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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文化传播的思维路径

时间:2022-04-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五、跨文化传播的思维路径跨文化传播的问题与可能性是一种思想与方法的方程式,它像人类所演算的数学题一样,永远都不会完结。交流是没有保障的冒险,探索跨文化传播也是没有保障的冒险。而不去探索跨文化传播的问题与可能性,等于甘冒风险,坐以待毙。

五、文化传播的思维路径

跨文化传播的问题与可能性是一种思想与方法的方程式,它像人类所演算的数学题一样,永远都不会完结。而且我们弄清楚一个问题,常常只是触及了跨文化传播的冰山一角;找到一种路径,我们同时会发现这种路径的有限性,而不得不继续寻找。

交流是没有保障的冒险,探索跨文化传播也是没有保障的冒险。但是,没有交流,会面临更大的风险,我们或者会像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睡在“铁屋”里窒息而死;或者像《狂人日记》的精神病患者形成怕被周围的人吃掉的病态恐惧心理;或者像某些孤岛上的族群在文化隔绝中神秘消失。而不去探索跨文化传播的问题与可能性,等于甘冒风险,坐以待毙。

鲁滨逊式的世界在现实社会中并不存在,在自我心灵世界也不存在,我不能自己对自己说话,筑起心灵的孤岛,因为语言都是社会性的,私人语言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还是常常想象着让理智的自我与弗洛伊德所说的那个欲望的本我和道德的超我对话,这种交流无疑是最具稳定性的,可危险性也存在于这种稳定性之中,无论自我、本我和超我之间的对话取得怎样的稳定性,都免不了自我的偏执。在一个群体内,我们把自我的稳定性诉求延伸转移到群体,使得一种成功的交流背后往往蕴含着制造群体的偏执的危险,如法西斯主义原教旨主义等。而在日常生活中,所谓“嘤其鸣矣,求其友声”(《诗经·小雅·伐木》),那只不过是追求一个在思想和情感上与我相似的人;所谓“话不投机半句多”,反过来是说,只有与我有共同话语才能交谈。说白了,还是一种在稳定性诉求中显现的自我的偏执,即从自我出发进行交流,达到“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的交流境界。如果不是这样,很难求得稳定性互动,那我们就不由自主地悲叹交流的失败,叫喊“人心叵测”、“他人即地狱”。由此看来,人类对于交流的想象实在有限。

跨文化传播就是要把人类从这种贫乏的想象中解放出来。20世纪70年代传唱至今的歌曲《想象》曾这样吟唱道:

想象世上没有天堂   

只要你想象,这很容易。

我们之下没有地狱   

我们之上只有天空,  

想象所有的人     

都能活在当下。    

跨文化传播就是要这样改变人们的思维:你可以因交流的失败而想象“他人即地狱”,想象人与人之间的疏远广泛而普遍,但这样做会限定你的交流自由;若要恢复你的交流自由,你得想象交流的失败既说明某种情境下交流的有限性,同时也预示了交流的可能性的方向;你还得想象,你对交流的抱怨显现着你对消除人与人之间的疏远状况的无限渴望,而这种渴望在多样性的人群之中是广泛而普遍的,这就是交流的自由天空。

顺着这种思路,跨文化传播建构着另一种思维路径:第一,它要把“我与他”的主客体思维转换为“我与你”的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思维,其逻辑在于:任何传播都必须具有主体间性,才能成为主体之间交往的内容;传播中的意义不是在主体自身形成的,而是在主体和主体间形成的;在人际传播中,每个人都从他人身上看到自己,也从自己身上看到他人。第二,它进一步把主体间性转换成文化间性,形成文化的互惠结构,提高每一个个体超越自身和与其他文化互动的能力,从而建构完整的自我意识。第三,它把文化互动建立在“从他者出发”的基础上,认为人的直接的生活事实是与他人相处,主体性视角解决不了面对他者的问题,只是表明从单一角度看问题,中立的、普遍主义的视角则是不以任何角度看问题,但“从他者出发”可以把自己的偏好悬置起来,从而看见他者、听见他者进而理解他者,建构文化的多维视野。[34]第四,它从自由的文化多元主义层面建构跨文化传播的政治问题,即保护文化的多样性和文化选择权,反对把文化多样性作为文化隔离和封闭的借口。它试图把免于他人干涉、享受独立与平等空间的消极交流自由,转换为在合作中寻求权利与义务平衡的积极交流自由。第五,它把跨文化传播当作是一种实践理性,寻找文化间的伦理融合,既尊重文化伦理的差异性、历史性,又积极建构文化伦理的多样性互动关系。第六,它提供对他者文化的语境式理解以及文化间的可能联系,揭示文化间的可能的冲突,在文化的构连中建立动态的互动机制。

跨文化传播在想象自由的交流天空中丰富着交流、沟通、传通、理解的理性与智慧,它告诉为交流的无奈而痛苦的人们:你我之间别无出路,只有交流,而一切可能性都在实践之中。

【注释】

[1][美]彼得斯:《交流的无奈:传播思想史》,何道宽译,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第1页。

[2]“跨文化”有三个不同的英文概念,即inter-cultural、cross-cultural和trans-cultural。这实际上包含着3种形态的跨文化研究方向。具体说来,这3个复合词是由同一词根“cultural”加上3个不同前缀“inter-”、“cross-”和“trans-”构成的。在这里,“inter-”一般包含“在……中间”,“在……之间”或“在……内”等意思,“inter-cultural”一般表示“不同文化间的”;“cross-”主要包含着“横过”、“穿越”或“交叉”等意思,“cross-cultural”一般表示“交叉文化或交叉文化地域”、“涉及多种文化或文化地域”;“trans-”指离开当下状态的“越”,其维度可以是想象的、超验的,主要包含“横穿”、“贯通”、“超越”、“胜过”、“转化”等意思,“trans-cultural”通常表示“适合于多种文化”和“超越文化”。

[3][美]彼得斯:《交流的无奈:传播思想史》,何道宽译,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第251页。

[4]Williams,Raymond.“Drama in a Dramatised Society”in RaymondWilliams on Television:Selected Writings,ed.Alan O’Connor,London:Routledge,1989,p.12.

[5][美]彼得斯:《交流的无奈:传播思想史》,何道宽译,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第252页。

[6]Sandkülher,Hans Jorg.“Monde Arabe &Monde Occidental:Un Dialogue Philosophique par une Approche Transculturelle”,Journée de la PhilosophieàL’UNESCO,Paris,20November 2003.

[7]Bergson,Henri.La politesse,Rivages poche,2008,p.23.

[8]Habermas,Jürgen.The Theory of Communicative Action.Vol.I,(trans.)Thomas McCarthy,Boston:Beacon.转引自张锦华:《传播批判理论》,台湾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94年版,第218页。

[9]参见Hans Kung and Karl-Josef Kuschel:a Global Ethic:TheDeclaration of Parliament of the World’s Religions.The Continuum Pub,1993.

[10]赵汀阳:《理解与接受》,《跨文化对话》第9辑,上海文化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

[11]参见Geertz,C.,The Interpretation of Cultures.New York:Basic Books,1973.

[12]参见Pichon,Alain Le.The Sound of the Rain:Poetic Reason andReciprocal Understanding,in The Condition of Reciprocal Understanding,Chicago,1995.

[13]Thompson,J.D.,Organizations in Action,NY:McGraw-Hill,1967.

[14]Follett,M.P.,in M.P.Graham(eds.)Mary Parker Follett:Prophet of Management,Boston,MA:Harvard Business School.1995.

[15][美]赫伯特·金迪斯、萨缪·鲍尔斯等:《走向统一的社会科学:来自斯塔费学派的看法》,浙江大学跨学科社会科学研究中心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41~65页。

[16]转引自Bybee,Carl.Can Democracy Survive in the Post-Factual Age?AReturn to the Lippmann-Dewey Debate about the Politics of News,Journalism &Mass Communication Monograph,Vol.1,No.1,Spring 1999.

[17]参见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冯克利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版。

[18]Hecht,M.L.,a research odyssey:Toward the development of a Communication Theory of Identity.Communication Monographs,1993,60,pp.76-82.

[19]参见[美]爱德华·W.萨义德:《东方学》,王宇根译,三联书店1999年版。

[20]秦晖:《“差异权”,还是文化选择权?——评塔吉耶夫〈种族主义源流〉》,《南方周末》2004年8月12日。

[21]Witteborn,Saskia.The situated expression of Arab collective Identities in the U.S.,Journal of Communication,57(2007).pp.556-575.

[22]秦晖:《“差异权”,还是文化选择权?——评塔吉耶夫〈种族主义源流〉》,《南方周末》2004年8月12日。“塔基耶夫”亦译成“塔吉耶夫”,本书采用前一种译法。

[23][加]威尔·金里卡:《多元文化公民权:一种关于少数族群权利的自由主义理论》,杨立峰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版,第12~13页。

[24]阿尔芒·马特拉:《从历史和地缘的角度看“文化多样性”》,载单波、石义彬主编:《跨文化传播新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1~14页。

[25]Postman,Neil.The Humanism of Media Ecology.Keynote speech at the first annual convention of the Media Ecology Association.2000.p.2.

[26][美]欧文·拉兹洛编:《多种文化的星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专家小组报告》,戴侃、辛未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页。

[27]曹卫东:《权力的他者》,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51~58页。

[28]参见唐维敏:《文化研究:霍尔访谈录》,台湾远流出版公司1998年版。唐维敏在此把“articulation”译为“接合”。还有译者译为“链接”。

[29]Slack,Jennifer Daryl.The Theory and Method of Articulation in Cultural Studies,In David Morley and Kuan Hsing Chen edited Stuart Hall:Critical Dialogues in Cultural Studies,Routledge,London,1996.

[30]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47页。

[31]Gorham,Bradley W.,News Media’s Relationship with Stereotyping:The Linguistic Intergroup Bias in Response to Crime News,Journal of Communication,March 2006,Vol.56,pp.289-308.

[32]Tsfati,Yariv.Hostile Media Perceptions,Presumed Media Influence and Minority Alienation:the Case of Arabs in Israel,Journal of Communication,57(2007).pp.632-651.

[33]居伊·德波(Guy Debord)语,转引自周宪编著:《文化研究关键词》,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60页。

[34]参见赵汀阳:《没有世界观的世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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