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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与平原中的哺乳动物

时间:2022-02-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我们可以说它是沙漠中的胜利者,因为骆驼在许多方面都是适宜于沙漠中的生活的。骆驼背上有两个肉峰,单峰驼只有一峰,中间储存胶质的脂肪,是沙漠行程中预贮的食物。但骆驼和单峰驼是由两种不同源的野种而来,却是确定无疑的。现在已确实没有野生的单峰驼了,有没有野生的骆驼也已经成为一种疑问了。双峰的骆驼毛粗,足坚,而且两腿特短,是草原上特别著名的动物。
沙漠与平原中的哺乳动物_动物生活史

我们想起沙漠,便不能不想起骆驼(Camel)来,它的确是一个沙漠中最具特性的居住者。我们可以说它是沙漠中的胜利者,因为骆驼在许多方面都是适宜于沙漠中的生活的。它那长长的足与运动灵活的大腿,走得很快,每日走150英里的四日行程中,每小时走10英里,它仍能非常的愉快。蹄已退化到指甲似的构造,那踏在地面上十分平定的两趾(第二与第四趾),生有弹簧褥般的肉垫,适于在行走沙漠之用。再者,胫骨(Cannou-bones)的下端(即前肢的两掌骨与后肢的两跗骨的连合处),分开而成为两个圆球,没有寻常限制足趾向旁运动的隆起部。因此,那两趾可以向旁边展开而成为一扁阔式之足,遂使这荷重的动物不致于深陷在沙内。

骆驼背上有两个肉峰,单峰驼(Dromedary)只有一峰,中间储存胶质的脂肪,是沙漠行程中预贮的食物。在饥渴交迫的时候,这奇异的驼峰便软软地垂在一边,驼峰显得最低的时候,就是骆驼最窘迫的时候。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胃壁中的储水袋,大约有800个小囊的水,每个的口头都有收缩的肌肉。当骆驼在饮水解渴或胃中有水汁时,那小囊中都会自己充满了水。勒尔教授(Prof. Lull)写道,“在缺乏水的时候,那预贮的液汁得以输入到胃中,因此有利于那贫困的血液。”这里可以提及那骆驼们咀嚼其反刍食物时的情景,它们颇似那鼷鹿(Deerlets)一样,胃中仅有三宝,而无寻常的四宝。那寻常的第三宝即牛羊的“重瓣胃”,不过略具痕迹。不知还是正在初生呢?还是正在消亡?臼齿适于磨嚼粗硬的草料,这些草就是骆驼大部分的食料。

头举得很高,因此眼睛不会被地上反射物所熏灼;睫毛之长,足以遮蔽飞尘;耳中生满了毛鼻孔,能紧闭以避开飞沙;目光颇远,能从远处嗅知水的所在之地。简言之,骆驼有许多方法以顺应沙漠中的境况,除了列举膝部与胸部的厚的皮和胼胝外,它还有耐苦的德性。因此,我们会读到100头荷重的骆驼整整地旅行了13天,而完全没有水饮的故事。格里高莱教授(Prof. J. W. Gregory)举出一个澳洲地方的例子,那里有几只驯养的骆驼,不到34天走了537英里,而不曾饮过水。当然,我们不能把它视为奇迹,因为虽然骆驼在路不饮水,但是却能从采食的植物中得到液汁。

骆驼适用的结果——不论活着时与死了时都是有用的——便是人类把它作为奴隶。那些太叛逆或具有恶劣性情的已经被淘汰了,只有工作而无游戏,致使骆驼成为一种荷重的笨兽。无疑它们中有些偶然会像西班牙的野驼群那样,反抗而逃走的。无疑,它们会持续反抗,叫着、嚎着、咬着、踢着。或者正如亨利先生(Henry)所说,它们培植其恶劣的性情,致使成为一种享乐的方式。看来它们几乎已组成了个骆驼的联邦宪法中的一条是,凡是运货的骆驼,每小时的行程不得超过2.75英里;另一条是,凡是人类乘坐骆驼者,须知这种“沙漠之舟”是如何才能转运的。所谓最后的一根稻草折断了骆驼的背,似乎是正确的,因为一旦负担如果太重的话,骆驼会始终不肯立起的。但不幸的事必须承认,人类已在骆驼身上,使它产生了一种执拗的劣性。人类不给它以好感,它也不给人类以好感。没有一位艺术家说骆驼是丑恶的,它常以怒目的鄙夷,“雕像般的蔑视”,睥睨世界。在另一方面,它在反刍时,好像预蕴着什么可贵的思想,好像以为骆驼科是具有椭圆的红血球的唯一的哺乳动物。

骆驼与单峰驼如何成为家畜的故事,因为存在种种难以确定的地方,所以现在仍没有弄明白。我们不知道骆驼之成为家畜始于何地,始于何时。它们两种是会杂交的,所生的孩子其单峰似单峰驼,而其棕色的粗糙的毛皮则似双峰的骆驼。但骆驼和单峰驼是由两种不同源的野种而来,却是确定无疑的。骆驼大概兴起于北方戈壁沙漠与伊朗高原之间。单峰驼的大本营大概在西阿拉伯与北非洲之间。两种都已经服役甚久,转化为兽类或许比绝种较为好些。现在已确实没有野生的单峰驼了,有没有野生的骆驼也已经成为一种疑问了。土耳其斯坦有著名的骆驼峰,但大概这些骆驼应被称作为野化者,意思是由家畜逃跑出来,而变为野兽的。

骆驼的种族始于北美洲,乃在数百万年前的上始新世。最初只是一种幼崽,叫做原始驼(Protvlopus)。它只有北美的大兔(Jack rabbit)一般大,具有四趾,但“自然之神”挥舞他的魔棒说,“我要把它变成一种巨大的动物”。所以隔了几百万年的长时间,在渐新世中,出现了另一种的驼的先祖(名叫Poebrotherium),形体之大与羊相等,已经几乎失去了它每肢上的第二及第五趾。在中新世,有一种两趾的原驼(Procamelus),比现代拉马(Llama)略大,拉马亦名叫美洲驼,是骆驼的再从兄弟。在冰河世纪时,成群的骆驼越过白令海峡到达欧洲,北美洲就没有活的代表者,惟有类似骆驼的先驱者留存的光荣的坟墓在那儿罢了。可是仍有些美洲的人民肆无忌惮地说,他们不信有进化这么一回事呢。

虽然干燥的草原上所产的动物比不上多草的平原上的那么多,但那里却自有其特产的有蹄目。异样的赛迦羚羊(Saiga antelope)成千地游行于草原上。它的大小与靛鹿(Falolw-deer)相仿,尾短,毛略带黄色,冬天变淡,雄者有琴状的角。它最奇怪的是那形状极长而膨大的鼻子,鼻孔甚大,两孔相离颇远。它的一般的品性与习惯,虽与别的羚羊及瞪羚相似,外表却似绵羊,且它的毛也与羊相似。草原上很少有藏匿之处,而且饥荒与旱荒经常会突然降临,所以它也和别草原上的大兽一般,走路是非常迅速的。但它缺乏长力,所以吉尔吉斯(Kirghiz)骑兵往往能赶上它。

双峰的骆驼毛粗,足坚,而且两腿特短,是草原上特别著名的动物。它是游牧民族的极有价值的家畜,但有争执之点:那确实存在的野驼群真的是野生的吗?抑或如西班牙的驼群,只是由家变野的?有观点认为许多人类的住处或城市,都被飓风或挟有沙石的暴风所毁灭了,野驼群也许真是那地方的家养驼的后裔。但无论如何,它们已经能够非常顺应草原上的生活了,因为它们并不像阿拉伯的骆驼一般,它们很容易走到山石岩的地方,它们能够忍耐严寒。若没有其他的食物可吃的话,它们能吃含盐的牧草,它们竟然能喝带黑色的水,而背上的双峰为它们储着脂肪,以备饥饿时之用。

亚洲的草原上最有趣且最为动人的有蹄目要算野马与野驴了。它们至少可分三种,野马、普尔宅发勒斯歧马(Przevalsky's horse)形式与家马最相似,野驴产于西藏高原,这三种都有相似的习性。在夏天,十匹或十五匹母马的小群同它们的幼子一起游行着,每群的首领由一匹有力的雄马率领。别的雄马如果已经接近成长期,均不得加入群内,它们惟有独自游行着,直到它们精力富足之后。因此孤独的雄马经常每次数小时地立在小丘上,盼望着小群母马的到来。如果有一群出现时,它就奔着迎上去,与那领队的雄马挑战,而此领队者也会绝不迟疑地应战。两匹雄马间的斗争很是凶猛,而且每次都历时颇久,其他的马不动声色地看着。如果侵入者得胜,它们便跟着它走。而它约束它们,也与那战败的雄马一样的专制。野马需要强力与敏捷,正如它们需要迅速一般,因为那里这样大的动物是绝无藏身之处的,而灌木的丛林或许藏着饥饿的狼,但一匹雄马的力量足以率领一群母马,也足以抵挡任何一头的狼或竟然是一头以上的狼的。惟有些落后者及幼小者,才容易为狼所吞噬,但像在普通的情境中,它们也不致常膏狼吻,因为它们锐利的感觉早就警告它们,狼在近处了。

人类方面的敌人是不易逃免的,并且游牧人很早就以猎取野马为一种最喜欢的游戏了。野马被视为一种骄傲而迷人的动物,富有力量,庄严而欢乐,但比较羞怯,而其外表几乎可算是卖弄风情的。被追赶时,它们会好奇地注视一会儿,然后奔逝。马群退走时,秩序井然,停足四顾,又重新转身,然后依照其领导者的命令,很整饬地疾驰而逃。它们难得用最高的速率奔驰,且常因俟其小马而停止脚步,它们只有在被骑兵围攻时,才会被追获。

“草原上的繁茂是短暂的,而枯萎的时候是很长的。”春天,雨降雪融,是唯一的丰盛之季。干而热的夏天来得很快,一切东西都枯萎了。秋天在短时间内稍有好转,植物的子、水果及枯萎的草已经尽够野马的食料了。但霜降而后,池水及湖水均冰冻了,它们饮水便很困难,它们一群一群地集结成大军,不向温暖的南方游行,反而向北到雪下得更深的地方,在那里它们得以解渴,并且用蹄把冰踢开,以求取足够的食物。冬天总是一个荒乏而困苦的时期,因此一整群的马都显得瘦而有饥容。它们能耐严寒,但是如果雪稍微融解随即冻结,使得它们不能破开雪上的冰块,因而惨死者也比较多,那时便是狼的机会了。但这些勇敢的动物是很坚强的,未死者不久就恢复了它们焕发的精神。光明的日子到来时,它们便欢乐地跃回夏天的牧场中,在那儿它们仍像以前一样,分散为许多的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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