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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利用的内涵

时间:2022-02-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公共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利用的内涵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公益”指“公共的利益”。公共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利用的作用空间主要是与公众生活紧密相关的基层信息服务,涉及内容范围广泛,信息源来自社会各个领域各个行业,是可以共享的普遍性基本信息服务。公共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利用的目的在于满足公众信息需求,维护信息公平,促进社会信息福祉。
公共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利用的内涵_公共信息资源的多元化管理

(一)公共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利用的内涵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公益”指“公共的利益(多指卫生、救济等公共福利事业)”。公共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利用概念是相对于公共信息资源的政府提供与市场运作而言的,主要指非营利性信息机构根据社会信息需求,围绕公众受益和社会效益的原则,以非营利方式向公众提供的诸如教育、交通、卫生、就业文化等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普遍和基本的信息服务,以及为提供这些服务所作的各种信息加工处理活动。其基本含义包括:

(1)公共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利用的主体是非营利性公益信息机构。有学者按照公益性信息服务发布主体的不同划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公共信息资源服务,主要是政府信息资源服务的开发利用。二是科、教、文、卫等由政府支持的典型公益性信息资源服务,实行普遍服务的原则。三是社会上的社团组织、协会、行业协会,这类公益性机构用他们的机制提供服务。”[13]此外,一些信息服务商也会提供一定的公益性信息服务,如为用户提供免费的Email主页空间、网上分类信息查询、相关站点链接等,既出于战略营销的需要也含有服务公众的公益思想,但从其公益性服务的影响和范围来看均十分有限。

(2)公共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利用有其独特的激励机制和运作规律。与政府信息服务依靠行政激励、企业信息服务凭借市场激励所不同的是,非营利性信息机构具有十分强烈的宗旨/使命(Mission)特性,其信息服务以公益使命和社会认可为激励手段,采用多元、平等、竞争、志愿参与、相互独立的模式运作,以公正、合理、低廉的价格提供服务。需要说明的是,公益性是公共信息服务所形成的社会影响,营利性则是对公共信息服务行为营利方式的选择问题,非营利性不等于信息提供的不收费,非营利性机构提供的公益性信息服务并不是免费的,而是指信息机构的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

(3)公共信息资源的公益性开发利用往往也存在一定的经营性活动。图书馆、信息中心、协会、基金会等非营利性机构并非不能盈利,只是按照规则,其盈利不能在成员中进行剩余分配,不能以任何形式将组织资产转移为私人资产,只能用于机构发展,扩大公共信息服务事业。一般情况下,各国对非营利性信息机构的经营性活动往往通过区分相关收入与不相关收入的形式加以区别对待,如在图书馆内开设书店、文印店、小卖店是为用户提供方便,与支持图书馆主要业务相关,以补贴公共开支的不足,属相关收入,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而图书馆利用其资产开设与主营业务相关性不大的经营性活动如高级宾馆、股票证券等,与公共信息服务没有直接联系,则属不相关收入,需要按规定纳税。但在实践中对于相关性的界定并不明确,因而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

(4)公共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利用的作用空间主要是与公众生活紧密相关的基层信息服务,涉及内容范围广泛,信息源来自社会各个领域各个行业,是可以共享的普遍性基本信息服务。

(5)公共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利用的目的在于满足公众信息需求,维护信息公平,促进社会信息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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