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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是一个整体

时间:2022-09-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斯宾诺莎对于宇宙有一个最鲜明的观念:宇宙是一个整体,要想把握宇宙就必须首先把握这个整体,而不是其各个部分。由于这个寄生虫并不知道世界上除了血液还有什么别的东西,所以在它看来,每一滴血都是一个独立的整体,而世界就是由这些血粒构成的。它根本没有想到这些血粒其实只是整个血液的组成部分,它的特性也是由血液的整体特性所决定的。斯宾诺莎这个说法是有道理的。这同自因是相联系的。

斯宾诺莎对于宇宙有一个最鲜明的观念:宇宙是一个整体,要想把握宇宙就必须首先把握这个整体,而不是其各个部分。为此他做过一个有趣的比喻:

—世界是一个整体—

大家知道我们的血液里有各种各样的寄生虫,比起咱们人来它们有如泰山上的一只鸟儿。斯宾诺莎说,假如有这么一个小寄生虫,它想看看世界是怎么样的。于是它便开始看了,他看到了什么呢?他看到周围有许多红色的一块块的东西,就像我们看到的岩石或山峰一样,这些东西其实就是血粒。由于这个寄生虫并不知道世界上除了血液还有什么别的东西,所以在它看来,每一滴血都是一个独立的整体,而世界就是由这些血粒构成的。它根本没有想到这些血粒其实只是整个血液的组成部分,它的特性也是由血液的整体特性所决定的。斯宾诺莎还进一步说,不但血粒只是血液整体的组成部分,就是整个血液也只是整个人体的组成部分,它们的特性也是由整个人体的特性来决定的,我们要理解血液的特性也须根据整个人体的特性来理解。

进而言之,我们人居于整个宇宙,就像那个小寄生虫居于血液中一样,只是整个莫大宇宙的一个微小之极的组成部分而已。因此,我们如果想要理解我们自己、理解周围事物,决不能像那个小寄生虫一样认为世界只是血粒,而要把我们所看到的一切,包括我们自己当作一个更大的整体的部分,并且依据这个整个来理解事物。

斯宾诺莎这个说法是有道理的。大家知道,我们认识宇宙或其中的具体事物大致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先对组成宇宙之万物的各个部分进行细致的研究,然后再在这个基础上对整体进行考察;第二种是先对宇宙或事物进行整体性的把握,然后再从这个整体性认识入手去把握部分。泛泛言之这两种方式孰优孰劣很难说。我的看法是:凡属大尺度的考察,例如对宇宙、星系或者地球的考察,最好是先整体而后部分;而对于那些微观事物的研究,最好是先部分而后整体。为什么呢?因为那些大尺度的事物往往由许多甚至无数个部分组成,若先从具体部分入手,请问:一、从哪个部分入手呢?二、如何随便挑一个部分,我们怎么知道这个部分的属性是整体的公共属性呢?因为我们研究整体,其目的当然是要找出属于整个整体的性质,而非不为整体所具有、只是某个部分的属性。

相反,对那些微观的事物,例如一只麻雀,如果我们想了解它,当然要从部分入手,例如先看看它的翅膀有什么特征、再看看它的眼睛有什么特征,然后还要解剖麻雀,看看它的各个脏器各有何性状,须知“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我们可以把大尺度与微观之物比做森林与树木:研究森林,我们当从整体入手,否则会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因而无以了解森林;研究树木,则当从部分入手,否则会只见树木、不见枝叶,因而无以了解树木。

宇宙无疑是大尺度的,所以我们在研究它时当从宏观入手,先把握其整体,然后再研究部分。用斯宾诺莎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从“神”开始。大家不用奇怪,在斯宾诺莎看来,他的宇宙有另一个名字,就是神,或者还可以用另一个词来说,是实体。

我们下面就来看看他这个称为“神”和“实体”的宇宙到底有些什么样的特性。

—实体、神与自然的大统一—

斯宾诺莎的观点常被人称为泛神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认为实体、神与自然是三位一体的,并且包括了我们整个宇宙及其万物。

这三个概念中的两个是无需分析的,神就是上帝,自然就是自然。但实体又是个什么东西呢?斯宾诺莎所说的实体是其哲学的基本概念,要想理解他的哲学,就必须理解他的实体。

关于实体,斯宾诺莎说,当我们要理解实体时,只能通过实体自己去了解,而不能通过别的什么东西。这同我们通常理解一个事物、或者定义一个概念的方法截然不同,往常当我们要理解一个未知的事物时总得借助于他物。举个例子:假设我没见过鸭嘴兽,您想让我知道它是什么样儿的,您就会说:“鸭嘴兽就是一种既像鸭子又像小野兽的动物,它长着鸭子的嘴巴,却有一身老鼠似的毛。”这样,你就通过鸭子和老鼠使我了解什么是鸭嘴兽了。另外,我们知道对一个事物进行定义的最普通方法是“属性+种”,例如定义人,我们通常所用的概念就是“人是能制造工具的动物”,能制造工具是属性,动物是人所属的物种。

用这样的方法定义普通事物是管用的,但斯宾诺莎认为用来定义实体就不行了!我们不能通过任何别的东西去理解实体,要理解实体唯一的方法是通过实体自身去理解。也就是说如果把实体当作鸭嘴兽,我们只能说:鸭嘴兽就是鸭嘴兽,这还能了解吗?

斯宾诺莎说能,他靠指明实体许多特有的属性让我们大致了解了它是什么样的东西。

实体的第一个特性是:实体是自因的。这个“自因”的意思就是说:对于实体而言,它既然是实体,那就意味着它是本来就存在的,无须依赖任何别的东西存在,存在是它的本性。

实体的第二个特性是:实体是唯一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斯宾诺莎认为如果有多个实体,那么就会出现实体之间关系的问题,出现一个实体要依赖于另一个实体、靠另一个实体来说明的情况,这是同实体基本特性相矛盾的,所以不能成立。

由这第二个特性便带出了实体的第三个特性:实体是不可分的。因为实体如果是可分的,那么它就会像雨后春笋一样,生出许许多多个小实体,这同实体的唯一性当然是矛盾的。所以实体不可分。

实体的第四个特性是:无限性。这也好理解,因为有限就意味着受限,一个有限的东西必然要受到什么东西的限制,甚至被什么东西所产生,而这是同实体的基本性质相矛盾的。所以实体必然是无限的。

实体的最后一个特性是:实体是永恒的。这同自因是相联系的。因为实体是自因的,所以它没有产生的一天,也没有毁灭的一日。因为如果它有产生的一天或灭亡的一日,就必然可以问:那么是什么产生了实体、又是什么灭亡了实体呢?所以,实体不能有产生与灭亡的一天,也就是说:实体是永恒的。

谈完了何为实体以及它到底有什么特性之后,我们再来谈斯宾诺莎另一个主要的观念:

实体就是神,神即实体。

要理解这个观念,首先就必须理解这句话里面一个字——神獉。

何谓斯宾诺莎的神?那就是将神与实体联成一体的,并且是一个完美无比的实体。

其实我们从前面斯宾诺莎对实体的属性进行的分析就知道了,那些自因、不可分、永恒什么的,哪个不是神才有的特性?所以他在对实体进行定义时,就把它当作了神。

除了神即实体外,斯宾诺莎还把他的实体学说归结到我们熟悉的东西——自然,也就是说——神即自然。这便是他有名的泛神论。

这里斯宾诺莎的上帝观与自然观同一般的基督徒有根本性的差别,他对上帝的主要看法是认为万物都存在于上帝之中,且与上帝同在。

为什么说万物都存在于上帝之中呢?这个万物就是自然万物,那么自然或自然万物存在于上帝之中又是什么意思呢?

这句话从字面上看可以作这样的理解:自然存在于上帝之中,上帝像一个巨大无匹的包裹一样,将万物包裹在里面。同时,这包裹也是万物之一。

这听起来也许有点儿怪,但实际上斯宾诺莎就是这个意思。斯宾诺莎关于万物与上帝的一个基本观念就是如此,他认为万物存在于上帝之中,反过来说就是上帝亦存在于万物之中。这种观念的根本特征是不将上帝与自然分开,认为上帝与自然是一体的,神即自然。这就是他的泛神论。

那么这个神即自然又是什么意思呢?是不是指属于自然中的东西,例如日月星辰、我们这些人,乃至花草树木、蛇蝎虫豸等都是神的组成部分呢?倘若如此,那么在斯宾诺莎看来,神不就是宇宙的同义词了么?

也许有人认为斯宾诺莎的泛神论指的就是这个,但对这个说法,斯宾诺莎的答案是绝对否定的,他的上帝虽然可以说就指自然,然而他这个自然却根本不是那些我们所看到的自然万物,而是指的另一种东西。

那么这个与自然相关的、却又并非具体的自然万物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

这就是自然规律,它既与自然相关,又不同于自然。并且,斯宾诺莎进一步说:这自然规律乃是上帝所规定的,是上帝的意志。

这时我们得出了两个结论:一是上帝与自然并不是一回事,二是自然规律是为上帝所规定的,是上帝的意志。那么,到底自然与上帝之间是什么关系呢?

斯宾诺莎在《伦理学》中还说过这样一段话:“一切存在的东西都存在于神之内,没有神就不能有任何东西存在,也不能理解任何东西。”

上面这个“一切存在的东西”无疑应当包括自然万物,“一切存在的东西,都存在于神之内”就是说自然万物都存在于神之内,是神的一部分。

这句话再联系上面的:自然规律是上帝所决定的,即是上帝的意志,总结成一句就是:自然存在于上帝之内,自然规律就是上帝的意志。

我们可以把这句话看成是对自然与上帝关系简明的判断。

—自由是一种幻像—

前面我们谈过了斯宾诺莎的实体、神、自然这些概念,现在要来谈谈斯宾诺莎眼中的人,主要谈两个内容:一是人的自由意志,二是善与恶。

在谈人之前,我们必须进一步谈谈神的问题。

我们前面说过,斯宾诺莎所称的神、自然与实体的一体中,实际上可以说是将自然与实体也神化了,成了一个精神体,而不是一个物质体。对于这个神,斯宾诺莎是充满了敬畏的,他说这个神才是最伟大的力量,是决定一切的力量,它有两个特点:

首先,神是绝对自由的,它不为任何其他东西决定。

其次,有一种力量能驱使神行动,那就是“神的本性的必然性”,或者说是“神的本性的完满性”,它们也就是“那种出于他的本性的规律”。

我们先来谈第一点。“神是绝对自由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简言之,它的意思就是说,神不会受任何目的、任何人的制约,因为它是绝对自由的。换言之也就是说:神不按任何目的而行动,神的行为没有任何目的。

这个结论大家也许觉得奇怪,因为我们似乎不能从神是绝对自由的得出神行事没有目的这个结论。

对于这个不理解其实好说,只要我们来个脑筋急转弯就行了:大家想想,什么是绝对自由呢?就是不受任何东西的制约,记住,是任何东西!如果神有了一个什么样的目的,他的行事就须依据这个目的而行,那么,这岂不是一种制约?例如:如果我是一个高中生,我将大上学作为我的目的,那么我在三年高中生涯里还能有自由吗?我还能想看电影就看电影、想溜旱冰就去溜旱冰吗?甚至于,极端点,我在高考那天忽然不想去考试了,想待在家里睡个大懒觉,请问:我有这些自由吗?

所以,神正因为是绝对自由的,所以不可能有任何目的,因为任何目的都将限制神的自由。

我们现在来看看第二点,有一种力量能驱使神行动,这种力量就是“神的本性的必然性”,说具体点,这种力量是“那种出于他的本性的规律”。

这里的意思是很明白的,就是说绝对自由的上帝也有一个力量在驱使他行动,这就是一种出于神的“本性”的必然性和规律。

如果单讲必然性和规律我们还好说,但这个什么“神”的必然性与规律又是怎么回事呢?其实这再好理解不过了,我们前面不是说过了嘛;在斯宾诺莎看来,神、自然、实体三者是统一的,因此,出于神之本性的必然性和规律也就是自然的必然性,即自然规律了。这种自然规律正是上帝行动的原则,上帝正是按这原则,也就是自然规律而行事的。

神是如此行事的,那么人呢?人又是如何行事的?

我们在讲神如何行事时实际上已经讲了人是如何行事的,因为我们前面在分析斯宾诺莎是否是无神论时已经说过了,斯宾诺莎主张我们所谓的世界是根本没有的,世界只不过是神的一个形式而已,世界并没有真正的实在性,只有神才是存在的东西。这个我们所谓的世界其实就是指我们人所在的世界,在斯宾诺莎眼中,这个世界其实并没有真正的实在性,它只不过是神的一个形式而已,因此这个世界的一切行事自然也必须遵循神行事的规则——这个规则,如上所言,就是自然规律。

世界的万物呢?当然也是如此,就如斯宾诺莎自己所言“万物遵循自然律而发生”和“万物被上帝的天命所规定”是同一件事情。

人当然也是处于这个世界之中的,是万物之一,他的一切行事当然也必须遵循这个规律,即自然律。

这就导出了斯宾诺莎一个关于人的十分重要的观念:即人的所谓自由意志是不存在的。因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由上帝的意志早就决定了的,是按照自然律而行事的。也就是说,无论我们做任何事情,以及这件事做或不做,怎么做,都是上帝早就决定了的,是沿着一条预定的轨道前进的。

听了这个观念,肯定会有人说:“胡说!谁说我没有自由意志?我现在有一个自由意志:我本来想买你这本书,现在我不买啦!”说罢,你还可以拂袖而去。再反问我:“这是不是我的自由意志呢?”

这话听起来十分有力。但我,实际上是斯宾诺莎,同样会有一个让你大吃一惊的理由让你这个“有力”化作“没力”。

下面我假定你是某个认为有自由意志的读者,我试着同您来辩论辩论。

请听:你之所以认为你是自由的,有自由意志,是因为你只意识到了你的意愿和希望,却没有认识到是什么原因引导你去产生这些意愿和希望。

这话的意思明白吧?也就是当你在用行动实现你的意愿与希望,也就是说表达你的自由意志时,却没有想到是什么使你产生这些意愿与希望、使你如此地表达你的自由意志。

具体地说:你没有想到,令你产生你的“自由意志”的正是上帝!正是他令你有如此的意愿与希望,并按此行事!

我打个比方吧。大家看过《三国演义》,听过诸葛亮和关云长的奇谋异计。例如第99回里,司马懿引兵到长安去与孔明拒敌,他派了郭淮、孙礼去救武都、阴平二城,并乘机偷袭孔明后路,以为这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蜀兵势必大乱。郭淮、孙礼便依计而行,路上还对司马懿这个妙计赞叹不已。可正当他们赞叹司马懿,以为这下蜀兵完了时:

忽然一声炮响,山背后闪出一枝军马来,旗上大书:“汉丞相诸葛亮”,中央一辆四轮车,孔明端坐于上;左有关兴,右有张苞。孙、郭二人见之,大惊。孔明大笑曰:“郭淮、孙礼休走!司马懿之计,安能瞒得过吾?他每日令人在前交战,却教汝等袭吾军后。武都、阴平吾已取了。汝二人不早来降,欲驱兵与吾决战耶?”

这段话有什么“哲学意义”呢?它正表明了你的“自由意志”的实质。可以把你比作司马懿和孙郭两将,而将孔明比作上帝。司马懿和孙郭二人正是认为自己有“自由意志”,他们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去偷袭孔明后路,以为这是攻孔明之不备。然而事实上呢?孔明对他们的意愿知道得一清二楚,甚至是有意使他们这样做的哩!

你也是这样,当你在做什么事时,以为是凭自己的“自由意志”行事的,无论什么力量,包括上帝,也束缚不了你,其实,你这正是中了上帝的计哩!其实正獉獉是上

獉帝獉獉使你这样想、这样做的!

这就是你的自由意志的实质!

斯宾诺莎也做过一个比喻,他把那些自认有自由意志的人比作一块在空中飞行的石头,以为可以决定自己运行的轨道和落下的地点。

到这里,我想大家应当知道人有没有自由意志了。当然,我们可以不相信斯宾诺莎这个观点,他的这个观点无疑也是可以反驳的——就像任何哲学家的任何观点一样,但我们至少应当理解斯宾诺莎为什么认为人没有自由意志,理解他这样说的理由,并且认识到这个理由是可以成立的、是能自圆其说的。

—善与恶也是一种幻像—

与斯宾诺莎的认为人无自由意志相联系的另一个观念是他认为我们人所称的善与恶同自由意志实质上是一回事,都是一种幻像。

这是我们可以相当容易地从上面的那些话中推论出来的。既然人没有自由意志,那么他所做的任何事情其实都是上帝早安排好了的,人就像那块空中飞行的石头一样,以一个什么样的轨道,在什么地方落下,全是身不由己。

这样我们可以得出一个什么样的结论就可想而知了:既然人做的什么事都是上帝早决定了的,那么也就是说,人做的任何善事、恶事其实都不是他自己想做的,而是上帝决定要他做的,甚至可以说,是上帝假他之手而做的!

上面这样的结论是从斯宾诺莎的说法中合乎逻辑地得出来的,面对这样的诘难,斯宾诺莎又如何辩解呢?

首先,斯宾诺莎当然也知道他的理论将得出类似的结论,并且也早作了相应的回答,他的中心意思就是所谓善恶只是人以自己为中心的看法,他说:“所谓善与恶只具有相对的意义;所以同一事物在不同的观点之下,可以叫做善,亦可以叫做恶。”

这意思很好懂,没有什么要诠释的。

斯宾诺莎的这段话大家可能不会同意,然而却是不但有他的哲学基础,也是有事实基础的。不信你可以去找找,看能不能找出有什么事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被任何人认为是善事呢——恶事同样如此。

我可以举出几个既善又恶的例子。例如乱伦,这在我们看来从古至今都是极恶的事吧?俄狄蒲斯还为了这个刺瞎了自己的眼睛。然而在古埃及,哥哥娶妹妹却是最正常不过的事,一个法老如果有一子一女,他往往让儿女结婚,他死后让他的儿女共同统治天下。图坦卡门二世是如此,著名的克莉奥佩特莉拉同样如此。

这样看来,善恶真是人的主观感觉而已,是互相矛盾的,对根本不可能有矛盾的、完满不过的上帝来说,怎么可能将他们如我们人一般视为善恶呢?如果要他判断,他就要抉择,那么他该如何抉择呢?听哪些人的意见呢?

所以,可以断定,说善道恶只是人类才有的事,至于上帝,他是不可能这样做的,在他那里,无善亦无恶。

一句话,善与恶只是人类的幻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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