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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时间:2022-10-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事法律关系和民法密切关联。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指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在特殊情况下,国家也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作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必然有多方主体存在。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在理论界有不同的看法。通常认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有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或民事权利等。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指由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和民法密切关联。民法确认了民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但这种权利和义务是抽象的,只具有可能性,并不表明主体已经享有了某种权利或应承担某种义务。只有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义务才是具体的。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就决定了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地位平等,他们相互独立、互不隶属。同时,由于主体地位平等,决定了其权利义务一般也是对等的,一方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2.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民法调整一定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赋予当事人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产生以后,民事法律规范所确定的抽象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便落实为约束当事人行为的具体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正是民事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的重要区别。

3.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根据当事人的意志发生

民法是私法,贯彻意思自治原则,因此,大部分民事法律关系都是根据当事人的意志而发生,即通过民事法律行为而建立。

4.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

民法调整对象的平等性,表现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手段上,就是民事责任以财产补偿为主要内容。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或必要条件,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指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在我国,自然人和法人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也是两个最主要的主体。在特殊情况下,国家也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作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必然有多方主体存在。如果只有一方主体存在,就不可能发生社会关系,也不可能形成法律关系。因此,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总是存在相互对应的多个主体。其中,享有权利的一方是权利主体,承担义务的一方是义务主体。不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常见当事人既是权利主体,也是义务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总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有特定主体和不特定主体之分。在相对法律关系中,每一方主体都是特定的,但在绝对法律关系中,承担义务一方,即义务主体是权利主体之外的不特定任何人。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这种权利义务内容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在法律上的直接表现。任何个人和组织作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必然要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1.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为实现某种权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从性质上看,民事权利都体现着一定的利益,但它并不是生活中的一切利益,只有那些为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利益才体现为权利(关于民事权利的分类详见本章第三节)。

2.民事义务

(1)民事义务的含义。民事义务,指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的必要性,义务具有法律强制力。

民事义务和民事权利一样,它也是由法律所确认的。所不同的是,民事义务体现了主体行为的必要性,而民事权利体现的是主体行为的可能性。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对应、相互联系的。在任何一个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都是一致的,权利的实现常常要借助于义务人的行为或不行为。因此,此主体的义务,往往是彼主体的权利,离开了权利,不可能有义务;同样,没有义务支持的权利也是不可能实现的。

(2)民事义务的分类。根据义务人行为的方式不同,可以将民事义务分为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积极义务,指要求义务人作为的义务,例如给付货物、交付工作成果等义务。消极义务,指要求义务人不作为的义务,例如不侵犯的义务、竞业禁止义务等。在民事义务中以积极义务为常见。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没有法律关系的客体,权利和义务就没有依附。

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在理论界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客体是物,也有人认为客体是物和行为,或者认为客体只能是体现一定物质利益的行为。通常认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有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或民事权利等。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有不同的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分别是物权关系、债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人身权关系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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