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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物资是实际成本吗

时间:2022-04-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企业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按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的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存放加工企业处还在加工过程中的材料的成本和运输费。

二、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企业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该科目应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借方记录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记录加工完毕入库物资的实际成本和退回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有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尚未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

通常,委托加工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原材料”、“开发产品”等科目;按计划成本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或“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支付增值税的,计入应交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开发产品”等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按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例4-12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得丽门窗加工厂加工一批门窗。发出塑钢型材20立方米,每立方米单价为600元,并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3 600元,增值税612元,窗纱2 000元,运输费600元,则相关会计处理为:

(1)发出材料委托加工时:

(2)支付加工费和运输费、增值税:

(3)上述门窗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计划成本为18 000元,则应作:

若加工完毕有剩余材料退回时,应将退回材料的计划价格成本或实际成本,自“委托加工物资”科目的贷方转入“原材料”科目的借方。

“委托加工物资”科目的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存放加工企业处还在加工过程中的材料的成本和运输费。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应将它列入“存货”项目,以反映委托加工材料资金的实际占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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