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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人对女人,高科技对下三烂

时间:2022-07-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章 选战总统作为政府首脑,无疑是各大利益集团争夺的焦点。都知道奥巴马是美国第一个黑人总统,但很多犹太人在他上台后却欢呼美国有了第一个犹太总统。19不断披露的材料显示,奥巴马其实只有7%的黑人血统,其生父是有阿拉伯人和黑人血统的混血儿。对此说法,直到今天奥巴马团队仍然避而不谈。虽然埃塞俄比亚有黑犹太人,但这些黑犹太人是祖祖辈辈信仰犹太教的。

第二章 选战

总统作为政府首脑,无疑是各大利益集团争夺的焦点。大选之日就是犹太财团跟“胡蜂”财团刺刀见红之时。都知道奥巴马是美国第一个黑人总统,但很多犹太人在他上台后却欢呼美国有了第一个犹太总统。

一、共产愤青+犹太人的后代?

犹太人从一千多年前就被西方各国统治者当做替罪羊清算过无数次,所以在政治上很有经验。面对当前的困境,犹太财团早有安排。美国犹太人委员会等组织一直都在培养政坛青年才俊当替补选手。希拉里翻脸后,美国选战中很快就冒出一匹非常“黑”的黑马。

年轻英俊的黑人参议员奥巴马几乎是从天而降。此人有个非洲黑人亲爹、亚洲穆斯林后爹、白人亲妈,还有两门中国亲戚;另外自己还是哈佛出身,当过民权律师:他简直就是为当总统而生的。

不过奥巴马的竞选团队不愿提到的是,他有很深的犹太背景。奥巴马不仅受犹太财团的大力扶持,而且与之血肉相连,以至他上台之后很多犹太人特别是他起家的芝加哥犹太社区都认为他是“美国第一个犹太总统”。19

不断披露的材料显示,奥巴马其实只有7%的黑人血统,其生父是有阿拉伯人和黑人血统的混血儿。目前,一般认为奥巴马复杂的血统组成是这样的:7%的黑人血统,43%的阿拉伯血统,25%的盎格鲁撒克逊血统,还有25%的犹太血统。20这四分之一的犹太血统据称来自他的外祖父斯坦利·邓汉,他同时也是奥巴马的精神导师。

维基百科上将奥巴马也列成有爱尔兰血统的总统。如果奥巴马有爱尔兰血统,那肯定来自母系。而在介绍奥巴马外祖父的时候,维基百科却说他基本上是英格兰裔,也有德国血统。(An American of mostly English, but also German)这显得前后矛盾。

亨利·马寇博士在其《奥巴马的犹太外祖父》21一文中提到奥巴马的外祖父很可能是个“共产犹太”。对此说法,直到今天奥巴马团队仍然避而不谈。马寇博士指出,因为有犹太血统而称奥巴马为犹太总统是不切实的,因为很多西方政治家都有犹太血统,甚至最反犹太的希特勒的外祖父据称也是犹太人。奥巴马被称为“犹太总统”是因为他从小受外祖父的犹太文化教育,后来又主要受犹太财团扶持。

奥巴马的外祖父家可不是一般的小门小户。斯坦利·邓汉的远房亲戚中竟有六位总统:詹姆士·麦迪逊、亨利·杜鲁门、林顿·约翰逊、吉米·卡特、布什总统父子。斯坦利·邓汉与前副总统切尼有一位共同的祖先——莫润·都威尔。从这边算起来,斯坦利·邓汉是切尼拐一个弯的第八位表亲。从另一位共同的祖先——伽克耐克特(Stanl Hans Gutknecht)那边算起来,斯坦利·邓汉是杜鲁门总统拐两个弯的第四个表亲。22

斯坦利·邓汉年轻时的照片。看上去一点也不像宣传中描述的“流浪汉”,倒像个坚强的早期布尔什维克。

奥巴马这位外祖父斯坦利·邓汉年轻时并没有站在本家族阵营一边,成为资产阶级。相反,他信仰另一位犹太人马克思的学说,梦想摧毁西方资产阶级统治,创造合理的世界新秩序。这也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当时共产主义思想在年轻人中很时髦,犹太人中的马克思主义者一直都很多,到现在以色列还有共产主义公社“基布兹”。

当然,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事物往往会走向自己的反面,这些“共产犹太”青年后来很多都成了犹太资本家。年轻的斯坦利周游全国进行他的革命事业,直到遇见奥巴马的外祖母玛德琳。虽然当时她还是个没毕业的中学生,但他们仍然结了婚。

玛德琳娘家很一般,跟任何总统大官都没关系。玛德琳中学毕业后进了社区学院,不久二战爆发,就进了波音公司当工人。而愤青斯坦利当然是参军打仗保家卫国去了。战后有了美满婚姻的革命青年斯坦利丧失了斗志,做了家具推销员。

而玛德琳一开始在餐馆当服务员,后来进了当地的一家银行。奇怪的是,这个没有任何从业经验的中学毕业生进了银行没几年,就奇迹般地做了副总裁,却找不到她有什么特殊贡献的记录。这么快的提升,夫家的背景似乎是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

接着,斯坦利·邓汉又到了夏威夷去推销家具,邓汉夫人也辞去优厚的银行工作,随着丈夫而去。看来家庭的中心其实是斯坦利,而不是看起来收入和社会地位都更高的玛德琳。然而她很快又做了夏威夷银行的副总裁。这实在有点儿不可思议。不过如果斯坦利能够保证妻子跟他到夏威夷后有这样的位置,那就一切都变得合理了。

奥巴马在其回忆录《我父亲的梦想》中提到著名黑人诗人、记者和美国左翼活动家戴维斯是他们家的常客。此人可是美国著名的共产党员23这似乎也佐证了奥巴马外祖父是“共产犹太”的说法。

奥巴马并非像他的竞选团队宣传的那样从小生活在底层。他从小跟着外祖父和外祖母,生活得很优越。他就读于夏威夷最好的私立学校普纳克,是全校仅有的三个黑人学生之一。他的犹太外祖父一直是他的精神导师,在他因为自己的肤色苦闷时,在他沉溺于毒品时,外祖父救世主一般的挽救了他。

幼年奥巴马和外祖父在夏威夷海滩上玩耍。两人虽然黑白分明,但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奥巴马显然遗传了他外祖父的长脸。

就血统而言,奥巴马实在不能算是犹太人。即使其外祖父确实是犹太人,他血液里的犹太成分也还不如阿拉伯成分多。虽然埃塞俄比亚有黑犹太人,但这些黑犹太人是祖祖辈辈信仰犹太教的。奥巴马不信犹太教,他的外祖父和母亲都是共产主义者,他的生父和养父都是穆斯林。

不过他无疑是吃犹太奶水长大的,应该算是犹太化的混血黑人。总统大选时,78%的犹太选票投给了这个名不见经传的政坛毛头小伙子。犹太人还捐了大量金钱给他,因为他们知道他是自己人(one of us)。奥巴马自己在2008年4月16日费城选区的私人聚会上,对着75名犹太社团领导宣称自己和犹太人是“亲人”的感觉,是“犹太人引领我进入政界”。24

二、中情局的培养,基层锻炼

奥巴马同学虽然一直上最好的学校,但中学成绩不好。这也不能怪他,因为他妈妈带着他到印尼去住了好几年。从夏威夷到印尼,再回夏威夷,一共转了三次学。中学毕业后,奥巴马进了机遇学院(Occidental College)。

这是什么样的学校呢?各位有志留美的朋友肯定没听说过。维基百科上介绍说这是一个私人小社区学院。据说在社区学院中也算比较好的,比较国际化,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去读。因为出了个奥巴马,在美国同类学校中一跃到了第33名。

不过人家奥巴马同学可不是一般人。在这个小学院读了两年,就转学到了哥伦比亚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可不是一般的大学,出过汉密尔顿、西奥多·罗斯福、巴菲特、格林斯潘等牛人,通常都是排在全美前五名。

奥巴马同学在社区学院的这两年貌似也没有什么惊人的突出成绩。这一段时间他可圈可点的事迹是搞了人生第一次公共讲演,跑到印尼去看了看妈妈和妹妹,又到一些亚洲同学家里去玩了一圈。实在看不出奥巴马同学那时候有什么过人的业绩让哥大破格录取他。虽然没有证据,但怎么看他都像是走后门进了哥伦比亚大学。根据后来披露的资料表明,这后门好像不仅仅是因为奥巴马外祖父家的势力,还牵扯了一个美国最有权势的机构——中情局。

奥巴马的外祖父斯坦利·邓汉年轻时是共产愤青,虽然后来走向了自己的反面,成了资产阶级,但仍然跟左翼分子来往密切。中情局很注意发展这些人的家人。斯坦利·邓汉的女儿,奥巴马的妈妈,被认为是中情局的人。她是在夏威夷大学的俄语班认识了奥巴马的爸爸老奥巴马。这个班是中情局通过肯尼迪基金办的,主要是培训东非学生来对抗苏联和中国在新独立国家中的影响。老奥巴马的祖国肯尼亚是中情局在东非的大本营,这也是为什么基地第一次出手就炸肯尼亚美国大使馆的原因。

奥巴马的妈妈与老奥巴马离婚后改嫁索特洛。后者在美国受训后回印尼出任高级军官,协助苏哈托发动血腥政变推翻亲华总统印尼国父苏加诺。政变后,数十万华人被屠杀。

奥巴马自己承认,他在机遇学院的成绩不过是“C”,也就是及格。他一个社区学院的成绩一般的学生,居然能够转到哥伦比亚大学,除了家庭的影响,也许也沾了中情局的光。因为中情局跟哥伦比亚大学关系非同寻常。

像他这样中学学习不好的人,数理化多半不行,理工科是没法读了。大概受热衷于搞政治活动的外祖父和妈妈影响,他选择读国际关系。两年间,他在哥大虽然学业平平,但也不是毫无建树。根据后来披露的资料,他在哥大受雇于中情局监视左翼学生。他的导师是大名鼎鼎的布热津斯基,后任卡特政府的国家安全顾问和国家安全事务助理,人称“基辛格第二”。布老师跟中情局的关系那可不是一般的密切。他门下人才济济,美国第一个女国务卿奥尔布赖特是他的博士生,前中情局局长、国防部长盖茨曾经是他的行政助理。不过布老师好像当时没有特别看重奥同学,也没帮他多大忙。但他的一些同门师兄,比如盖茨给他出了不少力。

1983年毕业后他留在纽约,并先后在国际商业公司(Business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和纽约公共利益研究集团(New York Public Interest Research Group)工作。

这其中有点儿问题,因为国际商业公司是中情局背景的公司。当时犹太人在中情局的势力已经很大,从1973年起有两个犹太人担任中情局局长。奥巴马跟中情局的关系又近了一步。

三、插队知青

在纽约干了四年后,奥巴马同学就去了芝加哥当了一名民权律师,主要工作是跟芝加哥的教会搞慈善活动。

为什么奥巴马同学不回夏威夷,或者留在纽约,而去芝加哥锻炼呢?这里面大有文章。芝加哥虽然只是美国第五大犹太聚居区,但犹太人势力很大。以前芝加哥的犹太黑帮很有名,其他各种犹太社团也不少,其中有些是“共产犹太”组织。直到2010年3月,帮助苏联犹太移民的组织“芝加哥行动”(Chicago Action)才停止运作。25芝加哥是“咱们一伙”网络的重要基点。

奥巴马同学一到芝加哥就当了公共建设计划基金(Developing Communities Project,DCP)的董事。毕业才四年,一到一个全新的地方就当基金董事,奥巴马同学还真是牛啊。接着奥巴马同学又给一些当地黑人社团(合法的)当顾问,搞职业培训,但成绩一般。当地的黑人兄弟喜欢打篮球、打拳击、搞社团(非法的),不喜欢他的职业培训。

不过奥巴马同学不是一般人,他很快发现大部分下层黑人由于前途渺茫,都很虔诚地信教,而且信的教还不仅仅是基督教,也有不少黑人信伊斯兰教,比如拳王阿里。于是他跟各种黑人教会积极来往,希望通过教会来教化民众。

黑人教会都很穷,很需要钱。由于奥巴马同学可以通过犹太社团搞来钱,所以很快就跟黑人教士打得火热。不过这些教士中有人对白人极端仇恨,动不动就喊出“kill whitey”(杀光白鬼)的口号。至于黑人伊斯兰教会,更是同情阿拉伯人,仇恨以色列。这些黑哥们儿后来也给他的总统竞选添了不少麻烦。

一段时间后,奥巴马同学有了基层经验,决心正式从政。但在美国要想从政,哥伦比亚大学的本科学历还不够。如果你不是哈佛、耶鲁毕业的,想在政坛上出头是很难的。看看美国的高官,有几个不是这两所学校出来的?美国早已向士大夫社会转化了。这个“士”的身份除了家族背景外,就需要名牌大学特别是这两所大学的硕士以上文凭,而且最好是法学院的,商学院也可以,其他的就差些了。

于是奥巴马同学看中了哈佛法学院。哈佛法学院不用考,申请就行。只要有学士学位,什么人都可以申请。当然录取不录取就看人家乐意不乐意了。

不过奥巴马同学似乎是在芝加哥的几年知道了底层生活的艰难,抑或是因为树立了远大目标,反正到了哈佛后非常用功。他学习成绩突出,又在一次论文比赛中表现优异,到了第一学年末就被选为《哈佛法律评论》的编辑,继而被选为该学术期刊的主席和全职主编。

不要以为奥巴马同学就是当了个学生干部而已。其实这个位置很不简单,一般毕业后都到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助理,26然后就靠着这些大法官步步高升,日后起码混个处级干部。但如果以为奥巴马同学稀罕这个,那就大错特错了。人家是要当总统的。

奥巴马同学在哈佛法学院读书时,曾经在全美较大的法律公司之一Sidley & Austin LLP(盛德)实习。这段经历对奥巴马同学意义非凡。除了遇到后来的老婆以外,他还遇到了自己一生中第一个帮了他大忙的贵人——该公司的股东之一纽顿·诺曼·米诺(Newton Norman Minow)。他后来把奥巴马介绍给很多芝加哥的商业领袖认识。

此人就是当年被肯尼迪破格任命为联邦通讯委员会主席的那位犹太小青年。1961年,他既无传媒业经验也无通讯法律知识,年仅35岁就上位了。他上任后即大力推进政府补贴电视基站建设和通讯卫星的发射计划,为犹太财团垄断的广播电视业大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米诺毫无疑问是“咱们一伙”网络的重要成员。

米诺不但赏识提拔奥巴马,还介绍他认识了未来的老婆米歇尔。这个老婆乍一看出身不过是个一般富裕的黑人家庭而已,她父亲在芝加哥自来水厂工作,祖上原来是奴隶,后来跟白人有了身孕,所以也有白人血统。

这些都没什么稀奇的,但是她有个表叔叫卡波斯·佛内(Capers Funnye),是芝加哥南区犹太教的大拉比(Chief Rabbi,犹太教士的称号,相当于主教),也是全国主要的黑人犹太教拉比之一。佛内的母亲是米歇尔爷爷的亲妹妹,27人家是不出五服的近亲。米歇尔家的表叔虽然数得清,但很有分量。后来佛内大拉比在芝加哥帮了奥巴马不少忙。这么看来,奥巴马的婚姻都可能是组织安排的。这真让人不寒而栗啊。

1991年,奥巴马同学在哈佛拿了法学博士学位后,又回芝加哥了。这次是到芝加哥大学当老师,兼职做民权律师。奥巴马老师继续搞社团,搞基金,主要还是靠犹太朋友来帮忙出钱。他主导的最大基金芝加哥安内伯格挑战基金(Chicago Annenberg Challenge,CAC)根本就是犹太富商沃尔特·安内伯格(Walter Annenberg)设立的。奥巴马住的地方离芝加哥海德公园社区的犹太教堂很近,这个社区有很多犹太人。奥巴马当时的邻居索罗(Solow)说奥巴马一向“与犹太团体有很棒的关系”。28

四、一路贵人扶持,鬼神相助

犹太人在“二战”中混得跑都没地方跑,几乎灭种。他们痛定思痛,决定以犹太的两手对付反犹太的两手。一方面积极建立一个犹太国家以色列,以防万一再有希特勒出现,大家好有个属于自己的地方逃难;另一方面,大力渗透控制最强大的国家以保护自己。

“咱们一伙”的网络运作模式一如既往地发挥着巨大的作用。高尔基所著《我的大学》中一个沙俄旧警察给一个进步青年做思想工作,“沙皇陛下就像一个织网的大蜘蛛。这是一张看不见的网。网从沙皇的心里出发,通过各个环节:各部大臣、各县长、各级官吏,直到我,有时甚至能绵延到士兵头上!这一条条线,密密匝匝地包裹着,坚不可破。”

犹太财团的网络可比沙皇的网络强大有效多了。这张看不见的网从华尔街出发,通过各个犹太行会、协会、社团,直到每个犹太社区甚至每个犹太家庭。网络的任何一个地方发生情况,都能反映到中枢华尔街去。这张网在政治方面尤为敏感。

网络在全国各地都有专职的政治“星探”。这些人就像娱乐圈的星探一样,到处寻找有政治前途的年轻人并加以扶持。“咱们一伙”的老本行是做投资,非常善于发现好项目并在初期投资,然后运作上市,再抛出获得暴利。他们非常熟练地把风险投资的技巧和手法运用在发掘政治新星上。

奥巴马是自己的孩子,还有重要成员米诺推荐,信得过;哈佛高材生,有前途;血统复杂,看上去还很“黑人”,容易吸引少数民族和年轻知识分子投选票;炒作题材没有比他更多的了。这样的人不培养,还培养什么样的人?

奥巴马回到芝加哥后的第四年,组织上觉得他已经锻炼成熟了,决定给他加担子。芝加哥的州议员爱丽丝·帕尔默(Alice Palmer)宣布自己要放弃州议员席位,转而参加国会议员选举。34岁的奥巴马老师当即宣布自己有意角逐这个州议员的位置。在奥老师的竞选动员会上,帕尔默宣布奥巴马为自己的继承人,号召自己的支持者投奥巴马的票。然后奥老师和一帮竞选者展开了混战。

由于帕尔默的支持,奥巴马老师取得了优势。不久,竞选国会议员失利的帕尔默又跑回来竞选州议员,结果发现原来支持她的那些犹太社团都改投奥巴马老师了,其他选民也人走茶凉。她没办法,只好又退出了竞选。奥巴马老师终于赢得了第一场选战。

显然奥巴马老师跟帕尔默的关系并不铁。他那时候也没能力让帕尔默让贤,而帕尔默自然更无意让贤。这后面分明有人在安排这一切。他的恩师米诺的朋友,刚刚退休的参议员保罗·西蒙(Paul Simon)似乎起了很大作用。

西蒙这人有个习惯,就是收了钱一定帮忙,所以在美国国会的信誉很好。西蒙当了八年众议员、十二年参议员,在国会里很有人脉。他显然可以忽悠动帕尔默,让她以为能借西蒙的力量进国会,结果这傻大姐就被涮了。

西蒙和米诺都属于网络中的交际活跃分子,人脉很广,是很多基点的联系人。他们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发现新的潜在基点,然后联系网络中心和老基点,把有潜力的新人发展进来。交际活跃分子就像风险投资项目的开发人,也是兼职的政治“星探”。

不知道是犹太财团给了好处,还是西蒙看好奥巴马,他帮忙的意愿异常强烈。在奥巴马当选州议员后,西蒙觉得他缺乏经验,什么都不懂,就打电话给法官阿布纳·约瑟夫·米克华(Abner Joseph Mikva),让他介绍伊利诺伊州的参议院主席艾米尔·琼斯(Emil Jones)给奥巴马认识。其实人家米克华自己就是芝加哥大学的法学兼职教授,跟奥巴马老师本来就是同事。奥巴马老师刚从哈佛毕业的时候,米克华就曾请他到自己的法庭做事。不过奥巴马志不在此,所以婉拒了。西蒙这不过是想做个顺水人情。

Abner在希伯来语中是“光明之父”的意思。在奥巴马当议员的几年里,米克华对他确实如同光明之父一般。说起来,米克华跟奥巴马不过是同事关系,为什么对他这么好?

一般来说,发现了有政治明星潜质的年轻人后,犹太财团就会有人先来搞天使投资。米诺算是天使投资人。投资项目如果能迅速发展,那么就会有风险投资。米克华和西蒙都是奥巴马的风险投资人。奥巴马起家的海德公园选区就是米克华的老窝,是他亲手把这块风水宝地交到奥巴马手中的。他和艾米尔·琼斯是多年的好朋友,在琼斯的关照下,奥巴马后来在伊利诺伊州议会参与的提案大多得到通过。

到了2002年,奥巴马准备参加联邦参议院选举。他得到了一个项目经理的支持。此人就是现在新闻上很火的大卫·艾克塞罗德(David Axelrod),他也是犹太人。艾克塞罗德出生于纽约的低东侧(Lower East Side)。这个地名是不是很熟悉?就是最早产生犹太黑帮的地方之一。他是个媒体专家,早年做过记者,专写政治评论,后来帮助保罗·西蒙竞选参议员(看出他们的关系来了吧),之后自己组建了个政治顾问公司,开始了他政治风险投资项目经理的生涯。

1987年,艾克塞罗德帮助哈罗德·华盛顿(Harold Washington)改选成功,后者成了芝加哥第一位黑人市长。以后大卫就经常帮助黑人政治家竞选,是全国为数不多的经常帮助黑人政治家的资深竞选经理人。

在媒体专家艾克塞罗德的策划下,奥巴马高调出版了自己的回忆录《我父亲的梦想》。这本书一下子吸引了大批黑人选民。2004年,名不见经传的州议员奥巴马居然被安排做民主党全国大会的基调讲演,可见组织对他的重视。奥巴马没有辜负组织的信任,他的讲演获得了很大成功,在党内被普遍接受并获得广泛好评。

艾克塞罗德和奥巴马在一起。照片上他看起来不太像个竞选经理人,倒像个老师在鼓励学生。

接下来奥巴马要竞选联邦参议员。在这次竞选中,共和党的候选人杰克·瑞恩突然莫名其妙地宣布退选,共和党只好临阵换将,找来艾伦·凯斯(Alan Keyes)顶替。凯斯这人在美国政坛非常有名,有名的原因不是他本领高超,而是他几乎每选必竞,每竞必败。参议员选了三次,总统选了四次,他每次都败下阵来,当然这次也不例外。2004年11月,奥巴马以70%的绝对优势当选伊利诺伊州联邦参议员。

奥巴马同志从中学毕业后就不论何地都有贵人扶持,竞选的关键时刻对手都掉链子。当真是真命天子,出门就有六龙护驾,处处都有鬼神相助啊!

五、黑耶稣、黑林肯、黑罗斯福

犹太财团近几十年的政治投入越来越大,虽然也取得了不少进展,但总是让人觉得业绩不理想,问题就出在推上去的人都不可靠。

克林顿一开始假装听话,后来翅膀硬了就开始奓翅,被共和党用“拉链门”收拾了一顿才又想起犹太财团的好来。小布什也收了犹太财团不少钱,确实也安排了一些犹太人做高官,但大多是副职。小布什还公然说:“我的朋友没有一个是犹太人。”最后没办法,只好派了约书亚·保尔顿(Joshua Bolten)去做白宫办公厅主任看住他。

自从觉得希拉里不可靠后,“咱们一伙”网络开始考虑从替补队员中找人来代替她,而且这次一定要找自己人。但直接找犹太人,恐怕老百姓不会接受;最好是个准犹太人,但又不会让人注意到他的犹太背景。于是奥巴马的机会来了。但合乎条件的替补队员也不是他一个,怎样才能从竞争者中脱颖而出呢?这就要看奥巴马团队的本事了。

针对经济危机后民众对官僚政客的失望和厌恶,他的经理人艾克塞罗德独辟捷径,提出了“变革”的口号。年轻的黑人政治家本身就是变革的象征。这个口号一打出来,奥巴马就“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了。

另外,这些年奥巴马独辟捷径,发展了两支奇兵:一支当然是通过黑人教会发展的黑人群众,另一支则是大学生。

奥巴马从小目睹妈妈搞革命,自己也当过学生干部,很知道群众运动的重要性,而学生运动又是群众运动的重中之重。他虽然当律师,管基金,搞社团,但一直都没离开过大学,跟学生组织一直关系密切。大学生大部分是左翼年轻知识分子,对他们来说,一个黑人当总统,本身就是社会进步,就值得他们去努力争取。

奥巴马团队将他塑造成一个穷苦少数民族(一般人看来,黑人就是穷人,就像犹太人就是富人一样)的孩子,靠自己的努力,冲破歧视,实现了美国梦。这很符合美国主流价值观念,也很合对前途无比憧憬的大学生的胃口。

况且在大学生眼里,华盛顿那些老官僚政客早就该滚蛋了,只有奥巴马这样完全不一样的新人才能给美国带来希望。另外,奥巴马虽然也四十多了,但他明显属于学校这个网络群体,大学生对他很有认同感。

在他们的鼓动下,激进大学生义务上街帮奥巴马搞宣传。民众多半比较信任大学生,因为他们私心杂念少,公益心强。一大帮大学生上街搞活动,肯定不是要非法集资。再说谁家没有上学的亲戚?一个学生就能带动一群人。学生们有激情,有能力,本身就让人觉得是变革的希望。所以发动起来学生后,奥巴马的声势一下就盖过了其他竞争者。

奥巴马虽然只有7%的黑人血统,但长得非常黑,看起来很“黑人”。虽然这在小时候让他很烦恼,但在他从政后却变成一项很大的优势。试想,如果奥巴马白得跟迈克尔·杰克逊似的,会有多少黑人死心塌地支持他呢?奥巴马一开始从政就很注意利用这一优势,扩大自己在黑人中的影响力。

美国黑人人数众多,也是有穷有富。富黑人数量少,多半依附于各大白人势力,像鲍威尔、赖斯等黑人贵族就长期依附于布什家。不过正宗“胡蜂”势力对黑人总有点儿居高临下,即使偶尔关心也让人觉得像是在施舍。谁不希望有点儿尊严呢?所以希拉里们并不能吸引黑人贵族。也是上层黑人家庭出身的奥巴马夫人拍着桌子大喊:“几百年了,也该出个黑人总统了!”下面的黑人不论穷富都是热血沸腾。

而大部分黑人是穷人,他们普遍信教。奥巴马凭借跟黑人教会多年的良好关系,在下层黑人中得到普遍支持。所以他所到之处,黑人都觉得他就是个黑耶稣、黑救世主。黑人群众经常在大街上载歌载舞,搞露天音乐会,宣传他们的黑救世主。

黑人的音乐天赋强,歌星很多,这种不要钱的音乐吸引了很多人。他们还给奥巴马的竞选活动写了很多流行歌曲:《是的,我们行》(Yes,We Can)、《贝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全国人民大团结》(Unite the Nation)。这些活动跟大学生的宣传一样,都是义务的。这些活动和歌曲使得支持奥巴马成为一种时髦,让广大青少年觉得要是不参加支持奥巴马的活动,那就out了,就会为同龄人所鄙视。就这样,奥巴马团队几乎一分钱都不用掏就红遍了全美国。

不过长期以来有部分黑人兄弟饥寒起盗心,走向犯罪道路,让很多人甚至黑人都感到害怕。一个黑人救世主也许会让人产生一些担心:黑人翻身后会不会就跟阿Q做梦造反成功一样,宁式床也要,小尼姑也不放过?

考虑到既要团结黑人兄弟,又不能让其他民族产生误解,艾克塞罗德就提议将奥巴马包装成“林肯”。因为林肯不但解放黑奴,更提倡各种族要平等和谐生活,这比救世主更能让所有族群接受。因此,在奥巴马的脸上加上林肯的胡子和头发还有大礼服后,一个“黑林肯”的形象就出现在大街小巷的竞选传单上了。

民主党的一个重要支持力量是工会。工会本来就对“穷人”奥巴马(既然是黑人,多半是穷人)很有认同感,因为奥巴马经常在国会支持工会,为《雇员自由选择法》(Employee Free Choice Act)的通过立过汗马功劳。29后来看到奥巴马搞街头政治,工会更觉得他是自己人。

要说街头政治,学生和工人不分伯仲,而且经常互相支持。跟这两类人相比,其他群体的街头政治都是小儿科。学生为本党领袖奥巴马同志上街,工人岂能落后?再说,奥巴马说了,他上台后会先帮大家把医疗保险的事儿解决了。这样的贴心人不帮,还帮谁?

国际卡车司机协会(International Brotherhood of Teamsters)、服务业雇工国际联盟(The Service Employees International Union)等大工会都纷纷表示坚决支持奥巴马。30考虑到工会和企业的需求,奥巴马竞选团队又提出“新新政”(New New Deal)的口号,把奥巴马打扮成一个能带美国走出经济危机的“黑罗斯福”。

奥巴马这种街头政治的野路子声势很大,给人一种无所不在的气势。选民们一出门就可以看到有大学生在散发奥巴马的竞选传单,一到市中心就可以看到黑人宣传奥巴马的露天音乐会,一回家就听到小孩子学着街上的大哥哥大姐姐喊“Yes, we can”,一进工厂就有工会宣传奥巴马,甚至清洁女工都会塞给你一张奥巴马的宣传照。时间长了,选民不受影响才怪。

“新新政”,以原来《时代周刊》封面上的罗斯福著名照片为蓝本的奥巴马形象。

更重要的是经过经济危机,大家对老官僚老政客们厌恶透顶,觉得什么都是他们搞坏的。早晨出门踩了狗屎,也要骂白宫和国会山那帮混蛋。以前电视上的政治新闻都是些老头老太太,现在有了个年轻英俊的黑小伙子,怎不让人耳目一新?

六、黑人对女人,高科技对下三烂

奥巴马团队这一套组合拳下来,别的民主党候选人包括希拉里都有点儿抵挡不住。尤其是“变革”这个口号,正好是希拉里等老政客所谓“经验”的克星。组织上当即拍板,不再挑了,这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就是奥巴马了,换了别人还真不是希拉里的对手。于是奥巴马收到的捐款从2007年一季度开始大幅上升,直追希拉里。

奥巴马和伊曼纽尔在交谈。看上去伊曼纽尔并不像个下属,而好像领导在倾听部下汇报工作。

不过艾克塞罗德对于竞选总统缺乏经验,感到有点儿力不从心。在项目公司即将上市的时刻,不容有半点闪失,于是组织上派了一个资深“保荐代理人”来负责奥巴马的总统竞选班子。此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拉默·以色列·伊曼纽尔(Rahm Israel Emanuel)。

伊曼纽尔也是芝加哥的犹太人,西北大学毕业,跟奥巴马的恩师米克华是校友。他25岁帮西蒙竞选参议员时就跟艾克塞罗德是好朋友,以前在芝加哥也认识奥巴马,大家都是老熟人。

刚认识奥巴马的时候,他已经是克林顿政府的总统顾问了,那时候奥巴马才是州议员。2004年奥巴马当选参议员的时候,人家早已在参议院的席位上稳坐两年了。

一开始人家看不上奥巴马,是要给老东家克林顿家效力的。但后来希拉里跟犹太财团翻了脸,组织上让他帮奥巴马。他万般无奈,在2007年民主党总统提名大会上钻在桌子底下不出来31。后来希拉里明显没戏了,他也做足了戏,给足了老东家面子,最后还是服从组织安排,帮末学后进的奥巴马竞选总统了。

不过希拉里可不是普通的家庭妇女,虽然她在竞选纽约参议员时很大程度上依靠“咱们一伙”,但那主要是因为纽约是犹太人的地盘,强龙不压地头蛇。她是“胡蜂”妇女的骄傲,是爱尔兰势力的好儿媳,是摩根财团打倒高盛的希望,就连“咱们一伙”也惧她三分。论经验,论人脉,论财力,奥巴马哪样比她强?

可是奥巴马偏偏不用比她强,人家只要不比她差太多就行。除了大学生和黑人兄弟义务帮忙省钱外,小年轻奥巴马又使出一项独门绝技:互联网。

从肯尼迪开始,美国竞选都非常重视电视。但美国很多年轻人平时根本不怎么看电视,他们喜欢的是“聚友网”(Myspace)和“Facebook”。这两家看起来互相竞争的社交网站的老板都是犹太人,而且都是由“咱们一伙”的资金扶持起来的。这种现象在美国很普遍,像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大股东是相同的,共和党和民主党也有相同的几帮投资人。

作为政坛的新生代,奥巴马很善于利用新技术。他在2006年竞选连任参议员时就曾经找Facebook的创始人之一克里斯·休斯来帮忙。休斯为他建立了一个非常直观非常有意思的社交网站——My BarackObama.com(我的贝拉克·奥巴马)。

奥巴马的支持者们可以在上面建群、策划公共活动、筹款、下载工具,也可联系他人。该网站还让竞选活动以最省钱有效的方式接触到它最热情的支持者。奥巴马支持者建的群遍布整个美国,并在新罕布什尔州失利后扭转颓势的过程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还成立了很多“奥巴马快速应答”小组,贴出详细的、可以验证事实的答案来回复针对奥巴马的负面新闻。

当竞选结束的时候,志愿者们已经在网站上建立了超过200万的档案,策划了20万个线下活动,组织了35000个小组,张贴了40万篇博文,在7万个个人筹款页面筹集到3000万美元。32

不光是Facebook,事实上互联网上的巨无霸大部分都是犹太人控制的。谷歌(Google)、聚友网(Myspace)、维基百科都是犹太人创建的,雅虎虽然不是犹太人创建的,但其管理团队大部分也是犹太人。这些大网站都支持奥巴马,如有攻击奥巴马的帖子,马上予以回击。如果说不过,就立刻删掉。

这些网站还搜集了大量的特定信息。比如,奥巴马的支持者多是什么类型,有什么习惯;他的反对者多是什么类型,有什么习惯,主要攻击他哪些方面等。奥巴马的反对者在面对他们的对手时,几乎是赤身裸体的。

希拉里背后是“胡蜂”财团,钱有的是,因此以往那种让对手竞选资金忽然出问题的办法就没用了。虽然“胡蜂”财团控制着大部分报纸,但目前影响最大的媒体是电视。当初“胡蜂”们觉得这个东西风险太大,不愿投入,现在后悔也晚了。不过虽然电视大多控制在犹太财团手里,但也不能就不让希拉里用。毕竟事情不能做得太绝,万一希拉里赢了呢?从这一点来看,犹太人也有点儿像中国人,讲究个“当面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不过犹太网络动员起来后,大批主持人开始倒戈,在节目中明显倾向奥巴马。希拉里单独出现的时候,不是时段不好,就是在镜头上显得又老又难看。因此,希拉里团队指控电视台给奥巴马的时间比给希拉里的时间多太多了。

《华盛顿邮报》的媒体评论员霍华德·克茨(Howard Kurtz)发现统计数据是支持这种说法的,而且很多报道明显暗示奥巴马肯定获得提名了。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统计表明,51%的观众认为媒体对希拉里太严厉,而认为媒体对奥巴马严厉的只有12%。但希拉里无可奈何,其他对手在媒体那里吃亏更大,犹太网络多年的布局产生了巨大效应。

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奥巴马对手的支持者气急败坏之余,抓住奥巴马早期跟一些黑人过激分子的关系,进行人身攻击。当然,希拉里自重身份,是不会干出这些事的,据说都是她的支持者太“愚忠”才施展这些下三烂招数的。

这些人先是揪出奥巴马认识的一个黑人穆斯林组织,即伊斯兰民族(Nation of Islam)的头头拉法汗。这个人是个反犹太主义者,在奥巴马出名后,这家伙经常借奥巴马的名声给自己的穆斯林组织造势。这样的攻击一时搞得很多犹太人都对奥巴马有些怀疑。

这时候就显出组织的高瞻远瞩来了,领导给派的这个“保荐代理人”的背景这时候就派上了大用场。拉默·以色列·伊曼纽尔(Rahm Israel Emanuel)这个名字一听就是犹太愤青。Rahm是希伯来语“崇高”的意思,以色列就不用解释了。而伊曼纽尔本来不是他的姓,是他叔叔的名字,在希伯来语中是“上帝与我们同在”的意思。因为这位叔叔在耶路撒冷跟阿拉伯人的战斗中被杀,整个家族都觉得这是无比的荣耀,就把这位叔叔的名字当姓了,其中也有不忘报仇的意思。

伊曼纽尔他爸是犹太恐怖组织“伊尔贡”的成员。当初以色列建国的时候,伊尔贡纵火、爆炸袭击、刺杀、屠杀,无所不用其极,其首领沙米尔曾被英国殖民当局作为恐怖分子通缉。当然这完全不妨碍人家后来当了以色列总理后,在联合国大会上大声疾呼打击恐怖主义。

伊曼纽尔年轻的时候有以色列和美国的双重国籍。第一次海湾战争爆发后,他直接去了以色列国防军当志愿者,有没有参加摩萨德[1]不清楚,只是后来为了不影响当官,他才忍痛放弃了以色列国籍,但他仍然有颗永远的以色列心。

这样一个犹太愤青当然是自己人。他拉着“咱们一伙”的核心成员纽约市长布隆伯格,在犹太联合会的早餐聚会上,拍胸脯担保奥巴马不是穆斯林,是自己人,而且他跟拉法汗之流的来往组织上早就都知道,没有任何问题,于是大家也就放了心。这让人看了之后,觉得攻击方要么是自己被误导了,要么是故意误导的奥巴马的对手。

反奥阵营一计不成又生一计。早期跟奥巴马混熟的一个黑人牧师赖特在有心人的鼓动下,泄露出自己在教堂诅咒白人的录像,一时搞得奥巴马很被动。

奥巴马本来就是借赖特来发展自己在黑人群众中的影响,现在已经成了黑耶稣,赖特反而成了累赘。他其实早就想跟赖特撇清了,只是不想让人觉得自己过河拆桥。既然现在是赖特自己先不够意思,因此奥议员马上跟他划清了界限。

奥巴马几乎每次讲演都忘不了大讲自己是白人外祖母养大的(他很少提自己的犹太外祖父),他自己是美国各人种的统一。言下之意,他最能代表全国人民。

这时候,这位可亲可敬的外祖母已经身患癌症。而此刻反对奥巴马的言论忽然歇斯底里,大泼脏水。一会儿说奥巴马其实出生在肯尼亚,没有总统竞选资格;一会儿说奥巴马是穆斯林恐怖主义者;一会儿说他是共产党;一会儿说他上台后要杀光白人。语无伦次,如同泼妇骂街。这让精英阶层对他们很鄙视,愈发倾向于奥巴马。

电视和大型网站都痛斥这种流氓行为,又用煽情的笔调描述奥姥姥已经被这些污蔑外孙的言论气得病重了。言下之意,谁再讲奥巴马的坏话,弄得老太太有个三长两短,谁就是杀人犯。

奥巴马连赢几场后,希拉里毫无还手之力,因为她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对手。她批评奥巴马没有从政经验,能力不行。按说,奥巴马应该举出例子来证明自己很有能力,但人家奥巴马根本就不跟她扯这些。这个没上过几次法庭的半吊子律师说服陪审团的能力肯定不如希拉里。但人家从小搞群众运动,深知群众要的不是说服,而是煽动。人家只要对着群众大喊:“Yes, we can”,群众就狂热地认为他真的行了,根本不会去让奥巴马证明自己到底怎么个“can”法。

而希拉里只要偶尔吹吹牛,马上就嘘声一片,媒体还穷追不舍。这些愚民,素质真差。她情急之下,又迁怒于自己的竞选经理,把他开除了。这下搞得自己的竞选团队人心涣散,连筹款都一度成了问题。于是希拉里自己掏腰包:老娘跟你拼了!

等了几天希拉里都没动静。奥巴马这边有人忽然一激灵,别是这老太婆狗急跳墙,要下黑手吧?不过有马丁·路德·金的前车之鉴,大家对这事早有防备。奥巴马从小就很懂辩证法,善于变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小时候又在街面上混过,哪会怕这个!

于是网上风传白人至上主义者要刺杀奥巴马,Facebook上也出现了是否应该杀死奥巴马的投票。奥巴马团队立即要求政府派特工保护。黑人社团不管黑的白的,工会还是黑社会,都放出话来:白人要杀奥巴马,我们黑人绝对不答应!

接着就有人在网上大骂“胡蜂”的无耻和爱尔兰帮的歹毒,还有人又翻出希拉里“白水门[2]”的老底来,指出凡是牵扯到白水公司案的人不是自杀就是车祸丧生,暗示就是希拉里要找人做掉奥巴马。当然也有不少替希拉里说话的,但这样的帖子在大网站根本留不住。希拉里被弄得灰头土脸,就算有干掉奥巴马的想法,也没法真干了。

即使这样,希拉里还是在老公的帮助下,显示出了很强的实力。直到确定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奥巴马筹集的竞选经费都比不上她。但钱并不是竞选成功的唯一条件。她总是说奥巴马没经验,但自己也拿不出解决金融危机的办法来。

希拉里虽然得到了“胡蜂”财团的支持,但她以前跟“咱们一伙”的关系太深。另外,她抛出的《投机在石油天然气价格上涨中的角色》报告固然是为了打击高盛,但也牵扯到摩根士丹利。所以“胡蜂”财团对她也是有戒心的,不可能像“咱们一伙”那样全力以赴支持她。所以最后她输给奥巴马也是必然的。

2008年6月,在民主党大会确定候选人的前夕,希拉里宣布退出竞选,一直观望的前副总统戈尔等人遂宣布全力支持奥巴马。奥巴马的竞选纲领中本来就有戈尔提倡的环保、新能源等概念,这下两人算是正式结盟了。

但克林顿两口子在民主党内势力太大,必须要安抚他们并争取他们的支持。虽然希拉里提出要做奥巴马的副手,但可能奥巴马真的怕希拉里会在当了副总统后干掉自己,然后取而代之。所以奥巴马死活不同意,最后许诺以后让她当国务卿,好歹算是解决了这个问题。

七、胜利

解决了希拉里,下面就轻松了。连摩根家族都知道麦凯恩是扶不起来的阿斗,这让共和党候选人麦凯恩很有压力。情急之下,他老人家也跟着喊“变革”。其实他那副老官僚形象,一看就是被变革的对象,喊变革不是自己给自己拆台吗?他后来衰到在竞选集会上请个管子工来,人家都不屑于去,最后还是使出了人身攻击那套下三烂招数。

虽然麦凯恩是正宗“胡蜂”世家出身,但烂泥糊不上墙,就连“胡蜂”财团给他捐款的积极性都不高。

输红眼的麦凯恩在奥巴马后面做鬼脸和下流手势。

奥巴马:

麦凯恩:

上表是奥巴马和麦凯恩竞选时各自的前十大捐款方。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即使是摩根士丹利和J.P.摩根这样的“胡蜂”领袖银行捐给奥巴马的钱都远比给麦凯恩的多。其实仔细一看,两边的主要捐款人都差不多。就像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股东差不多一样,不管民主党,还是共和党,股东金主都差不多。

这些主要捐款中,高盛、莱曼兄弟、贝尔斯登和谷歌当然是“咱们一伙”的成员,两个摩根和美联银行、美洲银行都是典型的“胡蜂”公司。花旗本来算是“胡蜂”的银行,但因为后来很多高管是犹太人,于是干脆找了个犹太人桑迪·威尔(Sandy Weill)做CEO。

盛德是奥巴马恩师米诺做董事的公司,既然一家人,当然要支持他。斯格登(Skadden, Arps et al)是美国最大的游说公司之一,瑞生和盛德其实除了帮人打官司做法律顾问外,在华盛顿游说也是重要业务。这三家捐的钱有些是自己的,有些其实是不愿透露身份或是因受捐款限额限制的人通过它们捐的。游说集团的政治嗅觉最灵敏,根本看不上经常闹笑话的麦凯恩,敢于单边下注。

两家瑞士银行很扎眼。按规定,美国选举捐款必须来自美国公民或居民。这“居民”俩字就给外国公司捐款大开方便之门。这两家瑞士银行就是通过它们在美国注册的分支机构捐款的。而且现在很多瑞士银行其实早已被“胡蜂”收编,比如大摩的CEO麦晋珩就一度去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当CEO。

瑞士银行跟犹太人是死对头,原来就一直争生意。二战的时候,瑞士银行帮着纳粹洗钱,还侵吞了不少犹太人的财产。因此,犹太人一直都想算这笔账。所以瑞士银行跟“胡蜂”勾结得很紧,每次美国大选都积极地两边捐钱,让新总统欠它们的情,不好帮犹太人要债。就是它们,给奥巴马的钱也比给麦凯恩的高一倍。

到了2008年11月初,随着一些州的计票结果出来,可以看出奥巴马已经赢定了。于是他在11月5号,在芝加哥面对父老乡亲发表了《美国的变革时代已到来》(Change Has Come To America)的胜选感言。这次选战以犹太财团的全面获胜而告终。

2008年的总统大选,“咱们一伙”不但化险为夷,而且把亲生孩子扶上了总统宝座,沉重打击了“胡蜂”财团。分析起来,不但布局长远,找出奥巴马这样炒作题材极其丰富的绩优潜力股,使用了各种高科技手段,还动员了包括整个犹太社会和其他网络触角能够控制的社团,甚至大部分非主流民族。

由于奥巴马的题材和他自身的能力,还得到了年轻知识分子为主的精英群体支持。而反观“胡蜂”财团,他们反应迟钝,形式落后,什么都是老一套,动员能力又差,架子还不小,其失败不可避免。“胡蜂”的这次惨败,根本原因是族群已经衰落了。

由于“胡蜂”人数并不占优势,又过于傲慢,在种族融合中逐渐处于劣势。哈佛大学法学院的犹太裔教授费尔德曼(Noah Feldman)最近又提出另一种观点:“胡蜂”衰落的一个关键因素是二次大战前后开始主导美国“上层建筑”的“精英统治”(meritocracy)原则。

在此原则指导下,以常春藤名校联盟为代表的美国精英教育日渐向“胡蜂”之外的其他族群开放,尤其是长期受到压制歧视的罗马天主教徒和犹太人,这迅速改变了美国政治和文化精英的族群组成。与此相辅相成的是非“胡蜂”族群在经济上的成功,终于在短短半个多世纪中改换了美国中上层社会尤其是精英阶层的族群结构。33

从经济上来讲,“胡蜂”除了傲慢自大外,还输在组织形式上。“胡蜂”财团的组织形式还是树形模式。这种模式有利于核心部分控制分支机构,但当分支机构发展到足够强大,或者分支与核心部分关联的中间环节过多时,就会失控。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出现,核心部分就要限制分支机构过度发展,以防尾大不掉。如果发现哪个分支机构因为中间环节过多而沟通不畅,就会马上处理。如果足够大就会升格,如果不够大通常就会卖掉。

这种模式限制了他们的发展。分支机构平时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跟核心部分沟通,而核心部分也要经常把分支机构的管理人员找来开会,一旦发现或者怀疑分支机构的管理人员不忠,就要清洗。维系这样一种组织模式的费用就变得比较昂贵。这使得“胡蜂”财团的扩张能力到了极限。这种模式还很容易造成官僚主义,不可避免地导致僵化。

而犹太财团网络化的组织形式则没这种问题。“咱们一伙”家族联盟也是一个网络,不过是居于整个犹太网络的中间部分罢了。由于网络是靠姻亲、经济利益、宗教、文化等因素来维系的,不存在谁要控制谁的问题,所以也不需要经常开会沟通。

由于犹太人一直都受到歧视和排挤,因此认同感很强,非常抱团儿,即使平时沟通少,对网络凝聚力的影响也不大。某个基点发展大了或者基点发展多了,对其他基点都有好处。整个网络发展越大越好,不存在控制问题。基点之间有交际活跃分子来联系,沟通成本非常廉价。并且由于基点和交际活跃分子的数量巨大,网络几乎无孔不入。即便没有一个明确的首脑,网络仍然可以自动反应。

犹太网络还有一个优点,就是提携后进、敢于投资。交际活跃分子一旦发现值得投资的对象,不论是政治、经济、科技还是其他领域,最近的基点就会开始对这些有潜力的人进行培养。这也可以看做是“天使投资”(一种自发而又分散的民间投资方式)。一旦发展到一定规模,就会反馈到“咱们一伙”那里。这些华尔街的犹太财团就会马上评估,进而根据情况进行风险投资。这就是为什么犹太财团可以如此深谋远虑,布局如此提前的原因。

【注释】

[1]摩萨德(Mossad),全称为以色列情报和特殊使命局(The Institute for Intelligence and Special Operations),由以色列军方于1948年建立,与美国中央情报局、苏联克格勃一起,并称为“世界三大情报组织”。

[2]白水门即白水门事件。白水开发公司是一家专营房地产项目的公司,克林顿在这家公司拥有50%的产权,该公司同本州的另一家储贷担保公司关系密切,而该公司老板也与克林顿是密友。后来担保公司因涉嫌“银行诈骗”被迫破产,公司老板也入狱。调查发现希拉里曾从担保公司非法获利,并利用白水公司洗钱。此丑闻被媒体称为“白水门”。此案历时7年,最后宣布克林顿夫妇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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