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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标识符

时间:2022-10-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当设计者需要为实体、构造体、变量、信号等命名时,应注意命名应满足标识符的书写规则,否则会导致EDA软件的识别错误。在VHDL中有两类标识符,即基本标识符和扩展标识符。以反斜杠界定,所有字符都可以使用,包括如!、@以及回车符等图形符号。如\IRDY#\,\C/BE\ 等都是合法的。

4.1 标识符

当设计者需要为实体、构造体、变量、信号等命名时,应注意命名应满足标识符的书写规则,否则会导致EDA软件的识别错误。在VHDL中有两类标识符,即基本标识符和扩展标识符。

1.基本标识符

(1)有效的字符是小写字母(a~z),大写字母(A~Z),数字(0~9)以及下划线“_”。

(2)标识符必须以英文字母开头,最后一个字符不能是下划线。

(3)不区分大小写。

(4)两个下划线不能连续出现。若出现则成了注释语句。

举例:

drive_bus const32_59 r2d2 ram_address

2.扩展标识符

(1)以反斜杠界定,所有字符都可以使用,包括如!、@以及回车符等图形符号。如\IRDY#\,\C/BE\ 等都是合法的。

(2)扩展标识符要区分大小写。

(3)两个连续的反斜杠表示一个反斜杠。如\…\\…\

VHDL定义了一些保留字,它们都有特别的意义,不能被用作标识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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