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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发展的基本特征

时间:2022-06-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章 城市化发展的基底西北地区作为中国文化的发祥地,其特殊的地理环境与多元的民族宗教文化在相互交融、相互碰撞过程中塑造出神奇而富有浓郁民族特色的地域文化,使得西北地区黄河流域成为中国文明的策源地和早期城市的起源地。

第三章 城市化发展的基底

西北地区作为中国文化的发祥地,其特殊的地理环境与多元的民族宗教文化在相互交融、相互碰撞过程中塑造出神奇而富有浓郁民族特色的地域文化,使得西北地区黄河流域成为中国文明的策源地和早期城市的起源地。山地、盆地相间的地貌格局、干旱大陆性气候、繁荣的民族贸易、中央行政建制、民族宗教文化的亲和以及区域开发政策的共同作用形成了它独具特色的城市化基底。

第一节 城市化发展的基本动力

英国社会学家斯宾塞认为,社会像生物一样是一个有机体,存在着生长过程、结构进化、功能分工和相互依赖现象,城市化也是如此,市场机制作为根本动力,与特定的地理结构、历史文化传统、宏观政策密切结合,使城市结构总是处于不断的成长、进化与整合之中。

一、城市化的条件

(一)必要前提

1.城市第二、三产业发达

经济社会处于仅以农业为中心的阶段时,产生城市聚落的条件尚不具备,直到第二、三产业的出现和聚集,加强了生产的社会化和专业化,才导致了不同产业在空间场所上的分工,城市化进程才开始。沃思认为“城市化不仅意味着人们被吸引到城市并被编入到它的组织生活中去的过程,还意味着城市化生活方式的发展过程”。

从经济角度看,城市化生活方式可以理解为一种以第二、三产业生产为基础的生活方式;从空间角度看,城市化就是第二、三产业区位的形成、聚集和发展以及伴随着这些而产生的消费区位的形成和聚集过程,甚至可以说,第二、三产业区位的形成和聚集是城市化的本质性内容。相对于第二、三产业,农业是一个比较利益较低的弱质产业,受到市场和自然两种风险的双重约束。受比较利益的驱动,农业内部的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必然要在非农部门的外在拉力与农业部门的内在推力的双重作用下流向非农部门。早在17世纪中叶,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Wilian Pety)在分析英国、荷兰等地农业、工业和商业活动时就明确指出,由于不同产业间比较利益的差别,将驱使劳动力从农业部门流向非农部门。正如著名的Pety-Clark定理所描述的那样:随着经济的发展,劳动力将首先从第一产业转向第二产业,并伴随着人均国民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逐步向第三产业转移。在实践过程中,伴随着劳动力在不同产业间的转移,也必然导致劳动力在空间分布上的重新配置。产业转移主要体现为从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从农业向非农产业的转移;空间转移主要体现为由分散到集中、由农村流向城镇和城市的转移,产业结构的演进导致了经济的非农化和工业化,产业空间布局的转移导致了人口定居方式的聚集化、规模化,这实质上就是城市化的发展过程。同时,当第二产业及人口的聚集程度达到第三产业大规模发展的“门槛条件”后,也将极大地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从而使城市化在三次产业比较利益的驱动下进一步“成长”起来。

2.农业剩余

由于城市专门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这就决定了城市不生产农产品,城市发展所需要的第一产业产品必须从城市外运进。松巴特指出,就整个社会而言,农业生产力新生产的农产品在满足第一产业从业者及其家属所需的份额外,如有更多剩余,才可保证城市继续生存。芒罗也认为,城市发生、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力扩大而产生粮食剩余。这就是说,城市是靠农村的剩余产品生活的,城市的大小受制于农村剩余产品的比率。然而,仅凭农业生产力发展,农产品生产出现剩余,还不足以导致城市的兴起和成长,农村还必须提供有劳动能力的剩余人口和剩余农业资本,城市化过程才会发生。

农业剩余既包括农产品的剩余,也包括农业劳动力和农业资本等的剩余,是一种广义的农业剩余。农业对城市化的贡献,一是城市化的推进需要农业为其提供充足的食物和工业生产原料(产品贡献)。随着经济的发展,尽管农业的就业份额、产值份额都在大幅度下降,但人们所需要的食物仍然要来自于农业,而且伴随着农村人口的非农化和城市化,人们对食物在数量和质量上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同时,农业部门提供的原料也直接推进了作为城市发展动力的工业发展;二是城市化的推进需要农业为其提供市场(市场贡献)。农村是一个潜力巨大的市场,随着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民对生产投入品和生活消费品的需求将不断提高,从而使城市工业品销售市场不断扩大,使城市化动力不断加强;三是城市化的推进需要农业为其提供生产要素(要素贡献)。城市的发展和扩张必然要求资源的不断增加和集聚。农业资源向外转移是这些非农部门增加资源的基本途径。除国家依靠行政力量强制农业资源转向非农部门外,城市经济对资源的高效利用以及由此提供的要素的高价格,也诱导着市场条件下的农业劳动力、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向非农部门转移,这些生产要素的转移是城市化实现的基本条件;四是城市化的推进也需要农业为其提供外汇方面的支持(外汇贡献)。通过农产品出口换取外汇可以为工业发展换回进口国外技术设备所必需的外汇,从而推进城市化发展。

农业为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提供剩余的方式主要有4种:一是赋税方式,即农民通过赋税提供剩余;二是价格方式,即农业剩余通过不利的贸易条件(如工农产品剪刀差等)由农业流向工业,由农村流往城市;三是储蓄方式,即通过吸收农民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和对政府及企业债券的认购提供剩余;四是财产剥夺方式,即政府当局凭借政治力量使农民无偿放弃财产向非农产业和城市提供剩余。由于提供农业剩余的政策干预下的价格方式、强制性方式、无偿性方式及财政调节方式的效率分别好于市场机制下的价格方式、自愿性方式、有偿性方式和金融调节方式,因此,大多数国家及地区(包括发达国家、前苏联、中国和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及地区)在工业化初期阶段资本积累对农业剩余汲取方式的选择上,对政府干预下的工农业产品交换价格方式、强制性方式、无偿性方式、财政调节方式的偏好要明显高于市场机制下的价格方式、自愿性方式、有偿性方式及金融调节方式。

(二)充分条件

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国家和地区都已经具备或开始具备上述条件,但城市化进程在世界上是不均衡的,农村向城市的转化并不是发生在任何地区。在同样的农业剩余情况下,在同样的工业生产力作用下,有些地区转变为城市,而有些地区仍然保持着农村社会形态,这表明城市化必须具备一定的充分条件(罗静等〔88〕, 1997)。

1.一定的自然条件

城市的形成要有一定的自然环境,如水源、土地及其他必要的自然条件。通常情况下,城市都出现在地势平坦、水资源丰富、自然条件较好的地区。

2.一定的外部市场或具有市场扩张的可能

城市的形成要有一定的外部市场或具有市场扩张的可能。若城市生产的产品总价值为W,城市消耗的产品总价值为W′,那么W-W′就是该城市必须在城市以外的地区销售并实现的产品价值。如果:

1)W-W′<0,那么城市生产不足以满足城市本身的消费需求,城市的相当一部分需求市场被外部产品供给所占据,城市资金外流,城市萎缩。

2)W-W′=0,那么城市生产全部用于消费,没有城市的发展,城市仅仅维持简单的经济循环。

3)W-W′>0,那么W-W′价值中的一部分将用来进行扩大再生产,从而使城市得到发展。

由此可见,一个地区是否能够获得地区之外的市场,或者这一地区进行市场扩张可能性的大小对该地区城市发展过程有着直接的影响。

3.一定的资金

城市的形成与发展还需要一定的资金准备。资金来源的渠道有4条:一是城市内部发展积累的现金;二是外部有偿投资,在利润原则支配下,以投资的形式进入城市的资金;三是无偿投资,国家和各级政府从长远发展或为了解决一些现实矛盾而进行的投资;四是通过产品不等价交换或劳务输出等形式而获得的资金。

4.一定的社会、文化、政治条件

新城市的萌发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会、文化、政治条件。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不同,对城市的发展过程同样有不同的作用。

最后,促使一个新城市的诞生,还需要其他外部条件的配合或者是特殊的发展机制。一个地区能否发展为城市与它所处的外部自然经济条件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二、西北地区城市化机制解析

城市是社会经济活动空间聚集的结果,从这一角度讲,城市化是经济力量作用的自然产物,它是一定地域中各种市场力量交织在一起,大规模集中的必然结果。促使城市化(居民、厂商空间聚集)的市场力量首先来源于比较利益和生产的内部规模经济,由于比较利益的存在,促进了社会分工的发展;分工的深化和内部规模经济的存在又为非农经济的空间聚集创造了条件,导致了城市的形成;居民与企业的空间聚集,则产生了种种独特的城市聚集效果,从而对城市的社会、文化、经济、生态等方面产生更为深远的影响。可以说,来源于分工利益、规模经济、外部性经济、市场效率提高等方面的聚集经济是决定城市形成和发展的最根本力量,是城市化的根本动力。然而,除了社会经济的推动以外,城市化还与特定的地理结构和历史文化传统密切相关,这是特定地域范围内城市化的关键所在。

西北地区城市化除受地理、资源、历史等因素所导致的特惠利益的吸引外,政府的宏观政策更是左右了社会经济活动的空间聚集状况,特殊的自然环境、资源赋存条件、历史文化传统以及国家宏观政策耦合而成的聚集力形成了西北地区特殊的城市化基底。

(一)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奠定了西北地区城市空间分布的宏观格局

自然地理环境是城市化发展的背景、底色和依托,也是其发展的重要约束条件。世界上不少城市的空间分布明显地反映出自然条件的影响,大多数城市的分布既要求气温适中,又要求有适度的降水。1980年全世界百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有197个,其中近90%(175个)在北半球,而北半球的这些大城市中有78%在北纬25°以北,向北不超过北纬60°,南北纬25°间的低纬度地区只有50个大城市。

从地势梯度来看,我国西部高而东南低,形成三级阶梯,其中青藏高原属于第一级阶梯,青藏高原的外缘至大兴安岭、太行山、巫山、雪峰山之间属于第二级阶梯,主要由广阔的高原和盆地组成,其间也分布有一系列高大山地,第二级阶梯以东主要由宽广的平原和丘陵组成,为第三级阶梯。地势的三大阶梯在相当程度上控制了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宏观框架,也奠定了中国城市空间分布的基本格局:城市集中分布在大平原中腹和三角洲平原,中山、高山地区城市数量极少,广大西部地区城市分布稀疏,丘陵、山地地区多形成河谷型城市。

西北地区地处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和西北内陆干旱区的结合部,山地与盆地相间分布。由于距海遥远,四周又有高山阻挡,来自海洋的潮湿气流难以到达,形成典型的干旱大陆性气候。境内高山孕育了众多的冰川积雪,形成荒漠中的“湿岛”,发源于高山冰雪区的河流,在山前平原形成了大片绿洲。这种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不仅决定了西北地区的地域经济类型和地域文化单元,而且影响着城镇分布的基本区位指向和人居环境模式,奠定了西北地区城市空间分布的基本框架。

西北地区的城市化历程虽然曲折,但就地域分布而言,自漫长的古代社会到今天始终没有太大的变化,主要沿着“古丝绸之路”和各河流谷地分布,水资源成为城市化的重要约束条件,水资源承载力及空间分布态势决定着城市的规模大小和空间分布格局,凡是水源充足的地方,就可以发展农业,就有人类居住,也易于形成城市,当水源条件变坏时,就会驱使人口迁移,原有城市迅速衰亡。散布于荒漠中、位于内陆河沿岸与河流三角洲地区的绿洲由于水、土、光、热资源充沛,成为渔猎时代、农牧业时代的人口密集区以及经济繁华区,从而形成了一系列团块状、串珠状分布的城市,例如,河西走廊自西汉首设河西四郡起就成为甘肃城镇的集中分布区,这不仅仅是因为河西走廊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军事地位十分重要,更因为祁连山冰雪融水形成的丰富水源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发达农业;新疆塔里木盆地周围及天山南北麓的绿洲地带,由于有发源于山地的河流灌注,不仅产生了最早的城郭国家,而且也成为丝绸之路上城镇集中分布的地区;至于新疆东北部的吐鲁番盆地和哈密盆地,虽然地表水非常缺乏,但后来仍有众多城镇出现,这是因为开辟了新的地下水源;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罗布泊周围过去曾出现过一些显赫一时的城镇,如楼兰等,但后来因自然环境发生变化,水资源严重短缺而消失。青海东北部、甘肃东部、宁夏及陕西地区,不仅有黄河、湟水流经,更是渭、泾、汉、岷等河流的发源处,这些河流的两岸谷地——关中平原、河套地区、湟水谷地等水源条件优越,因而成为人类最早活动、早期城镇出现和集中分布的地区。

可以说,西北地区城市空间分布的“团块—轴向”格局正是在沙漠—绿洲相间分布、谷地与高原、山地交错展布的特殊自然地理环境背景上形成发展起来的。

(二)多元文化的碰撞塑造出西北地区独特的城市化文脉

西北地区是中国多民族汇聚之地,共有47个民族,2000年新疆、宁夏、青海、甘肃4省区少数民族人口达1796万人,约占4省区人口总数的32.26%,其中新疆、宁夏、青海和甘肃少数民族人口比重分别为59.38%、34.52%、42.56%和8.7%。从地域空间分布上看,新疆的汉族人口主要分布在北疆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石河子、哈密等城市和垦区,少数民族按人数多少依次为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回族、柯尔克孜族、蒙古族锡伯族等;甘肃少数民族有回族、藏族、东乡族、裕固族、保安族、蒙古族等,主要分布在临夏、甘南两个自治州和肃北、肃南等自治县;在青海少数民族中,藏族和回族人口最多,藏族主要分布在海北、海南、黄南、果洛、玉树等自治州,回族、土族等主要分布在西宁市及海东地区;宁夏少数民族以回族为主,主要分布在固原、银南两个地区;陕西少数民族人口较少,以回族为主,主要分布在关中、陕南各城市。

西北地区位于亚欧大陆腹地,高山与盆地相间分布,形成较为封闭的内陆性自然环境。封闭的自然环境导致人文环境的相对封闭,各少数民族分布区与自然地理界限大致吻合,高大山系与河流阻碍了族际、区际之间的文化、经济交流与接触,长期以来形成了相对封闭的区域社会经济系统,使得各民族在保全民族特性的同时,也基本上屏蔽了与外界的经济技术交流,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民族的异质性和互补性;而民族宗教文化的跨民族分布现象又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各民族间的同质性和亲和力〔89〕

从文化地域环境看,西北地区是东亚、南亚、西亚、北亚文化的结合地带;从社会生产方式看,是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的结合地带;从宗教哲学体系看,是中原儒学、道、佛教与伊斯兰教、藏传佛教的结合地带;从民族类别看,是汉族文化与突厥文化、吐蕃文化、蒙古文化等多民族文化的结合地带。历史上,以汉族为主体的汉文化圈与以藏、蒙为主体的藏文化圈以及以回族、维吾尔族为主体的伊斯兰文化圈,时有碰撞与接触,多元因素交汇融合,形成了西北地区独有的文化体系。从表面上看,西北地区民族文化主流可分为陕甘文化、新宁甘伊斯兰文化、青甘藏传佛教文化,但这三大文化主流并非界限分明、独立纯粹,而是在西北地区政治、社会历史变迁中多元交汇、多元复合,形成了一个庞大而复杂的西北文化体系及多维度的文化结构。但由于民族特性(生产的、生活的、心理的等)的局限性、内聚性以及较为封闭的内陆性自然地理环境的强烈作用,与平原地区相比,各民族间的融合与交流显得略为逊色,作为西北地区文化载体的城市,也大多产生于人居环境相对较好、农耕文明相对发达、汉民族与少数民族交往频繁的天然通道地带——古丝绸之路与黄河轴线,如河西走廊、河湟谷地、洮岷谷地、大夏河谷地等。其中,地处黄河、渭河谷地的关中平原、河套地区、湟水谷地等,由于光热水土组合较好,发育了较发达的农耕文明,并且将这一文明成果溯源而上,向内陆腹地撒播,使黄河轴线成为中国北方文化和南方文化交绥的界面,西北地区黄河流域成为中国文明的策源地和早期城市的起源地,西周便开始在岐邑(陕西岐山、扶风境内)建都,后迁都丰邑(陕西长安沣河西)。汉代为了加强中央王朝对西北各少数民族的统治,一方面实行大规模的戍边屯田活动,将中原发达农耕文明向西推移,另一方面加强城镇建制工作,在河西设郡立县,在新疆和青海设立都护府。

“政教合一”的体制和“寺院经济”的形成对西北地区城镇的产生也起了直接的推动作用。在经济聚集力量不足的特定状态下,宗教对社会经济文化的推动力源于自身的凝聚力,由于民族宗教的亲和力和多元功能特征,最初发生于不同民族之间的商业贸易,往往与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传播、融合连为一体,少数民族之间的商品交换常常伴随着民族的集会、庆典、祭祀以及宗教活动的开展而兴盛起来。依靠宗教活动形成的内聚力,促成民间财富和社会购买力逐渐向寺院集中,从而使每个重要的藏传佛教寺院周围(如夏河拉卜楞寺、湟中塔尔寺等)和伊斯兰教清真寺周围(如临夏清真寺、积石清真寺等)发展成为重要城镇。

中国文化以其卓异的风格、多姿多彩的成就令世人叹为观止。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国以其多元的、多根系的文化系统作为历史积淀,沿着这条延绵不绝、高峰迭起的文脉创造出了色彩斑斓、仪态万方的城市文明。西北地区是中国文化的发祥地,也是多民族集中区,在不同文化的冲击和融合下,塑造出了神奇而富有浓郁民族特色的城市化文脉,为西北地区的城市化发展创造了独特的人文背景。

(三)外部中央行政建制和军事据点的设置赋予西北地区早期城市化强大的动力

就古代中国而言,在长期的民族利益冲突整合过程中,基本上形成了核心区(以中原汉民族为主)—边缘区(以周边各少数民族为主)的地缘政治与经济格局。西北地区正好位于核心区与边缘区的交界过渡地带,并以边缘性为主,这一边缘性赋予了西北地区特殊的战略、政治功能:它是中原民族向西扩张和高原民族挥师东进的跳板。“历史上,青藏高原各部落向东拓展,总是在河曲草原休整繁衍和积蓄力量,黄河河曲成为这些游牧部落前进的基地。青藏高原以外的民族也多数以黄河河曲为头站。”可以说,来自中央王朝的行政建制和各民族军事据点的设置直接推动了本区城市化的发展。

多数地方,建国或建制,城市则兴,亡国或废制,城市则衰。而且越是社会发展的早期阶段,这种现象越明显。如西汉初设置的河西四郡,就是为了巩固收复的失地,防止匈奴卷土重来而设置的,基本上属于军事性质的城邑。汉代新疆出现的一些城镇,也明显带有军事性质,它们既是“古丝绸之路”上的交通枢纽,更是重兵屯戍的“壁垒”,因而像交河、高昌,时称“交河壁”、“高昌壁”。青海最早出现的城镇西平亭是一个纯粹的军事据点,以后设置的西平郡也同样出于军事、政治需要。宁夏地区,不论是早期出现的少数沿所,还是西夏时涌现的州府治所,也都是政治、军事形式发展的结果。

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条件以及中央王朝对边疆扩张开发程度的不同,西北地区古代城市化进程表现出很大的波动性,有时发展很快,有时停滞不前,甚至倒退,其间曾出现过3次大的发展高峰期。

第一次大发展时期是两汉。秦统一中国后,西北地区绝大部分还没有划入秦的版图,设置的郡县很少,只有宁夏境内属于北地郡的富平县(治所,今吴忠市西南)、甘肃境内属陇西郡的桴罕县(治所,今临夏东北)、临洮县(治所,岷县)、下辨县(治所,今成县西北)等新出现的城镇。西汉时期,甘肃的河西走廊先后设立了酒泉、张掖、武威、敦煌四郡,此时甘肃有23个郡。公元121年,青海建立了最早的城市——西平亭,东汉时期又在湟水谷地设置了一批郡县,如临羌(今青海湟源)、破羌(今青海乐都东)、安夷(今青海乐都西),后来又设了西平郡(治所西宁)。两汉时的宁夏,城市由秦代的1个增加到3个,新疆其时有各类城镇30多个。

第二次大发展时期是唐代。甘肃当时属陇古道,境内设置有秦、成、武、宕、叠、洮、岷、渭、兰、河、郭、凉、甘、肃14个州及30多个县。宁夏平原属关内道,其时形成一批小城镇,以灵州(治所,今灵武境内)、原州(治所,今固原)最大。青海东部为陇古道的鄯州所辖,在黄河、湟水谷地形成了西宁、乐都、民和等一批小城镇,广大的西部地区仍处于游牧状态,仅有伏埃城、丁玛等几个小镇。唐代新疆的城市发展主要表现在规模扩大上。

第三次大发展时期是清代。中央政府首次正式在新疆设县建城26个,占清代全国新设县建城208个的12.5%,甘肃新增县城4个,青海、宁夏各增3个。在三次大发展的高峰期之间,如魏晋南北朝时期,五代、宋元明时期,西北地区的城市化发展处于低谷阶段,但也有些地区城市发展处于高峰期〔90〕

外部中央行政建制和军事据点的设置在中国古代城市发展机制中始终居于主导地位,经济因素仅在后期起了一定的辅助作用。西北地区由于内部社会经济发展迟缓,生产力水平落后和政局动荡、战争频繁等原因,早期城市化往往取决于中央行政建制和军事据点的设置以及地方割据政权的发育程度。

(四)繁荣的民族贸易造就了西北地区城市化的强大引擎

与农村相比,城市里的市场因素远远大于农村,城市往往就是市场。正如罗森堡和小伯泽尔所指出的:“城镇不仅是以货币为媒介与外界进行贸易的中心,而且贸易对于城镇家庭来说比对佃农家庭重要不知多少倍。”从历史上还可以观察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产生的诸多新制度,“它们的起源和背景在很大程度上都在城市。贸易制度的发展也是城市制度的发展。因此,贸易和城市化之间的紧密联系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反复地表现出来”。诺贝尔奖获得者约翰·希克斯则认为,即便是欧洲古代的城邦也应该看成是“贸易实体”,历史上最初形成的市场是商品市场,商品市场的最初形态是集市,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城邦、城镇和后来出现的城市〔91〕

我国古代的西北地区是汉民族与少数民族的交汇地带,也是农耕经济与游牧经济的结合部,更是少数民族政权和中央王朝的分界线,由于民族生产、消费习惯的巨大差异,致使其地域经济表现出强烈的互补性,直接推动了民族贸易的发展和商业城市的形成。自汉武帝时张骞出使西域开始,丝绸之路便贯穿全境,民族贸易已初具规模,历史时期形成的西北贸易干道有南北三条:草原路、大丝路和青海道。随着中央王朝统治区域的不断扩大与农垦区的逐渐固定,中央王朝与周边少数民族之间的贡赐贸易演变为绢马贸易,自唐朝开始,民族之间的“茶马互市”或边茶贸易取代了“绢马互市”,进入茶马互市的开拓时期,由于历代中央政府把它作为羁縻西域少数民族的有效手段之一,即“以茶治边”,因而十分注重茶政,尤其在明朝时期,茶马互市进入鼎盛时期,互市制度化,设置茶马司,至明万历年间有河、洮、岷、甘、西宁、庄浪等6个茶马司〔92〕,互市地点遂成为民族经济交往的主要渠道。长期以来,经官方和民间商人的努力,不仅把少数民族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茶叶送到他们手中,而且借此扩大了少数民族地区与内地的经济、文化交流。与此同时,专门服务于不同民族进行贸易交往的城镇也逐渐成长起来。在汉藏、汉回等茶马互市的主要商路上,随着民间民族贸易被官营贸易的逐步取代和普遍发展,产生了一些较大的商镇。如沿“回中道”产生了泾川、灵台,沿“甘宁道”有庆州、兴州、中卫,沿“立盘道”有熙州、静宁、安定、苑川,沿“鸡头道”产生了秦州、成纪、伏羌、宁远、巩昌(陇西),沿丝路中段产生了兰州、庄浪、甘州、肃州、瓜州、沙州,沿丝路西段产生了哈密(伊州)、巴里坤、右木萨尔(庭州)、乌鲁木齐、塔尔巴哈台、伊犁、霍城、西州(吐鲁番)、焉耆、阿克苏(姑墨)、且末、和田(于阗)、莎车等;沿“青海道”产生了青唐(西宁)、邈州(乐都)、砍龙(循化)、浩门、大通、湟源、祁连、拉卜楞、河州(临夏)、岷州(岷县)、洮州(临潭)、兰州、宕州(宕昌)、甘州、松潘、阶州(武都)、碧口、雅州(雅安)、灵犀寨(芦山)、碉门、长宁、文州、灌口等。繁荣的民族贸易不仅直接推动了城镇的兴起和发展,更为重要的是改变了原有城镇的单一消费性质,使主要城镇间由于有了商业往来而强化了联系,区域城镇体系雏形逐渐形成。

市场不仅仅是一种能够节约交易费用的交换制度,更是一种对市场活动主体的市场利益提供保障的交换制度,正是基于市场的优越性,城市才具有了对交易者、商品及要素的引力和内聚力。可以说,市场功能是城市聚集与发展的强大引擎,它的强弱决定着城市的兴衰,改变着城市化的演进轨迹。自唐代兴起的丝绸之路贸易交流为西北地区城市化发展注入强大的活力,不仅铸造了西北地区城镇体系的雏形,而且造就了西北地区区域经济的辉煌。

(五)区域政策主宰着建国后西北地区的城市化进程

城市化既是一种经济现象,也是一种社会现象,城市化的实现过程并不仅仅取决于经济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它还受社会制度因素的制约。所谓制度是指“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程序和行为的伦理道德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93〕。由于特定的制度提供了一个特定的框架和特定的激励结构与激励机制,规定了人们的选择集合,从而也就决定了要素聚集的方式、方向以及聚集结果。可以说,经济因素只构成了城市化的内生变量,而制度因素则构成其外部变量,内部变量在外部变量的影响下相互作用,共同决定着城市化的实现过程。

建国以来,区域政策对西北地区的城市化进程有着极为深刻的影响。“一五”时期,基于经济目的和社会目的,围绕156项重点工程,经济建设开始大规模向内地转移,西北地区是全国156项重点工程的重点布局地,其中陕西省就有包括西安和咸阳的纺织、铜川煤矿和兵器项目等24项,居全国各省区首位;甘肃省包括石油工业部所属的兰州炼油厂,电力工业部所属的西固热电厂,重工业部所属的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兰州氮肥厂、兰州橡胶厂,第一机械工业部所属的兰州石油机械厂和兰州炼油化工设备厂,第二机械工业部所属的805厂等。在“一五”基本建设投资总额中,沿海仅占28.8%,中部占28.8%,西部占18.0%,西北地区形成了兰州、西安等新兴工业城市,同时,还兴建了宝成、天兰、兰新铁路。“三线”建设时期,基于国防目的,做出了集中力量建设“三线”战略后方的决策,西北地区仍然是“三线”建设的重点区域。“三线”建设历时17年,甘肃以能源、原材料生产为主导产业,建成了坐落在河西走廊龙首山北麓的金川有色金属公司、嘉峪关酒泉钢铁工业公司以及兰州、白银有色金属冶炼基地,突出了铜、镍、铝的开采、选冶和加工;在能源方面,先后建成了黄河上游的刘家峡水电站等水电基地、长庆石油开采基地、窑街、阿干镇、靖远、九条岭等煤炭生产基地;在非金属资源开发方面,主要建成和完善了武山水泥厂、高崖水泥厂、酒泉水泥厂、兰州玻璃厂等。1958~1978年的20多年间,随着国家建设布局的调整,从东部地区向甘肃搬迁了机械电子、轻工等70多家骨干企业,并相应建设了一批三线军工企业。

1949~1978年的非均衡发展政策奠定了西北地区的现代工业基础,有力地促进了西北地区的工业化进程,并且以丰富的资源为依托,兴起了许多资源性工业城市,如白银、嘉峪关、金昌、克拉玛依、石嘴山等,尤其在环境恶劣的荒漠中建起了一座座现代化的工业城市,修改了以自然环境为背景构造的城市空间分布格局,使西北地区经济发展与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为城镇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创造了诸多条件。然而,由于非均衡发展是在“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背景下进行的,而发展重工业需要大量资金,但当时最缺乏的就是资金,于是国家做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来保证“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顺利实施,然而这些制度安排无疑都是以牺牲城市化为代价的。其中,统购统销政策使国家能够以低于市场水平的价格收购农副产品,保证工业发展和城市需要,从而压低工业部门职工的工资和生活成本,迈出了阻断城乡产品流通渠道的第一步;人民公社制度能够保证农民将生产资料全部投入农业生产,并按照国家要求的品种和数量生产农产品,迈出了割断城乡生产要素流动的第二步;户籍管理制度则在全国范围内对城乡人口和劳动力流动做出进一步的约束,阻断了农业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在这种制度约束下,农民失去了按个人意愿变更居住地和改变职业的自由,使得城乡人口分布和全社会的劳动力配置从此凝固,人口流动体现出更多的“计划性”特征,严重制约了城市化进程,使西北地区的城市化进程自建国一开始,就与政治运动和政府的意向相伴行,产业结构、就业结构与人口地域结构严重错位。此外,由于西北地区经济发展基础落后,“一五”、“三线”时期兴建的现代工业无法与传统落后的生产环境相融合,形成许多“乡村中的都市”,加剧了城乡隔离的二元结构,给西北地区以后的城市化进程带来了阻力。

表3-1 历次计划时期东部与中西部建设投资比重(%)

资料来源:陈耀.国家中西部发展政策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0. 148.

同样,城市设置也与政府意向相伴行,1950~1957年是中国社会经济制度发生根本变革的时期,城市经济以消费性城市变生产性城市为特征,西北地区共兴建城市8座,城市体系处于比较稳定而且健康发展之中;1958~1965年间,由于“大跃进”中乡村人口大量进入城市,工农业比重严重失调,国民经济出现巨大波动,导致城市就业、供应出现问题,国家开始压缩城市人口,减少市建制,甘肃白银、酒泉、张掖,宁夏青铜峡,青海冷湖、格尔木、大柴旦,新疆哈密等城市在这一时期相继撤销市建制;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城市体系建设长期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1977~1985年,改革开放使中国的政治、经济形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城市设置也进入了恢复发展阶段,西北地区新建城市23座;1986年以后,国家提出要切实防止大城市人口规模的过度膨胀,有重点地发展一批中等城市和小城市,1986~1993年西北地区新建城市8座;近年来,整个世界都对城市化发展有了十分积极的认识,城市化开始被视为不发达地区谋求发展的必要条件、促进经济增长的必要进程和有效手段,2001年西北地区城市增至54个,其中地级市19个,县级市35个。

宏观政策与制度因子构成了城市化的外部变量。建国初期,我国实行的非均衡发展政策为西北地区的城市化奠定了坚实的工业基础,并且以丰富的资源为依托建起了许多资源性城市,促进了西北地区城市体系的形成与城市化的发展。

第二节 城市化发展的基本特征

城市化是一个向内积聚与向外扩展并存的自然历史过程,资源和要素在比较优势、规模效益的作用下向城市集中;同时,城市所固有的聚集力促使技术、文化、经济等方面的创新活动以城市为中心不断向外扩散、传播和渗透,从而促使农业人口转化为非农业人口、农村地域转变为城市地域、农业用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城市功能迅速增长、城市用地规模不断扩展。作为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城市社会发展的自然过程,城市化不仅有量的转变,更有质的转变,量表现为城镇数目的增多、城镇规模的扩大、城镇职能和设施的完善等,质则表现为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城市文明的形成等。基于此,我们从城市化水平、城市化质量、城市体系以及城市经济影响区等方面对西北地区的城市化特点进行分析。

一、城市化水平

城市的成长状态和城市化发展状况是极其复杂的动态过程,而城市人口与其比重的变化是该动态过程的最典型表现,因为城市的兴起和成长一直与人口的空间运动相联系,城市的各项发展无不以人口变动为转移,无论是景观的城市化,还是文化意识的城市化,都是以人口的城市化为基准的。

传统上,城市化水平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总人口中居住在“城市地区”人口的比例。但不同国家甚至一个国家的不同地区在城市的定义和划分程序等方面并不一样,50年代末的一项调查显示,当时国际上采用的“城市”的定义多达30个以上。大多数国家在实际操作时,把一个法定的整合社区及其管辖界域作为划分城市和农村的基础,并考虑其居住人口的规模或职业结构,但也有的地区被划分为城市只是基于其管理方面的功能。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一旦某地被划定为城市,其所有常规居民都应被视为城市人口,然而在中国,衡量城市化水平的标准却颇为复杂〔94〕〔95〕〔96〕〔97〕〔98〕〔99〕〔100〕〔101〕,一般需要考虑4个相关因素:城市定居点的划分、一个地区自然和行政边界的划定、户籍登记制度、城市地区暂住人口。

(一)调整依据

中国城市系统包括市和镇两个主要部分。作为行政单元,其设置标准几经调整,城镇人口的定义也发生相应变化。统计口径前后不一,不仅历史资料在不同年份之间缺乏可比性,就是同一年份的资料在不同地区之间也缺乏可比性。用市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不能反映中国城市化的真实水平,因此需要对历史时期的城市化水平进行调整。目前,已有许多学者对我国的城市化水平进行了调整〔102〕〔103〕〔104〕〔105〕〔106〕,得出了较为准确的估算,但是缺少部分省区的估算值。笔者在对西北地区城市化水平进行调整时,考虑到自建国以来,我国对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一直有严格的界定,统计口径相对一致,统计资料相对完整,因此以非农业人口为基准进行调整,以期得到较为准确的城镇人口统计资料。

对非农业人口的调整应分阶段进行。我国自20世纪50年代实行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以来,城乡人口一直是严格按照户籍人口而不是居民的实际从业状况及居住地统计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实行严格限制城市人口的政策,居民没有城市户口,就无法在城市里正常就业从而长期居住,总人口中非农业人口与城镇人口的比重较为一致,因此,按照户籍人口统计的非农业人口比重基本上正确反映了当时中国的城市化程度。然而,近20多年的改革开放极大地促进了人力资源的流动,大量农业人口移居城市,就业于第二、三产业。这种农业人口的移居基本上是在已有户籍管理制度不变的条件下进行的,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与人力资源的市场配置机制之间的严重错位,造成了许多已经在城市定居多年的人和不少新兴城市的常住人口在户籍上仍然是农业人口的现象,此时,实际城镇人口的比重大于非农业人口比重。考虑到人口流动政策的变化,需对非农业人口分阶段进行系数调整,以得到准确的城市化率。

(二)城市化率的估算

笔者对西北地区城市化水平的估算,以非农业人口的统计数据作为基础资料,参照周志刚的模糊调整法,以2000年“五普”中的非农业人口与城镇人口的比重为基准对各年各地区的非农业人口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城镇人口=非农业人口×调整系数K

城市化水平=城镇人口/总人口

其中:调整系数是以2000年“五普”非农业人口与城镇人口的比重作为基准的,但由于各年的人口流动情况、国家政策有所变化,K值也做了适当修正。20世纪80年代以前,由于实行严格的户籍管理,人口流动很少,非农业人口与城镇人口的比重较为一致,K为1;1984年国家调整了城镇设置标准,并且放松了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尤其小城镇的限制,进入城市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大增,K值较大;进入90年代以来,我国人口迁移的总量略有下降,速度也明显放慢,尤其到90年代末期,流动人口向城市(镇)的流入渐趋平缓〔107〕〔108〕,所以1992年以后的K值逐渐减小。

表3-2 1980~2000年西北地区调整后的城市化水平(%)

资料来源:①《甘肃年鉴(2001)》、《青海年鉴(2001)》、《陕西年鉴(2001)》、《宁夏年鉴(2001)》、《新疆年鉴(1999、2001)》、《中国统计年鉴(1990~2001)》。②王嗣均.中国城市化区域发展问题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 149~165.

(三)西北地区城市化水平的地区比较

1.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区域比较

根据2000年第5次人口普查资料,全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达36.22%,而西北地区总体城市化水平仅为31.46%,比全国低4.76个百分点,其中城市化水平最高的青海省也比全国水平低1.46个百分点,最低的甘肃省则要低12.21个百分点。与全国城市化水平最高的上海市相比,西北地区的城市化率要低56.85个百分点。

2.城镇人口与总人口省际差异指数的区域比较

城镇人口与总人口地区分布差异指数计算公式为:

式中:Dab表示城镇人口:其中:a为总人口;b为全国各省区的差异指数;Cai和Cbi分别表示i省区的城镇人口、总人口占全国的比重。

差异系数可准确地反映城镇人口与总人口在地区分布上的不一致程度,即空间上的分异程度。它不仅可以反映各省区城镇人口与总人口占全国比重的差异,显示不同地区人口城市化在全国的重要性;也可以反映各省区人口增减与城市化水平的变化是否相一致。Dab值越大,说明地区间城镇人口与总人口变化的背离程度越大,城市化水平的地域差异越明显。

从表3-3可以看出,西北地区城镇人口与总人口的差异指数非常小,仅占全国总体差异指数的4.12%。这一方面说明西北地区人口城市化对全国城市化进程的贡献率较低,另一方面也说明西北地区城镇人口与总人口在地域分布上的差异性较小,吻合程度高,两者都集中分布在资源配置良好的地区。

表3-3 城镇人口与总人口的省际差异指数的地区比较(%)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1).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3.城镇人口密度的区域比较

由于各省区城镇人口与总人口在全国的比重以及两者的地区分布差异指数是以总人口为基准度量的,人口城市化水平往往受省区人口总量大小的影响,部分地掩盖了城镇人口分布的区域差异。城镇人口密度将城镇人口与区域环境联系起来,可以客观地反映不同省区的人口生态容量差异,即不同的自然环境条件下的区域城市化水平差异。这就消除了省区人口总量对城市化水平的影响,从另一个角度进行人口城市化水平的区域比较。

西北地区人口稀少,地域辽阔,自然环境脆弱,城镇人口密度低。2000年,西北地区的城镇人口密度除陕西省外,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西北地区城镇人口密度最高的陕西省比全国最高的上海市低1838.26人/平方千米,最低的青海省比全国最低的西藏自治区仅高2.43人/平方千米。这说明西北地区的城镇数量、规模及空间分布格局与其自然环境、经济发展状况大致吻合。

表3-4 城镇人口密度的区域比较

资料来源:①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1).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②中国资源信息编撰委员会.中国资源信息[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0. 129.

综上分析,无论从城市化水平看,还是从城镇人口密度来看,西北地区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对全国城市化进程的贡献率较低,处于劣势地位,而且城市人口与总人口的空间分布态势高度吻合。

二、城市化质量

城市化作为近现代社会发展的主旋律,与区域发展之间存在着强烈的互动关系,城市化被视为是落后地区谋求发展的最佳途径。西北地区生态环境脆弱,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因而在制定区域发展战略时,对城市化表现出极高的期望值。在这种高预期值的刺激下,把握城市化质与量的对比关系显得尤为重要,一般而言,在城市化的初期主要表现为数量的增加,而当城市化提高到一定水平以后,人们开始重视城市化质量。但是,考虑到西北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以及有限的生态承载力,当前城市化就必须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如果忽视质量,盲目扩大城市规模,必将造成畸形的城市化进程,反而阻碍区域可持续发展。

(一)城市化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人类从蒙昧、野蛮走过渔猎文明、农业文明,进入工业文明,现在正面临着向生态文明的转变,这种转变也昭示着人类居住区(城乡)将向以人为本的生态城市转变。因此,在构建城市化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时,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以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作为解决一切城市问题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城市化的质量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城市化的核心载体——城市的发展质量,即城市的现代化;二是城市化的域面载体——区域的发展质量,即城乡一体化,其中城市现代化是城市化质量的核心内容,城乡一体化是城市化质量的终极目标〔109〕

1.城市现代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及计算方法

现代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主线,在不同的发展阶段,现代化的内涵及实现程度不同。在人类迈入21世纪的今天,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的协调成为新世纪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以人为本成为发展的基本思想。在这样的发展观和价值观下,现代化既反映经济的发展,又反映政治的民主、科技的进步、知识的创新、文化的繁荣。由此,对于城市而言,现代化就是指经济上的工业化与市场化,政治上的民主化与法制化,城市发展的国际化与都市化,科技与知识的创新及社会信息化,社会生活的公平与生活质量的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可持续化与协调化。其中,提高工业化水平是城市现代化的物质基础;知识创新、科学技术进步是城市现代化的根本动力;市场化与信息化是推进城市现代化的有效手段;民主与法制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国际化是城市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城市化不仅是城市现代化的催化剂,而且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基于上述认识,以工业化、知识化、信息化、城市化、国际化和可持续发展为骨架,从尽可能量化描述的角度,构建了城市现代化的衡量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包括:

第一类:经济实力现代化水平指标。包括:人均GDP、第三产业就业比重、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

第二类:居民素质与生活质量现代化水平指标。包括: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居住面积、每万人拥有医生数、每万人拥有在校大学生数、人均铺装道路面积。

第三类:科技与信息现代化水平指标。包括:每10万人拥有的专利数、公共教育经费占GDP比重、移动电话普及率(台/百户)、家用电脑普及率(台/百户)。

第四类:环境发展水平指标。包括: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占GDP比重。

根据上述4大类14个指标组成的城市现代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可以运用综合评价法来分析计算城市的现代化水平,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第一步:根据4大类14个指标的重要性分别赋予权重,权重之和为100。

第二步:确定各指标现代化的目标值。本文以中国20世纪末最发达的城市上海和北京的平均值作为基准(目标值)。

第三步:计算城市的现代化水平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表3-5 城市现代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

式中:S为城市现代化水平得分;Pi为城市第i指标的实际值;Mi为第i指标的目标值;Wi为第i指标的权重。

Pi/Mi为城市第i指标现代化目标的实现程度(约束条件Pi/ Mi≤1,当城市第i指标实际值高于目标值时,视为城市在该方面已经实现了现代化,设定Pi/Mi=1)。

第四步:城市现代化水平评价。将城市的现代化水平分为4个级别:S>85为高度现代化;70<S≤85为中等程度现代化水平;50<S≤70为初步现代化水平;S≤50为现代化前期。

2.城乡一体化的指标体系及计算方法

从理论上讲,反映城乡一体化的指标体系应该包括城乡间经济社会联系的指标以及城乡生产生活水平、方式差异的指标,但限于资料,仅选取城乡居民收入差异系数、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的差异程度来计算城乡一体化水平。

(1)居民收入差异系数

S=1-S1/S2

式中:S为城乡居民的收入差异系数;S1为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S2为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当S≥0.5,处于城乡二元结构状态;当0.2≤S<0.5,处于由二元结构状态向城乡一体化过渡的时期;当S<0.2,基本上完成了城乡一体化的过程。

(2)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的差异程度

恩格尔系数是指食物支出在消费品总支出中的比重,通常以此作为判断生活水平高低和生活质量的标准。当恩格尔系数e<25%时,为富裕型生活;当恩格尔系数25%≤e<45%时,为小康型生活;当恩格尔系数45%≤e<55%时,为温饱型生活;当恩格尔系数e≥55%时,为贫困型生活。

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差异程度可以定义为乡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减去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当恩格尔系数差异程度小于5个百分点时,可以认为城乡居民在生活质量上基本趋于一致;当差异程度在5~10个百分点之间时,生活质量差异较大,属于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的过渡时期;当差异程度大于10个百分点时,城乡二元结构明显。

3.西北地区城市化质量的分析

(1)西北地区城市现代化水平的分析

与上海、北京相比,西北地区城市现代化水平比较低,总体上刚进入初步现代化;与东部城市及全国城市的现代化水平相比,均存在较大差距。其中,陕西省城市现代化水平最高,其次为甘肃、新疆,这3个省(区)的城市已进入初步现代化阶段,而青海、宁夏的城市则处于现代化前期。

从城市现代化4类指标的实现程度来看,西北5省区差别较大。

1.在4大类指标中,环境发展水平的得分最高。这主要与指标选取有关,西北地区作为我国的重工业基地,工业污染严重,尤其甘肃、陕西,更是我国的石化、煤炭等重工业基地,而作为评价基准的上海、北京工业污染相对要轻得多,因此,西北地区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占GDP的比重一般都达到基准值,甚至超过了它;同时也说明,在西部大开发中,西北地区以改善环境作为开发的切入点,环境治理投资比重日益增大。

2.经济实力现代化程度、居民素质与生活质量现代化程度居中。在经济实力现代化实现程度中,新疆最高,陕西次之,甘肃最低;在居民素质与生活质量现代化实现程度中,陕西最高、甘肃次之,宁夏最低。从经济实力现代化程度、居民素质和生活质量现代化程度与城市现代化实现程度的相关性来看,后者相关性更高,基本吻合。这说明经济实力现代化是城市现代化的前提和主要决定因素,以人为本、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是城市现代化的终极目标。

3.科技与信息现代化程度最低。西北5省区的实现程度都不足50%,其中陕西最高,甘肃次之。科技与信息现代化程度与城市现代化程度的相关性也非常密切,说明城市的现代化必须以科技化与信息化来支撑。

(2)西北地区城乡一体化水平分析

从城乡居民收入差异程度来看,2000年西北5省(区)城乡居民收入差异系数均大于0.60,城镇居民收入水平远高于农村居民,其差距较全国及东部地区都高,属于典型的二元结构型收入差距,其中宁夏差异程度最小,甘肃次之,这说明西北地区城市化具有较大的拉力。

从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差异程度来看,西北地区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之差为12.44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存在很大差异,二元结构明显。其中陕西省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差异最小,为7.7个百分点,属于由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过渡时期;甘肃次之,青海省差异最大,高达17个百分点。

综上分析,西北地区城市化质量总体较差,但是区域内部城市化质量并不均衡,陕西省城市化质量最高,甘肃、新疆次之,宁夏较低,青海最低。

(二)城市体系

通过各种运输通信网络,物质、人口、信息不断地从各地向城市流动,城市成为各种网络中的结节点。结节点对区域的影响类似于磁铁的场效应,随着距离的增加,城市对周围区域的影响力逐渐减弱,并最终被附近其他城市的影响所取代。结节点连同其吸引区组成结节区域,结节区域的大小取决于结节点提供的商品、服务及各种机会的数量和种类,不同规模的结节点和结节区域组合起来,就形成了城市体系(the urban hierarchy)。

所谓城市体系,就是指一定地域范围内相互联系、起各种作用的不同等级城镇的空间布局总况。城市体系的结构和布局是城市化在地域上的主要体现,城市体系的形成过程实际上是城市化在区域内逐渐扩散,并不断得到发展的过程〔110〕

1.城市体系的基本理论

城市体系的研究与社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在20世纪20年代,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恢复发展时期,美国经济学家N.格拉斯(N.Gras)发表的《经济史导论》就开始探讨城镇特性系统变化的实质和起源。30年代,德国的地理学家W.克里斯泰勒(W. Christaller)和经济学家A.廖什(A.losch)先后发表了《德国南部的中心地》(1933年)和《区位经济论》(1940年),形成了著名的“中心地理论”,成为城市体系研究的奠基理论和基本研究方法。40年代中期,美国城市地理学家C.A.哈里斯(C.A.Harris)和E.L.乌尔曼(E.L.Ullman)合著的《城市的性质》以及R.文宁(R.Vinning)的《区域变化的周期性波动研究》等也都探讨了城市之间的发展关系问题。1960年,美国霍普金斯大学发表O.D.邓坎(O.D.Duncan)等人的著作《大城市与区域》,第一次较充分地表达了城市体系概念。同年,克里斯泰勒在瑞典隆德召开的国际地理学联合协会城市地理学术讨论会上发表了“城市体系”专题论文,说明行政、市场和交通最优是形成城市体系所遵循的3个原则。1965年美国著名城市和区域规划学家J.弗里德曼(J.Friedmann)等提出的城市场理论是关于中心城市与其直接腹地空间相互作用的理论。1978年,加拿大地理学家L.S.鲍恩(L.S.Bourne)和J.W.西蒙斯(J.W.Simmons)合编的一部《城市体系》汇集了西方有关各家的学说,对世界城市体系的研究起到了推动作用。在实践方面,发达国家在60年代开始认识到:为减轻大城市过度膨胀,调整城市发展,不仅要建设其周围的卫星城,而且要从更为广阔的地域范围来研究各地区、各城市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建设。

(1)中心地理论

中心地理论(Central Place Theory)是由德国城市地理学家W.克里斯泰勒(W.Christaller)和经济学家A.廖什(A.losch)分别于1933年和1940年提出的,中心地理论是迄今关于城市体系结构最系统的基础理论,它为探讨人口众多的大区域的人口和城镇布局、建立体系结构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方法,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

克里斯泰勒认为,市场原则、交通原则和行政原则共同导致了城市等级体系的形成。他认为在开放、交通便利的地区,市场经济的原则可能是主要的;在山间盆地地区,客观上与外界隔绝,行政管理更为重要;在年轻的国家与新开发的地区,交通线对移民来讲是“先锋性”的工作,交通原则占优势。克里斯泰勒得出结论:在3个原则共同作用下,一个国家和地区应当形成如下的城市等级体系:A级城市1个,B级城市2个,C级城市6~12个,D级城市42~54个,E级城市118个。

廖什以一个城市为中心,把各种商品生产的大小市场区叠加在一起,使它们有一个共同的中心点。在这个中心点上就形成了大城市,廖什使这些叠在一起的市场区围绕这个大城市旋转,结果就得出了相间隔的6个30°的“城市密集扇面”和6个30°的“城市稀少扇面”。

克里斯泰勒和廖什的学说均建立在假设的理想平原上,因而都得出市场区的最佳形式是六边形,但是最后形成的中心地模式不同。其原因在于克里斯泰勒遵循“利润最大化”原则,从最高级货物的最大销售距离的顺序开始,由上至下地建立起他的中心地体系;而廖什则遵循“超额利润最大化”原则,从最低级货物的最小必需距离的顺序开始,由下至上地建立起他的中心地体系。一般认为克里斯泰勒的模式解释第三产业的区位比较合适,因为职能的聚集是服务业的重要特征,这能使人们的购物和取得服务比较方便。而廖什的模式解释第二产业的区位比较恰当,因为第二产业各企业彼此相对独立,其区位易受市场、交通、原材料、燃料等区位因素的影响。

然而,中心地学说仅仅提供了一个高度概括的理论模式,不能充分反映对城镇和城镇体系形成、发展起决定作用的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具体条件(例如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的政治体制、历史基础和地理环境等),所以在应用该理论时,必须根据当地、当时的具体条件进行修正。

1)地理条件的复杂性。克里斯泰勒等人构建的中心地体系模式只有在无地理条件差别的均质地域上才能充分实现,但是这样的地域条件很少见,只有在土地肥力相同的平原地区和人口密度一致的城市居住区才具备。山脉、江河等地形阻隔以及因土地肥力不同造成的人口分布不均匀等都会使中心地分布体系不规则、不均匀。城市密集区虽然也可以概括为均质地域,但它们对城镇发展的影响不同于均质的单纯农业区,因为在城市密集区,几个规模相当的城市,它们的功能作用和腹地范围交叉,改变了中心地体系模式的等级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城市的发展主要不是依赖它们与腹地的相互作用,而是依靠城市间的分工与合作。

2)中心地理论忽视了制造业发展对城市发展的作用。大城市由于有聚集经济和广大的劳动力市场,因此,大城市本身往往就成为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在这种情况下,城市的发展主要是由于制造业的发展,尤其当产品远销全国和全世界时,制造业对城市的发展作用就更大,无法用中心地理论解释其发展。

3)中心地理论强调了城市间的等级联系,而忽视了那些并非同一个子系统中的第二级或更低级中心地之间的横向联系,也忽视了同一个子系统中同级中心地之间的横向联系。在中心地模式中,仅仅假设功能上的相互依赖性存在于分级水平之间,而不存在于整体的系统之内。

4)中心地理论只提供了一个静态的城镇体系结构模式,而没有考虑其动态变化,没有指出城镇等级体系形成过程具有不同的发展阶段。

5)中心地理论单纯采取区位经济效益原则,没有考虑政治体制、政策影响、民族特点、历史基础等人文因素。

(2)增长极理论

增长极理论最初由法国的经济学家F.佩鲁(F.Perroux)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它最初只是一种部门增长极理论,指出各类产业本身对其他产业的带动能力是不同的,有些产业发展带动能力强,对国民经济发展促进作用大,而有些产业则相反。一个城市或地区的经济发展必须依靠主导产业。佩鲁在“增长极”概念的基础上,又提出了“发展极”概念,因为“增长”只表示量的增加,而“发展”还意味着质的变化,体现在经济结构、社会结构、文化和思想意识的提高等方面。

虽然佩鲁把地域聚集作为经济发展极化过程的一种形式,但他终究没有说清楚其经济理论的空间概念,1966年, J.R.布德维尔(J.R.Boudville)把增长极理论发展到地域空间布局原理上来,他指出产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极化过程的形式,既有功能性的,也有地域性的,增长极不仅是主导产业及其综合体,而且也是拥有这种产业综合体的城市〔111〕。创新主要集中在城市的某些主导产业中,主导产业群所在地就构成一个增长极,它通过扩散效应带动其腹地发展,不同规模的中心城市构成空间增长极的等级体系。城市在区域中的增长极作用,表现为交替出现的极化效应和扩散效应,在城市发展的初期,极化效应占主导地位,扩散作用较小;当城市发展到一定规模后,极化效应开始减弱,扩散效应增强,最后成为主导作用过程。

但是,国际上增长极发展经验证明,在待开发地区仅仅建立大型主导产业,或建立加工利用当地自然资源为产业基础的城市,这是不够的。这种单一的增长极对原来发达、后来萧条的区域具有一定的振兴作用,但对不发达地区只能起到传统经济汪洋大海中的“孤岛”和“飞地”作用,因为发达地区的产业结构和城市体系发育比较成熟,在这样的环境中引进一个单一的增长极便可产生较大的区域影响,而在不发达地区,由于产业体系和城市体系不发达,社会分工程度低,城市间的联系更少,所以效果不大。S.布塞尔(S.Boisier)于1979年进一步指出了增长极理论的不足,它忽视了人的因素和制度的作用,人的素质高低、市场体系发育的完善程度,都对增长极的扩散效应有很大的影响。

(3)核心—外围理论

核心—外围理论是美国城市和区域规划学家约翰·弗里德曼(John Friedmann)于1966年提出的。核心—外围的空间经济关系,既表现出了城市与其腹地的关系,也可代表经济中心与经济区的关系、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关系。约翰·弗里德曼认为,任何一个区域都是由一个或若干个核心区和边缘区组成的,其中,核心区由一个城市或城镇群及其周围地区所组成,包括中心城市以及到中心城市每日通勤的职工分布范围和为中心城市供应新鲜食品的农业区范围;边缘区包括近过渡区(资金和人口净流入区)、远过渡区(人口净流出区)、资源边区(新开发的居住区,人口密度低)、特殊问题区。

一个地域中的核心区和边缘区是两个互相依存的次级区域系统,核心区是发展变化的根源,它能够产生和吸收创新,主导边缘区及整个地域的发展方向。在地区发展过程中,通过核心区与边缘区的相互作用,逐渐形成一个功能化、互相依存的城镇体系。在城镇体系中,城镇间的关系也是一种核心与边缘的关系,一个集聚程度最高的中心城市与其他中、小城镇的关系就是如此。

2.西北地区城市体系空间网络结构

恩格斯指出:“一切存在的基本形式是空间和时间”。空间作为城市存在的基本形式,是城市各项经济活动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实施。尽管城市内部存在着多种结构,例如空间结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社会结构、人口结构,但是空间结构是城市各种结构图谱中的基础结构〔112〕

(1)城市空间网络结构的内涵

1)密度。相对于农村而言,城市是人口、经济活动密集的场所,但是城市在地域空间上分布并不均衡。城市密度差异是自然、政治、经济、人口和历史发展基础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经济和人口状况的影响最重要,因为这两个因素也间接地反映了自然、政治和历史发展基础等方面的影响。

2)城市分布形式。区域城市分布的总体形式特征,可通过城市空间统计分析计算最近邻指数、运用柯尔摩哥洛夫—史密尔诺夫公式和罗伦兹曲线等确定,分为集聚、随机和均匀分布3种形式。这种分类是把各个城镇当做等质、等量的节点来对待。但在实际工作中,规划城镇的分布形式,必须考虑它们的规模大小、职能、性质和辐射强度以及它们所处的地理环境。

3)地域组织形态。城市地域组织形态是指城市空间结构的整体形式,是城市分布形式和密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而引起的城市空间分布态势。对于城市分布的地域组织形态,早在1826年,德国学者V.杜能的《孤立国》已初次阐述其基本原理。约100年后,W.克里斯泰勒提出了六边形的中心地等级体系空间布局的结构理论模式。

城市空间结构具有层次性。关于城市空间结构的层次性,大致有两种划分:一种认为分为城市内部空间结构和外部空间结构两个层次,城市内部结构指城市内部的土地利用形式和城市功能区的结构和组合,城市外部结构是作为一个整体的城市组合形态;另一种认为包括3个层次,在城市内部空间结构和外部地域中,增加一个过渡地带〔113〕。两层的划分简单明了,三层的划分突出了对城市空间结构变化激烈的城市边缘带的研究。城市空间结构的分层是相对的,发达国家的一些大城市地域进入成熟期后,市区、城市群、城市体系3个层次已彼此相接。本文将分析重点放在城市外部空间结构上,研究西北地区城市空间网络结构的发展演变。

(2)城市体系空间网络结构发展的一般规律

城市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往往伴随着城市的空间扩散,而这又是推进城市化进程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城市空间分布是动态的,其发展演变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类似于约翰·弗里德曼指出的空间经济发展阶段,城市体系的发展具有明显的阶段性:

1)农业社会的均匀分布阶段。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交通落后,城镇间联系不多,城市功能以行政和地方自给自足的商品集散为主,所以这一时期的城镇分布较均匀,规模小,以小城镇发展为主,缺少大中城市,没有核心结构,构不成等级系统。

2)工业化前期的极化分布阶段。现代工业的兴起使城市的规模差别扩大,中心城市强化,周围是广袤的衰落的农村。

3)工业化成熟期的扩散阶段。由于社会运输大量增长,所以城市主要沿交通干线集中发展,形成城市密集带,远离交通线的地区,经济和城镇很不发达,点—轴城市等级系统形成。

4)工业化阶段信息社会的均衡分布阶段。第三产业发达,工业大量减少原料和燃料消耗,信息传递手段先进,运输不再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首要问题,企业分布分散化、小型化,因而使城市发展也趋向分散化、中小型化;但中心大城市仍将继续发挥作用,因而大、中、小城市分布比较平衡,空间结构网络化,形成点—轴—网络系统,整个区域成为一个高度发达的城市化区域。

(3)西北地区城市体系空间网络结构的发展

西北地区城市体系经历了由单极向多极发展的过程,城市体系空间分布不均衡〔114〕

1)城市体系由单极向多极发展。1949年以前,西北地区城市体系处于无中心型城市发展阶段,即城市形态发展的初级阶段。1840年以来,由于帝国主义的入侵,在东部地区及长江两岸陆续出现一批近代资本主义工商业城市。而此时,西北地区由于地处内陆、山地阻隔、交通闭塞,城市在相互隔离的不同区域自然单元内散布,没有等级差别,城市的主要职能以行政和农产品交换为主,城市规模普遍较小。20世纪30年代中后期,陇海铁路连通陕西关中地区及甘肃部分地区,铁路沿线一些城市虽有所发展,但城市的兴起与工业化的相关性非常低,城市规模仍然很小。直至解放前夕,西北地区的城市形态才初具规模。但是,西北地区城市平等的行政级别(1947年西安被定为中央直辖市,但解放初期即被取消)、薄弱的经济实力、封闭的行政区域与不便的交通以及政治、军事上的割据使各城市影响范围受到极大限制,城市间的联系极为松散,此时西北地区没有中心城市出现。

第一阶段:工业化以前是孤立的地方小中心城镇,没有等级差别

第二阶段:工业化初期出现单个大型中心城市,周围是广阔的衰落的农村

第三阶段:工业化成熟时期,出现单个全国中心城市和有吸引力的外围次中心城市

图3-1 约翰·弗里德曼的城市空间分布发展演变模式

资料来源:J.Friedmann(1966):Region Planning and Policies.

第四阶段:消费社会阶段,形成一个职能相互联系的,规模等级大小有序的城市体系

1949~1984年,西北地区城市体系为双中心发展阶段。解放初期,中央为改变当时全国不合理的生产布局(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近现代工业大部分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决定将经济建设的重心西移,西安、兰州被列为第一批建设的重点城市,城市规模及经济实力迅速发展,远远超过其他3个省会城市。1957年后,国家进入经济调整时期,西北地区城市发展速度相对减缓,在此期间,西安与兰州始终是西北地区工业、交通发展的双中心,与其他城市相比保持绝对优势。改革开放以后,西北地区城市发展加快,西安、兰州作为全国性的二级中心城市,成为西北地区的大区性经济发展中心,乌鲁木齐、西宁、银川同在兰州的经济影响范围内。

1984年以后,西北地区城市体系进入多中心发展阶段,乌鲁木齐已经同兰州、西安一起成为西北地区全区性的发展中心,形成了多极化的城市体系。在城市的发展上,陕西省的关中地区已初步形成了以西安市为中心,以咸阳、宝鸡为主要城市,包括铜川、渭南、韩城、兴平、华阴等中小城市,初具规模的关中城市群体系,它在陕西省的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的银川市地处黄河首富的银川平原,与石嘴山、灵武、青铜峡等4座中小城市分布在100多平方公里的平原内,密集成群,成为宁夏经济发展的中心;以西宁市为中心的青东湟水谷地成为青海省人口及工农业生产的集中区;以西陇海线为轴,甘肃形成了以兰州为中心,包括天水、白银、武威、张掖、金昌、嘉峪关、玉门、酒泉的城市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则形成了以乌鲁木齐为中心的天山北麓城市群。

2)城市空间分布不均衡。因受水资源、地形条件、交通条件以及发展历史的影响,西北地区城市空间分布不均衡。从5省区的城市分布来看,城市主要分布在陇海—兰新、包兰—兰青以及宝成等铁路沿线。陇海—兰新线横贯陕、甘、新3省区,连接3省区省会及主要城市,甘肃和陕西两省共计有27座城市,其中就有15座位于陇海—兰新铁路沿线,这15座城市占两省城市人口的83.1%,占国内生产总值的87.3%;包兰—兰青铁路沿线集中了宁夏和青海全部的8座城市。从整体状况来看,西北地区城市空间网络结构呈团块—轴向分布,且疏密相间。

团块—轴向分布:

西北地区水资源空间分布不均衡、沙漠—绿洲相间分布,谷地与高原、山地交错展布,绿洲、河谷平原成为城镇发育和成长的摇篮,城镇依绿洲和河谷平原呈团块状分布;带状展布的交通线(东西走向的陇海—兰新—北疆铁路和南北走向的包兰—兰青—青藏铁路、西太—西康铁路)以及各内陆河流成为连接各团块的主轴线。这些团块由于拥有较好的自然条件和优良的人居环境,因而成为现代产业集中分布的区域,使得西北地区的城镇分布趋势面与产业分布趋势面高度吻合。

疏密相间分布:

受距离衰减规律的作用,离团块和轴线越近,产业和人口密度越大,反之,则密度越小。在荒漠绿洲区,一旦超出绿洲的边界,便形成大面积的无人区;而广大的山区由于人居条件恶劣,成为城镇分布稀疏区。目前,西北地区已形成了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的城市群体,但城市群在产业配置上表现出较大的离散性。

以西安为中心的关中城市密集区,主要包括西安、宝鸡、咸阳等城市。其中电子、机械、纺织、仪器仪表等行业在全国占有一定的优势,其影响力遍及陕北、陕南和陇东,覆盖面积达25万平方公里。

以兰州为中心的黄河上游城镇密集区,主要包括兰州、西宁、银川、白银、青铜峡、吴忠、灵武、石嘴山等城市。由于黄河河谷孕育着巨大的水力资源,这一地区农业生产条件相对优越,开发较早,尤其是水电资源贮量丰富,形成的冶金、机械、石油、化学、纺织、食品工业在全国具有一定优势,其影响范围包括甘南、临夏、陇中、海东和整个宁北地区,覆盖面积达120万平方公里。

以乌鲁木齐为中心的天山北麓城镇密集区,发展了较强大的煤炭、石油、建材、化学工业,其覆盖面积约为166万平方公里。

这3大城市密集区分别表现出东部加工型、中部资源——加工型、西部资源型的区位组合特征,与区域产业布局特征高度吻合,并且从东到西,由于开发历史的长短和产业的发育程度高低,其城镇体系的空间密度趋于递减,完善程度趋于下降。三大城镇密集区尽管聚集程度较高,作用范围较广,但由于城市经济结构的二元性和巨大的空间跨度,致使这些地区在一定程度上带有明显的“孤岛性”。

除了这3大城市密集区外,由于团块特征的存在,在各绿洲区域(如武威绿洲、张掖绿洲、酒泉绿洲、敦煌绿洲、和田绿洲等)中心以及平原地带(如汉中平原、徽成平原、伊犁平原等)也发育了许多城镇,成为联系3大城市密集区的重要环节。

3.西北地区城市体系的规模结构

城市规模可以用若干指标来刻画,如人口规模、用地规模、经济规模等。但纵观世界各国的研究结果,发现尽管城市等级的划分标准随各国国情而不同,但对城市体系规模结构的研究几乎都是从人口角度加以分析的。城市规模等级体系的现有模型或其他模型,也基本上是以城市人口研究为其主要内容和依据的。

在中国,现行的城市规模等级划分也是以人口规模为依据的,其中城市共分为4个等级:第一级为特大城市,城市非农业人口规模大于100万;第二级为大城市,其人口规模介于50万~100万;第三级为中等城市,其人口规模介于20万~50万;第四级为小城市,其人口规模小于20万。由于在以上城市规模等级划分中,特大城市的人口规模跨度较大,为了研究需要对其进行修正,将特大城市再分为两级,即人口数大于200万和介于100万~200万两级。这样,设市城市的规模等级可被重新划分为5级,按人口规模依次为200万以上、100万~200万、50万~100万、20万~50万、20万以下。

(1)城市规模等级结构的发展

最早人们认识到,一个经济发达的区域内总是存在规模不同的大、中、小城市,而且规模越小的城市数越多,规模越大的城市数越少,从而形成“城市金字塔”。

图3-2 城市位序与人口规模的关系

资料来源:饶会林.城市经济学[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668.

1939年,马克·杰弗逊提出“城市首位度”(Law of the Primate City)的概念,他曾经分析研究了51个国家的资料,发现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这些国家的“首位城市”比第二、第三位城市大得多。几乎与此同时,德国地理学家克里斯泰勒提出“中心地”理论,解释首位城市之所以特别大,是因为它处于中心地位,其他城市处于中心城市的周围,按市场销售的空间范围而论,周围城市比中心城市自然要小好几倍。周围城市又会有下一层次的周围城市,因而城市越来越小,其个数越来越多。1949年,齐夫进一步提出了城市“位序—规模”规律。然而,这些研究仅限于对城市位序结构关系的静态分析,它很难说明城市化过程中位序结构变化的动态规律。1961年,贝里(Berry)发表了关于城市规模分布的论文,他运用克里斯泰勒“中心地”理论中关于规模等级的分组方法,选择具有不同特点的38个国家,以其中人口在2万以上的4187个城市为对象,把城市人口规模作为对数坐标的横轴,把每个国家的全部城市都制成图表,结果发现:在集中型城市化阶段,大中城市的发展较快;而到了扩散型城市化阶段,中小城市的发展速度较快。但是,以后的学者在进一步研究中发现,由于受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各级城市规模的实际结构难以同理论所揭示的完全一致,因此,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对贝里提出的理论和方法加以适当调整。不过,贝里关于城市结构图形的斜率逐渐缓和挺直的趋势分析是有借鉴意义的〔115〕

(2)西北地区城市规模等级分布特征

一般来说,城市体系的等级规模分布特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关:经济发展水平高,则等级规模分布曲线趋于直线状;经济发展水平低,则等级规模分布曲线有可能趋于偏态状,或出现以首位城市为主体的下凹式的首位分布,或出现以众多小城市为主体的上凸式的次位型分布。

2000年西北地区共有设市城市54个,其中城市非农业人口大于100万的特大城市有3个,占城市总数的5.6%;大城市2个,占城市总数的3.7%;中等城市15个,占城市总数的27.78%;小城市34个,占城市总数的62.96%;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之间的比例结构大体为1∶3∶6.8,呈正金字塔分布。从各省来看,陕西、甘肃、新疆缺少大城市,青海缺少特大城市、中等城市,宁夏缺少特大城市。由于城市结构畸形,致使城市向外辐射作用受阻,进而影响到城市中心作用的发挥。

表3-8 西北地区城市规模等级分布(2000年)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1).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在城市数量上,西部地区也明显少于东部地区,尤其是青海,全省仅3座城市,除了西宁市外,其他两市的人口均在10万以下,平均每万平方公里土地上城市数目很少,只有宁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696),为0.759,其余省区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青海最低,为0.042,新疆也仅为0.119。

但是从城市非农业人口的比例结构来看,各规模等级城市的人口分布相对不平衡,等级规模分布呈倒金字塔形:特大城市、大城市的非农业人口数为664.99万,占54个设市城市非农业人口的46.42%;中等城市非农业人口数为427.47万,占城市非农业人口总数的29.84%;小城市非农业人口数为340.05万,占城市非农业人口总数的23.74%,其等级规模的结构为1.96∶1.26∶1,城市人口主要集中在省会城市,其中青海省西宁市占全省城市人口数的87.5%,西安市也占到陕西省城市人口的50.4%。

(3)西北地区城市规模分形结构

城市体系是一组地域上邻近、功能上分工、规模上分等的城市群体,它的空间分布具有明显的无标度特征。以往的研究表明,城市体系的人口及经济规模的等级分布符合一些数学模型,如M.J.柏克曼(M.J.Beckman)的城市和市场区域等级序列、帕累托(Pareto)及G.K.齐夫(G.K.Zipf)的等级规模分布模型。然而,在对城市体系等级规模分布模型的参数进行实质性解释时却遇到了很大困难。最近的研究表明,城市体系帕累托分布中的负指数正是分形学(Fractal)的特征参数——分数维(Fractal Dimension)的一种显示方式,因此可以利用分形理论对地区或国家的城市体系等级规模进行全新的研究。

表3-9 西北地区城市发展水平比较(2000年)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调查总队.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01).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1)分形概念与分维。分形理论(Fractal Theory)是由美国科学家B.曼德尔布罗特(B.Mandelbrot)于1975年提出的,用于描述“极不规则”或“极为破裂”的研究对象,如地理学中的海岸线、流域地貌、地形景观等,主要用于解决和解释非线性世界里一些具有随机性和复杂性特征的现象和问题。

分形的基本特征是自相似形,描述分形的特征参数是分维(Fractal Dimension)数,通过对经典的欧氏(整数)维的定义进行拓广,人们已提出多种分维计算方法,如豪斯道夫(Hausdoff)维、关联维、信息维等,其中豪斯道夫维是最基本、最常用的分维计算方法,其定义为:对于一个客体,我们用r去度量其容积大小,测量结果则为与r有关的数值Nr,尺度r越小,则测量结果Nr越大,反之,尺度r越大,则测量结果Nr越小,一般Nr与r呈幂函数关系:

Nr=Cr-Df

式中:C为常数;Df则为豪斯道夫维分维。对该式两边取对数

LnNr=LnC- DfLnr

于是可根据一组测量尺寸r和测量结果Nr组成的点对序列(ri,Ni)采用一元线性回归方法估计出研究对象的分维值Df,并可对回归效果进行显著性检验。

2)城市体系规模分布模型与分形特征。G.K.齐夫(G.K.Zipf)在其《人类行为和费力最小的原则》一书中,曾运用对立统一的分析方法,从人类行为的角度探讨了城市等级规模分布的一般特征,并通过统计分析,推论出等级规模分布的理论模型,该模型表面看来简单,但具有很强的普适性,是地区或国家城市体系规划的主要理论依据之一。

PR=K/Rq=KR-q

式中:PR为第R级城市的人口规模;R为按人口规模排列的城市顺序;q和K为常数。

齐夫定则可变形为:

这正是豪斯道夫维分维的定义式,可见著名的齐夫定则正是城市体系分维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对上式两边取对数,可得到

lnr= lnC- Df lnPr

对于一个具体的城市体系,若共由n个城市组成,首先按城市规模从大到小排序,可得到点对序列(Pr,r),r=1,2,3,…,n,则城市体系分维值的最小二乘估计式为:

将lnC和Df的计算值代入公式便可得到城市体系等级规模分布的回归方程,并可对回归效果进行显著性检验。上述计算过程均可利用计算机进行。

3)西北地区城市规模等级分形特征。有关研究已经证明,城市体系规模分布具有分形特征〔116〕〔117〕〔118〕。对于一个由n个城市组成的特定区域,先将城市规模从大到小排序,用人口尺度r作为划分城市的标准,则区域城市数目N(r)与r的关系满足〔119〕

lnN(r)=A-Dlnr

式中:N(r)为城市累计数目(或累计百分比),A、D为参数,D为分维数。一般来说,D值大小直接反映城市体系的规模结构。D值越大(D>1),意味着体系内各级城市规模的均衡性越强,相互之间差距较小,城市首位度较低,中小城市相对发展,城市化处于发展阶段;D值越小(D<1),体系内各级城市规模的差距越大,均衡程度越差,城市首位度高,大城市处于优势地位,中小城市发展不足,处于城市体系发展初期;D值为1,城市体系处于齐夫规模分布结构模式的理想状态;D值为0,体系内只有一个城市,是城市发生、发展的萌芽阶段〔120〕

按照这种方法,可将表3-9中的城市人口数据划分为8个等级,如表3-11所示。

表3-11 人口标度r及其对应城市累计数目N(r)

在计算机中分别对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做散点图,再用线性回归进行模拟,结果如下:

图3-3 西北地区城市体系规模分布对数坐标图

陕西:lnN(r)=13.004-0.944lnr  (r=0.950 F=55.103 Sig=0.00)

甘肃:lnN(r)=13.237-0.983lnr  (r=0.967 F=85.835 Sig=0.00)

青海:lnN(r)=5.090-0.408lnr  (r=0.786 F=8.057 Sig=0.036)

宁夏:lnN(r)=8.497-0.639lnr  (r=0.970 F=80.660 Sig=0.00)

新疆:lnN(r)=15.020-1.105lnr  (r=0.954 F=60.511 Sig=0.00)

从上述拟合方程可以看出,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四省的D值小于中介值1,4省区的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的发展规模远高于广大中小城市,中小城市发展严重不足,城市规模呈上下分离的畸形结构,就城市体系发展规律来讲,4省区的城市规模结构还处在初始阶段。虽然新疆城市规模的D值大于1,但余值很小,基本还处于齐夫规模分布的理想状态,属于次位型分布,中间城市占优势,总体结构比较合理。综合A、D两项指标,可将5省区的城市规模结构分为青海和宁夏、陕西和甘肃、新疆3种类型〔121〕

1)青海省的斜率最小,均衡性最差,城市累计数量随城市人口的减少而增加的幅度和趋势明显低于其他地区,同时城市体系的容量(A)也最小,是城市体系最不发达的地区,规模结构分散,就本区而言,大城市过大,中小城市过小,且数量不足;宁夏的A和D两个指标都略高于青海,具有相对较有序的规模结构。总之,青海、宁夏由于受自然、经济社会条件的限制,大、中、小城市分离严重,规模结构严格受制于区域资源的开发和区域经济状况。

2)陕西和甘肃规模结构的A和D两项指标的差别较小,但从历史角度看,两省存在着明显差异,陕西省城市体系规模结构基础较好,近年来,通过对中央、地方两级企业间的关联和渗透能力的培养,打破了各级城市间的自我封闭,使企业走出了双重循环,依靠优越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和经济文化基础,抓住机遇,促进乡镇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使城市化进程呈现出最强劲的发展势头,而甘肃的样本变率则小得多,这不仅是城市规模本身的表现,更是区域经济运行、改革、调整差异的体现。

3)新疆拥有西北地区最好的城市规模结构,容量A和均衡值D均居首位,小城市数量多,结构较为严谨,这与绿洲农业区可开发资源的数量、规模以及聚落发展的历史特点分不开。

4.西北地区城市体系的职能结构

城市职能指城市在国家和地区发展中承担的任务和作用。不同城市受其发展历史、自然环境、区位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不同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职能组合,形成不同的城市职能结构。

(1)城市职能类型的划分方法

城市职能分类研究开始于20世纪20年代,英国的H.卡特(H.Cater,1972)按发展顺序把城镇职能分类的方法论分成5种类型。最早的是一般描述方法,40年代盛行统计描述方法,50年代多采用统计分析方法和城市经济基础研究方法。最近发展起来的是多变量分析方法,最常用的分析技术是因素分析和聚类分析。这些方法的发展,总的来说是一个由简单向复杂、由单一变量向多变量、由主观向比较客观的不断进步的过程。在中国的城市职能分类中,多采用统计描述方法,这一方法较简单、直观,主要用城市职能部门的专业化程度和职能规模来表达城市职能。此外,有学者利用聚类分析对中国城市工业职能进行了较系统的分类〔122〕,也有学者以城市的基本经济活动作为确定城市职能的出发点,运用因子分析法对我国东南部6省区地级及其以上的58个城市进行了职能分析〔123〕。限于资料,我们利用纳尔逊统计分析分类法与多变量分析法对西北地区城市职能进行简要分析,这种方法理论上可行,简单明了。尽管相对于更好的分类方法存在着诸如主观性等方面的缺陷,但它以较为严密的统计方法为基础,而且既承认一个城市可以有几个主导职能,又可以反映城市主导职能的专业化程度。

(2)西北地区城市职能结构的特点

划分城市职能时,主要考虑:①专业化部门,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部门,其中专业化工业部门是划分城市经济职能的主要依据,可包括一个或几个工业部门。②职能强度,体现的是城市基本活动部分与非基本活动部分的关系,若城市某部门的专业化程度很高,则该部门产品的输出比重高,职能强度强。③职能规模,反映城市某一职能在城市体系中的职能地位,以输出城市以外的产品量来表达。

选取农业(农林牧渔业)、工业(采掘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邮电仓储业、商品服务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卫生体育福利业)、教育科技业(教育文化广播影视业、科研综合技术服务业、机关和社会团体)等变量,以人口规模来表示城市职能规模,分别计算西北地区地级城市每个变量的算术平均值和标准差,以高于平均值加0.5个标准差的数值作为确定城市主导职能的标准,以高于平均值以上几个标准差(1~2个标准差)的数值来表示该城市职能的强度〔124〕

通过分析城市职能分类结果,发现西北地区地级城市职能具有以下特点:

1)西北地区地级专业化城市基本上都是工业城市,各类工业城市占了西北地区地级城市的50%,其中以采掘业为主的城市占30%,以制造业为主的城市占50%,以采掘、制造业为主的占20%。这说明西北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基础,矿产资源的持续开发利用成为西北地区地级城市迅速发展的原动力;以煤、油、气、有色金属及其他矿产资源为原料的开采、冶炼以及制造业工业体系成为城市发展的主导力量。

2)在西北地区地级城市中,综合性城市占了50%,其中既有西安、兰州、乌鲁木齐等西北地区的大区性中心,又有西宁、银川等省级中心,还有延安、吴忠、天水等地区级中心。此外,部分专业化城市也逐步具备了明显的综合性职能,开始向多元化职能结构转变,如咸阳、宝鸡、汉中、石嘴山等。

表3-12 西北地区各地级城市职能分类结果表

注:N表示不同专业化强度的城市个数.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调查总队.中国城市统计年鉴(1999).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三)城市经济影响区

城市始终是区域发展的动力源,是区域的中心和重心所在;而区域则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条件,是城市的服务对象。城市通过由城市吸引力、城市辐射力以及城市中介力综合组成的城市影响力对它所依托的区域施加影响,形成一定的城市影响区〔125〕

1.西北地区城市影响区

(1)城市影响区

城市影响区是指中心城市经济活动影响能力能够带动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最大地域范围,即中心城市在投资选择、市场分配、产品流通、技术转让、产业扩散、信息交流、人才流动等多种社会经济因素共同作用下对于周围地区影响的最大地域范围。从统计学的观点看,城市对其周围地区的影响呈现距离递减规律,即距离城市愈近,外部效应愈强;反之,则外部效应愈弱。

图3-4 城市场外部效应梯度

资料来源:顾朝林.中国城市地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316.

从理论上讲,一个具备区域有益效应的城市对其周围空间范围的影响是无限的,但在现实的交通通信技术水平下,往往又都是有限的。因为在地理空间中总存在着一系列点,当它们与城市之间的距离达到一定数值时,由城市所产生的地理空间外部效应即告消失。与此同时,由于城市向外扩散的有益效应具有各向同性的特点,即从中心城市开始,其效应向外的扩散和传播在各个方向上的强度都是相等的,将城市空间效应梯度线绕纵坐标旋转一周就形成了城市外部效应圆锥体。如果进一步按照某一阈值范围进行城市效应强度的划分,就能分别获取不同的城市外部效应场。

图3-5 城市的外部效应

资料来源:顾朝林.中国城市地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316.

(2)西北地区省会城市的“影响场”

城市对其周围地区的影响大小可以用“影响场”来表示。省会城市是各省区内最大的城市,它们对省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影响最大。各省会城市的“影响场”可用下式来研究:

E=(PV)1/2/D2

式中:E为城市的“影响场”;P为市区非农业人口数;V为市区国民生产总值;D为离城市的距离。

表3-14 西北地区省会城市的“影响场”

可以看出,城市对周围地区的影响力随着距离的增加而减弱。从城市影响力来看,西安市对周围地区的影响最大,兰州市与乌鲁木齐市影响力基本相当,西宁市和银川市的影响力最小。在距离省会城市同一距离处,西安市的影响力约是兰州市影响力的1.84倍,兰州市的影响力则分别是西宁市和银川市影响力的3.24倍和3.28倍。另外,西安市是对甘肃省城市影响最大的城市,而兰州市又对银川市和西宁市产生重大影响。从这里可以明显看出5个省会城市的梯度态势:西安—兰州、乌鲁木齐—银川、西宁,兰州市起承东启西的作用。

城市对外的影响辐射能力是由其中心度大小决定的。参照各城市的“影响场”数值,可以发现5省区城市引力范围随城市中心性强度的降低呈现递减的趋势,对其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城市引力范围可界定为紧密联系区和强烈影响区两个边界距离,引力场系数介于0.128~0.633之间。

表3-15 甘肃省及周边部分城市中心性强度和作用范围

2.西北城市经济区的组建

从城市经济区的结构形态看,它是以大中城市为核心,并由与之紧密相连的广大地区共同组成的经济上紧密联系、生产上互相协作,在社会地域分工过程中形成的结节地域。从城市经济区内在特性的规定性看,它具有5大构成要素,即中心城市、城镇网络、联系通道、空间梯度和经济腹地。其中,中心城市规定了城市经济区的层次,经济腹地展示了城市经济区的范围。

顾朝林依据中国d系和Rd链现状基础,组建了中国城市经济区,西北地区包括西安城市经济区和乌鲁木齐城市经济区〔126〕

1)西安城市经济区。包括陕西(除汉中、安康地区)、甘肃、宁夏和青海部分地区,由西安Ⅱ级城市经济区和兰州Ⅱ级城市经济区进行组织。

①西安Ⅱ级城市经济区。包括陕西省、甘肃省的平凉地区和庆阳地区,该区北部煤炭、水力资源丰富,南部旅游资源丰富,由5个城镇群组成;西安城镇群,以西安为中心,包括咸阳、渭南、商县、宝鸡、金堆等以电子工业为主,机械、纺织、有色金属等为特色的城镇群;铜川城镇群,以铜川为中心,包括韩城、合阳、澄浦、大荔、黄陵、彬县、陇县等煤炭城镇群;延安城镇群,以延安为中心,包括榆林、绥德、靖边、吴旗等能源型城镇群;汉中城镇群,以汉中为中心,包括安康、勉县、石泉等城镇组成的农副产品加工和水电城镇群;平凉城镇群,以平凉为中心,包括西峰、华亭、长武等能源和农副产品加工城镇群。

②兰州Ⅱ级城市经济区。包括甘肃省(除平凉、庆阳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的西宁市和海东地区。该区蕴藏着丰富的水力资源和有色金属资源,由5个城镇群组成:天水城镇群,以天水为中心,包括成县、西和、礼县、武都、武山、固原等电子、能源和原材料工业城镇群;银川城镇群,以银川为中心,包括青铜峡、大柳树、石嘴山、石炭井、灵武、吴忠、中卫等能源和有色金属工业城镇群;兰州城镇群,以兰州为中心,包括刘家峡、盐锅峡、白银、靖远、宝鸡、临夏、定西、永登、黑山峡等城镇组成的以能源、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开发为主的城镇群;武威城镇群,以武威为中心,包括金昌、山丹、张掖、酒泉、嘉峪关、玉门、敦煌、安西等城镇组成的以有色冶金、钢铁、石油、机械和农副产品加工为特色的城镇群;西宁城镇群,以西宁为中心,包括大通、热水、青海湖、龙羊峡、塞什塘、同仁、门源、平安等城镇组成的以水电开发为主、有色金属开采为辅的城镇群。

2)乌鲁木齐城市经济区。由3个城镇群组成:吐鲁番城镇群,以吐鲁番为中心,包括鄯善、七泉湖、大河沿、托克逊等城镇组成的果品酿造和铁、煤、盐等原材料开发为主的城镇群;乌鲁木齐城镇群,以乌鲁木齐为中心,包括昌吉、阜康、米泉、吉木萨尔、奇台、木垒等城镇组成的煤炭及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城镇群;乌苏城镇群,以乌苏为中心,包括克拉玛依、石河子、奎屯、独山子、沙湾、玛拉斯等城镇组成的石油开采加工、轻纺机械、交通枢纽、农副产品加工城镇群。

3.西北城市经济区的组建构想

顾朝林组建的西北城市经济区,依笔者来看,尚存在以下几方面的不足:

1)西北地区的城市空间结构经历了由单极向多极发展的过程。目前乌鲁木齐与兰州、西安一起成为全区性的发展中心,形成了多极化的城市体系,而且从城市影响力来看,西安市对周围地区的影响最大,兰州市与乌鲁木齐市影响力基本相当。但是顾朝林仅以西安、乌鲁木齐作为中心城市构建西北城市经济区,而将兰州置于西安经济区内,显然没有正确反映兰州市对周围地区的影响力。

2)宝鸡作为关中城市群的主要城市,其受西安的影响远大于兰州,实际上,它是陕西省的二级区域中心,不应将它划入兰州城镇群。另外,不需要另组建铜川、西安城镇群,而应加强以西安为核心的关中城市群的建设。

3)甘肃省河西走廊的城镇分别以疏勒河、黑河、石羊河3大内陆河流域为依托,以水资源为纽带形成了3个在空间上隔离的城镇群——疏勒河流域城镇群、黑河流域城镇群、石羊河流域城镇群,而顾朝林将河西走廊的城镇都归于武威城镇群,这违背了荒漠绿洲区城市发育、演变的内在机制,因而应将“武威城镇群”改为“河西走廊城镇群”,包括3个次一级的城镇群。

4)新疆地处荒漠绿洲区,其城市的空间布局也具有明显的水资源指向性,城镇依水资源的空间分布态势和水资源承载力而布局、发育。乌鲁木齐城市经济区中还应包括辐射南疆东北部地区以库尔勒为中心的库尔勒城镇群、辐射南疆西部地区以喀什为中心的喀什城镇群。此外,应调整乌苏城镇群的范围,将奎—乌—苏作为全疆的二级区域中心城市,建立奎—乌—苏城镇群,辐射北疆西北部地区。

5)西宁在兰州的辐射范围内,应组建西宁城市经济区。其下,应建立以西宁为中心的西宁城镇群,辐射青海全省及湟水谷地;以格尔木、德令哈为中心的城镇群,辐射柴达木地区。

鉴于此,西北地区应以区域中心城市或城市密集区为依托,考虑其在对内、对外经济联系中的枢纽作用〔127〕,组织西北城市经济区。其中:

一级区域中心:相当于全区性经济中心,西安、兰州、乌鲁木齐3市的经济实力、市场规模与技术水平等综合指标明显高于其他城市,成为大区一级中心。

二级区域中心:相当于省区中心(如银川)或发展水平高的省内经济中心(如宝鸡)以及经济实力较强的专业化城市(如克拉玛依)。

三级区域中心:为省内一般中心以及经济实力一般的专业化城市,如汉中、青铜峡等。

四级区域中心:为发展水平较低的地方经济中心与特殊职能城市,如华阴、敦煌等。

根据核心区与腹地之间联系强度的高低,可以把西北地区划分为内西北城市经济区和新疆城市经济区。其中:

内西北城市经济区以西安、兰州为中心,以关中和兰州为核心区,以陇海——兰新线为主要通道,范围包括陕、甘、宁、青4省区和内蒙古的阿拉善地区。各地在内向型联系中,相互之间保持了较为密切的联系;在外向型联系中,4省区基本上以京、津、唐为主要的出海口,主要联系方向较为一致。西安在全国城市体系中的地位较高,但由于偏离西北地区的地理中心,在内向型联系中的地位反而不如兰州,与区外其他地区却保持了较为密切的联系。可见,西安与兰州在内西北城市经济区中分别相当于地区的门户区位和中心区位城市,在内部的客货交流中,兰州的地位突出;在外引内联和西部开发过程中,西安则成为向西北开发的第一站。

表3-16 西北地区城市经济区及中心城市

新疆城市经济区以乌鲁木齐为中心,以乌、石、哈天山北坡为核心区,主要受陕、甘、豫的吸引。新疆之所以作为一个单独的城市经济区,主要是由于它在通达性、对外经济联系方向上具有独特性以及幅员面积辽阔。由于地处边远,深居内陆,与沿海核心区(京津唐、长三角、珠三角)相距甚远,使新疆的发展除了自身努力外,需要依赖全国的支援,而不是单独靠某个核心区的带动,它与沿边邻国的外贸联系成为其对外经济联系的主要方向,其中进口货物中有45%来自哈萨克斯坦,出口额的63%流向吉尔吉斯斯坦〔128〕

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和交通通信网络的完善,区域间的对内、对外联系方式和联系方向将发生变化,必然会改变城市经济区的空间格局,伴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以及区域中心城市功能的强化,将会促进西北城市经济区的发育。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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