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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的语法功能

时间:2022-04-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七节 名词的语法功能名词在句中可充当各种句法结构成分。作主语、宾语是名词最基本的语法功能,其次是充当定语、状语。而方位名词和时间名词作主语是不自由的,其谓语不能是动作动词、心理动词等。《世》共有233句。《世》中共50例。《世》中用于名词性谓语前的副词有14个,共72例。

第七节 名词的语法功能

名词在句中可充当各种句法结构成分。作主语、宾语是名词最基本的语法功能,其次是充当定语状语。名词直接充当谓语和补语都极少,充当谓语时一般都与其他词组成名词性短语,作补语只限于个别时间名词。

一、名词作主语

作主语是名词的最主要的语法功能之一,各类名词都可以作主语。

(1)普通名词作主语或主语中心语。如:

后贼追至,王欲舍所携人。(德13)

鼠被害,尚不能忘怀,今复以鼠损人,无乃不可乎?(德37)

家舅刻薄,乃复趋使草木。(俭6)

卿瞳子白黑分明,有白起之风,恨量小狭。(言15)

豆至难煮,唯豫作熟末,客至,作白粥以投之。(汰5)

前3例是有生名词作主语,分别是作施事主语、受事主语、与事主语;后2例是无生名词名词作主语,分别作与事主语、受事主语。

有生名词与无生名词在作主语时其能力并不平衡,前者在数量与频率上都要优于后者。有生名词作主语既可作施事主语,又可充当受事主语、与事主语。无生名词一般不作施事主语。

(2)专有名词作主语。如:

李元礼风格秀整,高自标持,欲以天下名教是非为己任。(德4)

高阳池在襄阳。(任19)

广陵散》于今绝矣!(雅2)

以上3例分别是人名、地名、书名作主语。专有名词内部小类作主语的能力也是有差异的。专有名词中,人名作主语要比其他专名活跃得多。

(3)方位名词、时间名词作主语。如:

上为甘露所沾,下为渊泉所润。(德7)

时咸笑其才而性鄙。(轻9)

上例中方位名词“上”、“下”对举出现,下例“时”虽表时间,但实际指人。

在作主语的名词中,普通名词和专有名词占绝对优势,因为普通名词和专有名词作主语是自由的,其谓语不受限制,可以是各种动词。而方位名词和时间名词作主语是不自由的,其谓语不能是动作动词、心理动词等。

二、名词作宾语

作宾语也是名词的基本功能之一,各类名词均可以自由地作宾语。与作主语不同,无生名词充当宾语的能力要比有生名词强,因为无生名词常作动作行为支配关涉的对象。

(1)普通名词作宾语。如:

忽往殷渊源许,值盛有宾客,殷使坐,粗与寒温。(文47)

谢万在兄前,欲起索便器。(简9)

明公以法见绳,喜畏法而至耳。(言16)

大吴不免哀制,小吴遂大贵达。(德47)

第1例是有生名词作宾语,第2例是无生名词中事物名词作宾语,第3、4例是抽象名词作宾语。

(2)专有名词作宾语。如:

索琴弹之,奏《广陵散》。(雅2)

王大将军执司马愍王,夜遣世将载王于车而杀之,当时不尽知也。(仇3)

周镇罢临川郡还都,未及上,住泊青溪渚,王丞相往看之。(德27)

以上3例分别是书名、人名、地名作宾语。

(3)时间名词作宾语。如:

陈太丘与友期行,期日中,过中不至,太丘舍去,去后乃至。(方1)

既共清言,遂达三更。(文22)

(4)方位名词作宾语。如:

谢公与谢万共出西,过吴郡。(简12)

裴从床南下,女从北下,相对作宾主,了无异色。(任14)

三、名词作谓语

名词作谓语是指不用判断动词,由名词或名词中心词短语充当判断句的谓语,构成名词性谓语句。《世》共有233句。因名词单独用作谓语的情况很少,基本上都是组合为定中式名词性短语后充当,所以我们把二者合在一起讨论。

(1)名词性词语作没有语法标志的判断句中的谓语,共105句。句中没有“者”、“也”等标记,也没有副词修饰名词性谓语成分。如:

孙承公狂士,每至一处,赏玩累日,或回至半路却返。(任36)太傅府有三才:刘庆孙长才,潘阳仲大才,裴景声清才。(赏28)

(2)名词性词语作包含语法标志的判断句的谓语,有三种句式。如:

A.“……者,……也”式。

这类句式是古代汉语中无判断动词句中形式标记最完备的一种。据朱德熙先生(1983)研究,“者”用于其他成分后表自指时,不是表“提顿”作用的语气词,此类“者”在句子中不是具体意义的承担者,经常在主语或复句中前置从句的末尾出现。在《世》中只有2例,如:

桓郎者,桓范也。(贤6)

安固者,高柔也。(轻13)

B.“……,……也”式。

《世》中共50例。“者”的语法作用不如句末语气词“也”重要,没有助成判断的功能。因此,在不会引起歧义的场合,“者”字通常是可以不用的,“者”的脱落造成了B式数量的增多。如:

今逼高命,不敢苟辞,当释冠冕,袭私服,此绍之心也。(方17)军士觉,曰:“此非常人也!”(假6)

C.“……者,……”式。

《世》中有4例,如:

陈婴者,东阳人。(贤1)

鼻者,面之山;目者,面之渊。(排21)

(3)作判断谓语的名词性词语之前可以出现副词。但副词在语义上并不直接描写或限制其后的名词性词语;在语法上与其后的名词性词语也不能组合成名词性的偏正结构。名词前的副词在句中充当状语,作用于整个名词性谓语。《世》中用于名词性谓语前的副词有14个,共72例。[22]其中“非”最多,有38例。如:

本汝本寒家子,仕至二千石,此可以止乎!(贤10)

乃 举坐无不咨嗟,皆曰:“山少傅乃天下名言。”(识4)

即 刘万安,即道真从子,庾公所谓“灼然玉举”。(赏64)

亦 刘曰:“亦名士之高操者。”(赏131)

盖操丝比竹盖乐官之事,不可以先王法服为伶人之业。(方17)

皆 孙兴公、许玄度皆一时名流。(品61)

俱我与元规虽俱王臣,本怀布衣之好。(雅13)

徒 体识清远,言行以礼。不徒东南之美,实为海内之秀。(言34)

必 王笑曰:“此必林公。”(容31)

诚 夏侯太初志大心劳,能合虚誉,诚可谓利口覆国之人。(识3)

又 所咏五言,又其所未尝闻,叹美不能已。(文88)

真 若周子居者,真治国之器。(赏1)

未卿年未三十,已为万石,亦太早。(言42)

非今主非尧、舜,何能无过?(方31)

顾勃然不堪曰:“傲主人,非礼也;以贵骄人,非道也。”(简17)

林公谓王右军云:“长史作数百语,无非德音,如恨不苦。”(赏92)

四、名词作定语

1.名词的各个小类都可以直接作定语修饰名词性中心语

普通名词作定语的如:

谢尚神怀挺率,少致民誉。(赏103)

公东出,乘估客船,送故吏数人,投钱唐亭住。(雅18)

江思悛思怀所通,不翅儒域。(赏94)

专有名词作定语的如:

夷甫都无言,盥洗毕,牵王丞相臂,与共载去。(雅8)

夏侯泰初与广陵陈本善。(方7)

时间名词作定语的如:

王长史与大司马书,道渊源“识致安处,足副时谈。”(赏115)

明公启晨光于积晦,澄百流以一源。(文104)

方位名词作定语的如:

其余无异,唯东北角如有人迹,而墙高非人所逾。(惑5)

北阮皆富,南阮贫。(任10)

2.名词借助“之”作名词性词语的定语

名词借助“之”作定语修饰名词性词语,《世》中共160例。其中以[N复+“之”]式最多,共有103例,其中包括[N双+“之”]式95例,[N多+“之”]式8例;[N单+“之”]式34例;其余23例为[名词并列结构+“之”]。

复音名词、单音名词、名词并列结构作定语的,各举2例如下:

顾家妇清心玉映,自是闺房之秀。(贤30)

王长史是庾子躬之外孙。(赏40)

昔孙叔敖杀两头蛇以为后人,古之美谈。(德31)

范曰:“恐子之金石,非宫商中声。”(文86)

司徒王戎既贵且富,区宅、僮牧,膏田、水碓之属,洛下无比。(俭3)

愿明公为桓、文之事,不愿作汉高、魏武也。(规18)

3.[N+“之”+VP]式

《世》中有一些名词可以借助“之”作动词或形容词的修饰成分,即[N+“之”+VP]式。可分为[名+“之”+动]与[名+“之”+形]两种情况。

[名+“之”+动]式如:

丘之祷久矣,勿复为烦!

韩康伯时为丹阳尹,母殷在郡,每闻二吴之哭,辄为悽恻。(德47)

王恭始与王建武甚有情,后遇袁悦之间,遂至疑隙。(赏153)

[名+“之”+形]式如:

刁玄亮之察察,戴若思之岩岩,卞望之之峰距。(赏54)

庾公犹忆刘、裴之才俊,元甫之清中。(赏38)

时论以固之丰华,不如曼之真率。(雅20)

有语法著作把“‘之’+VP”前的N称为“准定语”,而相应的名词修饰限制名词性词语被称为“真定语”。因为准定语只具备定语的形式,而其语法意义与结构变换都与真定语不同,“其实质是主语的变体”[23]

学界把[N+“之”+VP]式也称作“主·之·谓”式。对于这个结构,一般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它是名词性结构,“之”用在定语与中心语之间表修饰关系;另一种意见认为这是个主谓结构,“之”的作用是“取消句子的独立性”。第一种观点可商榷,这种[N+“之”+VP]经常充当分句,而分句总是谓词性的。吕叔湘先生(1959)曾指出“之”字的作用可说是化句子形式为主谓短语。第二种观点可作修正。“之”可以省略而意义基本没有变化,这说明句子在插入“之”以前就是非独立的了。[N+“之”+VP]是“一种非独立的、指称化状态下的主谓结构,其‘之’字只是这种结构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形式标记”[24]。“‘之’是自指化的形式标记,N之VP是自指化的主谓结构,整个结构不是名词性成分,而是谓词性成分。”[25]现代汉语继承了这一语言形式,在主谓短语之间插入“的”字,使其近似于偏正短语式充当句子的主语、宾语,符合人们的使用习惯。主谓短语充当句子的主语或宾语,虽然形态上是主谓之间加了“之”或“的”字,但其意义关系仍然是主谓关系,并未变成修饰关系。

[N+“之”+VP]式在《世》中有29例。可以充当句子的主语、宾语或复句的小句,有的甚至单独成句。在语用上,[N+“之”+VP]式的“之”后有一个顿宕,因而把节奏焦点和语义的重点都分布在“之”后的谓语上,起到强调谓语的作用。“之”也能提示说话人语意未完,还有下文。[N+“之”+VP]结构在春秋战国时代十分活跃,与主谓结构并行,到汉代以后渐渐衰落。原因是随着人们的思维越来越精密,语言的表达方式也越来越完善,—些表达能力差的旧形式就逐渐被淘汰了。[26]《世》中[N+“之”+VP]格式有些用于表比喻的句子中;也有的用于对照句中,使对比的双方在格式上有一种对称感,从而加强了比照意味。如:

时人目夏侯太初“朗朗如日月之入怀”。(容4)

有人语王戎曰:“嵇延祖卓卓如野鹤之在鸡群。”(容11)

房稽首曰:“将恐今之视古,亦犹后之视今也。”(规2)

4.[名+“所”+动]式

《世》中有28例[名+“所”+动]式的句子,名词作修饰语,与[“所”+动]构成的“所”字结构组成定中关系,“所”不是嵌在主语、谓语之间的插入成分,而是动词的前附成分。王力先生认为:“‘所’是一种特殊代词,它放在动词前面,作为动词的宾语,它和动词结合后,成为名词性词组。”[27]

为豫章太守,至,便问徐孺子所在,欲先看之。(德1)

支道林拔新领异,胸怀所及乃自佳,卿欲见不?(文36)

此君风流名士,海内所瞻,可修薄祭,以敦旧好。(伤6)

妇曰:“新妇所乏唯容尔。”(贤6)

《世》中还有8例名词借助“之”构成[名+“之”+“所”+动]式,名词作定语修饰[“所”+动]的功能更加显豁。名词在句中也是充当修饰语,与它后面的成分构成定中结构。如: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不以其道得之不处。(尤17)

襟情之咏,偏是许之所长。(赏144)

夫无者,诚万物之所资,圣人莫肯致言,而老子申之无已,何邪?(文8)

五、名词作状语

第六节已专门讨论,此略。

六、名词作补语

《世》中,只有少数时间名词可以充当补语,表示动作持续的时间。如:

故劬劳晨夕,用相觇察。(假6)

王便欲去,谢曰:“不能为性命忍俄顷?”(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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