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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业产品对外贸易中的污染足迹

时间:2022-06-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0.5 中国工业产品对外贸易中的污染足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工业产品对外贸易迅猛发展。这说明中国的工业产品对外贸易倾向于进口污染密度更高的产品,这种贸易结构是有利于中国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图10-2描绘了在考虑了出口和进口后,中国工业产品对外贸易中的污染足迹平衡状况。

10.5 中国工业产品对外贸易中的污染足迹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工业产品对外贸易迅猛发展。2002年,工业产品总出口达2 971亿元,占总出口的91%,进口2 459亿元,占总进口的83%。工业产品作为当前中国对外贸易的绝对主体,每年几百亿元的贸易顺差可能会造成很大的污染成本。我们从“污染足迹”的概念出发,利用《中国统计年鉴》中工业部门产出和污染排放数据以及投入产出分析方法,分析了各工业部门的污染状况,核算了1994—2001年中国工业产品对外贸易中的污染成本、收益及部门来源,旨在考虑国际贸易的环境影响,为中国的环境和贸易政策提供参考。

10.5.1 计算方法和数据源

10.5.1.1 产业部门的选择

投入产出表、工业部门排污统计和外贸统计中,对于部门的划分并不相同。因此,研究的第一步就是将这3种系统进行比较和归并,建立一种统一的体系。这里我们根据研究的需要,最后归并成19个部门的产业体系:煤炭采选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食品制造及烟草加工业、纺织业、服装皮革羽绒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造纸印刷及文教用品制造业、石油加工及炼焦业、化学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机械工业、交通运输及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10.5.1.2 产业部门直接产污系数的计算

在污染物统计中存在不同的指标,如工业固体废弃物有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储存量、处置量和排放量。考虑到固体废弃物包括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部分,不可回收部分的处理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可回收部分的处理过程同样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这里选取了体现污染总成本的固体废弃物生成量作为指标。同样,分别选取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废气排放量作为指标。产业部门的直接产污系数可由下式算出

D j= E j/ P j   ( 1 0- 1)

其中,Dj为部门j的直接产污系数; Ej为部门j的污染物生成量;Pj为部门j的产值。Ej和Pj的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的《中国统计年鉴》电子版(http://www.stats.gov.cn/tjsj/ ndsj/index.htm)。在研究时段1994—2001年内,部门直接产污系数变化不大,这里选用了1998年,1999年,2000年3年的数据分别计算Dj,然后取平均值作为研究时段内部门j的直接产污系数。

10.5.1.3 产业部门完全产污系数的计算

根据1997年中国投入产出表(40个部门)的完全消耗系数表(价值型)和计算出的部门直接产污系数,按下式可以计算出各部门的非直接产污系数Ij

I j=∑Di b i j(i=1,2,3,…,19)   (10-2)

其中,Di为部门i的直接产污系数,bij为完全消耗系数。那么完全产污系数为

T j= I j+ D j   ( 1 0- 3)

10.5.1.4对外贸易中污染足迹的计算

利用统计年鉴中各部门的进出口额和完全产污系数,可以计算在年份t部门j的污染物进口量M[j,t]、出口量N[j,t]和净进口量F[j,t]

式中,B[j,t]为部门j在年份t的进口额;C[j,t]为部门j在年份t的出口额。将各部门的结果汇总,可得在年份t总的污染物进口量M[t]、出口量N[t]和净进口量F[t]。

10.5.1.5贸易进出口的污染指数计算

L[t]= M[t]/ B[t]   ( 1 0- 7)

S[t]= N[t]/ C[t]   ( 1 0- 8)

式中,L[t]为年份t的进口污染指数,B[t]为年份t的进口额;S[t]为年份t的出口污染指数,C[t]为年份t的出口额。

10.5.2 结果

10.5.2.1 工业部门的污染程度差异

各工业部门的完全产污系数差别很大,污染型和非污染型产业区分明显。单位产值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最多和最少的5个部门如表10-1所示。

表10-1 高污染和低污染工业部门排名(前5名)

img45

注:括号内数字表示完全产污系数(废水:t/万元;废气:m3/元;固体废弃物:t/万元)。

10.5.2.2 污染足迹的进出口差异

如果一个国家的工业产品出口以高污染型行业为主,那么出口产品单位产值的污染物生成量(污染指数)就会较大。同样,进口的工业产品如果来源于高污染行业,那么污染指数也会较高。通过进出口污染指数的比较,可以看出国家在污染足迹贸易中所处的地位。表10-2表明,1994年到2001年,从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3个指标来看,进出口的污染指数变化都不大,没有明显的增长或减少趋势,而且进口的污染指数总是要大于出口的污染指数。这说明中国的工业产品对外贸易倾向于进口污染密度更高的产品,这种贸易结构是有利于中国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

表10-2 中国工业产品进出口的污染指数(1994—2001)

10.5.2.3 工业产品出口的污染足迹核算

中国在出口工业产品得到外汇的同时,也在国土上留下了污染足迹。图10-1表明,1994—2001年中国工业产品出口带来的污染足迹在不断增加。以2001年为例,出口产生了废水7.04×109 t,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36.2%;废气2.85×1012 t,占全国工业生成量的20.7%;固体废弃物3.49×108 t,占全国工业生成量的42.8%。

图10-1 中国工业产品出口带来的污染足迹(1994—2001)

注:WW:废水(106 t),WG:废气(109 m3),SW:固体废弃物(106 t)

10.5.2.4 中国工业产品对外贸易中的污染足迹平衡

贸易包括进口和出口,是双向的,污染足迹的流向也是双向的。图10-2描绘了在考虑了出口和进口后,中国工业产品对外贸易中的污染足迹平衡状况。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出,1999年以后,从3个指标来看,中国都向国外转移了污染足迹。

图10-2 中国工业产品对外贸易中的污染足迹净进口(1994—2001)

注:WW:废水(106 t),WG:废气(109 m3),SW:固体废弃物(106 t)

10.5.2.5 污染足迹贸易的部门来源

各工业部门的污染程度不同,贸易中产品进出口结构也存在很大差异,这使得中国在某些部门净进口污染足迹,在另一些部门则表现为净出口。表10-3列出了我国工业产品对外贸易中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净进(出)口的主要部门。从3个指标来看,化学工业的净进口帮助中国转移了最多的污染足迹,而纺织业和机械工业的净出口则给中国带来最多的污染物负担和成本。

表10-3 中国工业产品对外贸易污染流的5大部门

续表

注:括号内指该部门在污染足迹总净进(出)口中占到的百分比

10.5.2.6 不足和需改进之处

1)工业污染极其复杂,本研究由于数据获取的原因和便于统一比较,只选用了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3种指标。

2)只是分工业部门进行计算,而未具体到某一类产品。对于工业部门的划分由于需要考虑到各种统计口径,也比较粗略。当前我国对于国民经济统计的资源环境账户和环境资源投入产出模型的研究在尝试阶段,今后有可能可以直接计算各大类产品的污染成本,进行更为精确的分析。

3)本研究对于进口产品的污染足迹计算也是采用中国的污染系数,即假设中国自己生产这些产品可能产生的污染物,而这些产品在国外生产的实际污染生成量却被掩盖了。如果我们能够获得其他国家各个工业部门的污染物排放系数,就可以从比较优势的角度来评判国家间贸易的环境效率,进行污染型产业全球分工的探讨。

10.5.3 讨论

10.5.3.1 出口导向型经济与污染成本

在中国工业产品出口不断增长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背后的污染成本。按照上面的计算,在2001年,为出口而产生的废水占到全国工业废水的36.2%,废气占20.7%,固体废弃物占42.8%。如此高的比例和中国出口导向型的经济是紧密相关的。2001年,中国工业产品出口外贸依存度(工业产品出口占GDP的比例)高达22%,除了废气以外,废水和固体废弃物中出口所占的比例都远远高于22%。这表明中国的工业出口仍是污染型行业占优势,特别是产生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较多的行业,如煤炭采选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机械工业、纺织业和化学工业。当前的这种出口结构在环境成本不能内在化的情况下,对于中国的环境保护和贸易利益都有很大的损害。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出口导向型经济的发展和用外需拉动经济,外贸依存度还在不断上升,2003年已达60%(魏浩、宋耀,2004)。加工贸易的快速发展对我国外贸依存度的提高具有重要影响。加工贸易是指企业进口原材料和零配件将其加工成制成品出口,它包括“来料加工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从1981年到1999年的18年中,我国出口与进口的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12.9%和11.9%,但是一般贸易出口与进口的年均增长率仅分别为7.7%和6.8%,均低于GDP年均增长率,而加工贸易出口和进口的年均增长率分别高达29.5%和26.9%,使加工贸易在出口与进口总额中的比重也分别上升到56.9%和44.4%,加工贸易已经成为我国第一大贸易方式(隆国强,2000)。加工贸易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大进大出”的特点,中国在赚取很少的一点加工费的同时,除了付出了大量廉价人力劳动外,也消耗了大量的能源和水资源,在国内留下了大量污染物。在这种趋势下,如果不能及时地调整贸易结构,中国将会为出口承担更多的污染负担,这和我国贯彻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国策和科学发展观是相违背的。

10.5.3.2 能否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双赢?

国家通过出口赚取外汇,获得经济上的收益,但是从污染流的角度来看,却在国内留下了污染足迹,形成环境上的成本。那么,能不能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双赢呢?实际上,前面的研究已经给出了一部分答案。中国近年来一直是在净出口工业产品,但是图10-2显示,中国并非是用环境承载力换取经济利益。1999年以后存在一个很强的趋势,即中国向国外转移污染足迹。形成这种趋势的原因是中国工业产品的出口污染指数要小于进口污染指数,所以在工业产品贸易平衡或存在少量顺差的时候仍可以向国外转移污染足迹。1997年和1998年,由于工业产品净出口量较大,承担了一些出口的污染成本。但是当净出口值减少以后,特别是1999—2001年对高污染行业如化学工业和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的进口量增加,中国可以在保持200多亿美元工业贸易顺差的同时转移污染足迹。由此可见,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工业产品的净出口不一定会在国内留下污染足迹,重要的是构建的是什么样的贸易结构。像中国现在这样就能在保持工业产品净出口的同时,向国外转移一部分污染成本,从而在经济上和环境上获得双赢。

10.5.3.3 从污染足迹角度看高污染行业的全球布局

如果各个国家的生产技术水平和对污染的治理水平差不多的话,从全球角度来看,污染足迹的贸易是一种“零和游戏”,一个国家的获利是建立在别的国家的损失之上的(Arrow et al,1995)。可实际上并非如此,各个国家的科技水平、生产工艺、环保要求都不同。技术水平高、排放污染少的国家生产的高污染行业产品出口到技术水平低、排放污染高的国家,比让那些国家自己生产这些产品在环境上要有利,它是在全球水平上减少了污染的生产和排放。

但实际上,有能力将污染排放减到更少的发达国家并不愿意承担高污染行业的生产,因为环境成本内在化的代价太高,在当前的全球价格体制下独自进行环境成本内在化就是主动减少自己产品的竞争力。而要考虑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成本,进行价格歧视的话,又是有违WTO原则的。因此任何一个有经济理性的国家,都不会主动从全球利益出发,来承担更多的高污染行业产品的生产;相反,近年来发达国家将很多高污染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这在一方面给那些急需国外投资和发展机会的国家一些经济上的利益,另一方面也给这些国家带来了环境上的损害。因为发展中国家往往采用比较落后的生产技术,不仅污染物生成和排放量高,而且工人作业缺乏足够的安全防护,很容易受到伤害。

随着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高污染行业也会进行梯度转移,转移到那些更落后的国家和地区。但是无论责任怎么推卸,都还在这个地球上,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先进技术能否同步转移?能否建立针对生产工艺的贸易环境壁垒?环境成本是否能够融入价格体系?这些问题的提出和解决将会真正从全球可持续发展角度来诠释和解决问题。WTO框架中环境部分的完善仍然任重而道远。

10.5.3.4 从欧盟与中国的焦炭贸易战看污染足迹贸易的全球重视

焦炭是冶炼钢铁的重要燃料,炼焦过程中会排出大量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这些污染物中,最有害的是二氧化硫和苯并芘。其中,苯并芘是一种强致癌物,而二氧化硫又是造成“酸雨”的罪魁祸首。随着焦炭一起出炉的,还有白白排出的可以回收利用的煤气、煤焦油等。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空排焦化煤气1.2×1010 m3以上,相当于正在建设中的“西气东输”工程的年输气量。仅山西小炼焦厂,每年就浪费炼焦煤资源5×106 t、煤焦油1×106 t、焦炉煤气8×109 m3,直接经济损失29亿元。焦炭生产的高污染迫使全球大多数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纷纷关闭炼焦企业,寻求从国外进口焦炭。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焦炭生产国和消费国,2002年,中国生产焦炭1.43×108 t,占世界焦炭总产量的40%左右。近年来,拥有世界前10大钢厂中4家的欧盟迫于环保的压力,不得不关闭了一些焦炭生产厂,欧盟钢铁行业对中国焦炭出口的严重依赖日益迫切。2003年,欧盟从中国进口焦炭约4.4×106 t,超过欧盟钢铁业焦炭年消耗量的1/3。

焦炭生产的高污染引起我国多个部委的关注。2003年7月,商务部外贸司、发改委产业政策司、工业司、能源司、资源环境司与相关行业协会专门商讨此事。到会专家一致认为,中国外汇储备充足,无需出卖资源换取外汇。同时,在我国现有煤炭资源并不丰富的条件下,用2 t煤炼1 t焦炭,以及焦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污染,有理由让中国密切关注资源短缺,以及高污染行业对环境的污染等一系列问题。2004年1月1日,中国推出焦炭出口许可证制度,同时将焦炭出口配额从1.2×107 t削减到9×106 t。3月31日,欧盟向中国发出警告,称如果不解除焦炭出口限制,欧盟将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5月9日,欧盟再次表示,将给中国5天时间,同意废除有争议的焦炭出口限制,否则中国将面临欧盟在世贸组织的首次法律诉讼。5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紧急通知,宣布从即日起,对出口的焦炭及半焦炭、炼焦煤,一律停止增值税出口退税。5月26日,欧盟发出“最后通牒”,要求5月28日前中国必须取消对焦炭出口的限制,否则将向世界贸易组织提起诉讼。

最终,中国与欧盟就焦炭贸易问题达成协议。根据协议,2004年中国向欧盟的焦炭出口量将不低于去年的水平,即4.50×106 t。同时,双方也就焦炭出口的许可证问题达成共识。然而作为一个临时协议,双方在这个问题上的争议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从这次焦炭贸易战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污染足迹贸易的影子。中国的焦炭出口,实际上是在为他国转移污染足迹。在环境成本不能内在化的前提下,高污染型行业产品的出口对于出口国来说是非常不利的。保护自身战略资源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澳大利亚、乌克兰等国也已经或正在考虑对本国的焦炭出口进行限制。但是出于政治、经济等多方面利益考虑,污染足迹贸易已经成为一种特殊的“环境外交”,在国际贸易舞台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焦炭生产带来的环境污染从根本上说违背了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中国目前之所以还要生产并出口焦炭,是中国在特定发展阶段所必须承受的代价,但是从长远看,中国不可能永久大量出口焦炭。

10.5.4 结论

本研究发现,1994—2001年中国工业产品出口的污染密度要小于进口的污染密度,这种贸易结构有利于本国的环境保护。在1999—2001年,中国虽然存在工业产品贸易顺差,实际上却向国外转移了污染足迹。其中,化学工业的净进口帮助中国转移了最多的污染足迹,而污染足迹的流入主要来自纺织业和机械工业的净出口。对于工业产品污染足迹的研究,可以辨识一个国家内产生的污染物和被一个国家消耗的污染物,判别该国的污染责任,对于今后的环境成本核算、绿色GDP计算以及环境和贸易政策的制定都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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