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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善论”的含义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性善论”的含义首先理解“性善论”。“天命之谓性”。天道是个“至善”。此则仍属告子所谓“生之谓性”的观点。由此而把“人文历史”纳入“人性”内涵。告子等谓“生之谓性”,孟子一系谓“天命之性”,其差异正在于“人的世界”之发现。

1.“性善论”的含义

首先理解“性善论”。“天命之谓性”。悠久不息之天成就万物,并赋予其各自的“本分”,成其为生存之依据。天道是个“至善”。所以说世上万物均性善,亦属自然推论。只不过,万物之自性,万物自己是否可以认识到,人不得而知。人却可以通过反思自己的天性来认识到人性之善,顺其性而行善,并且由此可以认识(康德揭示了所谓“认识”实乃“规定”)万物之善。因为人、物本来就同根于天道之大化流行。

天所命定给人的本分,亦即人性之内含何谓?牟宗三、徐复观诸先生以为实乃人之异于禽兽者的“几稀”。img9其实亦即孔子所揭示的“仁义礼智”。但徐氏以为此乃人生而即有。img10则似嫌语焉不详。若谓人生而即有是非能力,辞让能力等,恐亦不能服人。因为这等于是说仁义礼智乃人与生俱来,或曰“人之出生”乃人性善之原因。此则仍属告子所谓“生之谓性”的观点。如此,则正如告子所谓仁或许勉强可以指为内在于人之自然生命,义礼智等只能属于外在物而独立于人的本性之外。由此,仁义礼智等乃禽兽所不具的,但也正如荀子所揭示的,亦非人必然具有。

本文的观点是,第一,孟子道性善,并定其内涵为仁义礼智等,乃是基于孔子“人的世界”之发现。由此而把“人文历史”纳入“人性”内涵。告子等谓“生之谓性”,孟子一系谓“天命之性”,其差异正在于“人的世界”之发现。人之异于禽兽、万物者,乃在历史、语言。历史、语言即乃人之天命。由此,自然之天命定给人一个血气抟成的身体及由此而生的本分;又人生而即处于某种语言、观念抟成的社会关系中。这个“关系”亦命定给人一个本分,亦即“本性”。人生在世,不论黄皮肤、白皮肤,不论男女老幼,有谁可以逃脱历史的命运吗?生而处于五伦为常道的社会,则君臣、父子、夫妇等即成为他的“天命”;生而处于自由平等为常道的社会,则自由平等即成为他的“天命”。img11孔子说,儿子之爱敬父亲,臣子之侍奉君主,无所逃于天地之间。乃表示人自出生,不管自己是否愿意,即被赋予特定的身份(位分,本分。按,此处是在形而上意义说,应该与所谓“宿命论”严格区分),此乃天赋的,也不管他是否按此位分去做——但他却应该如此做,因为这就是他的“性”,它成就为人的依据。由此,我们才可理解何以仁义礼智乃内在于人之“天性”。告子显然意识到仁义等乃人之必需,但他囿于“生成”(亦即把“人之出生”本身作为人性的依据,这是一种生物学意义上的“天性”)而非“生生”的观点,致有杞柳桮棬之辩。(《孟子·告子上》)因而他未自觉到人之呵护、培育杞柳之生长——他认为顺着杞柳之本性——固然为善,人屈杞柳而成桮棬亦为善。二者相与而不相违。因为前一行为遵循人性之自然原则,后一行为遵循人性之社会原则。告子是个书呆子。换言之,人之异于禽兽者,乃在其于自然性之外,尚有一社会性(自由)。当然,按照儒家的观点,此自然之“天”与社会历史之“天”均是“天道”之浑灏流转,二者并非分裂对峙,而是内在同一于一个共同的领域:心(直感)。所以才可说,仁义礼智又是人内在自然情感之自然体现。此待下文论述。因而对孟子而言,所谓人性,实即包括耳目口鼻之血气之欲的定分和仁义礼智之社会定分。只不过勉强套用现代哲学术语,前者乃“小我”,后者乃“大我”,“小我”须从属于“大我”。真正于人群社会有所体会、有所担当的“君子”,则化“自我”于天地生生之中,其也有“我”,但不执持为自己私有的,而是自觉归属于道之流行。因而对“君子”来说,“大我”之定分才是真正的“天命”。《孟子·告子上》:

体有贵贱,有小大。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

公都子问曰:“钧是人也,或为大人,或为小人,何也?”孟子曰:“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曰:“钧是人也,或从其大体,或从其小体,何也?”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此为大人而已矣。”

上引二段实即描述“君子”。天赋予人者有小体、有大体,(宋儒始以气质之性、义理之性称之)并且各赋予其“位分(性)”。因而也可以这样说,人之“分”,不同于禽兽之只有一“定分”,而是有大、小两“定分”。人之成为大人、君子或小人,全赖其是否愿意和实际做到守“大分”,亦即如上言对人群社会、历史有所担当。所以人皆可以为尧舜,只不过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小人只守着血气之身的限定,苦心经营;大人则超越一己血气之身,对“天下”之大运亦有所自觉、有所担当罢了。

所以本书在某种程度上亦同意戴震的观点,并不把血气之身排除在“人性”之外。img12

否则人岂不是成了餐风饮露的神人了。儒家强调的是,对这气质之性,须看破它乃属天道人道之生生流转,而不可执其为私物,为其所囿,不能自拔。

《孟子·尽心下》:

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知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

此段仍应分大人、小人看。大人(君子)之所以不以耳目口鼻之欲为其性,乃在于他将自己的“性分”定在仁义礼智之大道上。但二者却不必对立看。百姓日用而不知,但其老老实实地自我经营,却仍是天道隐晦之显现;君子之道乃是对此大道的自觉显现罢了。img13结合上引《告子》章二段,则孟子主张人应先立其大体(仁义礼智),则小体亦并不必忽略。正所谓君子亦爱财爱色,只是要爱之有(大)道。img14

第二,性善论实即意味着仁义礼智不由外铄,内在于人本身。《孟子·告子上》:

孟季子问公都子曰:“何以谓义内也?”曰:“行吾敬,故谓之内也。”“乡人长于伯兄一岁,则谁敬?”曰:“敬兄。”“酌则谁先?”曰:“先酌乡人。”“所敬在此,所长在彼,果在外,非由内也。”公都子不能答,以告孟子。孟子曰:“敬叔父乎?敬弟乎?彼将曰:‘敬叔父。’曰:‘弟为尸,则谁敬?’彼将曰:‘敬弟。’子曰:‘恶在其敬叔父也?’彼将曰:‘在位故也。’子亦曰:‘在位故也。’庸敬在兄,斯须之敬在乡人。”季子闻之曰:“敬叔父则敬,敬弟则敬,果在外,非由内也。”公都子曰:“冬日则饮汤,夏日则饮水,然则饮食亦在外也?”

告子所谓义外乃指:人心之产生不同的情感反应,是基于外在对象之不同,而非心之独立活动,亦即心尚须对外在对象情势有所分别,以作出适当反应。因此不可说义“内在于”人心。其实孟子所谓“仁义礼智内在”乃指:其一,心固然是应着外在对象之变化而产生不同的反应,但正如后文将要阐明的,此心本为一“虚灵”,“随物赋形”正是其本性,但只要不受私欲之蔽塞,自会应着不同的对象作出合适的反应,所谓若合符节。这种无过、不及之合适性,正是心之天性,亦即善。其二,所谓“内在”还指心所谓“随物赋形”之反应能力,乃是心自身之能力。这在与血气感官之比较中可以分别:耳目不会自己看出个仁义礼智来,其功能只是被动感受外在色相之刺激,这是一种感于物才动的“被动感受”;心却是一种“主动感受”性。孺子入井,耳目只是接受此“形象”入于“自己”,并无对此作出“处理”的能力。因而人指见死不救者,喻其“猪油蒙心”,以至于与禽兽一般,只因其已失去了“动于衷(心中)”的能力。心却是能“动于中”的,且是主动地“动于中”者。动于“中”亦即动于“内”,而非“外”。其三,所谓仁义礼智内在,是指其乃人天生(天命)的“本分”,其实践并不受外在条件之影响。比如“孝”乃为人子者之“本分(本性)”,正如在舜身上所体现的,“父之慈”与否并不构成“子孝”之前提。为人子者只是无条件地去尽自己孝之本分而已。故孟子赞扬舜能终身慕父母,乃“大孝”。《礼记·曲礼》:“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也表明,为人子者所守之道,不同于“三谏而不听,则去国”的为人臣者所守之道。总而言之,此处所谓“内在”主要表明,人各有“分”,且此“分”乃“天生(先天)”的,因而人只有绝对服从而守其“分”。img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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