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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际高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资质测绘案

时间:2022-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案情:2006年9月,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城际高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涉嫌无资质测绘的举报。经调查,该公司在未取得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并将制作的“城际通”坤达N500等型号的电子导航仪在市场上公开销售。

【案例简析十一】

××城际高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资质测绘

案情:2006年9月,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城际高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涉嫌无资质测绘的举报。经调查,该公司在未取得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并将制作的“城际通”坤达N500等型号的电子导航仪在市场上公开销售

分析:××城际高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实行测绘资质管理制度。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测绘活动:有与其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与其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具备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规定,××市规划委员会于2006年12月2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并处测绘约定报酬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的,吊销测绘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并处测绘约定报酬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城际高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止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活动,并处罚款人民币516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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