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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底的编制原则与方法

时间:2022-07-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 按报价方式编制标底用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采用统计平均法计算标底,其特点是:①反映标底编制原则与要求;②简化标底编制的工作量;③不存在标底保密问题。3. 模式系数法编制标底采用模式系数法编制标底,主要方法如下:根据工程量及定额做出工料分析,若无适用的定额,可暂用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如定额列项不足,需对缺项编制补充定额。

(一)编制原则

(1)依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参照国家规定的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确定工程量和设定标底;

(2)标底的价格应由成本、利润、税金组成,一般应控制在批准的建设项目总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

(3)标底价格作为招标人的期望价,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相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

(4)标底价格考虑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动因素,还应包括施工中的不可预见费、包干费和措施费等; 工程要求优良的,还应增加相应费用;

(5)一个标段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二)标底编制方法

1. 以概预算为基础编制标底

以概预算为基础编制标底需注意以下各项:

①以概预算编制的标底应适当下浮;

②合同没有价格调整的条款时,用暂定金额考虑工程造价增长预留费;

③使用概预算定额明显偏高或偏低时,项目套用定额应适当调整;

④编制的概预算金额应根据市场供求情况打折。

2. 按报价方式编制标底

用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采用统计平均法计算标底,其特点是:

①反映标底编制原则与要求;

②简化标底编制的工作量;

③不存在标底保密问题。

3. 模式系数法编制标底

采用模式系数法编制标底,主要方法如下:

(1)根据工程量及定额做出工料分析,若无适用的定额,可暂用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如定额列项不足,需对缺项编制补充定额。采用定额时,应从实际出发,适当调整定额水平;

(2)计算人工单价时,按可能录用的国内外人工、干部,分别算出各类人员的平均人工单价,再乘以系数,求得各类人员的人工单价;

(3)用人工单价乘以总用工系数,得基本劳务费;

(4)其他劳务费由基本劳务费乘以系数得出;

(5)调遣费是施工机械由它处运至新工地的搬迁费及机械、施工人员至新工地转移的交通费、家具行李运杂费、设备器材运杂费;

(6)移交前维护费按工程直接费的1.5%~2.0%计算;

(7)代理人佣金按总标底(工程基价+上缴管理费)的2%~4%计算;

(8)上缴管理费按总标底的6%~10%计算,其中上级单位管理费及勘测设计费占3%~7%,保函手续费、贷款利息占3%;

(9)材料基价是根据材料用量及国内外市场价格及运费,并考虑材料运输中的损耗计算;

(10)材料费总价计算公式:

P=P0(1+k1)(1+k2)(1+k3)

其中: P为材料费总价; P0为材料基价; k1为材料费上涨系数,按当地材料年平均增长率,采用0.1~0.3; k2为材料费利润系数,采用0.1; k3为材料管理费率,采用0.05~0.1;

(11)工程计价为总劳务费加上材料费总价;

(12)临时金额,按世行惯例,系数采用0.1,在招标文件中有规定;

(13)标底汇总价为: 工程基价+临时金额+上缴管理费+代理人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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