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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税则与通关手续

时间:2022-06-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关税税则与通关手续(一)海关税则海关税则,又称关税税则,它是一国对进出口货物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的应税与免税货物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海关凭此征收关税,是关税政策的具体体现。协定税则是指一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通过贸易与关税谈判以贸易条约或协定的方式确定的关税率。办完通关手续,结清应付的税款和其他费用,经海关同意,货物即可通关放行。

四、关税税则与通关手续

(一)海关税则(CustomsTariff)

海关税则,又称关税税则,它是一国对进出口货物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的应税与免税货物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海关凭此征收关税,是关税政策的具体体现。

海关税则一般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海关课征关税的规章条例及说明;另一部分是关税税率表。关税税率表主要包括:税则号列(Tariff No.或Heading No.或Tariff Item),简称税号;货物分类目录(Description of Goods);税率(Rate of Duty)三部分。

1.海关税则的货物分类方法。

海关税则的货物分类方法,主要是根据进出口货物的构成情况,对不同货物使用不同税率以及便于对进出口货物统计需要而进行系统的分类。各国海关税则的货物分类方法不尽相同,大体上有以下几种:(1)按照货物的自然属性分类,例如动物、植物、矿物等;(2)按货物的加工程度或制造阶段分类,例如原料、半制成品和制成品等;(3)按货物的成分分类或按同一工业部门的产品分类,例如钢铁制品、塑料制品、化工产品等;(4)按货物的用途分类,例如食品、药品、染料、仪器、乐器等;(5)按货物的自然属性分成大类,再按加工程度分成小类。

2.税则分类的国际协调。

(1)《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目录》是多年来各国一直沿用的税则目录,其划分原则是以货物性质为主,并结合加工程度。全部货物共21类、99章、1097项税目号。根据税则分类的规定,税则目录中的类、章、目这三级的税则号排列及编制不得改动,从而保证该税则目录使用的一致性和应用范围。

(2)《国际贸易货物名称和编码协调制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简称协调制度(Harmonized System,缩写为HS),是《海关合作理事会分类目录》和《国际贸易标准分类》这两个国际贸易体系的最新发展,是国际贸易不断发展的客观要求。“协调制度”将货物描述和分类在全球范围内统一,这是海关合作理事会召集各国专家在上述两个国际贸易货物分类体系基础上经过10多年研究的成果,它是一种新型的、系统的、多用途的商品分类体系。该协调制度于1998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目前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的海关所采用。这标志着一个国际公认的统一的海关“语言”的产生,它有助于消除各国海关之间的分歧,使国际贸易统计数据更具有可比性,并能更加准确和科学地对世界贸易情况进行分析比较。

该协调制度将货物分为21类、96章、1241个四位数的税目、5019个六位数的子目。编码的税目和子目是按货物的原料来源,结合加工程度和用途以及工业部门来划分和编排的。协调制度的补充文献《协调货物名称和编码制度解释》,在税目号下列出了包括和不包括的主要产品,并从产品的外形、性能、生产方法和用途等方面对产品进行具体的描述,从而有助于对产品进行准确归类,找到正确的税则号。

3.海关税则的种类。

(1)单式税则(Single Tariff)。

单式税则又称一栏税则。这种税则,一个税目只有一个税率,适用于来自任何国家的货物,没有差别待遇。战后,为了在关税上搞差别与歧视待遇,或争取关税上的互惠,各国都放弃单式税则改行复式税则。现在只有少数发展中国家如委内瑞拉、巴拿马、冈比亚等仍实行单式税则。

(2)复式税则(Complex Tariff)。

复式税则又称多栏税则。这种税则,在一税目下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税率。对来自不同国家的进口货物,适用不同的税率。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规定差别税率的目的在于实行差别待遇和贸易歧视政策。现在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种税则。这种税则有二栏、三栏、四栏不等。

在单式税则或复式税则中,依据进出口货物流向的不同,可分为进口货物税则和出口货物税则。有的将进出口货物的税率合在同一税则中,分列进口税率栏和出口税率栏。

在单式税则或复式税则中,依据制定税则的权限,又可分为自主税则和协定税则。

(3)自主税则(Autonomous Tariff)。

自主税则又称国定税则,是指一国立法机构根据关税自主原则单独制定而不受对外签订的贸易条约或协定约束的一种税率。

自主税则可分为自主单式税则和自主复式税则。前者为一国对一种货物自主地制定一个税率,这个税率适用于来自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同一种货物;后者为一国对一种货物自主地制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税率,分别适用于来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同一种货物。

(4)协定税则(Conventional Tariff)。

协定税则是指一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通过贸易与关税谈判以贸易条约或协定的方式确定的关税率。这种税则是在本国原有的国定税则以外,另行规定的一种税率。它是两国通过关税减让谈判的结果,因此要比国定税率低。协定税则不仅适用于该条约或协定的签字国,而且某些协定税率也适用于享有最惠国待遇的国家,但对于没有减让关税的货物或不能享受最惠国待遇的国家的货物,仍采用自主税则,这样形成的复式税则,叫做自主—协定税则或国定—协定税则。

(二)通关手续

通关手续又称报关手续,是指出口商或进口商向海关申报出口或进口,接受海关的监督与检查,履行海关规定的手续。办完通关手续,结清应付的税款和其他费用,经海关同意,货物即可通关放行。通关手续通常包括申报、验货和放行三个基本环节。

以进口为例,货物运抵进口国的港口、车站或机场时,进口商应向海关提交有关单证和填写由海关发出的表格。一般说来,除提交进口报单(Import Declaration)、提单、商业发票或海关发票外,还往往根据海关特殊规定,提交原产地证明书、进口许可证或进口配额证书、品质证书和卫生检验证书等。一般进口商报关时需要提交:

(1)进口报单。在报单上写明:①货物名称、装船号码、说明、数量、货值;②货物产地、购买地、装运地;③装运的船只或飞机的国籍、名称或注册标志。

(2)商业发票。必须有下列各项:①货物的名称、标志、号码、说明、数量及货值;②编写发票的地址和日期;③目的地和受货人;④关于决定货价的合同条件。

(3)提单。如果空运,则交空运托运单。

(4)产地证明书。可作为享受优惠关税的依据。

(5)进口许可证。

(6)海关所需的一切其他单证,如卫生检验证书等。

网上作业2:通过海关网站了解我国关税情况和通关手续。

网上作业3:以“反倾销”为关键词,寻找国外对我国进行反倾销以及我们的应对措施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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