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小微企业有哪些税收红包

小微企业有哪些税收红包

时间:2022-07-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小明和马克张成立的新公司,很小很脆弱。而政府又给予了小微企业哪些税收优惠呢?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截至201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政策范围涵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小明和马克张成立的新公司,很小很脆弱。针对这种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有哪些?

政府很多部门对小微企业有各种各样的标准和定义,我们讨论税收政策,就要看一下从税收的口径上来说,什么样的企业属于小微企业。而政府又给予了小微企业哪些税收优惠呢?

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文件依据:财税〔2013〕52号。)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政策范围涵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文件依据:财税〔2014〕71号、财税〔2015〕96号。)

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服务额不超过9万元,暂免征收增值税。(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安置残疾人,按实际安置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具体限额最高每人每年3.5万元。

企业所得税

1.征收标准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资产总额按企业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计算公}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优惠政策

(1)减半征税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文件依据:财税〔2015〕34号。实质就是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文件依据:财税〔2015〕99号。)

适用范围: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优惠政策。

如何操作: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自行申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目履行备案手续。(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半征税的优惠政策不需要特别去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或者审批的手续,只需要在每年一次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在申报表上填写“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相关信息,就算履行税务局要求的手续了。简单吧!)

(2)加速折旧

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2014年1月1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在2014年1月1日后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以上两点文件依据:财税〔2014〕75号。)

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人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文件依据:财税〔2015〕106号。)

目前有10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固定资产后可以选择加速折旧了。

政府性基金

1.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文件依据:财税〔2014〕122号。)

2.2016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文件依据:财税〔2016〕12号。)

3.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鼓励就业和创业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小明的企业一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合计为7500元,则只能扣减7500元。若一年应纳税额为9000元,则最多扣减8000元。)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是指: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