动接受申报。

所谓的证明联实际就是另外打印的一份报关单,作为一个证明文件用于到政府其他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联用途

1.进口报关单(一式四联):海关作业联、海关留存联、企业留存联、进口付汇证明联。

2.出口报关单(一式五联):海关作业联、海关留存联、企业留存联、出口收汇证明联、出口退税证明联。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作业联和海关留存联。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作业联和海关留存联是报关员配合海关查验、缴纳税费、提取和装运货物的重要单据,也是海关查验货物、征收税费、编制海关统计及办理其他海关事务的原始凭证。

(2)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证明联、出口货物报关单收汇证明联。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证明联和出口货物报关单收汇证明联,是海关对已实际进出境的货物所签发的证明文件。是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售汇、付汇和收汇及核销手续的主要依据之一。

(3)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加工贸易核销联。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核销联是指口岸海关对已实际申报进口或出口的货物所签发的证明文件,是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结案手续的重要凭证。

(4)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是海关对已实际申报出口并已装运离境的货物所签发的证明文件,企业凭此向国家税管理部门申请出口退税的重要凭证。

示例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是海关对已实际申报出口货物所签发的证明文件。此种说法是错误的。

四、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法律效力

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及其他进出境报关单(证)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效力,是货物的收发货人向海关报告其进出口货物实际情况及适用海关业务制度、申请海关审查并放行货物的必备法律文书。它既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监管、征税、统计以及开展稽查、调查的重要依据,又是出口退税和外汇管理的重要凭证,也是海关处理进出口货物走私、违规案件及税务、外汇管理部门查处骗税、逃套汇犯罪活动的重要书证。因此,申报人对所填报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应承担法律责任。

电子数据报关单与纸质报关单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的一般要求

进出境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必须填写并向海关递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人在填制报关单时,应当依法如实向海关申报,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报关人必须按照《海关法》、《货物申报管理规定》和《报关单填制规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向海关如实申报。

2.报关单的填报必须真实,做到“两个相符”:一是单证相符,即所填报关单各栏目的内容必须与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以及批文等随附单据相符;二是单货相符,即所填报关单各栏目的内容必须与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相符,不得伪报、瞒报、虚报。

3.报关单的填报要准确、齐全、完整、清楚,报关单各栏目内容要逐项详细准确填报,字迹清楚、整洁、端正,不得用铅笔或红色复写纸填写;若有更正,必须在更正项目上加盖校对章。

4.不同批文或许可证以及不同合同的货物、同一批货物中不同贸易方式的货物、不同备案号的货物、不同提运单的货物、不同征免性质的货物、不同运输方式或相同运输方式但不同航次以及不同运输工具名称的货物等,均应分单填报。一份原产地证书只能对应一份报关单。同一份报关单上的商品不能同时享受协定税率和减免税。在同一批货物中,对于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如涉及多份原产地证书或含非原产地证书商品,亦应分单填报。

示例2:同一批进口货物,涉及________的,应分单位填报。(BCD)

A.多个商品编号   B.多份提单

C.多个合同     D.多份原产地证书

5.在反映进出口商品情况的项目中,须分项填报的主要有下列几种情况:商品编号不同的;商品名称不同的;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不同的。

6.已向海关申报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如原填报内容与实际进出口货物不一致而又有正当理由的,申报人应向海关递交书面更正申请,经海关核准后,对原填报的内容进行更改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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