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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合一”观和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自然宇宙观)

时间:2022-09-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宋明时期中国哲学将天人关系界定为“天人合一”这一命题。“天人合一”是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依存、共生、包容的关系。然而对于一般老百姓而言,如何能达至“天人合一”的境界呢?而西方文化是一种主客二分、物我二分的“天人相分”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总之,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有其积极的意义,但这种思维方式也造成了二值判断的价值观。

中国哲学或者中国人的思维中最为重要、也是最为基本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天道与人道、自然和人的关系问题。宋明时期中国哲学将天人关系界定为“天人合一”这一命题。“作为宇宙关照的自然观,‘天’是化生万物的本源,人是天工造化之物。所谓‘天人合一’是人与天道本质的生养、赞化、共运的关系,即人与自然的整一、协调、有机的联系。”[15]对于中国传统文化而言,“天人合一”一方面体现的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系,表现为人在现实活动中的人和自然的协调,人不能违背自然、破坏自然,人应该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利用自然、发掘自然,使之为人类服务。它体现了人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关照和宽容,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另一方面体现的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将伦理观和宇宙论、认识论、自然观交织在一起的“天人合一观”(天是一种人格化的实体),是一种将“天道”和“人道”合一的宇宙伦理模式。“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16]这里讲的是“人道”作为一种行为的当然之则,应该遵循“天道”这样的必然原则。但“天道”又是不可违的,因而在“人道”问题上,陷入了道德宿命论。但“天道”又是如何影响“人道”呢?董仲舒认为:“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告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17]。即一旦出现伤风败俗的违礼行为,天就会施之以灾难警告之,如果不知悔改、任意妄为,天会降灾祸以示惩罚。因而,对于统治者而言,应该施之仁政,以德育人,这样才能实现长久的统治。正如《尚书》中所言:“皇天无亲,惟德是辅”。人通过感顺天意,来调节自身的行为,从而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实现了“天人合一”。

从认识论角度来看,天是人认识的对象和客体,人是认识的主体。“天人合一”是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依存、共生、包容的关系。那么既然“天人合一”,认识的主客体是同一事物,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认识活动又是如何展开的呢?程颢就认为“天人本无二,何来‘合’之言呢”?如何实现“天人合一”?董仲舒提出的“天人合一”包含着以自身德性来感应天意,施仁治和善治,实现天地合德。然而对于一般老百姓而言,如何能达至“天人合一”的境界呢?儒家强调的是“尽心、知性、知天”,也就是在反省自身中,于内心中实现“天人合一”的道德修养论;道家的“天人合一”则通过“无我”“丧我”的方式借助想象实现内心的“逍遥游”。

而西方文化是一种主客二分、物我二分的“天人相分”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尽管西方文化在早期人类阶段也出现过将人与自然界混为一体的认识状态,但基于西方文化特殊的地理环境和生存环境的限制,他们在进入文明社会后,就逐渐确立起一种对自然的驾驭和征服性的主客二分的对立关系思维模式。以希腊哲学为例,哲学家非常热衷于对自然本质的探讨,然而他们同时也提出了“人是万物的尺度”“认识你自己”、柏拉图关于“可知世界和可感世界”的划分的主张。可以说他们单纯地强调人对自然的改造和征服,认为人是宇宙的灵长和万物的精华,鼓励人对自然的驾驭,而这些无不体现和反映着西方人思维中“天人相分”的观点。“心与物之间的区别——这在哲学上、科学上和一般人的思想里已经成为常识了。”[18]但西方人的“天人相分”并不意味着“天与人”毫无交集,相反,他们的天人关系是一种思维的二元,外部世界是人可以通过感性或者理性的方式对其认识和改造的,人理性的发挥就是要借助科学的力量实现对自然规律的把握。总之,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有其积极的意义,但这种思维方式也造成了二值判断的价值观。“与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相伴随的二值判断的价值观,容易将事物对立的性质绝对化、简单化,形成非此即彼的正负对错分析和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因而在20世纪后期开始遭到西方思想界的质疑,由此便产生了后现代语境下要求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并主张多元价值并存共生的新的文化倾向。”[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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