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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言说,但可以在生活中显现

时间:2022-04-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世界的终极意义不可被言说,我们无法用语言思考和交流任何关于它的事;因为它不遵守逻辑规则,所以它既可以是对的,也可以是错的。当我们谈论终极意义、神秘之物、不可言说的东西时,我们总会觉得这些离我们的生活非常遥远,其实在维特根斯坦的思想中,它们和生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不可能有什么不在我的生活中,却在我的世界之中。

世界的终极意义不可被言说,我们无法用语言思考和交流任何关于它的事;因为它不遵守逻辑规则,所以它既可以是对的,也可以是错的。对于这样一个东西,我们是否可以体验到它的存在呢?世间有着那么多种各不相同的神秘主义派别,无数不可言说自相矛盾的东西,哪一种才真正是世界的意义呢?我们如何抉择,又能依据什么来抉择呢?当我们确认了世界的终极意义是不可言说的,而不可言说的东西是确实存在的,这些和我们正在经受的苦难有什么关联呢?它难道可以帮助我们生活吗?那些神秘的不可言说的东西能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呢?当我们谈论终极意义、神秘之物、不可言说的东西时,我们总会觉得这些离我们的生活非常遥远,其实在维特根斯坦的思想中,它们和生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我们确定了世界的终极意义是可以存在的,而且确定了它不可被言说,也不遵守逻辑规则。但是,我们确定的只是一种意义存在的可能性,我们依旧不知道它是否确实存在。很多人,包括很多伟大的智者,都认为世界根本没有意义至少也是一种选择,而且从概率上来说是非常可能的一种选择。“世界根本没有意义”是否更加可能?或者至少那种意义和人类无关,也许是更加可能且理性的推论?人类的眼光变得更加广阔,现代科学在前所未有的尺度上研究着世界,当我们思考着亿万光年之外的星云,思考着宇宙起源和归宿;当我们可以看到电子和夸克碰撞的轨迹,当人工智能在各个方面开始超越人类,我们越发感觉到自身的渺小。地球在宇宙之中就像一粒尘埃,而人不过是尘埃上的尘埃,同样人的短短一生在时间长河里也不过是短短一瞬,这样渺小的一个存在,有着意义的概率有多大呢?也许我们不能断言世界的意义和地球上的人类无关,至少可以说有关系的概率很微小吧?

这种概率性的论断在可以言说的这一部分世界中,确实是成立的。但是我们已经证明了在可以言说的这部分世界中本来就不可能有着终极的意义,也就是说概率不是很小,而是为零。而在不可言说的那部分世界中,谈论地球或者人类在宇宙中的渺小是毫无意义的事。因为在不可言说的部分,没有大小的区别,在那里人并不比宇宙渺小,而一个也不比一万个更少,在不可言说的地方如何比较呢?在那里,“我”或者说“我的生活”永远占据着最重要的中心位置。

德文和英文等西方语言中,生活和生命是同一个词,德语中是Leben,英语中是Life。但是在中文里出现了两个词,“生活”有着更偏向日常生活的意味,而“生命”则偏向自然的生命属性。在本书中,我们会尽量在广义上使用“生活”一词,生活并不只是日常的生活,其中应该包括生活和生命的全部。

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有这样一个断言:“世界和生活是同一的。”在维特根斯坦“一战”的笔记中也有着一段相似的话,但是更为详尽:

世界和生活是一个。生理的生活当然不是“生活”,而心理的生活也不是。生活是世界。(《战时笔记》,1916年7月24 日)

在这里可以看出,维特根斯坦对于生活的定义不是狭义上生理的生活,也不只是更广义的生理和心理的生活。在他的定义中生活即世界,世界即生活。我们可以把这句话和另外两段话来对比阅读:

死亡之时,世界并没有改变,而是到达终点。(《逻辑哲学论》6.431)

死亡不是生活中的事件:死亡是没有被活过的。(《逻辑哲学论》6.4311)

这句一般被翻译成“死不是生活里的一件事情:人是没有经历过死的。”,但原文的直译应该是“死亡是没有被活过的”(Der Tod ist kein Ereignis des Lebens. Den Toderlebt man nicht.),这样的句法有着它特殊的含义。我们可以“活”(看到感觉到)别人的死,但没有人能“活”自己的死。自身之死是一件无法被自己“活”的事物。别人的死亡让世界改变,但那不是真正的死亡。只有自己的死才是真正的死,只有自己的死亡让世界终结。只要你还活着,那就不是死亡。在这个意义上说,一个人的生活就是这个人的世界。

还有一个角度可以更容易地理解世界和生活的同一性,我的世界就是我的生活。我生活中的一切,就组成了我的世界;在我的生活之外,也就在我的世界之外。不可能有什么不在我的生活中,却在我的世界之中。有人也许会反驳说:“一千光年之外的一颗恒星诞生了,它的光传到地球需要一千年,那时我肯定已经死了。这颗行星在我的世界中,却不在我的生活中。”这个反驳的缺陷在于认为在我死亡之后,我的世界依然存在,而一千年后的光可以照耀在我的世界里,却不再能照耀我的生活。其实我的世界在我死亡时也到达了一个终点,一千年之后的星光与我的世界也没有关系。

还有另一种可能的反驳是:“我不知道黎曼猜想是否能被证明,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人知道,它不是我的生活的一部分,却是世界的一部分,因为黎曼猜想的证明是一个客观的存在。”在这里,缺陷在于我们矮化了生活,生活不只是我们的日常生活,也不只是我们知道的东西。生活包括了所有可能对我有着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东西,包括存在的或不存在的,包括所有可能被我们思考的概念,包括可说的,也包括不可说的,只要它影响了我的生活。黎曼猜想的证明和一千光年外的星光这两个概念都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也是我的世界的一部分,但是它们对于我目前的生活来说不需要以更实在的方式存在。

也许这么说更加清晰:当我们不再狭隘地看待生活,世界和生活就是同一的。既然世界和生活是同一的,那么世界的意义也就是生活的意义,而这种意义如果存在,必然存在于生活中。它不可被言说,也不遵守逻辑,我们无法用语言讨论它,我们如何知道它确实存在呢?因为它会在生活中对我们显现。

西方一般把真理分为两种,一种是基于思辨的真理,譬如数学、科学和基于理性思辨的哲学;一种是基于启示的真理,譬如基督教。而维特根斯坦则陈述了第三种真理,基于显现的真理,亦即不可说的东西可以对我们显现。

显现,似乎是一个很神秘的概念。尤其是因为维特根斯坦自己也说过:“确实存在不可言说的东西。它们显现自身,它们是神秘的。”其实这里“神秘”指的是不可言说之物,因为不能被付诸语言,也就不能被我们用语言来思考研究。即使一个人感到了它的存在,甚至懂得了它的特性,也无法把他所懂得的告诉别人。而显现本身并不神秘,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第一次提到“显现”这个概念是这么说的。

命题不能表示逻辑形式:逻辑形式在命题中映现自身。

语言不能表示那些在语言中映现自身的东西。

那些在语言中表述自己的东西,我们不能用语言来表述。

命题显现了现实的逻辑形式。

他们展示了它。

(《逻辑哲学论》4.121)

显现不是思辨,因为思辨是基于语言的,而显现恰恰是在语言可以表达的范围之外。显现也不是启示,因为在启示之中,人是被启示者,而人能够被启示,必须有启示者的存在。启示者可以是上帝或其他的神明,但归根结底都是超越人类的存在。而显现不需要预设这样一种高于人类的存在,一个人自己的生活就会向他显现。

对于维特根斯坦来说,显现是确凿而且清晰的。显现不像艺术,艺术是确凿但模糊的,也不像科学,科学是清晰但不确定的。显现是一种独特的方式,它可以获得确凿而且清晰,但是不可言说的真理。

维特根斯坦有一段没有直接提到显现的话,却间接地提供了他对显现最好的解释:

我相信尝试去解释本身已经是错误的,因为一个人必须仅仅正确地把他所知道的排列在一起,而不添加任何东西,这样通过解释被寻求的满足就会随之到来。

(《关于弗雷泽〈金枝〉的评论》)

也就是说,当你把所知道的正确地排列在一起,这些东西的意义就会显现,而不需要去牵强地解释。就好像当一个人把逻辑命题以某种正确的形式排列,逻辑形式就自动显现出来。而在生活中,当你的生活被正确地安排,那么生活的形式和意义也就会自动显现出来。在这里任何解释的努力都是不必要的且危险的,因为它们不可避免地导向错误。

“我看见的这一切从哪里来?”“所有这些来自哪里?”他所渴望的不是一个(因果的)解释,他的问题的关键是表达了这种渴望。他正在表达一种对待所有解释的姿态——但是,这如何在他的生活中显现出来?

(《文化与价值》,1950年)

因为生活的答案不能被言说,只能向我们显现,在我们的生活中显现出来,而如何显现也是无法用语言描述的,但是显现之后会带来生活问题的消失。

我们觉得即使各种科学问题都得到了解答,我们生活的问题也依旧没有被触及。当然这里不再有一个问题,而这就是解答。

(《逻辑哲学论》6.52)


解决生活问题的方法是注意到这个问题的消失。(这不正是为什么那些在长时间怀疑之后意识到生活意义的人,却无法说出那是什么意思?)

(《逻辑哲学论》6.521)

在第一次读到时,这两段话显得很神秘,也给人一些故弄玄虚的感觉。“问题的消失”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在维特根斯坦的私人笔记中,有几段话可以视作以上结论的注解。让我们先看看这一段话:

如果一个人觉得他解决了生活的问题,觉得一切都很简单了,他只需要对自己说,曾经有一段他的解答还没被发现的日子,那时他也依然可以生活,这就足够证明他错了,他现在发现的那个解答和过去之间的关系会看起来像个意外。对我们来说逻辑也是如此。如果有一个逻辑(哲学)问题的解答,我们只需要告诫自己曾经有它们还没被解答的时光(而那时生活和思考也一样是可能的)。

(《文化与价值》,1930年6月29日)

我看到这段话之后很久也不能真正理解它的含义,更谈不上理解它的重要性。它的难以理解不在于字面上,而在于它表达的意义在我难以相信的范畴之中。只有当我完全忘记自己先入为主的观点,只从字面意义去理解,我才明白它表明了两个重要的想法:第一,生活是唯一且必需的基础;第二,在任何解答被得出之前,人都已经可以生活和思考,由此可见这些解答不是必需的。

让我先解释一下我的疑问,然后再谈一下我疑问的根源。我的疑问源于我认为寻求生活问题的解答,也就是寻求生活的意义,是人生的头等大事。怎么可以说没有解答的时光证明所有解答都没有意义呢?其实寻求生活问题的解答,寻求生活的意义,尤其是脱离了生活本身的整体来寻求(例如,在纯粹思辨中寻求就是脱离生活整体的,思辨本身只是生活极小的一部分。),根本是一种无意义的行为。当一个人觉得他找到了答案,那么他就是觉得自己的脑海中有了某种至少可以说服自己的东西,但是生活问题的最终解答是无法付诸语言的,这样的答案必然是错误的。而从另一个角度讲,如果这个解答是生活必需的基础,那么我们在没有得到解答前可以如何生活呢?因此没有什么生活问题的解答可以作为生活必需的基础,生活本身就是生活唯一必需的基础,一切都需要回归生活本身。只要你可以生活和思考,其实就已经有了生活问题的某种解答。

既然生活是唯一的基础,从个体的角度来说,生活向这个人显现了一种让生活问题消失的方式,而只有如此生活,生活中的问题才会消失。

如何解决你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需要用一种让问题消失的方式来生活。生活是有问题的这一事实意味着你的生活不适合这一生活的形式。所以你必须改变你的生活,一旦它切合了生活的形式,问题就会消失。

(《文化与价值》,1937年8月27日)

解答生活的问题在于以一种让问题消失的方式生活,那么对于一个人来说这种生活方式就具有无与伦比的价值,那么从个人的角度来看,依照这种方式生活就应该是一种必然的选择,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有三个因素导致大部分的人都无法以这种方式生活。

第一个因素是我们没有意识到即使在我们自己思维中的自我,也不是真正的自我。因为当我用语言来思考时,必然是从他人的视角来看待自我(因为语言本身就是人与人交流的产物),这样得到的自我观念,必然只是一个语言可以描述的自我。而显现是超越语言的,可以被显现的对象只能是语言无法描述的自我。在逻辑和语言的层面,世界是没有意义的。我们只注重这个层面的生活,注定是无意义的。但是我们在人群中生活,无法完全忽视他人的看法,语言的交流对于我们生活的实际层面产生关键的影响,而且这个层面是清晰而具有逻辑性的,因此,可以说的东西往往显得更加有价值,遮掩了不可说的东西。

第二个因素是苦难的隐蔽性。当我们的欲望被满足,处在一个比较舒适的状态,苦难隐藏了起来,生活变得可以忍受。生活的基础依然是空虚的,但我们可以用各种消遣来转移注意力:

填补整个生命需要多么少的一点想法!正如有人可能在整个一生都在同一个小国家里旅行,并认为在外面什么也没有!

(《文化与价值》,1946年9月2日)

一生并不是很长,我们可以尽量把它无痛苦地打发掉。在这种状态下,我们不觉得有必要来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很多人的生命就这样被一点点无聊的消遣填充,他们看起来甚至一点想法也不需要。

第三个因素是惯性,改变是困难的,我们恐惧未知与改变,而在各种改变中,我们最害怕的就是改变自己,维特根斯坦把这个心理总结得非常精妙:

如果生活变得难以忍受,我们就想要改进生活。但是最重要和最有效的,对于我们自己态度的改进,却很难发生在我们身上,这个决定极难做出。

(《文化与价值》,1946年10月7日)

大部分人的生活方式是上述三个因素的交织,我们注重语言和逻辑上的价值,尽量躲避苦难,避免改变自身。我们不相信生活对自己显现的东西,也拒绝按照我们内心显现的方式去生活。然后我们变得越空虚,越找不到生活的意义,我们设法在语言中去找寻,却只能找到更多的困惑。

只要我们的生活中还存在问题,就应该勇于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因为我们可能失去的只是相对有限的价值,而可能得到的是绝对无限的价值。只要具有理性的人都应该知道如何选择。

我们还应该牢记:自我、他我、苦难、改变,甚至显现,都是设法用语言去说不能说的东西,其实就像维特根斯坦最著名的那句话:“在无法言说之处,人必须沉默。”而我觉得应该再加上几个字:在无法言说之处,人必须沉默,开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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