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会计核算要求

会计核算要求

时间:2022-07-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明确会计主体的前提,一是可以划定会计所要处理的各项交易或事项的范围。需要注意的是,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会计分期是对会计主体活动的时间范围划分若干期间的限定。在会计核算中选用货币作为计量单位,是由货币本身的属性所决定的。我国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通常用当地的币种进行日常会计核算,但向国内编制会计报表时,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权责发生制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收入和费用是否已经发生为基础。

第二节 会计核算要求

一、会计假设

会计假设(Accounting Assumptions或Accounting Postulates),是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前提条件,是进行会计核算时假设的一个客观前提,是对会计核算的范围、对象、计量手段和方法所作的客观判断与限定。会计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1.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Accounting Entity)也称会计实体、会计个体,是指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或者组织。它界定了会计的空间范围。

显然,每一会计主体在社会上应具有独立性,成为一个有独立资金、能独立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活动的会计核算单位。会计工作即是在这个主体内进行的,会计报表也只能是反映这个主体的报表。会计主体可以是一个特定的企业(如股份有限公司、合伙或独资企业),也可以是一个企业的某一特定的组成部分(如分公司、部门、国外的子公司等),还可以是一个具有特定业务的非营利性组织(如国家某一机关、学校、社会团体等)。会计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可以是单个企业,也可以是几个企业组成的联营公司或企业集团。

会计主体应是有能力拥有经济资源、承担经济义务、实行独立核算的特定单位或组织。典型的会计主体是企业。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一章第五条规定:“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也就是说,企业会计只核算企业主体本身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不核算企业的投资者或所有者的经济活动,也不核算其他企业或其他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

在会计主体假设下,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单位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明确会计主体的前提,一是可以划定会计所要处理的各项交易或事项的范围。二是可以将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与会计主体所有者的经济活动区分开来。需要注意的是,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一般来说,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2.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Going C.ncern)是指会计主体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将会按照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也就是在可预见到的未来企业不会进行破产清算。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一章第六条规定:“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也就是说,一个企业,除非能够明确地确定是个短期经营企业,否则便要假定它将无限地持续经营下去,所有的负债将会得到偿付。只有这样,才能对会计业务的处理和会计报表的有用性作出肯定,会计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所使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才能保持稳定。

提出持续经营这一前提条件,主要是为了解决资产估价、费用分配等会计问题。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企业所拥有的资产将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被耗用、售出或转让,所承担的债务将依照正常经营条件下所规定的偿还条件予以清偿。企业应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设计和选择会计处理方法。例如,对固定资产应按原始价值入账,固定资产的价值应按其使用年限分期摊入成本,应付账款应按原来的规定条件偿还等。如果没有持续经营这一前提,则要考虑企业清算等因素。在清算条件下,固定资产的价值必须按实际变现价值计算,资产价值也不能按使用年限分期摊入成本,应付账款等各种负债必须按资产变现后的实际负担能力清偿。由此可见,只有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会计核算所使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才能保持稳定和一致,企业的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也才能真实可靠。

3.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Accounting Periodicity)是指将一个会计主体持续不断的经营活动分割为若干个较短时期,据以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提供有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信息。

会计分期是对会计主体活动的时间范围划分若干期间的限定。每一个单位的经济活动都是川流不息的,时间本身具有不间断性。为了定期总结各个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结果,必须将这个川流不息的经济过程人为地划分为若干期间(一年、一季、一月等),即会计期间,每一期间终了结一次账,编制和上报会计报表,反映和提供该期间的经济信息资料。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一章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从理论上说,在企业持续经营的情况下,其经营成果要等到企业的全部经营活动最终结束后才能准确计算,但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需要及时取得有关会计信息。因此需要人为地将企业持续不断的经营活动划分为若干个相等的期间,分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这种人为划分的期间就是会计期间。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4.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也称货币计价(Monetary Unit),是指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采用货币作为计量单位,计量、记录、报告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情况。

在会计核算中选用货币作为计量单位,是由货币本身的属性所决定的。货币具有衡量一般商品价值的共同尺度,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四大基本功能。采用货币计量容易进行统一汇总和计算。但是,采用货币计量必须同时附带两个假设:一是货币的币值不变(或比较稳定);二是币种的唯一性。因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一章第八条规定:“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来反映。我国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通常用当地的币种进行日常会计核算,但向国内编制会计报表时,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

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是指会计在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一章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权责发生制也称应收应付制。权责发生制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收入和费用是否已经发生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按照权责发生制,会计对费用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本要求是:凡是应属于本期而且应从本期收入中得到补偿的费用,不论其是否在本期实际付出,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本期费用、不应该从本期收入中进行补偿的费用,即使在本期实际付出,也不应该作为本期费用处理。权责发生制对收入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本要求是:凡是属于本期收入,无论其款项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都应作为本期收入;凡是不属于本期收入,即使款项在本期实际收到,也不应该作为本期收入。

同“权责发生制”相对的是“收付实现制”。收付实现制也称实收实付制,它是按照收入、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入、费用的一种核算原则。在这一原则下,凡是本期内实际收到或实际付出的一切收入、费用,不论其是否应归属于本期,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收付实现制对费用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本要求是:凡是在本期实际付出的费用,不论其归属期是否属于本期、是否应由本期收入进行补偿,均作为本期费用处理。对收入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本要求是:凡是在本期实际收到货币资金的收入,不论其归属期是否属于本期,均应作为本期收入处理。

以上两种核算基础处理业务的基点不同。现金收付实现制强调货币资金的实收实付;权责发生制强调收入的实现和为了获得收入而发生的费用相配合。至会计期末,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时,采用收付实现制不需对账簿记录进行账项调整,而采用权责发生制必须进行必要的账项调整。因此,就会计处理手续而言,前者比后者简便。但从计算企业的盈亏来说,后者比前者合理。因此,目前,我国的行政单位会计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会计除经营业务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以外,其他大部分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

【例1-1】A公司本年第一季度,发生这样几项业务:

(1)1、2、3月份各发生销售收入8000元,3月份一次收到货款,存入银行。

(2)第一季度每月银行短期借款应付利息200元,共计600元,3月底以银行存款一次支付。

(3)3月份以银行存款预付下一季度报纸杂志费1800元。

(4)1、2、3月份各发出职员工资2000元。

分别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计算第一季度各月净收入:

采用收付实现制计算各月净收益,如表1-1所示。

表1-1 采用收付实现制计算的各月净收益    单位:元

img2

采用权责发生制计算各月净收益,如表1-2所示。

表1-2 采用权责发生制计算的各月净收益    单位:元

img3

在本例中,按收付实现制计算,3月份收到一季度的销售货款24000元,计入了3月份收入;3月份付出2400(600+1800)元,计入3月份费用。计算经营结果,1、2月份没有收入,工资支出2000元,因而1月、2月各亏损2000元。3月份有收入24000元,有费用支出4400(工资2000+利息600+下季度报纸杂志费1800)元,净利润为19600元。

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应在1、2、3月分别计算销售收入8000元;3月份支付的一季度利息,应当分别计入1、2、3月份的费用,每月200元;3月份预付的二季度报刊费,应按受益期进行分摊,计入下一季度费用;1、2、3月份发出职员工资每月2000元,应计入各月费用。因而一季度各月净收入均为5800元。

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企业正确划分收入、费用的归属,以便准确地计算当期经营成果。由于企业(包括工业、农业、商业、旅游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等)要计算成本和盈利,因此,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处理经济业务。

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对会计信息的基本要求做出的规定,是会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规范,也是衡量会计工作质量的标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章对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八个原则性的要求。

1.客观性

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2.相关性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3.明晰性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4.可比性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5.实质重于形式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6.重要性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7.谨慎性

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8.及时性

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