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事务文书属于法定公文吗

事务文书属于法定公文吗

时间:2022-04-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事务文书概述秘书写作以公文写作为核心,但绝不仅限于公文写作。事务文书写作自然也是秘书写作活动中一个重要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事务文书,顾名思义是因事而制、处理日常事务时使用的文书。事务文书可以说是机关最常用的一类公务文书,不仅适用范围广,使用频率高,而且形式灵活多样。综上所述,事务文书写作,究其实质,是辅助性和事务性的写作。

一、事务文书概述

秘书写作以公文写作为核心,但绝不仅限于公文写作。公务活动中,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实施有效的管理,有大量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比如要进行调查研究、要搜集并记录情况、要事先有所安排事后有所总结、要统一认识规范行动,等等。在这些日常事务性工作中,要使用到各种各样的文字材料,形成专为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的文书,这就是事务文书。事务文书写作自然也是秘书写作活动中一个重要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事务文书,顾名思义是因事而制、处理日常事务时使用的文书。它也有广义、狭义之分,本书从秘书写作的角度出发取狭义,即排除处理个人的、私人的日常事务而使用的文书,专指机关单位用来处理日常事务的文书,属于公务文书范畴。在秘书写作活动中,事务文书写作自有其独特性,它涉及的范围与机关事务涵盖的范围可以说是重合的,一天少不了“事务”也就一天离不开事务文书写作。事务文书的性质和特点也就决定了事务文书写作的性质和特点。

(一)事务文书的性质与特点

第一,事务性和辅助性是事务文书的本质属性。事务文书是在处理机关日常事务中形成并使用的,对公文起着必要的辅助和参考作用。事务文书不是法定正式公文,但因事而制同样是为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和目的、沟通信息和情况、协调和规范行动、加强管理推动工作而制发的,虽然没有法定的权威性,但它能保证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并且起着举足轻重的凭证和记载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除了制发和使用通用公文来行使职权、实施有效管理之外,还要经常使用到事务文书。如召开会议,可发会议“通知”,形成“决议”、“决定”及“会议纪要”、“公报”等,以记载、传达、知照会议情况和会议精神,并要求贯彻执行。但是,要开好会议,要能最终形成切实可行的决断意见,会议精神要能真正贯彻执行,会议成果及会议情况要做到有案可查,还有大量的事务工作需要用到多种事务文书,如为会议准备的调查研究及典型材料、会议发言稿、开(闭)幕词、会议报告、会议记录、会议情况简报(信息)、会议日程安排及会议须知,等等,这些都是必要的和必须的,会议既不能凭空而开,也不能开完了事,有了决定就算完,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以及各种事务文书的制发和使用,其辅助作用相当重要,也十分明显。另如,上级安排或布置某项工作、作出指示或规范、提出要求等,以公文传达到下级;下级机关依此贯彻执行、开展工作时,还要用到计划、总结等,以便事先有所安排和预测、事后有所总结和回顾,有序地、有效地组织实施。

诸如上述的计划、总结、调查报告、讲话稿、典型材料、开幕词、闭幕词、信息简报、须知、会议记录、安排(程序)等,都是事务文书,为处理事务而制发,主要在机关单位内部使用。它们对于机关单位行使职权、实施管理、开展和推动工作的辅助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很难想象一个机关、单位仅凭通过制发公文就能有序地开展工作,有效地组织管理,顺利地达成目的、完成任务。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沟通与工作协调、接受领导或实施领导职权等,都有赖于事务文书。

第二,常用性和灵活性是事务文书的突出特点。事务性工作,在每个机关每天都有、每天必做,涉及机关工作的方方面面,事务文书的制发和使用也就经常而且频繁。事务文书可以说是机关最常用的一类公务文书,不仅适用范围广,使用频率高,而且形式灵活多样。

事务文书不像通用公文那样有严格的体式和规范,也无需经过严格的制发程序。它的格式是约定俗成的,没有统一规范和要求,往往因事而异,有很强的灵活性。在表达和语言方面,事务文书也不像通用公文那样要求严格,比如语言的严肃性与庄重性较公文要弱,表述的简明性、原则性、概括性要求也不如公文强。实际上,事务文书约定俗成的格式也是就内容而言的,并不涉及文面形式。它不像公文那样有文头(眉首)、文尾(版记),有各种标识规范;它的文种繁多,即使是内容性质相同或相近,文种标识也五花八门。比如“计划”,约定俗成的只是作为计划应该包括哪些内容项,根据内容的侧重点不同,文种可写成“计划”、“安排”、“纲要”、“规划”、“要点”、“设想”等。另如“总结”,大家遵循的也就是“应该写些什么”,至于“怎么写”则各有风格,甚至有些从标题看不出是总结。

事务文书既没有严格的制发程序,也没有什么处理或行文规则,一般不运行,需超出本机关范围运行时,只是作为公文的附件(信息简报可定期寄送有关机关)。如《╳╳关于╳╳工作的总结》或某单位某年度工作计划,为使直属上级机关了解或掌握情况,只能作为“报告”等的附件送达。

第三,事务文书同公文一样具有政策性和指导性。事务文书虽然不具备公文的法定性、权威性和指挥性,但却是为加强管理、推动工作而制发的,也是为处理公务而制发的,同样必须遵循并体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制发机关所辖范围内,事务文书也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约束力。比如,某单位制定的工作计划,是本机关工作的纲领和准则,是该单位内部的执行文件,是依照要求实施的。某单位制定一个操作规程,是规章制度性质的,该单位的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并执行。

综上所述,事务文书写作,究其实质,是辅助性和事务性的写作。

(二)事务文书的种类

事务文书到底有多少种类,无法说清。因为有事务,有所做的和要做的事,就有相应的事务文书。而机关事务的繁杂也是可想而知的。这里我们参照大多数同类著述的分类方法,对秘书写作中用到的事务文书作大致的分类。至于全面介绍各类事务文书中的所有文种,几乎是不可能的,只能择其最常用、常见的进行介绍和探讨。

事务文书大致有以下六类:

计划总结类。这一类包括两大块:事先的安排、规划、预测和事后的检验、回顾、评价。“事先”的属于计划,“事后”的则用于总结,计划和总结是首尾相接、相依相存的事务文书。

调查研究类。这一类也包括两大块:进行调查形成的事务文书和进行研究、探讨形成的事务文书。调查和研究,实则难以断然分开,有调查必有研究,有研究必有调查,只是根据各有侧重来进行区分。

规章制度类。这是用来规范工作、学习、生活,要求一定范围内的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准则性的事务文书。

信息简报类。这是机关、单位用来通报或交流信息、情况的一类事务文书。这类事务文书接近新闻报道。它既包括各种信息实录,也包括对各种信息的整理和加工(如摘、编等)。

会议材料类。这是围绕或者因为“会议”而形成的一类事务文书,目的在于为会议作准备、保证会议进行、提高会议效率。

记录类。这是指主要用作“凭证”、“记载”,以备忘、备查、备用的一类事务文书。如各种会议的记录、电话记录、备忘录、大事记(本机关单位一段时间内重要事项的综合记载)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