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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幸福生活记录

时间:2022-07-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如上观之,目前我国学界对幸福或幸福感的界定已趋完善。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说幸福的实质是主观幸福感,所以幸福可以被等同于幸福感。总之,人的幸福来源或幸福成分是复杂多样的,幸福并不存在于一种模式,不同的职业群体、不同的人以及同一个人的不同时期、不同境遇之下会有所不同。

第一节 幸福是什么

辞海》对幸福的解释是:“人们在为理想奋斗过程中以及实现了预定目标和理想时感到满足的状况和体验。对幸福涵义的理解因理想、追求的内容不同而不同。”

国内较早涉足幸福论的学者孙英提出:“幸福是享有人生重大的快乐和免除人生重大的痛苦;是人生重大的需要、欲望、目的的肯定方面得到实现和否定方面得以避免的心理体验;是生存发展达到某种完满和免除严重损害的心理体验。快乐的幸福体验是幸福的主观形式;生存和发展之完满是幸福的客观实质;介于二者之间的人生重大需要、欲望、目的得到满足和实现,是幸福的客观标准。”[1]

国内快乐经济学的创立人陈惠雄,在相同意义上使用“快乐”和“幸福”两个概念,他定义的快乐“是以人与世界的物质存在和人对对象与自我(能量)的消费为基础,又超然于这种物质之上的愉悦的精神感受”。[2]

丁心镜在其《幸福学概论》中把幸福界定为“是指人们在社会的一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由于感受或意识到自己预定的目标和理想的实现或接近而引起的一种内心满足”。[3]

在心理学中,由于普遍把幸福看做是人的一种积极的心理体验即心理感受,所以,幸福和幸福感几乎是同一概念,只不过“幸福感”更强调幸福是主体的一种感受,而不是某种客体事物。郑希付在《我们的幸福感》中概括了现代心理学对幸福感的两种理解:一个是主观幸福感(Subjectivewel-being,SWB),另一个是心理幸福感(Psychologywell-being,PWB)。主观幸福感是从快乐论发展而来,认为幸福就是对生活的满意,拥有较多的积极情感和较少的消极情感,其测量框架主要是生活满意度和快乐感;心理幸福感由实现论(认为幸福是人的潜能的实现)演化而来,认为幸福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自我完善、自我实现和自我成就,是自我潜能的完美实现,其测量框架包括自我接受、同他人的积极关系、环境控制、自主性、生活目标、个人成长。[4]

社会学学者邢占军对幸福或幸福感的界定,是综合考虑了现代心理学的两种维度。他提出从三个方面把握人的幸福感:第一,幸福感是人们对生活总体以及生活主要领域的满意感;第二,幸福感是人们所体验到的快乐感;第三,幸福感是人们由于潜能实现而获得的价值感。[5]在他那里,幸福感是满意感、快乐感和价值感的有机统一。

如上观之,目前我国学界对幸福或幸福感的界定已趋完善。笔者作为后学者对上述研究深感敬重,如果谨慎发表些许个人看法的话,在对幸福和幸福感的内涵理解方面更倾向于主观幸福感。理由是,一个人究竟幸福与否,最终还是取决于他的主观感受,如果他说他是幸福的,那么他确实就是幸福的,别人不能代替他作出判断。我们承认,主观幸福感并不意味着对幸福感产生的诸多客观基础有所忽视,诸如身体健康、经济宽裕、家庭和睦、人际良好、事业有成、受人尊重、环境宜人、社会安宁等等,都是使人容易产生幸福感的客观因素或客观条件,但这些客观因素或条件究竟能否转化为人们的幸福感受,最终还是取决于主体的认识、评价及内心体验。也许我们大多数人认为,只要具备身体健康、经济宽裕、家庭和睦、人际良好、事业有成、受人尊敬、环境宜人、社会安宁的客观条件以后,人就应该感到幸福了,但偏偏有一些如此“幸运”的命运“宠儿”宣称他们并不幸福或缺少幸福感。究其原因,就是因为人们对相同的客观条件的认识、评价和体验是有差异的。这说明主体的内化起到“最后阀门”的作用,幸福与否最终取决于当事人对自身生存状况的评价。既然是评价,就是主体依其特定标准对客体(自身生存状况)所作出的评判。人们所持有的幸福标准不同,自然会对相同或相似的人生境遇作出不同甚至是大相径庭的评价结果。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说幸福的实质是主观幸福感,所以幸福可以被等同于幸福感。

如前所述,“幸福”有多种来源,因而必定包含多种成分。如果人类一定要运用自己特有的抽象思维将之分析并分类,那么幸福至少包括:感性幸福与理性幸福、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德性(正当)幸福与非德性(非正当)幸福、创造性幸福与消费性幸福、个体幸福与社会(公共)幸福、过程幸福与结果幸福等等。这些区分都只是思维分析的产物,而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个人几乎都能感受到以上所有幸福,不过因人、因时、因地侧重不同而已。人们在感受幸福时,有时能够清楚地意识到此刻的幸福感来自于何事,属于哪种类型,有时却说不清道不明,这或许是因为当下的幸福感是多种类型的混杂,或者是因为幸福感主要出自于对自己生存状况的一种比较满意的总体评价。总之,人的幸福来源或幸福成分是复杂多样的,幸福并不存在于一种模式,不同的职业群体、不同的人以及同一个人的不同时期、不同境遇之下会有所不同。例如,一个正处于创造高峰期的科学家,他孤身一人,夜以继日地奋战在实验室,废寝忘食,生活极其清苦、单调,但他深感幸福,那么,他体验到的主要是创造性幸福或自我实现的幸福;一个普通农民每天挥汗如雨,辛勤劳作,虽不富裕,但他拥有一个温馨的家庭和众口皆碑的人品,在村子里深受乡亲们的尊敬,他也深感幸福。那么,这个普通农民所体验到的幸福主要来自于劳动收获、爱和亲情、家庭美满、道德自豪以及人际交往中受到的尊敬。雷锋以助人为乐,焦裕禄以为百姓解决困难为荣,杨善洲严于律己、权为民所用,他们都不以满足自己的需要为幸福的第一选择,雷锋等人并不“傻”,但他们甘当这样的“傻子”——“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源自对幸福真谛的感悟,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令人钦佩和感动,成为全国人民的学习榜样。

正是幸福来源的多样复杂性构成了幸福的相对性,即我们经常所说的:在一百个人眼里,就有一百种幸福观:有人以为儿孙满堂、家庭和睦即为福;有人则须锦衣玉食、名车、豪宅才为福;陶渊明先生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为幸福;庄子则把“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当做幸福;李白更是把“天子唤来不登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视为幸福的最高境界。事实上,即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期对幸福的理解也会有显著差别。对幼小孩童来说母亲的拥抱是幸福,对寒窗12年的中国高中毕业生来说考上名牌大学是幸福,对热恋中的情人来说爱人的爱意是幸福,对耄耋老翁来说孝子守护是幸福,对战士来说为国为人民英勇献身是幸福,对科学家来说攻克科研难关是幸福。同一个人同一时期在不同的极端境遇之中,对幸福的理解也可能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幸福的相对性与人们价值观、人生观的多元性是相互贯通的。幸福观也好,价值观、人生观也好,在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既有共通性,也有差异性,这是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表现,也是人的共性与个性的表现。我们没有必要对另一个人的幸福观大惑不解,也同样没有必要对承认全人类有共同的价值追求而深感不安,担心国民的价值观被别的价值观所同化。其实,人类社会越是向前演进,人们的幸福多样性和相对性就越是彰显。我们常说,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趋向于多元化。进入21世纪后,我们又看到,人们的幸福观也在悄然变化,过去万众一心向往财富、名誉的趋同幸福观正在松动,人们对安宁、公平正义、生态环境、尊严、休闲等比以往更加重视。

幸福的相对性是与其主观性、差异性、可变性相关联的;幸福客观因素或客观条件的存在又使得幸福还具有客观性、一致性、稳定性和绝对性的一面。在追求个人幸福时,应当充分考虑和尊重幸福的个体差异性和相对性,因人而异,因材施教,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而在考量社会幸福时,则应当更多地立足于幸福的客观性、一致性、稳定性和绝对性。如果完全否定幸福的客观性、一致性、稳定性和绝对性,那么政党、政府和社会组织对增进国民幸福感而作出的努力就毫无意义了。正因为幸福还具有客观性、一致性、稳定性和绝对性的特征,政党、政府、社会组织才可能创造条件使感到幸福的国民增多,使国民的幸福感增强。

在阐释幸福或幸福感时,还需要注意西方与中国的文化差异。

在西方文化背景中,幸福更侧重于个人的主观感觉;与愉悦、快乐等情绪体验关系更加密切;在历史的某些阶段还与宗教价值观合为一体。

在中文语境中,幸福侧重于对人生的整体评判,他人和社会对自己的客观评价。幸福从词义上可以被分解为“幸运”和“有福气”两层意思,这与中华文化背景下对幸福的理解是一致的。我们中国人对幸福的理解,首先就是要免于不幸和灾祸;其次是在人生的一些重大方面(如成家、立业等)比较顺利且比较幸运;再次,就是被认为“有福气”。何为“福气”呢?自古中国就有“五福”的说法。中国古书《尚书·洪范》记述周武王访问殷遗民箕子。箕子是朝歌人,殷纣王之叔父,被称为“中国第一子”,所写麦秀歌被称为最早的文人诗。《尚书·洪范》是根据箕子的话写成的,箕子为武王陈述治理天下的大法,他提出“向用五福,威用六极”。“五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六极:一曰凶短折,二曰疾,三曰忧,四曰贫,五曰恶,六曰弱。”这就是说,构成人生幸福的要件有五个方面,即长寿、富足、康健平安、爱好美德、寿终正寝;成为人生不幸的因素也有六个方面,即不得好死、多病、多忧愁、贫穷、道德丑恶、身心懦弱。

根据《尚书·洪范》对幸福的论述,五福合起来才能构成幸福美满的人生,一分开就不完美了。比方说,有的人长命百岁而贫贱度日,有的人富贵一生而疾病缠身,有的人品德高尚而烦恼不断,有的人富贵、有德却横遭灾祸不得好死。所以,从古到今,中国人都期盼“五福临门”,十全十美,都惧怕遭到“六极”中的任何一极。为寄托这种人生祈愿,我国民间流传着许多“五福临门”、“福星高照”、“五福捧寿”的图案。这种图案在传统制作的盘碗、杯瓶、衣物、窗花、年画等物品上很常见,除了直接表达祈福的绘画形式外,还经常以蝙蝠、老虎来谐音“福”字,绘出形态各异的祈福图,如五只蝙蝠围绕着一个寿字或寿星、五只蝙蝠合捧着一个寿桃、五只老虎安详相拥着一个胖娃等等。

如是观之,中国文化背景中的“幸福”可以被拆解为“幸运”和“有福气”,与西方文化语境中的happiness、well-being、subjectivewell-being之间的确存在着微妙的文化差异。happiness、well-being、subjectivewell-being主要表征的是个人快乐、舒畅的情绪或情感;而“幸运”、“有福气”则主要表征的是在多数人眼里构成幸福的若干客观因素或条件,如享有“五福”,免遭“六极”等。可见,同样是“幸福”,中国人更看重幸福的客观条件和客观境遇,西方人则偏重于人的主观体验;中国人更倚重于多数人的看法和他人的评价,西方人则侧重于当事人自身的感受。中西幸福论上的差异是各自文化背景浸染的结果,中国的集体主义和实践理性传统、西方的个人主义和纯粹理性传统都在人们的幸福观上留下了印记。

我们这里探讨的是中国人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幸福之路,一方面要吸纳现代科学、现代文明对幸福的共同认识和共同追求;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脱离中国特有的文化传统和文化背景,西方社会卓有成效的“幸福处方”也存在一个中国化、本土化的问题。中国幸福之路——作为国家进一步发展的理念和路径,需要同时关照幸福感的人类共性和中国人的文化心理特征,这有助于确定我们的战略重点及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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