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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承销商基本情况

时间:2022-07-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我国承销商分类标准2007年5月我国证监会开始对证券公司进行分类管理,根据证券公司的资本充足率、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动态风险监控、信息系统安全、客户权益保护、信息披露等6类评价指标,按照《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进行评价,考核证券公司对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及操作风险等管理能力。

(一)我国承销商分类标准

2007年5月我国证监会开始对证券公司进行分类管理,根据证券公司的资本充足率、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动态风险监控、信息系统安全、客户权益保护、信息披露等6类评价指标,按照《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进行评价,考核证券公司对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及操作风险等管理能力。

在考核中设定正常经营的证券公司基准分为100分。在基准分的基础上,根据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市场竞争力、持续合规状况等方面情况,进行相应加分或扣分。按证券公司评价计分的高低,将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

证券公司分类评价每年(前一年5月1日至本年度4月30日)进行一次,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将作为证券公司申请增加业务种类、新设营业网点、发行上市等事项的审慎性条件,该结果也将成为证监会确定各证券公司新业务、新产品试点范围和推广顺序的依据。

在监管部门的持续努力下,我国证券行业的法律、法规得到了完善,券商所处的制度环境得到优化,各证券公司、投资公司的内部治理逐渐规范,公司运营能力、盈利能力得到了加强,股票的发行与承销业务质量得到提升,IPO承销市场承销商行为出现了很大改观,承销商的IPO承销业务稳步发展。

(二)我国券商数量及上市情况

我国承销商群体主要来自于各大证券公司,发行与承销业务是各公司三大支柱业务之一。另外,充当承销商角色的还有少数资产规模较大的信托公司、财务(管理)公司等。中国证监会的统计资料反映了我国证券公司成长及变动情况。

2010年的券商数量有所减少,其原因是有8家证券公司与其母公司合并报表。华泰联合并入华泰证券,恒泰长财并入恒泰证券,高盛高华并入北京高华,长江保荐并入长江证券,财富里昂并入财富证券,海际大和并入上海证券,瑞信方正并入方正证券,中德证券并入山西证券。

至2010年7月,共有12家证券公司分别在沪深A股上市,占全部证券公司总数的12.4%.另外,2011年以来券商公司上市迎来了新的机遇,多家券商机构获得了上市批准,近期将在A股市场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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