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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区的规划设计要点

时间:2022-06-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风景名胜区的规划设计要点1.确定风景名胜区的范围规划风景名胜区,首先应确定规划范围及其外围保护地带范围。景区性质的确定,应依据风景名胜区的典型景观特征、游览欣赏特点、资源类型、区位因素,以及发展对策与功能选择等做出。③调控布局形态对风景名胜区有序发展的影响,为各组成要素、各组成部分能共同发挥作用创造满意条件。

三、风景名胜区的规划设计要点

1.确定风景名胜区的范围

规划风景名胜区,首先应确定规划范围及其外围保护地带范围。范围的确定主要依据资源特征及其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历史文化社会的连续性、地域单元的相对独立性,以及保护、利用、管理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划定风景名胜区范围的界限,应依据以下标准:

(1)必须有明确的地形标志物为依托,既能在地形图上标出,又能在现场立桩标界。

(2)地形图上的标界范围,应有风景区面积的计量依据。

(3)规划阶段的所有面积计量,均应以同精度的地形图的投影面积为准。

2.确定风景名胜区的性质

范围确定后,应当确定风景名胜区的性质。景区性质的确定,应依据风景名胜区的典型景观特征、游览欣赏特点、资源类型、区位因素,以及发展对策与功能选择等做出。在表述上应明确风景特征、主要功能、风景区级别三方面的内容,定性用词突出重点、准确提炼。如《瑞丽江—大盈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指出:瑞丽江—大盈江风景名胜区风景资源以江河景观、南亚热带风光、热区农业生态环境,傣、景颇、阿昌、傈僳等少数民族文化、民俗风情、边境贸易及出入境旅游为主要特色,为适宜开展观光、休闲度假、科普科考、生态、少数民族风情、边境贸易及出入境等多种旅游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3.制定风景名胜区发展目标遵循的原则

制定风景名胜区的发展目标,应遵循如下原则:

(1)贯彻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基本原则。

(2)充分考虑历史、当代、未来三个阶段的关系,科学预测风景名胜区发展的各种需求。

(3)因地制宜地处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4)使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功能安排和项目配置、人口规模和建设标准等各项主要指标,同国家与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趋势及步调相适应。

风景名胜区的发展目标,应在依据风景名胜区性质和社会需求的基础上,提出适合风景名胜区的自我健全目标和社会作用目标。自我健全目标应体现风景、社会、经济三者协调发展,并能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要和适应社会持续进步的要求。社会作用目标应有利于树立国家和地区形象、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4.对风景名胜区进行分区、规划结构与布局

(1)风景名胜区规划分区 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分区,是为了使众多的规划对象有适当的区划关系,以便针对规划对象的属性和特征分区,进行合理的规划与设计,实施恰当的建设强度和治理制度,有利于展现和突出规划对象的分区特点,强化风景名胜区的整体特点。

在各具意义和目的不同的众多规划分区中,常以景区划分、功能分区为主。通常在需要调节控制功能特征时进行功能分区,在需要组织景观和游赏特征时进行景区划分,在需要确定保护培育特征时进行保护区划分。大型或复杂的风景名胜区中可几种方法协调并用。规划分区时应注意同一区域内的规划对象的特性及其存在环境基本一致、规划原则与措施及其成效特点基本一致,并尽量保持原有的自然、人文现状等单元界限的完整性。

(2)风景名胜区规划结构 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结构,是为了把众多的规划对象组织在科学的结构规律或模型关系中,以便针对规划对象的性能和作用结构,进行合理的规划与配置,实现结构内部各要素间的本质性联系、调节和控制,使其有利于规划对象在一定的结构整体中发挥应有作用,也有利于满足规划目标对其结构调整的功能要求。

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结构,随规划目的和规划对象的不同,产生不同意义的结构体系,诸如游人、空间、景观、用地、经济、职能等结构体系。其中,规划内容配置所形成的职能结构,因其涉及风景名胜区的自我生存条件、发展动力、运营机制等大事,成为有关风景名胜区规划综合集成的主要结构框架体系,通常包括三种基本类型:

①单一型结构(其构成为单一的风景游览欣赏对象组成的风景游赏系统)。

②复合型结构(其构成由风景游赏对象、相应的旅行游览接待服务设施组成的旅游设施系统两大系统复合组成)。

③综合型结构(其构成由游赏对象、旅游设施,以及相当规模的居民生产、社会管理内容组成的居民社会系统等综合组成)。

风景名胜区三个职能系统的节点、轴线、片区等网点的有机结合,就可以构成风景名胜区的整体结构网络。

进行风景名胜区的职能结构分析与规划,应兼顾外来游人、服务职工和当地居民三者的需求与利益,风景游览欣赏职能应有独特的吸引力和承受力,旅游接待服务职能应有相应的交通和发展动力,应具备居民社会管理职能,而且各职能结构要自成系统并有机组成风景名胜区的综合职能结构网络。

(3)风景名胜区的布局 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布局,是为了在规划界限范围内,将规划构思和规划对象通过不同的规划手法和处理方式,全面系统地安排在适当位置,为规划对象的各组成要素、各组成部分均能共同发挥其应有作用,创造满意条件或最佳条件,使风景名胜区成为有机整体。规划布局是继规划分区、规划结构之后,进一步合理协调部署而形成的综合集成式布局。

在规划布局方案选择中,要重视规划原理、经济知识和专家判断力相结合,重视局部、整体、外围层次的关系处理,重视布局形态对风景名胜区发展的影响,形成科学合理而又有自身特点的规划布局。

风景名胜区依据规划对象的地域分布、空间关系和内在联系进行综合部署,形成合理、完善而又有自身特点的整体布局,并遵循以下原则:

①正确处理局部、整体、外围三层次的关系。

②解决规划对象的特征、作用、空间关系的有机结合问题。

③调控布局形态对风景名胜区有序发展的影响,为各组成要素、各组成部分能共同发挥作用创造满意条件。

④构思新颖,体现地方和自身特色。

宜采用的布局形式有:集中型(块状)、线型(带状)、组团型(集团)、念珠型(串状)、放射型(枝状)、星座型(散点)等形态。

5.人口容量测算

(1)风景名胜区游人容量 风景名胜区游人容量随规划期限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对一定规划范围的游人容量,应根据该地区的生态允许标准、游览心理标准、功能技术标准等因素确定。在影响游人容量的因素中,生态允许标准是对景物及其占地而言,游览心理标准是指游人对景物的景感反应,功能技术标准是游人欣赏风景时所处的具体设施条件。由于影响容量的三大因素皆处于变化之中,故游人容量为可变和动态发展的量值。在实际应用中,通常以理论计算、经济知识和专家判断力相结合,提出概略性指标和数据。综合相关调研成果和经济数据,游憩用地的概略性生态允许标准见表4-1。

表4-1 游憩用地生态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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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人容量由一次性游人容量、日游人容量、年游人容量三个层次表示。一次性游人容量(亦称瞬时容量),单位以“人/次”表示。日游人容量,单位以“人次/日”表示。年游人容量,单位以“人次/年”表示。

(2)风景名胜区人口容量 风景名胜区总人口容量测算应包括外来游人、服务职工、当地居民三类人口容量。当规划地区的居住人口密度超过50人/km2时,宜测定用地的居民容量;当规划地区的居住人口密度超过100人/km2时,必须测定用地的居民容量;居民容量要依据对最重要的要素如淡水、用地、相关设施等分析来确定。

职工人口包括直接服务人口和维护管理人口,居民人口包括当地常住居民人口。从数量上来看,一定用地范围内的人口发展规模不应大于其总人口容量。

此外,风景名胜区内部的人口分布还要根据游赏需求、环境条件、设施配置等因素对各类人口进行相应的分区分期控制。要有合理的疏密聚散变化,使其各得其所,防止因人口过多或不适当集聚而不利于生态与环境,也防止因人口过少或不适当分散而不利于管理与效益。

6.风景名胜区的生态原则

(1)制止对自然环境的人为破坏作用,控制和降低人为负荷,分析游览时间、空间范围、游人容量、项目内容、开发强度等因素,并提出限制性规定或控制性指标。

(2)保持和维护原有生物种群、结构及其功能特征,保护典型而有示范性的自然综合体。

(3)提高自然环境的复苏能力,提高氧、水、生物量的再生能力与速度,提高其生态系统或自然环境对人为负荷的稳定性或承载力

7.专项规划

(1)保护培育规划 风景名胜区的基本任务和作用之一是保护培育国土、树立国家和地区形象。在绝大多数风景名胜区规划,特别是总体规划阶段,均把保护培育作为一项重要的专项规划。

保护培育规划是把需要保育的对象与因素实施系统控制和具体安排,它包括三个基本内容:

①查清保育资源,明确保育的具体对象和因素(以各类景源为主要对象,并可包括其他需要保育的资源、环境因素、旅游开发、建设条件等)。

②依据保育对象的特点和级别,划定保育范围,确定保育原则(如生物的再生性就需要保护其对象本体及其生存条件,水体的流动性和循环性就需要保护其汇水区和流域因素等)。

③依据保育原则制定保育措施,并建立保育体系。保育措施的制定要因时因地制宜,要有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尽可能形成保护保育体系。

在保护培育规划中,分类保护是常见的规划和管理方法。这是依据保护对象的种类及其属性特征,并按土地利用方式来划分出相应类别的保护区。在同一类保护区内,保护原则、措施基本一致,便于识别与管理。风景保护区的分类包括生态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史迹保护区、风景恢复区、风景游览区和发展控制区等。

(2)风景游赏规划 风景游览欣赏对象是风景名胜区存在的基础,它的属性、数量、质量、时间、空间等因素,决定游览欣赏系统规划是各类各级风景名胜区规划中的主要内容。风景游赏规划通常包括景观特征分析与景象展示构思、游赏项目组织、风景单元组织、游线组织与游程安排、游人容量调控、风景游赏系统结构分析等基本内容。

景观特征分析和景象展示构思,是运用审美能力对景观实施具体的鉴赏和理性分析,并探讨与之适应的人为展示措施和具体处理手法。

游赏项目组织包括项目筛选、游赏方式、时间和空间安排、场地和游人活动等内容。游赏项目内容可在表4-2中择优并演绎。

表4-2 游赏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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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单元组织把游览欣赏对象组织成景物、景点、景群、园苑、景区等不同类型的结构单元,通常依据景源内容与规模、景观特征分区、构景与游赏需求等因素进行组织,使游赏对象在一定的结构单元和结构整体中发挥良好作用,并为各景物间和结构单元间相互因借创造有利条件。

景点组织包括景点的构成内容、特征、范围、容量,景点的主、次、配景和游赏序列组织,景点的设备配备,景点规划一览表等四部分。

景区组织包括景区的构成内容、特征、范围、容量,景区的结构布局、主景、景观多样化组织,景区的游赏活动和游线组织,景区的设施和交通组织要点等四部分。

游线组织依据景观特征、游赏方式、游人结构、游人体力与游兴规律等因素,精心组织主要游线和多种专项游线,包括下列内容:

①游线的级别、类型、长度、容量和序列结构。

②不同游线的特点差异和多游线间的关系。

③游线与游路及交通的关系。

游程安排应由游览内容、游览时间、游览距离限定。一般分为一日游、二日游、多日游等。

(3)典型景观规划 在每个风景名胜区中,几乎都有代表本区主体特征的景观。在不少风景名胜区中,还存在具有特殊的游览价值的景观。为使这些景观发挥应有的作用,并能长久存在、持续利用下去,在风景规划中应编制典型景观规划。

典型景观规划依据其主体特征景观或有特殊价值的景观进行规划。包括典型景观的特征与作用分析,规划原则与目标,规划内容、项目、设施与组织,典型景观与风景名胜区整体的关系等内容。

典型景观规划的原则,首先是保护景观本体及其环境,保持典型景观的持续利用。二是充分挖掘与合理利用典型景观的特征及价值,突出特点,组织适宜的游览项目与活动。三是妥善处理典型景观与其他景观的关系。

【案例4-1】

广东丹霞山风景名胜区规划(节选)

丹霞山风景名胜区位于粤北仁化县与曲江县的接壤处,其范围包括丹霞盆地整体,面积约3 501km2。盆地中部面积约180km2的核心景区,丹霞地貌发育典型,峰石奇异、景观独特。核心区外围分布有由和缓丘陵及不太典型的丹霞地貌构成的风景区外围保护带。

丹霞山风景名胜区的风景结构可归纳为四个层次十大特征,其中丹霞四绝、南宗祖庭、乐昌县武江九拢十八滩漂流区最具吸引力。

一、风景资源基础(略)

二、旅游开发评价(略)

三、旅游开发总体规划

1.指导思想

(1)以保护为前提,合理有效地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2)以人的心理特点和旅游活动行为特征为依据,划分景观游赏空间,合理组织旅游活动。

(3)以乡土特色、经济和方便为原则,合理布局和规划旅游服务设施。

(4)从旅游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分期逐步实现规划。

2.保护系统规划

根据景观资源评价及其地域分异特征,现划分出五类保护区:

(1)丹霞山风景名胜保护特区即丹霞山山体部分,面积约20km2 对锦石岩尼姑庵、别传寺、李永茂旧居、舍利塔、摩崖题刻等珍贵文物古迹及古树名木等景观资源应予特别的保护和修复。除规划所建风景建筑外,不应再扩建任何旅游服务设施。待时机成熟时应将现存的有损别传寺周围环境的旅行社、餐厅、小卖部等迁至山外。

(2)一级景观保护区保护对象是具较高科学价值和观赏价值的典型丹霞地貌方山、石峰、石柱等,面积为40km2 除规划所建的登山道和观景台外,不应增添其他人工设施。禁止开采山石及其他破坏风景整体效果的生产建设项目。必要的服务设施可利用山腰的岩洞设置。

(3)二级景观保护区保护对象是丹霞地貌的谷地、丘陵和分布于海拔300m以下坡谷中的森林植被,面积约190km2 本区应以保护和恢复自然植被、营造风景林为主。严格控制伐木、樵采等生产活动。

(4)三级景观保护区包括盆地外围及山间冲积平原上的自然村落,面积约1201km2它是维护丹霞风景区景观美的整体性和开展民俗旅游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资源,应对居民建筑加以规划指导,协调当地工农业生产与风景区保护建设和旅游业发展的关系。

(5)水源保护区包括锦江、丹霞山人工湖、东坑水库等水域,应加强管理监督、防止污染。具体保护措施可依据国家文物保护法、森林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令制定,由主管单位协同有关部门切实执行。

3.游赏系统规划

根据本区景观资源特点和旅游活动行为特征,从各景区性质、功能统一、便于管理和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拟定出丹霞风景名胜区游赏系统。

在各景观单元及游览线建设上,游览道路(包括水路)和观景点一般应设在谷底与山腰,以仰视和平视为主,给人以“画中游”的感受,并达到步移景异的效果。通过在各景区中心景点设置观景台,使景区内各景观单元在视线上得以沟通,以俯视鸟瞰为主兼有平视,可达到“一览众山小”的效果。

根据以上游赏系统划分,制定出观景点建设三级系统(略)。

在一、二级观景点建设上,除现有建筑外,其余宜采用观景台形式,增添必要的护栏等安全设施,以保护景观资源和体现山林野趣。三级观景点多在封闭的景观单元内部,对整体景观影响较小,故可以竹石为材料建观景亭阁,切忌千篇一律地用钢筋水泥加琉璃瓦顶式的建筑。

4.旅游服务系统规划

根据中心地原理和现实旅游活动行为特征,从保护景观资源、方便游人和旅游业经济效益三方面出发,制定出丹霞风景名胜区旅游地三级服务系统。一级服务地为丹霞旅游镇。二级服务地有:丹霞山脚、夏富(村)、白泥垒(村)、周田乡麻坑。三级服务地有:别传寺、望郎归、棺材寨、东坑水库露营区、燕岩、巴寨、金龟岩。

一级服务地为整个风景区游客的集散地和管理中心。规划营建食宿、购物、交通、通信及娱乐活动(主要是夜生活)设施,设立停车场和汽车旅馆以吸引过境汽车停留观光。

二级服务地是各景区内提供统一服务(包括专项服务)的次级中心地。应充分发挥当地居民的积极性,为游客提供必要的购物、休憩、餐饮以及野营、民俗风情体验等服务。

三级服务地服务范围有限,只提供必要的休憩、饮料、摄影等服务即可,不必营建专门设施。

5.旅游活动组织规划

风景区内各景区旅游活动组织应以一日游为出发点,做到各具特色,以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1)丹霞山景区具有丰富的自然与人文景观,其旅游活动主要以观光、考察、宗教朝拜等为主。

(2)韶石山景区具有舜帝遗迹及36奇石以及“鳃鱼转”文化遗址、金龟岩寺庙等风景资源,旅游活动也以观赏为主。

(3)大石山景区丹霞地貌发育典型,类型多样,加上东坑水库及部分森林植被,极富山林野趣,可开展登山、野营等旅游活动,对青少年尤具吸引力。

(4)锦江景区位于上述景区结合部,可开展橡皮艇沿江漂流观光活动,兼备各景区间内部通道作用。夏富村还是开办民俗旅游的好去处。

6.规划的分期实施方案

根据丹霞风景名胜区旅游业发展要求和实际投资能力,拟定出规划的分期实施方案。近期规划至1990年;中期至2000年;远期至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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