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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及真理的渊源与历史演变

时间:2022-09-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虽然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真理”概念与近代西方认识论的真理概念大相径庭,但是却与西方早期哲学中的真理概念很相近。这是一个典型的求“真”的命题。谐赫拉克利特认为,事物都是“相反相成”的,正是这种对立造成“最美的和谐”。古希腊哲学家对“真”的思考始于对“变”的探索。他认为,“可见世界”里的东西都是运动变化不真实的,而只有“理念世界”里的东西才是永恒不变。

公元前5世纪至6世纪古希腊文明开始显露雏形,产生了泰勒斯等哲学家。同一时期,在中华文明的历史长河中也产生了孔子和老子等一批思想家。真理概念也随着人类社会转型进入文明时代而逐渐形成。由此也生存了东西方文化的区别与差异,不同民族的视角、思维方式、文化心理、价值取向、伦理道德系统和民族的社会历史生存境遇,内在关联着不同的哲学传统和精神传统,造就了不同的真理意识和真理话语方式。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中华文化传统和以古希腊文化与希伯来文化为源头的西方文化,代表着两种不同的真理意识和真理话语方式,形成了各自相对独立的真理思想。但从总体上来看,真理思想作为人的社会历史性存在方式都是为人的社会历史性生存进行先行筹划和奠基,为人的安身立命和终极关怀提供基础和根据,因此二者之间存在融会相通之处。

(一)中华文化历史传统中的真理观及其演变

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由于奠基于发达的农业文明,注重天人关系和人伦关系的调节,思维趋向和价值取向倾向于“求善”而不是“求真”,追求一种“天人合一”的境界,“真理”并不构成中国传统哲学的基本范畴,在中国哲学史上对真理问题研究几乎无人问津。结果,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由“真”、“理”二字组成的“真理”一词很早就已经出现,但并不是近代西方哲学中作为认识论范畴而标示正确认识的“真理”的含义。

中国哲学中关于“真”的观念集中体现在“天人合一”上。在中国哲学中,天有种种的含义,可以指自然界,也有把天看成是神,还有一种看法,天是自然界的规律,又叫做天理,或者叫做天道。儒家认为,天就是天理或者天道。

中国古代的思想家孔子对“人”的问题讲得比较多,对天的问题谈得很少。而孟子讲性善,当我们知道人的本性是善良的,你就知道天的本性也是善的。朱熹认为天有生物之心,有了生物之心,万物才能够生长。天有生物之心,因此人应该有爱人利物的心。

所以“天人合一”的概念,是一步一步发展起来的。天人关系在中国哲学里面,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思想。不仅要了解天,还要了解天与人的关系。虽然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真理”概念与近代西方认识论的真理概念大相径庭,但是却与西方早期哲学中的真理概念很相近。

(二)真理观在西方哲学发展史中的演变

西方哲学史上对于真理问题的追问,主题是“万物的本原是什么”?这是一个典型的求“真”的命题。当时哲学家们在探究万物的本原即真的问题时,常常是把它同善和美联系在一起的,如毕达哥拉斯派认为,事物的本原是由“数”构成的,美德乃是数的和。谐赫拉克利特认为,事物都是“相反相成”的,正是这种对立造成“最美的和谐”。

古希腊哲学家对“真”的思考始于对“变”的探索。从泰勒斯提出万物的始基为“水”到赫拉克利特提出万物的始基为“火”,早期哲学要为世界寻求一个根本的始基,就是为了要把握自然万物的“变”,把它们固定和把握在语言与概念中。但在赫拉克利特之前,人们都认为存在者的“变”是盲目、被动的具有可塑性的、并须借助外来力量给它定形的。赫拉克利特提出“火”为万物的始基,他认为火的“变”是能动的塑造或创造本身,它具有自身的规律、尺寸和分寸,能够自我运动,自我定形,就是“Logos”。由此人们对存在者的“变”的具体阐述和理解实现了一个历史性的转折。西方哲学史由此走向了一条努力追求永恒真理的道路,从古希腊到近代,它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大致为公元前六世纪赫拉克利特把早期希腊哲学带上真理之路,至公元529年,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下令关闭柏拉图学院标志着古希腊罗马哲学的终结,这是西方哲学存在论问题的萌生时期,也是真理概念的本源性本质的形成时期。这时,真理被“理解为无一遮蔽的东西”,即指从一种遮蔽状态中被争夺到的东西,没有遮蔽从中被释放出来的东西,把存在者带入存在的敞开域,亦即敞开事情本身。由此,真理又被引申为公开性,非隐秘性,展现人类理性的东西。

巴门尼德抛弃了赫拉克利特通过流变的感性自然物来把握“变本身”的思想,提出了通过与“非存在”相区分的即不变、不动、不可分的存在来把握“真理的可靠的逻各斯”的思想。

在继承巴门尼德强调真理在于思想揭示存在之本质和苏格拉底的“美德即知识”的思想基础上,柏拉图提出了理念论。他将人类生存的世界划分为现象世界和理念世界,前者是由具体事物组成的物质世界,后者是由理念组成的理念世界。他认为,“可见世界”里的东西都是运动变化不真实的,而只有“理念世界”里的东西才是永恒不变。人们对于世界的认识,不是对具体事物认识,而在于把握关于具体事物的理念。但是,人们对于理念的把握又不能超越具体事物,即人们必须通过“回忆”,在“可见世界”的启发下,把“灵魂取得人的形象之前”所取得的关于真的、善的和美的理念发挥出来。

亚里士多德继承了柏拉图真理本质的思想,并把它提升成为主导思想。他强调存在者的“存在和不存在的意义……其最主要的意义还是真实和虚假”,[3]并认为知识对象先于知识而存在,感觉对象先于感觉活动而存在,一般依赖个别而存在。他指出,只有真或假的句子才是命题。如他所讲一个肯定命题是关于某事物正面的断定,一个否定命题是关于某事物反面的断定。因此。只有如实的断定了反映在命题中的事物,才是一个真命题,如果以不是为是,以是为不是,那就形成假命题。在亚里士多德看来,矛盾律、排中律首先是事物存在的规律,之所以能成为思维的基本规律,就是因为它符合现实。

从中西文化和中西哲学的真理思想演变史可以发现,在人类步入文明社会的初始阶段,人类并没有形成西方中世纪到近代以来的符合论真理观,而是在追问存在者整体之存在的过程中,立足于人作为存在者之存在,形成了本源性的存在论真理观。植根于古希腊罗马奴隶制文明的古希腊罗马哲学,对存在者整体之存在的追问表现为对存在者之“无蔽存在”的真理本质的追问;而植根于古老东方文明的中国哲学,对存在者整体之存在的真理本质的追问则表现为对“道”,对“理”的直觉把握。虽然在希腊古典哲学时期,柏拉图在理念论中已经提出了真理的双重含义,符合论真理观已经萌生,并经过亚里士多德强调和发展,奠定了西方近两千多年的真理观走向,但是在这一时期,人们对存在者整体之存在的追问、领会和把握,仍然是哲学真理观的主导观念。

第二阶段大致为公元六世纪下半叶晚期到十九世纪后半期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为止,这一时期是存在论问题隐没时期,也是真理转向现成存在的符合关系问题时期。亚里士多德关于陈述的真实性真理观奠定了古典真理定义和传统经典定义的基础。真理在本质上意味着陈述与事实的符合,真理要么是物对知的适合,要么是知对物的适合。针对这两种情况下,亚里士多德之后的哲学家对知和物的含义分别做了不同解读。

欧洲中世纪时期,理念不是来自先天自然,真理乃是上帝的启示。凭感性获得的自然真理是不可靠的,只有根据上帝的启示而获得的真理才是最可靠,切实可行的。基督教神学认为,物的本质的形成和存在在于它作为受造物适合于上帝精神中预设的理念,因而是正确的和真实的;而人类理智作为上帝赋予人的一种能力,在其命题中所思的存在者与必然相应于理念的物相适合,因此人类真理性的知识作为知(人类的知)与物的适合就奠基于上帝创世纪计划的统一性,奠基于受造物与理念(作为上帝的知)的相符合、相协同,也就是说,真理作为知与物的适合(命题的真理),必须奠基于物与知的适合(事情的真理)之上,才是可能的。

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之后,人类开始摆脱上帝创世的观念,踏入理性秩序世界。从近代哲学开始,笛卡尔以“我思故我在”为基石,建立起他的二元论哲学大厦。他指出,自我(心灵)、上帝和物质是三个不同性质的、并存的实体,把心灵与物质分割开来、对立起来,视二者为两个彼此独立、互不相干的东西。那么心灵是怎样认识物质,获得真理的呢?笛卡尔认为,这有赖于人类的理性,人类通过理性纠正感性认识的偏差,获得有关物质世界的真理。

理性主义的重要代表人物莱布尼兹进一步发展了笛卡尔的思想。他提出“单子论”,试图克服笛卡尔“二元论”中心灵与物质的对立和矛盾,他指出,单子是一种具有能动性的、不可分割的精神性的单实体,是构成万物的最基本单位。莱布尼兹提出“天赋观念”论,认为人的思想观念是与生俱来的。科学认识的任务就在于,使心灵中生有的、潜在的还不清晰的观念和真理,经过理性的加工琢磨,变成清晰的观念,形成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知识。

康德哲学是对人类精神的全面的批判和反思。康德的“三大批判”之间相互联系、相互补充,说明了人类认识的三种能力、三种形式各有其特点,不可或缺。康德对“纯粹理性”作了详尽而深刻的研究,深刻地揭示了纯粹理性的缺陷,提示人们把认识完全归于纯粹理性至少是不完全、不充分的。康德把伦理学摆在高于认识论的地位上。因为在他看来,纯粹逻辑思维只能认识现象领域,不能进入本质领域,深入物自体领域的认识是由道德认识完成的。正是在自然科学和逻辑学终止的地方,开始了伦理学领域的认识“应该如此”领域。所以康德把伦理学作为独特的,甚至作为最高的认识论,把伦理学作为哲学的顶峰。

黑格尔继承和发展了康德关于真的思想。他以绝对精神外化的客观唯心主义本体论为基础,提出实践观和自我意识理论。黑格尔谈到人应通过实践的活动来达到为自己(认识自己),因为人有一种冲动,要在直接呈现于他面前的外在事物之中实现他自己,而且就在实践过程中认识他自己。人通过改变外在事物来达到这个目的,在这些外在事物上刻下他自己内在生活的烙印,而且发现他自己的性格在这些外在事物中复现了,人这样做,目的在于以自由人的身份,去消除外在世界那种顽强的疏远性,在事物的形状中他欣赏的只是他自己的外在现实。在黑格尔看来,康德所面临的矛盾即主体和客体、意识和存在之间的矛盾在理性中得到了克服,理性认识到原来一切实在就是它自身,于是就和实在相和解而达到了统一。黑格尔主张理性和实在的统一,就是把整个客观世界,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在内,都看作理性体现在真之中。

总之,晚期希腊罗马哲学在寻求信仰的洗礼和提升过程中逐渐和基督教特有的一神论形态融合为一体,促成了自身终结的同时又融入了一个新的哲学世界即基督教哲学体系,由此符合论真理观取代存在论真理观在西方哲学真理论中的主导地位。由于基督教哲学是在基督教教义中化解出非启示的论证的哲学真理,这使得人类能够在启示之光的照耀下,运用自己的理性自觉地去反思宗教的绝对原则和绝对理念。结果,哲学追求真理的活动就变成了真理在本体上是存在者与理智的符合,在逻辑上是知与物相符合。对于这种符合论真理观,近代哲学并未进行彻底地批判并加以扬弃,而是适应自然,科学进步和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科学理性的指导下进行了认识论层面上的改造,并把它发挥到了极致。由于近代西方哲学是批判教会权威和教会正统,推崇人性尊严和高扬科学理性的思想解放运动的产物,人文精神和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科学精神是近代西方哲学的精髓,而科学精神作为时代的精神是哲学把握的对象和研究的方向,这使得认识论成为哲学发展的方向,科学化认知模式成为认识论的基本原则。在这一前提下,不仅推动了哲学真理观的研究与发展,也推动了近代自然科学对客观自然界“真”的研究与发展。

第三阶段大致从19世纪下半叶对传统符合论真理观的批判至今,传统哲学开始向现代哲学转变,存在论问题也开始重新回到西方哲学的核心位置。真理概念也逐渐突破知识论的符合论真理观,走向奠基于个体生命生存的现代真理观。

符合论的真理观在认识论框架内作为知识与事实相符合,真理本质就被改造成了认识论层面上的表象自身的符合,亦即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真理。对于这种在科学理性框架下追求对象化、概念化、普遍化的符合论真理观所造成的个体性、特殊性和差异性的抹杀而引起的人的异化,尼采和马克思都进行了批判。尼采把这种真理观尖锐化,指出这种“真理乃是某种谬误,没有真理,某种生物也许就无法生存。最终是生命的价值决定一切”。[4]由此,他试图通过价值重估,让哲学从科学理性框架下的真理观中解脱出来,回归个体化的生命创造,为人的社会历史性生存确立其可能性条件。马克思则从实践出发,从前提和根据反思真理的深层根基。他明确提出真理问题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真”即真理,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真理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人类的认识活动从总体讲是为了获得真理,并用真理指导实践,以取得实践的成功。

至此,由尼采、马克思和实用主义从价值角度对传统符合论真理观的批判和摒弃,在整个现代哲学内引发了一场浩大的哲学自我启蒙运动,人们开始探寻一种新的突出主体性精神并植根于人的历史性生存的生命创造的真理观。弗洛伊德、伯林、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维特根斯坦、杜威、福柯、哈贝马斯、利奥塔、罗蒂等人成为这一运动的积极参与者和推动者,他们一致主张,真理是人通过自己的参与和创造而生成的结果,真理不能离开人的生命活动而存在,而是内在于人的生命创造过程之中。实用主义则主张通过“真理的适用性”即“效用”来重新理解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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