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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弃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

时间:2022-10-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应当选择有相应资质的管理单位,并如实说明高度危险物的名称、性质、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经鉴定为三级伤残。经调查,证实那堆石料属于王某家的房东李某。不管电雷管是被石厂抛弃的还是遗失的,电雷管都是属于石厂所有的,石厂应该对王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 条文解读

本条是关于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高度危险物包括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这些物品因为本身即具有对人身、财产极易造成损害的高度危险性,因此,国家对高度危险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高度危险物生产、储存和处理制定了严格的规范。

高度危险物的责任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1)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2)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3)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应当选择有相应资质的管理单位,并如实说明高度危险物的名称、性质、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如果所有人未选择符合资质的管理人,或者未如实说明有关情况,所有人即有过错。

【以案说法28】某小学三年级学生王某放学后,在家门前的一堆石渣废料中捡到一个有两极接线的雷管,但他并不知道这是个电雷管。王某将雷管拿回家后电雷管当场爆炸。经鉴定为三级伤残。经调查,证实那堆石料属于王某家的房东李某。李某表示,这堆石料是从当地的石厂拉来的,当时他也没有想到这一堆石料里面有雷管。本案中,王某并不知道这是个电雷管,对损害的发生并没有过失。不管电雷管是被石厂抛弃的还是遗失的,电雷管都是属于石厂所有的,石厂应该对王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而房东李某只是从石厂拉回石料做他用,其对石料里面有雷管并不知情,李某不是电雷管的管理人,更不是电雷管的所有人,所以李某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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