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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所包含的科学性

时间:2022-03-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发展观的科学性大量地表现在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上。自然规律所涉及的主要是自然界的内部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发展观的科学性还表现在对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上。
科学发展观所包含的科学性_发展观的变革与构建和谐社会

一、发展必须遵循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客观规律

科学发展观之所以冠之为“科学”,最重要的就是承认发展必须遵循和符合客观规律。诚然,发展观是否科学,有赖于发展实践的检验,但是,由于检验发展观是否具有科学性的实践总是具体的、历史的实践,因此,科学还是不科学,并不在于一时的发展状况如何,也不在于个别人、个别群体在个别发展阶段的感受和受益如何,而在于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的发展、社会的发展是否符合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注:这里所说的客观规律,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的一般规律、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发展规律)。

首先,科学发展观的科学性表现在对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的一般规律的认识上。恩格斯把已经被认识的一般规律概括为三大规律:对立的两极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和相互转化的规律,量变引起质变和质变包含量变的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12]这些规律广泛地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人的思维不过是对这些规律的认识和反映。发展的过程必须符合这些规律,如果不完全符合就会影响发展的进程,甚至受到惩罚。

从发展的角度看,对立统一规律在于表明,对立关系虽然包含着矛盾、对抗、此消彼长的关系,但只具有相对的意义,互相对立的事物也有相互依存和相互渗透的一面;对立的双方地位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对立的双方可以同时并存,也可以同时消亡。质量互变规律所涉及的是发展过程中质和量的辩证关系,其核心是“度”的重要性。一方面,发展必须有量的积累,才能达到质的变化。而发展的质的变化总是同时包含量的变化。不管是所有制和生产关系的变革还是经济结构和比例关系的调整,都有一个受内在规律支配的“度”,越过了一定的度,其性质就会发生变化,甚至走向愿望的反面。否定之否定规律所表明的主要是,事物在发展的过程中往往是通过否定自身,通过异化的过程,经过一定过渡和中间环节,才能得到更高程度的发展。例如,人类社会从公有制到私有制,再从私有制到公有制;从劳动者和生产的客观条件的统一到分离,再从分离到统一;从以小生产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到劳动者一无所有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再从资本主义所有制到以社会共同体为中介重新恢复个人所有制;从人作为生产目的到财富作为生产目的;从人与自然的和谐状态到不和谐状态,再从不和谐状态重新回到和谐状态;从劳动者和技艺的统一到技艺作为科学从劳动者中分离出来,再从这种分离状态到重新统一等等。这些都表现为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不是重新返回起点的封闭运动,而是螺旋式上升的过程,是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否定是为了前进和发展,每一个否定基本完成后都有一个长期的稳定发展阶段。就总体而言,人类社会现在仍然处在第一个否定的基本完成和稳定阶段。我们的目标是实现第二个否定,即否定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共产主义制度。但在世界上第一个否定的任务还没有完成之前,在稳定发展的任务还没有完成以前,在第二个否定的条件还不充分具备以前,过多的政治干预和拔苗助长决不会带来真正的发展和进步。

发展观的科学性大量地表现在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上。自然规律所涉及的主要是自然界的内部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曾经阐明了人类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的极端重要性。他指出,人同其他动物的最终的本质的差别就在于,人会劳动,人可以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但是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13]他进一步指出“我们对自然界的全部统治力量,就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生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我们一天天地学会更正确地理解自然规律,学会认识我们对自然界的习常过程所作的干预所引起的较近或较远的后果。特别自本世纪自然科学大踏步前进以来,我们越来越有可能学会认识并因而控制那些至少是由我们的最常见的生产行为所引起的较远的自然后果。”然而,“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生产方式,都仅仅以取得劳动的最近的、最直接的效益为目的。那些只是在晚些时候才显现出来的、通过逐渐的重复和积累才产生效益的较远结果,则完全被忽视了。”[14]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发展状况,我们违背自然规律的事情做得太多了,造成了诸如严重的水土流失、草原沙化、生态恶化、环境污染、资源污染、资源枯竭、病毒肆虐等等不良后果,并对可持续发展造成威胁,以至于直到现在我们还不得不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在许多情况下,不良后果是无知造成的;而在有些情况下,则是急功近利和对自然规律的过分傲慢造成的。

发展观的科学性还表现在对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上。这些规律虽然都包含人的活动和主观能动性,但同样具有“自然规律”的性质,即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性质。经济规律包括经济运动和经济发展规律。经济运动规律是生产的社会形式(即经济制度)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演变的规律。生产的社会形式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落后不行,超前了也不行。新中国成立以来,主要的倾向是生产关系超前于生产力,形成了超前的生产关系(确切地说,应当是形式上超前而实质则倒退的生产关系)和落后的生产力的矛盾。毫无疑问,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但是,在条件还不具备的时候,以政治手段提前消灭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提前消灭商品生产,用吃“大锅饭”的办法实现这些目标,只能导致共同贫穷。按照经济运动的自然规律,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生产关系不可避免地采取了对抗的形式。为了生产力的发展,个别人乃至整个阶级都不得不作出牺牲,就像为了物种的保存不得不淘汰落后的个体一样。对于作出牺牲的个人和阶级来说,发展是不公平的,甚至是残酷的。但是,马克思认为,一方面,这些对抗的形式是不能跳过的,作为对抗的最高形式和极端形式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不能超越的;另一方面,不管由哪个阶级代表社会,也不管由哪些人充当“工业的司令官”,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人类总体的发展始终是一致的。“虽然在开始时要靠牺牲多数的个人,甚至靠牺牲整个阶级,但最终会克服这种对抗,而同每个人的发展相一致;因此,个性比较高的发展,只有以牺牲个人的历史过程为代价。”[15]经济发展规律广义地说,是指生产方式和经济制度发展演变规律,但狭义地说,经济发展规律所涉及的主要是经济结构和比例关系,或者说是资源合理配置问题;经济结构必须合理,比例关系必须协调。到目前为止,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比例关系不协调的情况一直存在,发展不过是为着某种片面目的或满足眼前需要的发展。至于撇开了经济运动和经济发展的社会发展规律,所涉及的主要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关系、社会阶级关系和阶层关系等等。这里所涉及的各种社会关系,都应当是比较协调的,否则经济难以发展。

总之,发展既要受到多层次的自然规律的制约,又要受到多层次的社会规律的支配。在发展中,发展就表现为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各自通过自己的不同运行机制而同时发生作用,而且,它们在作用过程中相互渗透、相互制约,各种自然力和“总矢量”相互作用。人和社会力作为发展中的能动力量,可以更好地引导、调整、控制自然力的作用,进而使所形成的生产力更有利于人的生存、享受和发展的需要。但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人类无论如何都必须同时自觉地遵循和运用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二者不可偏废。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否则,势必影响发展速度和水平,甚至还会遭到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惩罚。

二、发展是追求综合效益最大化的系统工程

发展的科学性不仅表现在符合客观规律上,也表现在发展内涵的丰富多彩、代价最小和效益最大上,也就是说,应该把发展视为追求综合效益最大化的系统工程。一方面,发展是人的发展、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统一体;另一方面,发展又是由生态系统、经济系统、社会系统构成的复合系统。这三大系统似乎是并列的,但从以生物为主体的角度看问题,生态系统并不是与经济系统和社会系统并列的子系统,相反,倒是经济系统和社会系统表现为生态系统的子系统。在这样的集成中,三大系统有主有从,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共同促进人类的发展。

一方面,生态系统是经济社会的母系统,也就是说,生态系统是经济系统和社会系统的共同前提和基础。在由于自然资源稀缺而成为限制性因素的今天,生态系统越来越成为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从整个宇宙这个宏大的范围看,人类社会的发展不过是宇宙发展的冰山一角,是地球在太阳系作用下不断演化的过程。人类的生产和发展本身就是生态系统的产物。正如恩格斯所说,“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16]生态系统为经济系统和社会系统的发展提供了最基本的自然资源——生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为经济和社会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转化提供了必要的条件。生态系统任何一方面的不完善或被破坏,都会使经济和社会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由于生态系统内部的自我调节能力是有限的,在大气污染、生态失衡、资源稀缺问题越来越突出的今天,人们才开始从对自身能力的自我陶醉中惊醒过来。人们发现,大自然是人类真正的“母亲”,没有生态平衡,人类自身的生存将难以保证,更谈不上发展和享受了。

另一方面,经济和社会系统使生态系统部分地成为“人化自然”。尽管大自然是人类的“母亲”,但作为有能动性的人类,不是消极被动地适应大自然,而是积极主动地利用大自然,以适合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从而使生态系统部分地成为“人化自然”。实际上,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使大自然越来越成为“人化自然”。人类文明的进步,正是通过科学技术的进步,调整社会关系,从而更好地利用自然力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以促进生产力的不断提高,使大自然更加适合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人类活动造成生态失衡等问题,是人类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这个问题正在引起人们的注意和重视,必将通过调整社会力、发展生产力和更好地利用自然力而得到解决。

因此,作为万物之灵长的人类,如何协调经济和社会系统与生态系统的关系,是事关发展的重大问题。按照上述认识,既然发展是一个生态系统为母系统、人的发展为核心、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为派生子系统的复合系统,那么,发展就不能只限于某个系统的独立片面的发展,作为体现发展成果的效益,就不能只是某个方面的效益(例如,单纯的经济效益、单纯的投资效益),而应当是包括多种效益在内的综合效益,而人类的利益和人的发展就寓于综合效益之中。当然,这里所说的“综合效益”,包括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综合效益最大化就是这个复合系统的效益最大化。

首先,发展要追求生态效益。生态系统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要求人类在发展过程中遵循和运用自然规律。遵循和运用自然规律,就要讲究生态效益,不断追求生态效益的最大化。所谓生态效益,是指人类在投入一定劳动并发生人和自然之间物质变换过程中,对生态系统的生物因素和非生物因素的影响,从而对生态平衡造成的影响,进而对人的生产和生活环境造成的影响和效应。[17]生态效益实质上反映了人们的劳动耗费和劳动成果同因此对生态环境变化的影响之间的比例关系。生态效益区分为正的效益和负的效益、积极的效益和消极的效益。生态效益最大化是指正的、积极的效益最大化,负的、消极的效益最小化。生态效益最大化就是以同样投入和劳动,能使生态系统保持和提高生态平衡水平,使人的生活和生产环境得到最大的改善;或者说,以最小的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以及这两者对整个生态系统的最小影响,生产同样的劳动产品。作为稳态的生态系统,它有一个最大承载能力;同时,可再生资源也有一个最大再生速度,不可再生资源的总量也有一个最大限度。因此,要保持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唯一的办法就是追求生态效益最大化。也就是说,讲究投入产出的效益,不能不顾资金的高投入、资源的高消耗、污染物的高排放,单纯地追求GDP的增大,而要通过提高社会力,即通过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和提高废物的再利用率等办法,实现“绿色GDP”的最大化。

其次,发展要求追求经济效益。经济发展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提供物质基础,没有经济的发展,就谈不上人的发展和解放。经济效益反映了人类社会获得物质资料的能力和水平,经济效益一般用投入—产出之比,也就是生产过程中劳动占用和劳动耗费与劳动成果的比较来说明其大小。经济效益最大化就是以相同的劳动占用和劳动耗费生产出最多的符合社会需要的劳动成果;或者,生产相同的劳动成果仅以最小的劳动占用和劳动耗费为代价。从一定意义上讲,经济的发展就是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过程。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过程就是不断提高生产力的过程。这是因为,生产力不会停留在原有水平上,它会不断地向前发展,从而呈现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的趋势。

再次,发展要求追求社会效益。社会发展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它既是经济发展的结果,也是经济发展的扩展和客观要求。追求社会进步要求人们在各项活动中讲究社会效益。社会效益可以用对社会事业的投入与社会文明、社会进步之间的比较衡量。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样是一种活动的成果,如果说经济效益是人类追求经济利益的有效形式和手段的话,那么,社会效益则是保证人类社会长期发展和文明进步的基本条件。经济效益是社会效益的基础,但并不意味着经济效益搞上去了社会效益就能自然地跟上去。社会效益的提高,不仅以经济发展为基础和前提,还以合理地分配发展成果和先进的意识形态为基础和前提。只有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联手并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兼顾,才是人类的进步之源。必须明确指出的是,上述三种效益不是各自孤立的,而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人类活动成果虽然可以分别用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来评价,但它们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

一方面,生态效益是经济效益的前提和条件,而经济效益也会反过来作用于生态效益。人们投入人力、物力进行经济活动,是为了获取经济效益。但是,经济效益的大小不仅取决于人们的投入,还取决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质量和数量。在投入一定的前提下,如果自然资源丰富、环境优良,那就既可产生好的生态效益,又可产生较高的经济效益;反之,如果生态系统提供的自然资源质次量少,不仅会使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下降,单位时间所耗费的劳动量增加,而且会直接影响生产的产品质量和数量,使经济效益下降。也就是说,人们的经济活动不能脱离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生态环境物质要素的支持,经济效益总是以生态效益为基础和条件的。如果不顾生态效益而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虽然可以给人类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但这只是短期的、局部的经济利益。以牺牲资源和生态效益为代价换取片面的经济效益,不符合综合效益最大化原则。这样的发展不仅不具有可持续性和耐久力,而且这样的“经济效益”越大,生态、社会遭受的损失就越大,经济发展也难以为继。这一点已得到人类实践的一再证实。因此,“现代发展的生态要求是最急迫、最深刻的要求,只注重经济效益而不注重生态效益的发展绝不是人类所企盼的发展。”[18]可见,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发展不是科学的发展。当然,我们必须肯定,在提高生态效益基础上的经济效益的提高,对促进生态效益的提高和生态与经济的良性循环,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这是因为,经济效益的提高在一个重要方面就表现为生产力的提高。生产力是人类物质生产的重要推动力,由此也表明社会力的提高,从而为减少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以及提高废物回收再利用率提供智力支持和物质基础。另一方面,社会效益依赖于经济效益,而经济效益又必须以社会效益为目的。经济效益的提高能够为社会效益的提高提供基础和动力,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提高社会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程度,促进社会的进步。如果只顾经济效益,单纯的经济发展不会自动保证社会公平、公正、和谐和稳定,因而也不能保证社会效益的提高。与此同时,良好的社会效益能够保持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稳定的社会秩序等,这些又是取得经济效益的重要外部条件,为提高经济效益提供智力支持和必要条件。反过来,如果只顾社会效益,认为社会效益本身包含了经济效益,这固然突出了社会效益的重要地位与作用,但却使社会效益成为无本之木和空中楼阁。

总之,上述三方面的效益是内在统一的,不能割裂的,都同时寓于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同一过程之中。既然如此,在发展过程中,人们追求综合效益最大化,就不应当分别达到最大限度,而应把这三种效益构成的有机统一体达到最大限度,即三种效益的优化集成。任何孤立片面地追求某一种效益最大化的愿望都是不能实现的。

三、发展是物质生产力的发展与人的发展的内在统一

科学发展观的科学性还在于必须正确认识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关系。在发展观上,有一种多少带有普遍性的看法,就是把人的发展和生产力的发展割裂开来和对立起来。似乎人的发展和生产力的发展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这里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认为发展就是生产力的发展;另一种认为发展就是人本身的发展。其实,人的发展和生产力的发展是不能割裂的。讲生产力的发展,离不开人作为主体和为人而发展的目的,离不开人的活动与人的发展;同样,强调人的发展和发展要以人为本,并不意味着人的发展可以独立于生产力的发展。科学的发展观始终把发展看做是物质生产力和人本身发展的内在统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自身的总体发展始终是一致的。这种统一性和一致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生产力始终是人的劳动的社会生产力。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归根到底取决于人本身的发展,即取决于人的素质的提高和人的潜能的充分发挥;人的发展水平直接决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生产力水平。在生产力诸要素中,人是能动的要素,是最活跃的起主导作用的要素,是“主要生产力”[19],在生产活动中人的素质对生产力的提高起着关键作用。马克思指出,在人与自然界的物质交换过程中,人是这一过程的引起者、调整者和控制者。[20]这是因为,一方面,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创造者和使用者。人们不仅能利用自然界提供的未经劳动加工的现成生产资料,而且还用自己的劳动创造出适合需要的生产资料。随着劳动者的生产经验、劳动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的积累,人类将不断地创造出新的生产资料和提高生产资料的效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研究日益成为独立的部门,但这只是劳动分工发展的结果,并没有否定劳动者在实际生产中对新生产资料的创造和生产资料效用提高的作用。在生产力的诸要素中,科学技术是最重要的和具有决定意义的要素。就这个意义来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但人始终是科学技术的创造者、利用者和控制者。没有人的能动作用,科学技术不可能自动地发展。另一方面,生产资料作为生产力的物质要素,只有与劳动者结合起来,把“仅仅是可能的使用价值变为现实的和起作用的使用价值”[21]才能发生作用。从人类社会的历史来看,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在于:人们通过自然科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医学、地质地理学、天文学等等)利用一切自然力,把自然力转化为生产力;人们通过生产的社会形式(社会分工和协作等等)利用一般社会力,把一般社会力转化为生产力。就这个意义来说,生产力本质上是人的知识和才能的充分发挥。舒尔茨提出的“人力资本”的概念,是和“物质资本”相对而言的。所谓“人力资本”,就是通过对人的保健、教育、职业培训等方面的投入,形成能够带来更多收入的技能、知识的积累,“它是未来满足或未来收入的源泉或者两者的源泉”[22]。很明显,对人的投资就是提高人的素质和促进人的潜能的发挥,就意味着提高劳动生产率。舒尔茨在对农业经济问题的长期研究中发现,从20世纪初到20世纪50年代,促使美国农业生产产量迅速增加和农业生产率提高的重要原因,已不是土地、人口数量和资本存量的增加,而是农业劳动者的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相反,正如美国社会学家英格尔斯所说:“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能赋予这些制度以真实生命力和广泛的现代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这些现代技术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是不可避免的。”[23]总的来说,人越全面发展,人的劳动的社会生产力就越高,人就会创造更多的物质文化财富,人的社会生活就越得到改善;而物质文化条件越充分,又越能推进人的全面发展。

第二,人的发展终归要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人本身只有在劳动过程中和生产力的发展过程中才能获得发展。生产劳动是一种基本的实践,在这个过程中,人的体力、智力、社会结合的能力、经营管理的能力、社会交往的能力不断得到提高和发展。不仅如此,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又不断为人的进一步发展创造出新的条件。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重要标志是高科技的广泛应用,以及劳动资料的革命性变革,把整个生产力和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提升到一个崭新的阶段。先进的生产力和先进的生产劳动,形成拥有较高劳动技能和丰富科学文化知识的新的生产劳动者,创造出丰富多彩的物质生活资料。不仅如此,先进的生产力和先进的生产劳动,还大大地缩短了人的劳动时间并增加了人的自由支配时间,也即增加了使个人得到相对充分发展的时间。在人的发展和生产力发展的统一体中,也包含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这是因为,人的发展和生产力的发展都是以社会的形式并在社会中进行的。因此,发展不仅是人的发展和生产力发展的统一,也是人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统一。

总的来看,人的发展与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是互为前提和基础的。人的发展与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一样,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一个逐步提高、永无止境的过程。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的:“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是逐步提高的、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人的全面发展程度也是逐步提高、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这两个历史过程应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地向前发展。”[24]

但必须看到,在发展的历史实践中,确实存在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本身的发展相互割裂和相互对立的现象。人的发展,从全人类到个体的发展,都是一个曲折的过程。在迄今为止的人的发展历史上,所展现的是这样的发展历程,即不是每个人都能平均地、同步地得到发展,而是少数人首先得到发展,然后带动其他人的发展;甚至是首先牺牲大多数人的发展,以实现少数人的发展。这种现象无论是在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生产的物质条件的发展和人本身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相脱离,财富的积累和贫困的积累同时并存。这是一种被扭曲了的发展过程,具有历史的局限性,是生产力不发达的结果。孤立封闭的小生产和自然经济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于是,劳动和所有权的分离,劳动者和劳动资料的分离,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离,就是不可避免的了。自从科学从一般劳动者中分离出来、生产的组织和管理成为一些人的专门职业以后,好像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本身的发展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这时候,生产力的发展仍然离不开人本身的发展,但是,对于具有生产资料垄断权的资本家和企业主来说,广大普通劳动者生活水平的提高、教育、保健、全面发展等等,似乎成了一种纯粹的社会负担,成了增加成本、减少利润、限制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的因素,成为影响生产力发展的因素。这种意识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在劳动和所有权(劳动的客观条件)处于分离状态的情况下,劳动生产力变成了所有者的生产力,变成了“资本的生产力”。毋庸置疑,这种意识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也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因此,把资本的生产力重新恢复为劳动生产力,把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本身的发展统一起来,把人的发展从少数人扩大到全体社会成员,是我们为之奋斗的目标。但是,这种统一是以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为前提的,而这种高度发达的生产力的起码条件,只能在对立的生产方式中制造出来。对于对立的生产方式应当以唯物史观来看待,一方面,对立的生产方式同样是人本身发展的历史形式和必经阶段,生产力的发展同人本身的总体发展仍然是一致的。另一方面,在对立的生产方式中,仍然可以选择尽可能有利于人的发展的模式,同“见物不见人”的发展作斗争。我国之所以选择社会主义道路,就是为了尽量减少生产力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对立;而党中央之所以提出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就是针对“见物不见人”的片面发展观,就是强调要重视人的发展,把人的发展和生产力的发展统一起来。这样的发展观是从发展视角去衡量生产力的发展,把生产力的发展看做是人的发展的手段,而且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看做是发展的目标和宗旨,而不是以发展生产力的名义去剥夺人的发展权利。

四、经济发展是一切发展的基础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既不能以经济发展代替社会发展,也不能因此而否定经济发展在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更不意味着发展经济已退居次要位置,从而否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发展始终是一切发展的基础。

在发展观问题上,存在一个发展本身同发展的形式、途径、手段的相互关系和地位的问题。在人类社会不存在阶级对抗的远古阶段,这一关系是非常清楚的,在发展观上表现为发展至上的观念。用现代的朴素语言来表达就是:“不管黑猫黄猫,能抓住老鼠就是好猫。”但是后来,发展至上的观念被政治稳定至上的观念代替了。一方面,自从发展被置于一定的对抗形式之中后,一旦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向发展的社会形式提出挑战,对于处于统治地位的阶级和所有既得利益者来说,保持特定社会形式(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制度)的重要性往往超过了发展本身的重要性。不少最贫穷落后的国家,在种族之间、政治集团之间发生争夺,不仅完全置发展于不顾,而且屠杀成千上万的无辜民众也在所不惜。另一方面,共产主义制度即使在发达国家也还只是以漫画的形式描绘出来的时候,落后国家一些激进的共产主义者就把理想的东西当做现实的东西了。为了尽快把这种理想形式变成现实并维持下去,就要不惜一切代价不断把革命推向前进,包括不惜牺牲发展本身。

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就是针对上述发展观提出来的。社会主义固然有它的制度形式,这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统一的社会计划,无剥削的分配(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但社会主义绝对不是离开实际内容的抽象形式。一旦把公有制、统一计划、无剥削的分配抽象出来,一旦把这种形式置于落后的生产力基础上,就完全可以和社会主义的本质毫不相干。邓小平的“发展是硬道理,不仅涉及发展速度和稳定协调的关系,而且涉及发展本身和实现发展的形式、途径、手段的关系。”这一观点强调,发展的利益高于一切,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所有问题的解决都有赖于发展。这是因为,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阶段特指中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25]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始终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当前,我国虽然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但在经济总量方面,我国的GDP只相当于美国的11.4%,日本的27.3%,德国的61.8%,英国的82.4%,法国的89%;人均GDP虽然突破1000美元,但不及美国的1/30,列全球第130位以后。从微观看,我国最大的一汽集团,销售量仅及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的2%,我国电子工业的总销售额仅相当于IBM公司的销售额。可见,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还处于相对落后状态,而且还有3000万左右人口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因而,我国必须加快发展,尽最大可能迅速改变落后的状态,从而赶上发达国家。据专家测算,如果美国年增长率为3%,我国年增长率为8%,那么我国需要68年才能实现人均GDP与美国相当;如果美国增长率为4%,我国增长率为7%,那么我国需要118年才能赶上美国。由此看来,我国要赶上发达国家,需要有比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如果不能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很可能会长期处于落后状态,正如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所指出的:“发展中国家必须恢复增长,因为这是对经济发展、减轻贫困和改善环境状况发挥最直接作用的联系环节。”[26]“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是从这里衍生出来的。胡锦涛同志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指出:“只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增强综合国力,才能为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为全面协调发展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27]如果没有发展,就没有就业机会,就没有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就没有社会的进步。以人为本是发展的目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因此,经济建设始终是发展最基本的内容,同其他各方面的建设相比,始终处于中心地位。没有物质的快速增长,其他各方面协调发展的社会目标就很难实现。归根到底,解决我国的所有问题,要靠经济的发展。在这方面,邓小平特别强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江泽民也指出,“发展是硬道理,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在于依靠自己的发展。”[28]

既然有“硬道理”,相对地就应当有“软道理”。发展的形式、途径、手段相对于发展本身就是软道理;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只要不会抵消发展的成就,相对于总体的发展来说也是软道理。按照这种发展观,必须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无论多么漂亮的形式,只要是从根本上阻碍和束缚了现实生产力发展,都是要改变的;无论何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只要是冲击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都是不能容许的;只要总体上是快速、健康、稳定、协调发展的,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总是可以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得到解决的。革命的目的就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执政党的根本任务,就是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能不能解决好发展问题,直接关系人心向背、事业兴衰。因此,发展不仅是硬道理,而且应当成为执政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所谓发展是第一要务,就是把发展摆在党的各项工作的首位,就是发展的利益高于一切,所做的一切都要有利于发展。在发展的利益同其他方面发生矛盾时,在一般情况下,应当服从于发展。中国共产党要想承担起中国社会进步的历史责任,就必须始终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我们所坚持的“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本质是发展的标准。有利于发展根本的标准,是压倒一切的标准。

五、发展应当看做一个历史范畴和历史过程

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强调要以人为本,做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此,人们可能对当前的发展抱有很大的期望值,特别是可能对局部的、家庭的、个人的发展提出很高的要求;对发展和收入差距的存在和扩大很有意见。这种要求和意见,是完全正当的、合理的。但是,发展本身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无论是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发展,还是人本身的发展,在地球仍然适合于人类正常生存的限度内,都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因此,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发展的量和质、深度和广度是很不相同的。这个发展过程就是: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由落后到先进,由片面到全面,由经验到科学,由对立到大同;发展的受益者也由少数人扩大到多数人,乃至全体社会成员。因此,就以人为本来说,必须把原始的状态和高级的状态、阶级社会和无阶级社会区别开来。在现阶段,在阶级仍然存在的情况下,以人为本始终具有阶级的性质。就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来说,也只能理解为一个过程,只能作为一个相对的概念来理解。根据马克思的研究结论,人类社会的发展将经历三种关系:人的依赖关系,物的依赖关系,自由联合关系。与此相适应,劳动的生产力依次表现为自然的生产力、资本的生产力、科学的生产力。在生产力和人类社会的一定发展阶段上,发展是在这种或那种对抗的形式中进行的。生产力的发展同单个人的发展并不一定是一致的,甚至存在异化的现象。在原始的生产方式中,种群的保存和发展往往以个体的淘汰和牺牲作为补充。在一切对立的生产方式中,或者劳动者依附于劳动条件的所有者,或者与劳动的客观条件相分离,生产力是在阶级对立中发展的,劳动的成果同劳动者相对立,物质技术基础的发展程度高于普通劳动者的发展程度,而劳动者只能得到片面的发展。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表现为“为积累而积累”、“为生产而生产”,为少数人的享乐和发展而发展;对于广大的劳动者来说,劳动则是异化劳动。这种对立的生产方式,这种以不公平的分配和人的片面发展为代价实现的生产力的发展,带有历史的局限性。但是,这种状态绝不是永恒的。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你死我活的市场竞争看做是永恒的形式,同样带有发展观的局限性。

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使我们在发展观上部分地摆脱了阶级的局限性。我国走的“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道路”,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形成的,其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如果搞得成功,中国可以以“直通车”的形式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但这条道路本身既不同于由发达资本主义转变为共产主义的情形,也不同于俄国农业公社这类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的情形。这不是简单地“跨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是以另外一种减少资本主义痛苦的方式完成本应在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完成的任务。[29]这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仍然是我国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以及促进人的发展的最佳选择。因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上是和当代资本主义并性的另外一条特殊的发展道路,……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一定意义上是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在少数落后国家的替代阶段;它所承担的是由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首先是它的第一阶段)转变的任务,就像当代资本主义承担的是由封建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转变的任务一样。”[30]所以,我国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不仅不能彻底消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且,在坚持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前提下,还必须鼓励发展私有经济和外资经济。也就是说,表现在所有制上,公有制成分和私有制成分、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往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很多场合表现为“亦此亦彼”。因此,尽管我国以先进的、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在意识形态上以共产主义意识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然而,上层建筑在总体上还是决定于经济基础,如上所述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局限性仍在我国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内存在。所以,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完全公平地发展和个人的全面发展是难以做到的。同时,生产力的落后,以及生产力发展的累积性质,必然决定在现阶段,我国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是不可能以更高的标准实现的。相反,对发展提出超出现实条件的高要求,搞GDP的翻番热和跨越式发展,必然是欲速则不达,是不遵循客观规律的表现。就全国而言,有些基础条件比较好的省、市有可能快速发展,但全国各省都想如此,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在经济全球化和对外开放的条件下,技术上的跨越是有可能的,但不是无条件的,跨越的范围和程度也不是无限制的。这是因为,一方面,引进技术需要大量资金,更何况不是所有先进的技术都能引进;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自身发展也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在人力、物力都充分的条件下,只能在原有基础上加快科学技术的发展。另外,工程建设的技术超前性也有个适度的问题,即在技术的先进程度与支付成本上求得一个平衡,尽可能不支付太大的成本和代价来应用先进技术。

总得来讲,发展只能是逐步的、有差别的发展,有先有后的发展,有轻重缓急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只是达成方方面面之间、当前和可预见的未来之间的相对的平衡。为了总体的较快的发展,局部和个别的发展仍然有可能受到影响。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发展既受到生产力本身的约束,也受到生产方式和经济形式的约束。邓小平同志曾提出,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单位)、一部分人先发展起来和先富裕起来,就是充分考虑到条件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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