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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婚关系与涵化现象

时间:2022-03-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0]下表是2000年人口普查统计中,侗族与其他民族通婚的基本状况,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侗族与其他民族相互通婚的普遍性。百年前,斗江一位姓梁的男子到寨贡与当地一位侗族女子结婚,蕃籍寨贡,繁衍后代20多户。
通婚关系与涵化现象_中国侗族

第四节 通婚关系与涵化现象

在许多侗族地区,不仅在婚仪上出现了苗族、侗族的以歌助兴、汉族的迎亲与抢亲习俗同样共存的现象,而且侗族与其他民族相互通婚的现象也十分普遍,从而使彼此间的血缘关系相互交错,关系更加亲密无间。如在榕江八开庙友村,由于各民族间的通婚较为普遍,形成了众多的民族复合家庭。据统计,在163户农户中,由两个以上民族组成的家庭有25户,占总数的15.33%。这里既有苗侗家庭,也有侗汉家庭,还有侗水家庭,呈现出民族融合的景象。[10]

下表是2000年人口普查统计中,侗族与其他民族通婚的基本状况,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侗族与其他民族相互通婚的普遍性。

侗族与其他民族的通婚状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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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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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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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经济发展司编:《2000年人口普查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资料》(上册),民族出版社,2003年9月第1版。

涵化是民族社会变迁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重要现象之一。它是指由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文化体系间,随着持续的交往与接触和影响,导致一方或双方发生大规模的文化变异,或者融入某一方的文化体系中。随着民族通婚和交往日益频繁,一些民族“侗化”的涵化现象也较普遍。同样在庙友村,在152户侗族家庭中,由水、苗、汉等族“变侗”的有121户,占总户数的79.6%,其中水变侗82户,苗变侗5户,汉变侗14户。[11]现广西三江良口乡寨贡屯的梁姓侗族,其祖先原是斗江村的汉人。百年前,斗江一位姓梁的男子到寨贡与当地一位侗族女子结婚,蕃籍寨贡,繁衍后代20多户。他们每年清明或过年时都要回斗江祭祖、扫墓。同乐乡同乐村的覃、韦下姓侗族,其祖先原是斗江乡白言村壮人,他们亦经常回白言村认亲祭祖;同乐乡高拔寨的侯姓侗族,其祖先是六合村汉人;周坪乡黄排村的祖先原是侗族,他们与当地汉人女子结婚后定居黄排,子孙繁衍,现已发展到几十户,他们与当地汉族(六甲人)相处得十分融洽。[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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