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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自由化与中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变迁

时间:2022-07-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与此同时,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世界各国金融管制的放松,全球范围内经济全球化、金融自由化、金融一体化趋势愈加明显,银行业的国际化和信息化不可避免地成为中国银行业竞争和发展的全球化背景。在全球范围内,随着银行业并购愈演愈烈,银行业的市场集中度不断上升。

3 金融自由化与中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变迁

1978年以后,中国采取了稳妥的渐进式的市场化改革方式,从消费品市场到生产资料市场、劳动力市场、房地产市场、技术市场、金融市场等,通过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地多层次分区推进战略使中国逐渐融入国际经济金融全球化的潮流中,中国银行业也随着各种管制政策的逐步放松而经历了从无到有并迅速发展的过程。与此同时,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世界各国金融管制的放松,全球范围内经济全球化、金融自由化、金融一体化趋势愈加明显,银行业的国际化和信息化不可避免地成为中国银行业竞争和发展的全球化背景。

3. 1 中国银行业竞争和发展的全球化背景

金融自由化在世界范围内是一个不可阻挡的趋势。当今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可以脱离其他国家而单独生存,世界经济、贸易的全球化必然带来全球金融的一体化。清醒而正确地认识到这个潮流将对我国银行业的改革和开放、竞争和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同时,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在金融领域带来的巨大变革已经使我们不能忽视它将对银行业的竞争和发展产生的长远影响。

3. 1. 1 经济全球化下的银行业发展趋势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逐步发展,全球银行业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为:

(一)银行业的并购浪潮使市场集中度上升

如美国银行的数目从1984年的14 500家减少到1998年6月的8 984家,银行数目减少了1/3多。与此同时,法国银行数从801家减少到626家,荷兰从153家减少到125家。从1993年到1998 年,欧洲银行总数从9 770家减少到8 952家[1]。在全球范围内,随着银行业并购愈演愈烈,银行业的市场集中度不断上升。银行业的大量并购,一方面是因为银行股权的分散化,股东们正在逐步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而经理层却掌握了越来越大的权力。就经理层的报酬来说,银行规模比之实际的经营绩效更敏感,相关性也更大,这使得银行经理层往往会仅受单纯扩大银行规模动机驱使,缺乏理性地实施一些并不必要的并购。另一方面,股东们也不愿放弃自己的权力,特别是大股东,它们对银行的监督并不会因其持股比例的下降而情愿或被迫放松。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改善经营绩效,满足股东们增加投资回报的需求,银行比较普遍地在积极实施机构间的并购操作。

(二)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使银行经营业绩不断改善

一方面,随着信息技术在金融业中的广泛应用,尽管银行业所需硬件投资规模越来越大,但处理单笔业务的成本却显著下降,这使得银行业的保本最佳规模点不断后移,大银行的规模经济优势不断显现。另一方面,由于技术进步使得银行可以同时从事多种业务,因而能充分利用其各种资源,有效降低其各项产品的边际成本,同时,多元化经营能实现业务互补,取得协同效应,有效分散经营风险,因此,通过并购实现业务的多元化扩张无疑是一种良好的途径。在先进的技术手段支撑下,银行不但可以规避各种或明或暗的进入壁垒,而且还能充分利用现有机构的人才、信息、管理等先发优势,降低不必要的进入风险。银行不断增加新的业务产品和范围,提高非利息收入来源,以应对来自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竞争。

(三)在银行业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中小银行仍然保持蓬勃发展的势头

中小银行依靠其特有的产权结构优势、低交易成本优势、市场效率优势、经营灵活和适应性强等优势,与大银行实行差别定位,分工合作,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在不断细分的市场中占据了自己的位置。资料显示,截至1998年底,美国共有银行8774家,其中占据绝对数量优势的是众多的中小银行;德国有187家区域性银行、50家私人银行及607家储蓄银行。[2]

(四)银行业与政府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不断加强

由于银行业是各国金融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银行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各国政府也对银行体系施加着各种影响。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银行业是一国国民经济命脉所在,其一举一动都会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重要作用。特别是,在一些金融业相对落后的国家,由于担心本国政府失去对银行业的控制,对跨国兼并有一种潜在的忧虑,因此,从本国经济利益出发,它们往往会在政策上努力促进本国银行之间的并购。

(五)金融市场与金融中介的关系变得更加紧密

如果信息完全通过市场披露,那么金融中介的信息搜集功能就不会受到激励而继续存在,就没有人去收集相关的投资者信息。由于这个原因,竞争性的金融市场可能具有在信息上投资不足的特征。但是,带有大股东性质的金融中介或与一小部分企业有密切关系的金融中介,在收集信息和监督企业上仍然有较大的动力。

3. 1. 2 银行业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及特点

银行业的国际化即各国银行经营的国际化。从西方银行业的国际化历程中可以看到,国际化既是经济发展特别是国家贸易和投资增长的必然结果,又是推动国内经济增长和发展的重要举措。进入20世纪90年代,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国际化发展更加突出,其发展趋势和特点表现为:

(1)银行股权的国际化。任何外国投资者都可以通过证券市场投资成为银行的股东;西方一些大银行作为上市公司,其股票大多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两地或三地甚至四地上市。

(2)国际银行资本的集中化和银行机构的国际化,从东道主角度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本国银行跨出国界或区域性限制,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形成国际营销网络,参加国际竞争;二是开放本国金融市场,允许外资银行设立分支机构,开展金融业务。

(3)银行金融资产和收益的国际化。银行的境外资产和境内外汇资产以及它们所获得的收益占其整个资产和收益的比重日益增长,并占据较大的规模。国际业务的客户和海外利润比重不断扩大,并有超过本土份额的趋势。

(4)银行管理和员工的国际化。银行在经营管理上向国际标准、国际惯例看齐。许多国际化银行的海外机构拥有大量的员工,甚至在本土的总行和分支机构也拥有外籍员工。

国际化经营的银行都是以规模化经营作为竞争的重要基础的。跨国银行普遍采取的是阶段性进入策略,外资银行的规模的形成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跨国银行进入之初因全力立足市场使得集中性难以显现,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后,凭借中间业务的优势转移当地市场需求和偏好方向,并进入集约经营期,利用资金优势扩大经营的资本规模和密集程度,推动银行业的经营资本平均密集程度。此后市场开始优胜劣汰,银行业出现并购,平均规模提高,大规模银行数量增加,市场的集中度得以下降。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银行国际化的总体水平较低,目前只有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和一些股份制银行,如招商银行等在海外设立了分支机构。银行业的国际化对各商业银行而言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海外市场环境、条件都比国内要好,到海外发展可以完善国内的管理控制制度,我国银行只有制定国际化的目标才能在竞争中得到发展。

3. 1. 3 网络金融与银行业信息化及其对银行业竞争结构的影响

随着计算机技术与信息技术的发展,未来的全球银行业竞争将是技术和信息的竞争。早期的预言曾认为:“电子商务和互联网将通过消除中介而创造效率。然而,早期的预言未能意识到在现实世界中,这些中介所扮演的重要角色或它们在寻找新的实现价值增殖方法中所展现的足智多谋。传统的中介不仅没有消失,它们正在适应新环境,开发它们作为后勤服务、金融服务和信息服务提供商的能力。”[3]

第一,网络金融具备的网络外部效应、规模经济效应和范围经济效应使金融业市场集中度提高,但是因其高科技性及低客户锁住效应,而使得银行业市场结构表现出竞争性垄断的特征。网络金融作为依托计算机网络开展的金融活动,因网络自身的系统性和内部信息流交互性,而存在网络外部效应和梅特卡夫法则(Metcalf Law)。即某一网络金融服务的价值随着接受同种服务或相关服务用户的增加而增加,从而某一金融网络的价值至少等于网络节点数的平方。网络金融活动中的外部效应又可分为直接外部效应和间接外部效应。直接外部效应是指某种网络金融服务对一用户的价值随着接受同种服务用户的增加而增加。如在电子支付系统中,用户数量的增加使其相互间进行支付活动的可能性随之增加,从而提高了用户的效用。间接外部效应是指随着某种网络金融服务市场规模的扩大,消费者可以获得更便利或更廉价的其他金融服务。例如,网上银行在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同时,利用网上信息的交互性,可以了解客户的消费需求,从而能够针对市场需要不断推出新的服务产品。

网络金融服务主要依托的是信息、知识和网络,这些软要素的共享性使得网络金融服务具有范围经济效应,即金融机构通过投入要素的协同运用生产多种金融产品,产生成本节约的协同效应。网络金融不仅使金融服务手段产生巨大变化,还体现了金融业一体化服务的便利性,可提供各种金融产品组合。例如,依托计算机网络的自动记录功能,在一体化的网络金融服务中,当评估某一贷款客户的信用时,金融机构只要输入该客户的身份证号码,系统就可以自动生成其信用评估报告,从而大大节约贷款业务的信用评估成本。

网络金融具备的规模经济效应也会使金融业的垄断特性增强。网络金融的规模经济就是指当网络金融服务的规模扩张时,其某项特殊的金融服务如存款、贷款或全部业务的单位成本下降、收益增加。随着网络金融的发展,金融服务的虚拟性会不断增强,金融机构的信息功能不断提高,客户的自我服务将成为主要的服务方式,这会大大提高网络金融服务的规模经济效应。

因此,金融机构网络化经营所带来的网络外部性效应和范围经济效应,会使其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从而必将使网络金融市场的集中度大大高于传统金融市场。

网络金融具备的复合经济效应使网络金融业具有“成本劣加性”,这说明网络金融业是自然垄断产业。在金融机构的动态博弈中,必然会形成较高的市场集中度。然而网络金融业的垄断格局,因其高科技性及低客户锁住效应而成为竞争性垄断。网络金融服务的虚拟性及超越时空的特性,使传统金融服务中的地理约束不复存在,使客户可以迅速地从某一金融机构转向另一机构,从而使竞争不再局限于某一地理区域而发展为全球竞争,竞争模式也从“大鱼吃小鱼”转变为“快鱼吃慢鱼”。依托领先的金融科技,为客户提供最便捷、高效的服务成为网络金融机构在竞争中取胜的根本。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了网络金融机构在金融科技上的竞争。

第二,信息技术推动了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并可以帮助银行完善信贷管理。在手工处理的情况下,小额贷款往往因收益不敌成本,难以引起银行的兴趣。这是因为,银行发放贷款要对贷款企业或贷款项目作一系列贷前审查、签约和贷后监督等一系列信息收集、处理和生产工作,小额信贷的对象一般是小企业或个人,他们一般与银行没有长期稳定的联系,自身抗风险能力也较差,如果没有社会信用制度的支持,完全靠银行自己收集信息,成本较高。小额信贷单笔收益远低于大额信贷,但贷款审查和管理程序却与大额信贷相当,这样,办理小额信贷的效率就明显低于大额信贷,这直接影响信贷人员的积极性。健全的社会信用制度和信息技术支持是小额信贷发展的基本保障。健全的社会信用制度可以降低银行的信息收集成本,加大违约成本,有效防范违约风险,它一方面需要进行庞杂的制度建设,另一方面也需要建立功能强大、安全可靠的电子化信息网络。小额贷款申请、审批和还贷管理的自动化,也可以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例如,20世纪90年代初期,西方国家的银行和金融公司开始利用信用评分技术来审批小额信贷。信用评分软件包模拟老练的信贷专家进行信息处理,在得到有关借款人还款记录和其他方面的足够数据后,这些软件能在分析信贷风险、审批信贷等方面实现高度的自动化,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效益,使大银行提供小额贷款变得有利可图。

迈斯特(Mester,1997)的调查显示,大银行是最早在小额信贷(大多低于10万美元)中使用信用评分技术的。传统上小额信贷都是由地方性小银行提供的,因为小银行具有一定的信息优势使其可以低成本管理小额信贷。但是,信用评分技术提高了大银行管理小额信贷的效率,使大银行在小额信贷领域的市场份额迅速扩张。例如,美国的瓦尔斯·法格银行(Wells Fargo)由于采用了信用打分法,让计算机自动处理客户的贷款申请,使得其对小企业服务的效率大大提高。原来需要填写大量表格、经过层层审批、耗时数天的贷款过程,现在简化为只需几分钟、几美分的电脑操作。美国的瓦尔斯·法格银行在全美范围内拓展小额信贷业务的结果,使其小额信贷在资产组合中的比例在1996年达到总资产的1/3。一些金融公司还利用互联网进行数据挖掘,把金融服务延伸至非常小的企业。

信息技术对银行的业务处理和内部管理能力的增强的影响,使银行发展可以有效地突破地理和产品限制,给银行业的发展带来深刻的变化。米什金和斯特拉汗(米什金和斯特拉安,1999)认为,放宽管制的动因之一就是技术进步改变了大危机以来的政治经济均衡。美国20世纪20~30年代对银行分支机构的限制是小银行利益战胜大银行利益的结果。近年来,技术进步减弱了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了地方银行长期积累的有关社区借款人风险信息的价值,这增加了大银行进入传统小银行活动领域的可能性和盈利性,大银行因此增加了游说放宽这些市场准入的积极性,小借款人也欢迎大银行进入地方市场,因为大银行能为他们带来更有效的服务。此外,存款替代品的增多也降低了地域限制对传统受益人的价值,降低了他们保持直接限制的积极性,这些都使利益天平向大银行倾斜,因此,较早实行放宽分支机构限制的州一般都具有小银行少、小银行融资功能较弱和小借款人较多的特征。信贷业务管理的自动化还增强了信贷业务的标准化和透明度,为银行资产业务创新创造的条件。

第三,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银行的概念正从传统实体银行向网上银行转变,同时,银行的经营理念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网上银行是伴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和电子货币的应用而发展起来的,并使银行业务逐步走向公共性和大众化,如国际金融服务、个性化家庭理财、虚拟金融产品、无卡支付等成为网上银行的发展目标。网上银行系统让银行利用互联网新技术使得客户不受银行营业地点的限制,从而形成一个全开放式的银行系统。

全球第一家网络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FNB)1995年10月开业。开业后的几个月,有近1 000万人次上网浏览,给金融界带来极大震撼。网上银行是对传统银行和自助银行的挑战,同时也必须依托于传统银行和自助银行的发展。网上银行的特点主要有:(1)客户众多。由于Internet无所不在,客户只要拥有账号和密码便能在世界各地与Internet联网,处理个人交易,这不仅方便了客户,也使银行加强了与客户的联系。(2)投资小且不受地域限制。银行投入大笔资金开设分行,往往局限于固定的地域,而网上银行则打破了地域的局限。(3)服务不受时间限制。一般银行所提供的服务,都难以像网上银行那样提供多元化且交互式的信息服务,除转账、付款外,客户还可查询各种银行信息,而且可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尽情浏览。(4)与传统商业银行和自助银行相比,网上银行的经营成本较低。

网上银行成为中小银行与大银行开展竞争的有力武器。小的不一定能打败大的,但是快的一定能打败慢的。商业经营的法则不仅给了传统银行市场的后来者与跟随者一个启示,同样也给了其可以赢得领跑的机会。由于网上银行与有形银行网点相比,具有建设投入成本与管理经营成本都较低、营业效率高、营销变化快的绝对优势,因而得到营业网点少、市场占有率较小、品牌知名度相对较低的中小型商业银行的青睐,使其得以借助网上银行的建设同大型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上一争高下。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上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将越来越全面,未来一定能提供与传统营业网点相同的服务,如信息发布、咨询服务、查询、交易、资产、现金服务等。同时,网上银行让人们实现了足不出户的个人理财新方式。因此,网上银行对潜在客户有其独特的吸引力。而且,如今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而获得竞争主动权的关键因素就是高科技的运用,因此代表银行科技发展水平的标志性产品--网上银行,已成为各行竞相拥有的“宠儿”。

网上银行已成为银行争夺未来市场与消费者的新焦点。网络化是社会发展的一种趋势,虽然今天网上银行的客户比较少,但是未来几年网民将会成为各种商品市场的消费主力,他们通过互联网进行的数字化生活,势必带来整个社会的网络化变革。因此,现在推广虚拟银行业务,是旨在影响、吸引这批未来的金融消费主体,哪一家银行能够在他们心目中抢占品牌形象和先机,无疑在将来就有可能获得大部分具有实质意义的市场份额。

3. 2 金融自由化与中国银行业竞争格局新动向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商业银行则是金融宏观调控的市场基础。加入WTO后,中国金融市场更加开放,伴随外资银行大举进入,中国银行业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因此,提高竞争力就成为中国银行业发展的关键。自从启动金融自由化进程,放松各种金融管制之后,中国银行业加速进行着各项改革,行业的竞争格局和经营业态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

3. 2. 1 利率市场化进程加速

自1998年起,央行即对利率的管制逐步放松,2004年10月央行放开了贷款利率的浮动上限和存款利率的浮动下限,加之此前已经放开的外币利率、拆借利率和银行间国债市场利率,至此,涉及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相关价格的管制已基本放开,利率市场化改革正向更深层次的以基准利率为核心的多层次利率体系的方向进行。根据央行利率改革的总体部署,计划于2006年,即银行业全面开放前基本完成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改革的基本顺序是:先外币,后本币;先存款,后贷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形成以基准利率为基础,以反映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的市场利率为主导的多层次利率体系。

同时,人民币利率衍生工具取得新进展。自1982年国际市场第一笔利率互换交易发生以来,利率互换已经发展成为场外衍生产品市场中规模居首位的交易品种。截至2005年6月底,全球未平仓的利率互换名义本金为163. 75万亿美元,合约超过20万份[4]。2006 年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颁布后,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光大银行已完成了首笔50亿元人民币的利率互换交易,这标志着人民币利率衍生工具已在中国金融市场正式登场。具有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将获准进行利率互换交易,包括与同样具有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进行此类交易,或为其存贷款客户提供该服务;而其他市场投资者只能与有资格的商业银行进行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交易。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试点,对提高我国金融市场效率和金融机构利率风险管理水平,加快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如果利率完全市场化,必然会在一定时限内将原有银行业竞争格局打破。首先,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意味着产品的市场化和经营行为的商业化。这对于习惯于利率管制环境的我国商业银行来说,经营观念与管理方式都面临转型以适应新的市场规则,相对于来自利率市场化环境中的外资银行,中资银行明显“技不如人”。市场竞争格局将由原国有银行一统天下的寡头垄断转向由国有商业银行、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参股银行参与的垄断竞争,市场集中度将呈下降趋势。其次,目前国内银行的收入主要依赖于存贷款的利差,利率市场化后,价格战将进一步缩小存贷款的利差,降低银行用存贷款利差盈利的空间。价格战对拥有先进管理模式的银行来说,则有利于其促进业务创新,它将是一个促进发展、增加获利的机会。而对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来说,利率管制是维持其垄断地位的最后屏障,一旦这最后一道屏障被拆除,则意味着其金融垄断地位被彻底打破,银行将展开一场真正意义上的角逐,银行业的竞争将空前激烈。

3. 2. 2 业务经营自由化初现端倪

1994年以前,我国金融机构以商业银行为主,商业银行可以经营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等业务。1995年,我国颁布《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构筑了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法律基础。从其产生的背景上看,中国金融分业经营制度的确立是政府强化金融管制、防范金融风险的现实选择,主要是为了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性,通过限制各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来分割金融业的风险,将风险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避免大规模金融危机的爆发,以保证金融业的平稳发展。分业经营提高了各金融机构专业化经营的能力,但是也使得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被限制,使其范围经济得不到体现,成了名副其实的“窄银行”(Narrow Bank)。

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混业经营逐渐成为金融业发展的趋势。综观发达国家银行的功能,其全能化趋势日益增强,我国分业经营制度存在的弊端及面临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尤其是加入WTO和网络经济的发展,使得中国金融分业经营制度受到了严峻的挑战。但是,目前尽管我国实行分业经营的金融制度,实际上对金融混业化经营的探索始终没有停步,银行、证券、保险相互渗透的局面已经出现。例如,连通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业务:允许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同业拆借市场进行拆借、债券回购;连通银行与债商的金融业务:以股票质押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从事债转股业务、资产抵押贷款、资产管理、基金托管等方面的全面合作;连通银行与保险公司的金融业务:保险以及银行代理人寿保险等保险业务等。2006年2月出台的《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办法》,允许商业银行通过子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跨业经营,实际上是给予上述银、证、保三方合作以更明确的法律认可和制度规范,它标示着我国商业银行向混业经营模式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3. 2. 3 市场准入将受到审慎性限制

根据《金融与贸易服务协议》有关银行业开放的相关规定,至2006年,中国将取消所有现存的对外资银行所有权、经营和设立形式,包括对分支机构和许可证发放进行限制的非审慎性措施。随着金融保护期结束期的临近,觊觎中国庞大金融市场的外资银行以各种方式扩大在中国市场的份额,参股中资银行便是这一进程中令人瞩目的新景观。股份制商业银行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商业银行均成为外资涉猎的对象。2006年起,外资进入中国银行市场的壁垒将适度降低,外资开展业务将享受国民待遇,这并不意味着外资银行将大举进入中国银行市场。从目前已获得在国内大部分城市人民币业务经营权的东京三菱银行的扩张步伐来看,其与中资银行在人民币业务方面展开全面竞争的意愿并不强烈。相对于业务规模的扩张,外资银行对市场和风险考虑得更多。

世界银行(2001)对相关外国资本进入传统及新兴市场后,对东道国金融市场的影响给予了以下的评价:在外国资本进入初期,对东道国银行业的影响表现为:利润的减少;促使东道国提高经营效率,压缩经营成本;外国资本引入新的金融服务与技术,但同时降低了本土银行的信用质量,导致金融业的不稳定。亚洲金融危机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当产业结构不够合理,银行业不够健康,金融监管手段不充分时,对外资的进入应持审慎态度。

外资的进入,使中资银行所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利润的再分割,从而对中资银行的经营形成巨大压力。“二八定律”主要将体现在外资银行凭借其管理优势、规模优势、跨国服务网络优势所集中形成的综合性服务的业务优势和雄厚的资金实力,以及良好的市场形象赢得大批优质客户,优质客户的转移意味着利润的转移。这是实力并不雄厚的中国商业银行不得不面对的挑战。

3. 2. 4 国家隐性担保即将退出

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经济体制改革,使得国家财政能力不断不降,金融资源日益分散,在垄断性金融产权制度下,国家以承担全部信贷资金风险作为承诺,要求国有银行向国有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使破产企业及失业人员数量控制在社会所能容忍的范围之内,支持国有经济的平稳增长和维护社会的稳定。国家实际上是以自身的信誉为国有银行的经营风险提供一种隐性担保。因此,长期以来,尽管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不到国际标准,但在担保代替注资的情况下,国家的隐性担保就成了银行一笔巨大的财富,银行无需为较低的资本充足率和经营风险担忧。

随着资本市场的日益开放,国内商业银行必须面对实力雄厚的外资银行的挑战。无论在金融服务上,还是在资金安全上,外资银行都有可能成为依靠国家担保的国内商业银行的替代物,公众对外资银行的认可以及随后将原本在中资银行的存款转移至外资银行的行为,将使国有商业银行的隐性担保作用下降甚至失效,这样就会使长期积聚的金融风险逐渐暴露,国家也很难再维持公众对国有银行的信心。

2004年2月颁布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银监会将根据资本充足率将商业银行划分为资本充足、资本不足和资本严重不足三类银行,并进行分类监管。对于资本充足的银行,监管层将支持其稳健发展业务;对于资本严重不足的商业银行,监管层将依法对其接管和促使其实行机构重组;对于介于中间的资本不足的商业银行,监管层将限制其部分业务的开展。资产质量差、资本充足率不达标的银行将会丧失优先发展权。而拥有融资渠道,获得投资者认可的上市银行将在未来的资本竞赛中获得先发优势。由央行牵头制定的存款保险制度设计方案已上报至国务院,因此,国家隐性担保从国内商业银行退出成为必然。

3. 3 国家金融垄断与银行业竞争效率

1978年之前,中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应地,金融业也实行国家完全垄断。在改革开放开始之后,在其他国有产权形式开始调整、重组乃至相对收缩时,国家金融垄断产权形式也经历了迅速的扩展过程,中国银行业也由中国人民银行独家垄断所有业务发展到以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开展竞争的多元化银行体系。

3. 3. 1 国家金融垄断成因

如果说,任何一个经济现象的形成,都是有关理论主观导向和现实客观选择的结合,那么,中国金融业国家垄断的形成,与马列主义对社会主义银行的有关论述是分不开的,它也是我国客观经济发展战略现实选择的结合。

(一)理论主观导向分析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要“通过拥有国家资本和独享垄断权的国家银行,把信贷集中在国家手中[5],”这样才能尽快地增加社会生产能力,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失败的教训时曾指出:“最令人难解的,自然是公社对法兰西银行所表示的那种不敢触犯的敬畏心情。这也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错误。银行掌握在公社手中,这会比扣留一万个人质还有更大的意义。”[6]换言之,巴黎公社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没有把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的大银行加以没收,并掌握在无产阶级手中。列宁强调:“大银行是我们实现社会主义所必需的‘国家机关’,我们可以把它当做现成的机关从资本主义那里夺取过来……”[7];“没有大银行,社会主义是不能实现的。”构建金融垄断制,是列宁“大银行”理论对我国银行业发展的深刻影响。列宁明确提出要改造资本主义国家银行,“砍掉使这个极好机构产生资本主义畸形发展的东西,使它成为巨大的、更民主、更包罗万象的机构”。他认为,国有化银行应该是“调节全国按社会主义方式组织起来的经济活动”。根据列宁的“大银行”思想,社会主义银行应该通过垄断实现对资金、利率、信贷、外汇等的控制,没有垄断这个基石,宏观调控的经济杠杆就会失灵。列宁的上述这些观点成为新中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进行银行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理论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以马列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为依据,在极短的时期内,将官僚资本的银行收归国有,随后通过社会主义改造,进一步将私人银行包括票号、钱庄或转变为公有制或予以取缔。由此有了随后几十年中国大陆上仅存一家银行的局面。现在看来,这种垄断思想混淆了中央银行的垄断调控和商业银行的垄断经营。垄断,如果指中央银行独立行使国家金融政策,货币发行和信贷投放不受地方或企业干预,当然是正确的。但垄断如果被片面认为公有制银行必须排他性地占有经营权,银行业就会由于缺乏竞争而降低资金配置效率。事实上,当时就金融应该是垄断还是多元化竞争发展,我国理论界有过相当的争执;鉴于计划经济体制活动的客观选择,确认了垄断原则。

(二)现实客观选择分析

从现实来看,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后,为适应高度集中、统一计划的产品经济体制需要,利用国家银行集中和分配社会资金以建设和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采用“大一统”模式的银行体系是非常必要的。这一模式在当时高度集中的财政信贷管理体制下,便于国家对经济进行全面控制,便于宏观经济政策的贯彻执行,有利于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作为迅速实现国家工业化的基本途径,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选定的。由于重工业资本密集度高、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如果让资源价格在市场上竞争形成,就会导致重工业的资本形成因利率过高而过于缓慢。因此,要保证重工业以较低的建设成本客观地迅速增长,最为首要的现实条件是降低资本金存贷价格,维持一个稳定的利率水平。

具体地分析,就银行体系中的存款市场而言,存款利率低于资金的机会成本或影子价格,通常的结果是降低了持币者的储蓄意愿,银行所能吸收的资金也就大大少于社会潜在的资金供给能力。如果再存在其他融资渠道,储蓄就会流到银行以外的循环中。维持和压低利率的政策是为发展重工业这个重点服务的,国家控制之外的融资渠道又不能有效地执行此任务,金融国家垄断便应运而生。就贷款市场而言,在贷款利率低于资金机会成本或影子价格的情况下,所有企业都倾向于使用更多的资金。面对众多的贷款需求者,要把有限的资金配置到符合发展战略目标的企业和部门,必须有一套有效而集中的资金配置制度。因此,虽然在新中国成立初期,除国家控制的中国人民银行外,还有私人性质的中国银行与交通银行,公私合营性质的新华信托储蓄银行、中国实业银行、四明商业储蓄银行以及中国通商银行等,但是在1952年之后这些非国有形式的银行被迅速整合为国家垄断的单一产权形式,到1956年底,国家实际控制了所有金融业,私有银行在中国也随之消失。从此,中国人民银行成为国家金融产权的惟一代表,成为一个既发行货币又办理具体金融业务的特殊金融组织,成为全国现金、结算和信贷中心,垄断了全部金融业务。

在存款市场和贷款市场的双重国家垄断格局下,国有银行内部相互实行了“统收统支”的信贷资金管理制度,即基层行吸收的存款全部上交总行,贷款由总行统一核定计划指标,逐级下达,存贷利率自然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制定。这种高度垄断集中的金融体系和单一的融资渠道,把有限的资金优先安排到了国民经济计划的重点产业和项目中,实现了国家垄断下的资金配置流程。

3. 3. 2 银行业市场结构与竞争效率

在分析中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变迁之前,我们首先进行市场结构与竞争效率的理论分析。市场结构理论在经济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它说明了市场结构与竞争程度及效率之间的密切关系。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入,我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在发生快速变迁;不同的市场结构,竞争的强弱程度不同,效率也不同。

根据西方微观经济学关于市场结构的理论,笔者假定银行业存在四种不同的市场结构,以考察银行业市场结构与竞争效率的关系。

在完全垄断的银行业市场中,银行具有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银行提供资金的市场利率高于组织资金的边际成本,垄断银行均衡的资金供应量对应的平均成本高于平均成本的最低点,表明社会可通过银行组织更多资金获取福利增加,但垄断银行为维护垄断利润,并没有有效利用现有技术来增加资金和降低资金成本,这阻碍了金融资源的最佳配置。因而一般认为垄断性市场结构大大浪费了资源,是资源的配置效率中最低的一种。在垄断性的银行业市场中,由于只存在一家占绝对垄断地位的大银行,因而银行业中几乎不存在外部竞争约束,资源利用效率低下、服务水平差、社会存在大量资金短缺。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及一些发展中国家的一级银行体制就是垄断银行业的典型代表。我国改革前的银行业也属这种体制。这种体制运行的结果必然是缺乏竞争,效率低下。

在完全竞争的银行业市场中,银行的需求曲线为一水平线,银行在边际成本等于平均成本及市场利率这一点上达到长期均衡。此时,银行的长期利润为零,资源配置达到最佳状态,经济效率最高。之所以在完全竞争市场中长期均衡点是效率最佳状态,其原因在于:一是边际成本等于市场利率,表明银行提供最后一单位资金耗费的价值恰好等于单位资金的社会价值,说明银行提供的资金量达到最优,银行行为符合利润最大化原则;二是平均成本等于市场利率,意味着银行提供的资金量正好处于平均成本的最低点,是银行最充分的利用现有资源、技术的最佳资金供应量。完全竞争的银行市场无疑是竞争效率最佳的市场,但这种市场只是一种理想的市场结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几乎不存在这种银行业市场结构,但它作为说明银行业市场结构与竞争效率内在关系的理想模式还是有其意义的。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银行业市场结构既不是完全垄断的,也不是完全竞争模式,而是不完全竞争。不完全竞争包括寡头垄断和垄断竞争两种。实际上,银行业市场结构的不完全竞争性有其必然性:一是银行作为影响面极广的行业,任何国家均对进入和退出银行业作了限制,如开办银行需较高的资本进而决定了银行业不能像零售业那样自由进入;二是银行作为具有规模经济的行业具有扩充其规模的积极性。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一直是经济学中的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它有许多特例。但尽管如此,一般认为不完全竞争市场的竞争程度要高于完全垄断而要弱于完全竞争市场;不完全竞争银行市场的市场利率要高于银行的边际成本且高于银行的平均成本的最低点而有可能等于或低于完全垄断市场中的市场利率,但高于完全竞争市场的银行利率。这决定了不完全竞争市场的效率要劣于完全竞争市场。

上述分析表明,随着银行业从完全垄断市场向不完全竞争(寡头垄断、垄断竞争)市场及完全竞争市场的过渡,银行的竞争程度增加,效率也得到改进。银行业市场结构的改善对于增进银行业竞争,提高金融资源的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张杰,1998)。不难理解,银行业市场结构是促进银行业竞争的重要外在激励机制。银行业数目越多,每个银行的垄断地位也越弱,银行生存的威胁也越大,这必然激励每个银行为生存而开展激烈竞争;银行的垄断性越弱,单个银行操纵资金利率的能力也越弱,竞争效率也就越高。

3. 3. 3 银行业竞争目标与竞争效率

银行的竞争目标一般来说是由其经营目标决定的。作为一家银行,其经营目标大致有利润最大化、存款最大化或贷款最大化等。西方商业银行大多为股份制银行,其竞争目标主要是获取利润最大化,其争取存款或贷款要受利润最大化总目标的制约。而社会主义国家的银行大多为国有银行,由于这些国家急切需要资金以发展经济,国有银行作为国家实现经济战略的产物,其行为必须要符合国家效用函数,即为国家尽可能多地筹集金融资源,这样,每个国有银行在国家的激励下,均以获取最大量的存款为主要的竞争目标。在利润最大化和存款最大化为不同竞争目标的不同银行业中,其竞争效率将产生较大的差异。由于银行业多为不完全竞争性的市场结构,因此,我们将主要探讨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下竞争目标与竞争效率的关系。

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下,任何一个银行的行动均会引起其他银行的反应,特别是在银行开展价格竞争如提高存款利率、降低贷款利率与服务费用时其他银行的反应最为突出。当银行的竞争目标是获取最大利润时,银行之间有可能开展价格竞争和其他竞争,如一家银行首先提高存款利率时,另几家银行可能会跟着采取行动,但银行之间的价格竞争不会无限制地进行下去,因为每家银行均要受到其竞争目标--利润最大化的约束,因而银行之间的博弈能够达成均衡。

从中国银行业的竞争业态来看,在1993~1998年我国银行存款市场上硝烟弥漫,竞相开展存款大战,造成金融秩序混乱,竞争处于无序状态。而充当“大战子弹”的有以下两个:一是变相提高利率包括给存款人赠送礼品、回扣、奖品等,以至于人民银行不断发出禁止变相抬高利率的通知;二是扩充组织规模,国有银行不管是否有效益,只要某家国有银行首先在某地设立了一家分支机构,其他国有银行便会跟着设立分支机构。实质上,我国银行间的竞争已演变成了成本竞争,经济效益低下就具有了必然性。

银行是以利润还是以存款为竞争目标,其竞争效率特别是银行的自身经济效益有着极大差别,竞争目标是否包含成本制约因素决定了银行间竞争的有序与无序的不同状态。当银行以利润为竞争目标时,银行为获取尽可能多的利润必须有与其他银行开展竞争的内部激励;同时,利润又受成本制约,因而利润又是银行的一项重要内部约束机制,银行不可能为获取竞争优势而无限开展价格竞争和组织竞争。而当银行以存款为竞争目标时,虽有促使银行为获取存款而开展竞争的激励,但却缺乏成本这一内在约束,其结果是银行倾向于展开价格竞争和组织竞争。在当前银行竞争缺乏内部约束的情况下只能加强外部约束,因此在我国国有银行的竞争目标转换之前,实行利率市场化是不明智的,它只能导致银行间的无序竞争,银行改革的次序应是银行经营目标转换先于利率市场化。

3. 3. 4 中国银行业竞争目标及竞争效率

中国银行业之间的竞争是随着国有银行打破原有专业分工领域的限制而逐渐展开竞争行为的,并且随着银行机构的增多,有日趋激烈之势。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各国有商业银行开始了业务渗透,即所谓的“农行进城、工行下乡”,国有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逐渐凸显出来,从国有银行间相互地位的变化中也可看出它们间相互竞争的结果。在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相对市场份额中,中国工商银行一直居于领导地位;中国农业银行从1985~1997年的相对市场份额经历了“降-升-降-升-降”的格局;而中国银行由原来的第二位而至1994年后居于第四位;中国建设银行的地位在稳步上升,由原来的第四位已跃升为第二位,反映了其在竞争中具有较强的能力。虽然四大国有银行的相对地位变化有政策性金融机构分设的影响,但总体上还是反映了四大国有银行的竞争格局。

在我国,国有银行与非国有银行、外资银行有着截然不同的竞争目标,国有银行的竞争目标主要是获取尽可能多的存款,而其他银行的竞争目标主要是获取尽可能多的利润。因此,在我国,国有银行与其他银行的竞争呈现出不同的特点。由于我国一直是国有银行占主体,它具有规模大、机构多的垄断优势,因而其他银行只能在边缘上与国有银行开展竞争,在整体上我国银行业竞争的主线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和非国有商业银行间的竞争(王军、赵为群, 1998)。

由于国有银行的竞争目标主要是存款(或贷款)而不是利润,因而国有银行之间的竞争缺乏自身的约束力量,其竞争的手段主要是组织扩张和费用竞争,费用竞争包含了价格竞争的内容,价格竞争的主要形式是变相抬高利率,从而国有银行间的竞争主要表现为成本竞争。从机构数上来讲,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数从1986~1993年每年以10.8%的速度增长,快于全部金融机构的平均增长速度。在机构膨胀的同时,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费用也在快速膨胀,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费用增长速度都快于资产总额的增长速度,工、农、中、建四大银行的经营费增长速度分别比资产总额增长快6、8、8及40个百分点;从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费用与资产总额比重上来看,四大银行也都呈较大的上升趋势。至此,不难理解,国有银行之间的竞争缺乏效率也就有其必然性。

非国有银行由于受利润这一竞争目标约束,与其他银行的竞争呈现出不同的特点。非国有银行特别是新兴商业银行的资产扩张速度较快,如交通银行从1987年成立至1996年的10年中资产增长了近19倍,而同期国有银行仅增长了3倍;同期中信实业银行的资产也增加了11倍。非国有银行之所以能够在竞争中获得快速增长,除了其经营环境要好于国有银行外,更在于其成功的竞争策略。非国有银行设置机构一方面要受到人民银行更为严格的审查,另一方面它在设置机构方面更多的是出于经济考虑,因而非国有银行的竞争不是靠增设组织和扩张费用来进行的。非国有银行的竞争主要靠其非成本或非价格手段,如较好的服务质量,更为强劲的宣传攻势,非国有银行在业务开拓、金融创新方面具有更大的积极性,在服务效率方面也比国有银行要高。国有银行与非国有银行竞争目标的差异决定了其竞争策略和竞争手段的不同,竞争后果也就不同。1996年,四大国有银行资产利润率最高者为中国银行,但仅为0. 55%,而同年交通银行为1. 46%,招商银行为2. 59%,浦东发展银行为2. 00%,深圳发展银行为3. 07%。

当然,在此过程中,利率控制在新兴银行的生存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虽然新兴银行的进入是国家放松金融控制和地方政府推动的结果(张杰,1998),但其进入后之所以能在强大的国有银行的夹缝中生存,在一定程度上归功于利率控制所创造的外部环境。利率控制使得国有银行的价格竞争偏好受到一定的遏制,在这一环境下使得非国有银行能够利用其服务优势和灵活优势“侵占”国有银行的市场份额。

3. 4 目前中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

市场结构是指在特定的市场中,企业间在数量、份额、规模上的关系,以及由此决定的竞争形式。经过20多年的金融体制改革,中国银行业已经形成了以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为主体的多元化银行竞争格局。到2001年底,我国共有国有独资商业银行4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0家,城市商业银行108家,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190家,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31家。

产业组织理论指出,特定的市场结构决定处在此市场内企业的行为模式,而企业行为又决定市场在各个方面的经济绩效。微观经济学按照竞争程度这一标准,从厂商数目、产品差别程度、进入市场的难易程度以及厂商对产量和价格的控制程度等方面将市场结构分为四类:完全竞争、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而一个特定的市场属于哪种市场结构类型,一般取决于以下三个要素:市场份额、市场集中度和进入壁垒。前两个因素主要刻画特定市场中企业间的相互关系,或特定市场的规模、数量分布特征;后一个因素主要刻画市场中企业与市场外潜在的竞争企业的关系。

3. 4. 1 市场份额

市场份额是指某个企业销售额在同一市场(或行业)全部销售额中所占比重。一般而言,某市场中,企业越多,单个企业所占比重越低,即市场份额越小,该市场的竞争程度越高。对于银行业来说,这一要素可以通过4个指标说明,即存款比率Rd,贷款比率Rl,总资产比率Ra和利润比率Rp;单个银行指标值越大,即所占市场份额越大,垄断程度也就越高。

Rd=某银行存款总额/国内同期金融机构存款总额

Rl=某银行贷款总额/国内同期金融机构贷款总额

Ra=某银行资产总额/国内同期全部金融资产

Rp=某银行利润总额/国内同期银行利润总额

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基本没有发生任何改变,此时的银行业是完全垄断性的,也没有什么市场竞争行为,银行缺乏开拓市场的主动性,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低下。20世纪80~90年代,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入,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正在发生快速变迁,从1986~1996年国有独资银行的存款市场份额下降了28.7%,贷款市场份额下降了33%,农村信用社的市场份额呈上升趋势但较为缓慢,其他存款货币机构的市场份额上升显著,但国有独资银行仍没有改变其绝对性垄断地位,四家国有独资银行的市场份额仍在60%以上,超过一般认为垄断竞争市场前四家市场份额低于50%的临界值,因而在这一时期我国银行业已经从独家垄断转变为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

截至2005年末,中国银行业本外币资产总额达37.47

万亿元,同比增长18.6%,负债总额达35.81万亿元,同比增长18.1%。从不同机构的资产情况看,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19.66万亿元,同比增长16.1%,市场份额由2004年底的53.6%下降到52.5%;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总额5.81万亿元,同比增长23.7%,市场份额由2004年底的14.9%上升到15.5%;城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2.04万亿元,同比增长19.4%,市场份额仍然保持在5.4%的水平上;其他类金融机构资产总额9.96万亿元,同比增长20.6%,市场份额由2004年底的26.2%上升到26.6%(见表3.1)。在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中,股份制银行的资产增长速度最快,国有商业银行的增长速度低于平均水平。

从不同机构的资产负债情况来看,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规模仍然分别占据中国银行业资产负债总体规模半壁以上的江山,股份制银行的资产、负债增速则位居榜首,如图3.1所示。

表3.1 2004~2005年我国银行业各类资产规模及占比变化 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中国银行业年度报告(2006年)》, http://www.cenet. org. cn。

图3.1 2005年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份额[8]

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由完全垄断转向寡头垄断的转变具有积极意义,它意味着新兴商业银行、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打破了国有银行一统天下的局面,增加了我国银行业的竞争程度,促进了金融创新,提高了金融服务质量。非国有银行的介入给国有银行增加了外在竞争压力,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国有银行效率的增进,这一点在银行比较密集和竞争较为激烈的上海、北京、深圳等地表现得尤为明显。如1996年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与深圳分行的利润分别占中国工商银行总利润的80.4%和14.1%,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和深圳分行的利润则分别占其总利润的54. 0%和24. 3%,这说明,银行数目增多引起的竞争加剧在这些地区发挥了较大作用。

3. 4. 2 市场集中度

市场集中度是指在某一特定的市场或产业中,少数较大的企业(或消费者)所占市场份额的大小。它主要反映市场垄断程度或竞争程度的高低。市场集中度是决定市场结构的基本因素,它可分为卖方集中度和买方集中度。我们一般主要考察卖方集中度。一般来说,某一市场的卖方集中度高,说明少数企业的市场占有率高,市场垄断程度高,这些为数较少的企业可凭借所占有的较高的市场份额来左右市场上产品的价格,从而使市场上的垄断因素增强,市场竞争程度相应下降。这时的市场就是一种典型的卖方垄断型市场结构;与之相反,市场集中度低,说明该产业内企业数目不仅众多,而且每家企业都不可能对该市场拥有绝对市场支配地位,市场竞争激烈,由此决定的市场结构具有典型的竞争特征。

在影响市场结构的因素中,市场份额和市场集中度是两个互相联系的要素。市场份额是指某企业销售额在同一市场全部销售额中所占的比重,而市场集中度是指某一特定市场中少数几个最大企业(通常取前4名或前8名)所占的销售份额,是由这些最大企业的市场份额加总得出。正统的产业组织理论认为,市场集中程度作为市场结构的一个重要因素对企业行为和经济绩效的影响很大,其影响方式为:市场集中度越高,大企业的市场支配力越强,从而行业利润率越可能高于平均利润率。对此,德姆塞茨(H.Demstets)做过实证研究,并得出结论认为:当市场集中率超过50%以后,行业间的报酬率与集中率成正相关。

市场集中度的计量方法有多种,如行业集中率指数(CRn)、赫芬达尔指数(HHI)、海纳-凯指数(HKI)及熵指数(EI)、基尼系数(Gini Coefficient)以及厂商规模的对数方差(Variance of the Logarithm of Firm Size)等。本书选择较常用的CRn指数和赫芬达尔(HHI)指数两个指标来说明。

CRn指某行业中前几家最大企业的有关数值的行业比重,式中n通常取4或8(见式3.1)。一般来说,这一指标数值越高,表明行业垄断性也就越高。它同时综合反映了企业数目及规模分布这两个决定市场结构的重要方面,具有较强的说服力。但是它不能反映最大的几家企业的个别情况,也难以说明市场份额和产品差异程度的变化情况。

赫芬达尔指数(Herfindahl Index),简称HHI指数,则较好地克服了CRn指数的不足(见式3.2)。

在式(3.1)和式(3.2)中:HHI为赫芬达尔指数;T为市场总规模;Xi为各个企业的有关数值; n为该行业企业总数。

显然,在完全竞争条件下,HHI指数将等于0;在完全垄断条件下,因为只有一家企业,所以HHI指数将等于1;如果市场中所有企业规模相同,HHI指数将等于1/n。一般说来,HHI指数越小,越接近于0,竞争程度则越高。

由于市场集中率是在市场份额的基础上计算得来,我们考察银行业的市场集中率,也分别用存款、贷款、资产总额等指标的CRn指数来说明。鉴于某些统计数字较难获取,而HHI指数又对数据要求较高,因此,只采取存款和贷款额来计算HHI指数(见表3.2)。

表3. 2  中国银行业市场集中度  单位:个,%

续表

说明:(1)本表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外资银行、邮政储蓄作为分析范围。各银行存、贷款金额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季报中的“对非金融机构负债”、“对非金融机构债权”。(2)由于获取数据的困难,在“银行数量”中将农村信用社整体视为一家银行,1999年“银行数量”未包括城市商业银行。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金融年鉴》(2000~2005年)(中国金融出版社)相关数据整理计算。

根据行业集中度衡量市场结构理论,当CR4>50%时,市场就处于高度“寡占”状态。从静态年横截面看,无论是资产规模还是存贷业务,中国银行业市场集中度CR4值均高于50%。在SCP范式下,寡占型市场结构意味着寡头企业可以凭借市场势力任意决定价格和供给,攫取超额垄断利润,然而对中国银行业实证分析却并不支持这个结论(高玉泽,2003)。从市场集中度的动态变化来看,虽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存款、贷款及资产份额呈逐年下降趋势,但是,2004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各项指标的CR4值仍然在50%以上,其中存款和贷款份额更是高达59.3%和58.8%。股份制商业银行各项指标的市场份额则迅速上升,其存款和贷款份额分别由1998年的8.7%和6.5%上升到2004年的15.4%和16.4%。从存款和贷款份额的变化来看,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贷款市场的市场份额增加(9.9%)多于存款市场份额的增加(6.7%)。

与此同时,城市商业银行存贷款及资产市场份额增加并不大,仅由1999年的4.03%、2.88%、3.67%增加到2004年的5.8%、5.2%和5.4%,从中可以看出城市商业银行正在市场竞争中稳步发展。而外资银行由于中国尚未完全放开金融管制,其市场份额在1998~2004年间几乎没有变化。CR4以及各金融机构市场份额的变化一方面反映了国有商业银行的低效率,另一方面也表明了股份制商业银行正在成为国内银行市场的重要盈利主体,而外资银行的进入至2004年底前仍受到较大的限制。

中国银行业存贷款市场的HHI指数呈明显的逐年下降趋势,存款市场的HHI指数由1998年的52.97%下降到2004年的41.49%,跌幅达21.67%,贷款市场的HHI指数则由1998年的60.39%迅速下降到2004年的40.87%,跌幅高达33.78%。从表3.2中可以看出,2000年后,HHI指数有加速下降的趋势,这表明该市场整体的垄断程度在进入21世纪后明显下降。

综上所述,尽管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步伐加快,大批非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纷纷崛起,但是中国银行业寡头垄断型市场结构的特点仍未得到根本改变,存款人对国有四大商业银行仍然有较强的国家信用担保预期,反映在虽然股份制商业银行具有灵活的经营机制,但是其存款市场份额的增加仍然较贷款市场份额的增加为低。

3. 4. 3 进入壁垒

市场结构的第三个要素是进入壁垒。作为进入壁垒研究之父的贝因(J.S.Bain)对进入壁垒的研究多是从经济角度展开的,他在《新竞争壁垒:其特征及在制造业引起的后果》中将进入壁垒定义为:使潜在进入者处于与已存厂商相比不利竞争地位和使已存厂商能长期获取常态利润的因素。而斯蒂格勒的定义更为狭窄,他认为进入壁垒是一种生产成本(在某些或每个产出水平上),这种成本是打算进入这一产业的新厂商必须负担而已在该产业内的厂商无需负担的。在斯蒂格勒看来,规模经济、必要的资本需要量和产品差异都不能算作进入壁垒,但他突出了政府管制(进入控制)构成壁垒的作用。笔者认为,不能仅从经济学的角度考虑进入壁垒的问题,还应该将政策、法律和技术等非经济因素包括进来。所以,在此按照造成进入壁垒的主体因素将其划分为结构性进入壁垒、行为性进入壁垒和政策法律性进入壁垒。

结构性进入壁垒是一种客观性的进入壁垒,一般由进入的目标市场中已经形成的市场结构和竞争格局等客观因素形成,主要包括四种:绝对成本优势、规模经济、必要资本量和产品差异;行为性进入壁垒大多是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原有企业为阻止潜在竞争对手的进入或为打击新进入者而主动采取的相应策略性行为所形成的,主要包括阻止对手行为和驱逐对手行为;而政策法律性进入壁垒则是以管制者身份出现的政府为保护良性的市场竞争结构或扶持某一特产业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在对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进行行业集中率分析中,本书选用了存款规模而非资产规模,是因为我国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再贷款时有明显的人为倾斜,从这一点来看,由此形成的数据不能反映银行的自身经营实力。

放松市场准入限制是金融自由化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我们加入WTO,面临国际金融市场的激烈竞争时,研究市场进入壁垒对中国银行业竞争格局的影响就更加重要,我们将在本书第5部分详细述及,因此,这里不再赘言。

3. 4. 4 中国银行业市场集中度高的原因

(一)企业或政府追求规模经济性的行为

在规模经济范围内,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单位成本递减,因此企业从降低成本、提高收益的角度出发,通过内在(如新建厂房、车间、分支机构)或外在(如并购)的行为来实现规模经济。并且不同的产业,对规模经济的要求不同。一般而言,规模经济性越强,要求的市场集中度越高;规模经济不明显,要求的市场集中度就越低。但也有研究表明规模经济和市场集中度之间的关系并非如此。贝恩(J.S.Bain)曾对美国20个产业进行调查分析,发现其中过半数的产业大规模的企业的平均规模并不在最小有效规模上,这说明影响市场集中度的因素不只是规模经济,还存在超规模经济的因素。日本经济学家植草益对日本寡占型产业规模及市场份额的研究也表明,多数寡占型产业的企业规模大大超过经济规模水平[9]。除了企业追求规模经济外,政府有时也直接推动规模经济,特别是在有些发展中国家更是如此,这也加速了市场集中度的提高。

(二)企业追求垄断地位的动机

垄断地位,也就意味着超额利润,并且这种利润不需要创新即能取得,而且可以保持很长时间,所以不少优势企业力求获得垄断地位,取得对市场的支配权,这也促进了市场集中度的提高。

(三)银行业市场容量

一般而言,市场愈大,银行愈易进入,银行的扩张余地愈大,从而银行所占份额也就可能愈小;反之,市场愈小,竞争程度愈高,银行愈难进入,银行扩张的空间就小,大银行所占份额相对就高,市场集中度也高。

(四)银行进入壁垒高低

银行业进入壁垒高,意味着银行业的保护程度高和市场的竞争程度低,从而行业内大银行的支配势力大,大银行所占份额就高。所以银行进入壁垒高低与市场集中度成正比。而进入壁垒低的行业,由于新企业的不断增加,制约了市场集中度的提高。进入壁垒高的行业,新企业进入要付出很大代价,使许多潜在的竞争对手企业难以进入,造成市场集中度较高。

(五)政府经济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影响

许多国家政府为了防止市场份额过度集中于少数大企业手中,保持市场的竞争活力,颁布了许多限制市场集中度提高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如反托拉斯法和公平交易法。也有一些政策和法律法规会提高市场集中度,如专利法、保护关税法、限制外资法等。

中国银行业市场集中度过高,是与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联为一体的。虽然在目前的经济市场化进程中新生成了一些新的商业银行,从而对这种高度集中的格局产生了一些冲击,但这一格局并未发生多大改变。其主要原因是:

第一,国有商业银行仍然有国家信誉为其“隐性担保”。虽然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进程的深入,消费者的偏好和观念也发生了许多改变,但是,存款人对国有商业银行仍然有较强的“路径依赖”。从经营机制和治理结构上来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均不如新兴股份制银行灵活、规范,但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国有产权结构所隐含的国家担保使得人们仍然对其寄予了较多的信任。

第二,现有的分业经营模式仍然存在。在混业经营的模式下,一般商业银行的业务除了存款、贷款、结算以及票据贴现外,有的还从事部分投资银行业务(包括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和买卖政府债券等)、保险业务、外汇业务以及代客理财业务。而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由于要在四大商业银行垄断形势的“夹缝中求生存”,因而这些新兴商业银行从一开始就注重按照标准的现代商业银行管理运营模式确立内部管理机制、规范企业行为,基本上都建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股份制结构,产权清晰,制约力强。它们虽然得不到政府补贴,但不承担国家政策性贷款业务,很少有政府干预,在企业利润最大化和生存发展的行为目标指引下,管理严密、机制灵活、经营规范、服务完善,利用竞争手段开拓市场,其行为特征的市场化和竞争性远较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强。但是在分业经营制度的限制下,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灵活的发挥受到了较大的限制,只能在现有国家允许其经营的各项业务范围内与国有商业银行展开竞争。

在我国,银行业仍是垄断性较强的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由前面的分析知道,金融改革进程中银行业市场结构的状态与竞争绩效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在我国,银行业从总体上来说,其竞争的广度和深度均有待提高,特别是银行业的服务效率仍需大力改进,以满足金融业国际化、网络化和自由化的发展趋势。要改善这种局面,我们必须继续创造条件使我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由寡头垄断型向垄断竞争型转变。

【注释】

[1]参见孙天琦:《金融组织结构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2]丁志杰:《欧美中小银行的发展经验及其借鉴意义》,《金融论坛》2004年第4期。

[3]美国商务部:《数字经济2000》,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0年版,第37页。

[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2006年3月1日):http://www.cbrc.gov. cn/。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09页。

[6]恩格斯:《ί法兰西内战ΰ一书导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25页。

[7]列宁:《布尔什维克能保持国家政权吗?》,《列宁全集》第26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87页。

[8]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邮政储汇局、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9]参见王述英:《现代产业经济理论与政策》,山西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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