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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产业的历史沿革

时间:2022-04-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中国文化产业的历史沿革中国文化产业是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而逐步兴起、发展和壮大的。诸如此类的改革举措,使中国的文化领域在新的历史时期呈现出锐意进取的态势。在这一时期,不仅产业化的浪潮扩展到了中国文化的制造业和文化服务业领域,出现了各种形式的以盈利为宗旨的文化企业广告公司,而且文化产业也取得了相当程度的发展。

第三节 中国文化产业的历史沿革

中国文化产业是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而逐步兴起、发展和壮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很长时间里,文化活动严格按照计划来配置资源,进行有计划的生产和有组织的欣赏观看。文化单位是事业单位,不是以创造产值为目的的企业。文化生产、流通和消费不是独立的、能够营利的产业经济活动。改革开放以后,这种局面率先为娱乐业的兴起所打破。1979年,广州东方宾馆开设了国内第一家音乐茶座,这是我国文化市场兴起的标志,也被公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起点。从此,营业性舞会等娱乐业风靡大江南北,突破了传统的国家投资和部门管理等体制的桎梏,开启了社会办文化的新航程。尽管这一文化经营模式在多年以后才为政府和社会所接受[6],但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史上却书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产业自身发展的轨迹来看,可以将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历程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文化产业的兴起阶段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总路线为标志。这一阶段,改革开放催生了我国文化领域中的产业因素,以民营资本为主体的娱乐业和广告业蓬勃兴起和发展,体制外创办文化企业的潮流开始冲击着体制内文化事业性单位。1987年,国有文化事业单位也开始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但目的仅限于“以文补文”。这一时期,文化产业尚处于萌动期,总体上并没有呈现出文化事业向文化产业转变的明显态势。

1985年之前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萌芽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期,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中国共产党在思想路线、组织路线和政治路线上的全面拨乱反正、正本清源,以及改革开放政策的确立,中国的国民经济逐渐得到恢复并取得初步的发展。与此同时,中国社会公众开始在思想上冲破极“左”牢笼的束缚,渴望了解新生活、新知识和新观念,社会公众的文化消费需求也得到了复苏。在此宏观社会背景下,这一时期中国的文化产业领域也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恢复性发展,尤其是娱乐业逐渐地从无到有开始起步。比如,70年代末,国外盒式录音带和录音机开始涌入中国,这一新兴录音设备和制品,由于使用方便而深受消费者的欢迎。80年代初,中国开始建立录音制品出版社,与此同时,海外录像机和录像带大量传入中国。1983年,上海市和广州市在全国城市中首先进行录像的生产和经营,自此开始,音像业在中国城市中迅速地得以发展。1979年,上海市创作出了中国第一部电视报道剧《永不凋谢的红花——张志新》,第一条国内企业电视广告“参桂补酒”和第一条外商广告“雷达表”,1984年出现了第一家营业性的卡拉OK厅,以后又出现了第一家音乐茶座、第一家营业性舞厅等,建立了最早的文化演出公司,恢复了外国音乐的广播节目,使群众的文化消费市场逐步得到恢复。[7]尽管由于当时文化生产和流通的机制还没有完全从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文化商品无论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远远不能满足居民的需求,基本处于求大于供的状态,但这一时期中国文化领域的实践,无疑有力地冲击了中国社会公众原有的价值观念,比如,伴随着80年代大众传媒的发展以及西方传播学进入中国,尤其是进入科研机构和大学课堂,不仅引发了中国新闻界的一场大论辩,而且也使中国的传媒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场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新闻媒介究竟是以传递信息为主还是以宣传为主”、“信息传播在当今社会中的重要地位”等。在此过程中,“信息是抽象概念”、“信息传播无视信息的阶级性”等反面意见接踵而来。然而,在国际新闻媒介参与信息革命和国内大力推进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诸如“新闻媒介”、“大众传播媒介”、“大众传播事业”等提法终于开始在中国城市中流行。在学术界,这样的提法逐渐成为共识和普遍的学术用语。因此,这一时期中国城市文化领域的崭新实践,给中国城市公众的思想观念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值得强调的是,人们逐渐地开始意识到,文化不仅仅只是政治宣传工具,只具有教化的功能,而且也是一种娱乐品,更是一个经济门类;文化行业不只会花钱,而且还能赚钱。

1985~1992年是中国文化产业的逐步兴起阶段。在这一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展开,中国文化部门也开始积极探索改革的路子,文化工作者的生存意识、商品意识、竞争意识等显著增强。面对日渐发育的文化市场,文化工作者逐步摸索出了“以文补文”、“多业助文”等多种经营模式;开始尝试性的调整和转换文化体制,为克服中国文化部门中普遍存在的政企不分、政文不分、效率低下等问题,进行了文化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建制的转换试验,如在剧团实行院长、团长负责制,在报社、出版社实行社长负责制等。许多城市文化部门开始在实践中寻求改革“大锅饭”分配模式的途径,如1987年沈阳市电影公司对其所属的12家电影院实行了“二挂钩”承包经营。诸如此类的改革举措,使中国的文化领域在新的历史时期呈现出锐意进取的态势。同时,在这一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展开,中国居民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文化需求也日益增长。比如,上海市人均GDP在1990年达到5910元人民币, 1992年则上升到8652元人民币。上海市居民生活消费的恩格尔系数从70%左右逐渐降低到60%左右,人均每年文化消费占总消费的比重从80年代的4%以下逐渐增加到1992年的7.8%,成为市民家庭日常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8]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文化消费需求的增长,无疑有力地促进了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在这一时期,不仅产业化的浪潮扩展到了中国文化的制造业和文化服务业领域,出现了各种形式的以盈利为宗旨的文化企业广告公司,而且文化产业也取得了相当程度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 1978年中国已有图书出版社200多家,出版图书品种1.5万种,总印数33.74亿册。到1986年,出版社增加到446家,比1978年增长一倍以上,出书品种5.2万种,总印数52.03亿册,与1978年相比均有了大幅度的增长。

与此同时, 1985年以后中国文化领域出现的一个突出现象,就是中国公众的文化消费特征越来越朝着娱乐型、多样化、可参与性的方向发展,在中国社会公众中产生重大影响的文化形态,几乎都是娱乐性的、消遣性的消费文化。如1986~1987年的崔健摇滚乐; 1988年风行的卡拉OK; 1989年的汪国真诗歌; 1990年的电视连续剧《渴望》; 1991年的电视连续剧《编辑部的故事》,等等。顺应中国城镇居民消费性的文化需求, 1985年以后,另一引人注目的现象,则是各种文化娱乐设施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90年,京、津、沪、黑、吉、辽、皖、苏、浙、闽、川、粤等19个省、市、自治区的城镇有歌厅、舞厅、卡拉OK厅共6966家,台球厅37201家,电子游戏厅17039家。[9]1992年,单是上海市就有娱乐场所2000多家。这一时期还有一个重大的事件,就是1988年,在政府体制改革,许多国家机构被精简的情况下,文化产业司却在文化部机关大精简中脱颖而出,成为文化部惟一新成立的司。这一引人注目的重大举措,表明文化产业已得到了国家的正式认可,也标志着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进入了从自发到自觉的新的历史阶段。

二、文化产业的形成阶段

以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标志。这一时期,我国文化产业化进程开始加快,增量领域的文化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存量领域的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进程启动。在文化管理体制、经营机制、投资体制等方面均有较大变革,加快发展我国文化产业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国家也适时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总体上,文化事业开始逐步向文化产业转变。

1992年以后是中国文化产业的全面扩张阶段。这一时期,我党确立了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在这个宏观背景下,中国文化体制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开始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从“办文化”向“管文化”、从“小文化”向“大文化”等转变。如天津市对直属艺术表演团体采取了“三个层次”的管理模式,第一层次是对少数重点剧团规定艺术生产指标,经费由国家拨款予以重点扶持。第二层次,对多数剧团实行“定额补助,一次包死,超支自负,盈余归己”。第三层次,推行多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上海市在1997~2000年的新一轮改革中,根据国际化大都市发展的要求,对市属艺术院团布局结构和管理模式进行重新定位,把它们分为政府重点投入院团、政府部分资助院团、社会办团、民间职业剧团4个层面,在文化生态上形成自上而下的金字塔状结构。并在确保重点院团的前提下,鼓励社会办团,规范并发展民间职业剧团。在探索城市文化经济宏观管理新路子的同时,一些城市也大刀阔斧地对文化机构及其队伍进行“消肿”。如上海、哈尔滨、沈阳、天津等城市通过合并、撤销等方式对多余的剧团进行了精简。上海市文化局原有剧团18个,经过重新布局后,到1998年还有15个市文化局直属艺术团体。为了“消肿”,上海市文化局从1992年开始在各艺术院团实行全员聘任制的改革,即在对全体演职人员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确定各个工作岗位,自主安排演职人员上岗、待岗或下岗,自1997年以来,上海市文化局又开始新一轮的艺术剧团体制改革,中心内容是实施全员聘任合同制,改国家用工为单位用工,改固定制用工为合同制用工。这一改革是全员聘任制的发展,为解决人员能进能出问题迈出了坚实的一步。[10]

这一时期,在文化体制改革的有力刺激下,社会力量和外资参与中国文化经济发展的新格局也已开始形成。这尤其集中地体现在社会各界对文化产业的大量投入上。以文化艺术、娱乐、音像书刊发展为例, 1997年国有文化部门创办的文化经营单位只占整个文化经营单位的10%左右,而非国有文化部门创办的已占88.6%。”[11],在北京,“民营国营同台竞争”,甚至成为一大新景观。北京是中国的首都和文化中心之一,不仅汇聚了一大批中央级的文化机构,而且由于首都行政机构、军事部门多,文化层次多,客观上形成了一种多元制衡的体制现象,给多样性的文化产业投资者提供了非常大的生存空间。在北京,之所以能形成一个由20万文化人组成的“北漂集团”(意为在北京自由漂流和随机组合),无疑与这种多元制衡的弹性体制空间密切相关。北京“民营国营同台竞争”的一个典型案例是1993年由民营企业家钱程与中央乐团签约,出资45万元承包了北京音乐厅。承包方除保证中国交响乐团演出场地以外,主要以出租场地、承办国内外演出为经营方向。自承包以来,音乐厅大胆探索演出市场规律,其改革成效大致可归纳为规范秩序,增加演出,收齐场租;广泛吸收社会投资;投资创新性剧目。2000年初,北京市与钱程签约,同意他以自然人的身份,承包由政府投资刚刚改建完毕的北京标志性文化建筑——中山公园音乐堂。一位民营企业家使国营音乐厅职能“复位”,显示了民营资本在激活文化市场和发展文化产业方面的独特功能、地位和作用。据统计, 2001年,北京地区全年共有音乐演出3000场,其中仅北京音乐厅和中山公园音乐堂的演出场次就达700场。品种繁多的音乐会既包括了古典音乐,又有流行音乐和现代音乐,基本可以满足观众不同的欣赏口味。2001年,在北京音乐厅和中山公园音乐堂系列演出的带动下,北京地区的许多演出以系列的方式推出,降低了成本,取得了一定的规模效应。在上海, 1999年初开始,平均每天都有10多家企业申办中外合资娱乐场所,它们希望在上海未来娱乐市场大发展中占有一席之地。在此情形下,上海出现了将娱乐场所和新型的大商厦建设结合起来,把娱乐场所建设在综合商厦内,将消费与购物休闲融为一体的新趋势,如徐家汇的港汇广场、汇金百货、东方商厦等,已经以一流的商厦硬件作基础,以“错位消费”的经营方式形成了一个声势浩大的娱乐消费圈。[12]

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 1992年以来,中国文化市场也出现了空前繁荣的局面。按照文化经济学理论,现代文化市场一般包括文化产品市场、文化服务市场、文化要素市场三大部分,它们是连接文化产业和居民文化消费的桥梁和纽带。1992年之前,在文化面向市场的背景下,文化市场中的文化产品市场和文化服务市场已经在中国取得了相当程度的发展,但文化要素市场如文化资金市场、文化艺术设施市场、文化艺术人才市场、文化中介市场、文化产权市场、版权市场等的成长却一直十分迟缓。

1992年以来,在中国的一些中心城市,不仅文化市场中的文化产品市场和文化服务市场,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上取得了进一步的发展,而且在前阶段发展滞后的文化要素市场也开始逐渐地孕育和生长。这里仅以文化要素市场中的文化中介市场发展为例进行说明。

毫无疑问,文化中介机构是文化生产、供应、销售、消费链条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文化经纪人往往既有极强的市场敏感性和相当程度的文化艺术造诣,又有着广泛的社会联系和独有的供销渠道,可以在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充当重要的桥梁角色,能成功地把文化产品和服务推向市场。可以预见,随着文化生产和经营专业化、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未来的中国文化市场将是一个非常依赖文化中介机构和文化经纪人的市场。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已形成了一种以中介机构、经纪人为主体的文化市场体制,如图书出版业的经纪人最早出现在英国和美国,现在,在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几乎任何一个稍有成就的作家都有自己的经纪人。适应世界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发展的这一潮流, 1992年以来,国内一些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比较发达的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也在发展文化中介市场方面作了许多积极而成功的探索。例如,上海市建立了多家正规的中介服务的文化实体,逐步覆盖了演出市场的大部分领域,向要素市场的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跨出了一大步。最有代表性的包括:上海市演出公司、上海市对外文化交流公司、上海市演出总公司、上海文化演出中心、上海广电演出有限公司等。其中,上海市演出公司是全国最早建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演出公司之一。它专门经营境内外各类文艺演出,同时经营演出广告、舞台设计、展览、演出器材等相关业务,其特点是初步形成集约化的经营机制,实现了整体运作。到1999年初,已经举办演出15000多场,演出足迹遍布了全国100多个大中小城市,并与美、英、法、德、日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多个演出团体进行了合作;上海市对外文化交流公司是上海市开展对外文化交流的主要窗口,是上海惟一授权组派国内文艺团体、美术团体包括个人赴海外演出或展览的专业服务机构;上海市演出总公司,是上海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类专业演出经纪机构,专门经营境内外各类文艺演出,同时兼营演出广告、舞美设计、音像灯光器材等;上海文化演出中心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演出中介机构,专门承接境内外各类文艺演出、策划、运作大型演出活动,承接各类文艺培训和文艺比赛及提供与文艺演出有关的咨询活动;上海广电演出有限公司,它是从事演出经纪的专业公司,特别是举办与广播、电视、电影相关的文艺活动,负责上海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系统商业性文化演出活动。[13]

包括文化产品市场、文化服务市场、文化要素市场在内的中国文化市场的发展,无疑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具有相生相长的关系。文化产业的发展会刺激居民的文化消费,从而促进文化市场的发育;文化市场的发育能够促进各类文化产品和要素在交易活动中的自由流动,实现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拓展文化产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在中国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文化市场逐步繁荣,以及文化产业已有相当程度发展的背景下,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文化产业已被一些城市,特别是中心城市列入发展战略和规划之中。1996年,北京市提出要“重新认识文化产业的巨大潜力,迅速壮大北京的文化产业”,“使其成为北京的支柱产业,使北京成为全国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1999年,上海市提出的文化产业发展目标是:体现上海高档次、多样化、开放型的文化发展水平,形成以高新技术为支撑的多元化的产业格局,成为增强上海中心城市功能的重要支柱和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的强大动力。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这一时期,不仅中国文化产业化的浪潮从多种所有制进一步扩展到了国有大型骨干文化单位,而且文化产业也逐渐由流通业向制造业、服务业扩展并出现了文化企业集团化的趋势。比如,上海的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北京紫禁城影视公司、上海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广播电视中心等,都是中国文化企业集团化过程中的产物和成功案例。

在上述诸因素的作用下, 1992年以来,中国文化产业的格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据1999年5月北京市统计局统计,文化行业与旅游行业所创造的增加值约为281.2亿元,占全市GDP的14%。[14]1996年,分布于中国各大中城市的报纸共2202种,与1978年相比,增长近12倍。适应居民消费性的、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报纸的种类也大大地增加了,由原来以党委机关报为主发展到多种报纸并存,出现了经济类、国际时事类、文化类、休闲类、生活服务类、法制类、文摘类、观点类、学习类等报纸,出现了周末报、体育报、星期刊、都市早报、都市晚报、都市快报等。报业的经济利润也十分可观。1996年,全国报业广告总收入为77.6亿元,占全国广告营业额的21.2%。其中,《广州日报》、《新民晚报》、《羊城晚报》等的广告收入高居榜首,均超过5.5亿元,许多报社新建的办公楼成为当地城市的新景观。[15]从印刷手段和技术设备看,目前,全国绝大多数报社都采用了激光照排和胶版印刷等先进技术。少数大报社实现了微机联网,逐步将采编手段推向现代化。1980~1998年,分布于中国大中小城市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分别从原来的106家、38家增长为1244家、880家,分别增长10.7倍、22.2倍;电视人口覆盖率从49.5%增至87.5%,增长37.9个百分点。有线电视网已遍布中国绝大部分城市,初步形成了一个规模宏大、覆盖全面的无线广播电视专用传输网。1992年以来,中国的音像制品业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据统计, 1998年10月至1999年3月,全国35家光盘加工复制厂,近百条光盘生产线,一直满负荷运转,仍不能满足订货需求。音像业的发展不仅极大地刺激了中国流行音乐和卡拉OK的发展,而且也拓宽了所谓的“后电影市场”,使电影除了票房收入以外,还可以制成音像艺术品来获取经济利润。尤其值得一提的是, 90年代以来中国的互联网业发展也非常迅速。据调查,在中国, 1999年上网计算机146万台,其中专线上网25万台,拨号上网121万台;上网总人数400万,其中专线上网76万,拨号上网256万,两者兼备68万;互联网站点数约9906个。从用户的地域分布看,居前三位的是北京、广东、上海,分别占21.02%、11.77%和8%。[16]

三、文化产业的发展阶段

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标志,中国文化产业开始逐步融入世界市场,经受了市场经济大潮洗礼的民营文化企业和国有文化企业集团开始与国外文化产业同台竞争,提高文化竞争力问题浮出水面。主要针对国有文化事业单位的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进入了实质性启动阶段,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不断出台。这一阶段,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是调整现有的文化产业格局和文化产业政策,完善文化市场,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业,提升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我国文化产业迎来了难得的大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对于中国文化产业而言,从2001年11月到2002年11月,是一个颇有意味的时段。这一年中,中国以成功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肇始,以众望所归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为结束,一个充满挑战与希望的中国文化产业新时代由此开启。从此,中国幼稚、弱小的文化产业与成熟、强大的国际文化产业资本第一次正面交锋拉开帷幕,但同时,中国本土的民族文化产业也真正迎来了一个完善自我、拼搏壮大并走向世界的重要契机。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正面对严峻的形势。在由西方发达国家主导制定的世贸协议框架中,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出口贸易是谈判桌上的一个重要筹码,一个要进来,一个想出去,谈判双方为利益而较量。有利的是,世界贸易组织也重视文化的特殊性,允许各国就其国内文化市场的开放进行逐项谈判。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中,尽管有国际认同的上述“文化例外”原则作为挡箭牌,但文化市场的有限“准入”,外国文化产业要寻求合法进入中国的渠道,却是回避不开的重要内容。

我国政府在2001年文化产品与服务市场准入上所做的承诺,主要涉及音像制品、电影、书报刊和旅游领域,主要包括:在中方拥有管理主控权的情况下,允许外资参与音像制品的分销,外方可以拥有49%的股份并参与经营管理;在中方拥有管理控制权的情况下,允许外资参与影剧院的改造,外方可以持有49%的股份并参与经营管理;在准入放宽后,当年进口了40部电影,并在3年内逐步增至50部,同时提高以分账形式销售的影片进口数量,其中以分账形式销售的进口影片数量从10部提高到20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年之后,国内报刊零售市场将对外开放, 3年后,国内发行批发企业外资可以进入;旅游业方面,将在3年内允许有能力建造100%外资拥有的酒店的经营者进入中国市场,准入后允许占大多数股份的拥有权;承诺在所有重要服务行业,在经过合理过渡期后,取消大部分外国股权限制,以及不限制所有服务行业的现有市场准入和活动。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随着整个国家对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随着国家对外贸易和对外文化交流法规的完善,随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逐步或提前兑现,西方发达国家的资本、文化产品开始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进入中国文化产业领域。事实上,我们的文化市场已首当其冲。从某种角度看,它远大于对我国传统的第一、第二产业的冲击。纵观国内文化市场,我们无力所及的是:外国流行音乐、影视数码和其他流行文化制品在校园和城乡日渐风行,外国网络游戏与相关文化信息产品升温热卖,好莱坞影视大片分享国内城乡电影市场,世界杯转播权天价一路上扬,外国演艺经纪集团成功操控国内巨型演唱会,星空卫视悄然“落地”,国家地理、历史频道节目在有线电视网络频频露面,进口版权贸易和外版图书分销红火,还有国外传媒资本对国内报刊实实在在的“窥视”与“诱惑”,如此等等,不胜枚举。面对挟有市场观念优势、产业资本优势、高新技术优势、经营机制优势和管理经验优势,内容良莠不齐的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文化产品的逐步“准入”,对我国文化产业、文化传统、意识形态阵地受到的强烈冲击乃至国家文化主权安全的担忧,特别是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及其拥有的对中国本土尚处于幼稚状态的、物化中国文化艺术成果的文化产业领域的影响,已成为海内外有识之士关心的共同主题。

在这种外国文化产业对我国新兴文化产业直接全面交锋的挑战性态势下,我国文化整体运作体制自1998年以来做了积极的应对。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各自在系统内展开了自我调节,国内已经开始市场运作的文化产业机构如出版集团、报业集团、广电集团、演展集团已加快了集约化、规模化进程,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我国文化产业在体制整合、资源整合、市场整合、观念整合、法规整合等方面任重而道远,必须假以时日,完成转变。在这种情况下,面对乘势而来的外国文化产业资本的冲击,一批转轨迟钝、体制僵化的文化企事业单位,一大批缺乏生命力和市场前景的文化艺术产品,将被无情淘汰出局;现存的和潜在的文化资源将面临被无序开发的危险;异质文化对我国主流文化所代表的传统价值观念、审美心理、精神“图腾”的“改造”,将是我们不得不接受的事实。我国的文化管理和运作机制正面临严峻的考验。可以预见,国内文化体制的重构,文化单位的重组、文化基因的变异甚至部分解体,将成为今后10年中国文化产业地平线上屡见不鲜的新景观,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毫无疑问,这也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壮大千载难逢的机遇。不经过这种兵临城下的市场经济战场的较量,不经过这种与国际资本面对面角逐的严酷考验,不经过文化产业竞争加剧优胜劣汰的市场净化过程,当前桎梏人们观念的变革、阻碍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深层因素,难以揭示并得到有效解决,我们原有的习惯于在旧体制、旧机制下低效率运作的文化机制和文化市场,将难以得到全面的梳理、整合、重组和优化,中国蕴含丰富的文化资源和拥有世界最大文化市场的优势,也难以实现应有的效益。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正在把中国沉睡的文化资源激活,正在使有志气的中国文化产业精英奋发,正在把中国文化人的创造潜力发掘出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不只是让世界的优秀文化产品进入中国的市场,服务于我们的人民,促进我们的文化发展,更重要的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为中国先进文化寻找一条建设和发展之路,是为了让我们更快、更有利、更方便地用我们中国的高质量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去获取全球市场更大的份额。比较而言,过去一段时间,我们对文化产业在新世纪的发展前景和地位的认识虽然相对滞后,行动也不那么及时有力,但令人振奋的是,党的十六大,从最高决策层面对文化产业这个战略产业显示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强有力的支持。十六大报告首次把“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并列提出,并将这一任务纳入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政治报告,这对于处于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背景中的我国文化的创新与发展,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重要的实践意义。报告不但对发展国家文化公益事业提出了“一个支持”、“四个扶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而且从理论上提出了“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这一科学论断,并明确提出了发展中国文化产业的总体要求和长远目标。这是我们党密切关注文化建设实践,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背景,结合改革开放20多年来文化领域的具体实践得出的科学结论。这一创新成果,不但回答了多年来理论界争论不休的问题,而且为我国文化领域深化改革、推进改革、促进发展铺平了道路。报告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要求,不但是党和国家未来5年和今后一个阶段在文化领域的重要工作任务,而且是我国文化战线实践“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要求的必然选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发展道路。

中国文化产业这艘大船,赶上了新时代的顺风。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有十六大的强劲东风,有改革开放20余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烽火历练过的优秀的中国文化艺术队伍,有中华民族深厚博大的宝贵文化资源和13亿消费者,特别是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的中国正在朝着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大踏步迈进。一个服务于国家振兴和发展战略的中国独立自主的文化产业,将不断开拓进取,阔步前进。

【注释】

[1]单世联.现代性与文化工业.广东人民出版社, 2001

[2]詹明信.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三联书店, 1997

[3]马丁,舒曼.全球化陷阱.中央编译出版社, 1998

[4]詹明信.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三联书店.1997.353.

[5]詹明信.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三联书店.1997.353.

[6]1987年,文化部、公安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改进营业性舞会管理的通知》,第一次明确了举办营业性舞会的合法性质,娱乐业经营活动正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合法组成部分。

[7]尹继左.2000年上海文化发展蓝皮书.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87

[8]尹继左.2000年上海文化发展蓝皮书.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0: 92

[9]王蒙.文化市场一议.星光, 1994(4)

[10]程恩富.文化经济学通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1999

[11]程恩富.文化经济学通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1999

[12]尹继左.2000年上海文化发展蓝皮书.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0

[13]尹继左.2000年上海文化发展蓝皮书.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0

[14]王晓方.谁在说话——中国文化年报.兰州大学出版社, 2001

[15]张国良.新闻媒介与社会.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1

[16]张国良.新闻媒介与社会.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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