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光占便宜不出力——免费搭便车与公共物品
搭便车是指某些人或某些经济组织,在不付出任何代价的情况下,从他人处或社会获得收益的经济现象。
在生活中经常有这样的现象发生,在需要集资安装建设一些公共设施的时候,有的人会声称自己没有使用这些设施的需要从而拒绝分摊费用,但是当这些公共设施建起来以后,大家又无法排除这些人对这些设施的消费,这种情况常发生在一些没有居委会或物业公司的住宅区和农村。有时,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需要群体采取一些集体行动时,总有人混在其中不出力,或者是声称自己不赞同,从而置身其外。当集体目标实现以后,这些人又坐享其成。典型的例子就是南郭先生的故事:由于齐国的国君齐宣王喜欢听吹竽并喜欢排场,每次演奏都让300人一起给他合奏,于是不会吹竽的南郭先生便有机可乘。每逢演奏的时候,南郭先生就捧着竽混在队伍中,并混过了一天又一天,不劳而获地白拿薪水。这两个例子反映的就是本节所要解释的免费搭便车现象。
◆公共物品与搭便车
要理解搭便车现象,首先要理解什么是公共物品。公共物品是指由政府提供的供整个社会共同享用的物品。公共物品具有两个特点,非排他性和非竞用性。
非排他性是指只要社会上存在公共物品,就不能排斥社会上其他人消费该种物品,也就是说,任何一个消费者都可以免费消费公共物品,即使提供公共物品的人不愿意,也无法阻止某些人对这些公共物品的消费。因为人们无法把公共物品藏起来独自享用,况且“独自享用”在技术上难以实现或实现的成本很高,否则公共物品早就被人偷走或抢走了。
非竞用性是指在一定的范围内,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不会导致其他人消费公共物品数量的减少和质量的降低。通俗地来说,公共物品的非竞用性是指公共物品不会因为有人用了它而减少它的使用价值,否则这个公共物品就会被用完。
在生活中最为典型的公共物品的例子是警察体系。警察体系是一种公共物品,警察体系完善、警员尽职,会对犯罪分子造成一种威慑力,使得犯罪现象减少,从而保证整个社会秩序良好,人人都受益。任何市民都不能把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私藏起来独自享用,这就是非排他性。任何市民对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的享用,并不会减少其他市民的享用,这就是非竞用性。公共物品的两个条件表明:公共物品一旦存在,每个社会成员不管是否对这一物品的生产做过贡献,都能享受这一物品所带来的好处。
具有绝对的非排他性和非竞用性的公共物品在日常生活中几乎没有,日常生活中更常见的是介于极端的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间的准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是指具有部分非排他性和部分非竞用性的物品。如公园和高速公路就可以看成是准公共物品。公园能容纳的游客数量是有限的,在人数较少时,每一个游客的行为不会对他人游览公园产生影响。当游客人数超过一定数额后,就会造成道路拥挤,无法欣赏到公园的美丽景色。同样,高速公路上能够容纳的行驶车辆也是有限的,当路上行驶的车辆较少时,每辆车的行驶都不会对其他车辆的行驶产生不良影响,但是,当道路上行驶的车辆过多时,车辆行驶速度被迫降低,甚至会造成交通阻塞。
公共物品的上述特点,使得搭便车现象经常发生在公共物品的修建、维护和使用过程中。那么,什么是搭便车呢?搭便车是指某些人或某些经济组织,在不付出任何代价的情况下,从他人处或社会获得收益的经济现象。简单地说,搭便车是指不付成本而坐享他人之利。在需要建设公共设施的时候,有一些人不愿意分摊费用,但是又能够享受到公共设施带来的好处,如楼道的路灯、小区的绿化等。在南郭先生的例子中,南郭先生不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等成本去学吹竽,在吹竽的时候也不需要费劲,只需在队伍中装模作样就能够不劳而获。这两个例子都是不付成本而坐收他人之利的例子,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搭便车现象。
为什么会产生搭便车现象呢?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
第一,理性人假设。西方经济学家认为,“理性人”假设是对在经济社会中从事经济活动的所有人的基本特征的一个一般性抽象。理性人的基本特征是:每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人都是利己的,就是说,每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人所采取的经济行为都是力图以最小的经济代价去获得最大的收益。具体来看,理性人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自私。自私是指人们是自私自利的,人们的行为动机是趋利避害,追求个人利润最大化。二是完全理性。每个人都能够对他所面临的一切机会和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手段进行成本收益或趋利避害的分析,以便作出最佳的选择。
第二,公共物品的存在。由于公共物品的存在,使得集体行动的困境得以产生。所谓集体行动的困境是指:当一群具有共同集团利益的理性人聚在一起,想为获取某一公共物品而奋斗时,每一个理性的人都不愿意参与到集体行动中去,因为他们的参与是要花费私人成本的,即使他们不参与也能够坐享收益,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想让别人去为达到该目标而努力,使得自己能够坐享其成。如果每一个人都抱有该种想法,则结果是集体目标无法顺利实现,任何人都不能享受目标实现后所带来的好处。集体行动的困境就是搭便车现象产生的原因,它是由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用性特点所决定的。
◆搭便车的影响
在一些集体行动中,由于为数不少的人总是抱有“有我没我影响不大”、“我不做总有人去做”、“反正少不了我的份儿”的搭便车心理,所以对公共物品采取漠不关心或者是装作漠不关心的态度,以便坐享其成,这就造成了集体行动的困境,形成中国俗语所说的“三个和尚没水喝”的局面。有搭便车想法的人是理性人,追求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利益,但是,人人都有搭便车的想法使得集体目标无法实现、公共物品无法获得,最后便无便车可搭,这就是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的冲突。换句话说,就是从个人角度出发作出的最好选择却导致了集体的最差结果。
搭便车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造成公共产品供给短缺。公共物品既包括有形的物质产品,也包括无形的非物质产品和劳务。有形的物质产品如公路、路灯、码头航标灯等;无形的非物质产品和劳务包括法律、政策等,此处以有形的物质产品来说明搭便车如何造成公共物品短缺的问题。关于公共物品的建设,如果所有人都出资并齐心协力建造,那么,所有人的福利都会增加。但关键的问题是,大家都在想:如果我出资而他人不出资,那我可能会得不偿失、不划算。如果他人出资而我不出资,那我可以占便宜、搭便车,免费享受他人的成果。所以,每个理性人的最优选择都是“不出资”,这就使得公共物品的建设问题搁浅了,大家的福利也无法得到提高。常见的例子如,集体宿舍楼道里的路灯坏了,每个人都希望而且总认为肯定会有人出钱买一个灯泡安装上去,结果人人都持有这种不出钱、不出力而免费享用的心态,致使楼道里长时间漆黑一片。由此可见,个人的搭便车行为无疑会对集体利益造成损害,造成公共物品的短缺。
第二,造成公共资源利用无度。准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特点,决定谁也不能排除别人使用准公共物品。每个人出于对自己利益的考虑,都会尽可能多地利用它。如果这些准公共物品没有绝对的非竞用性,那么,它很快就被过度使用,而且无人加以护理和维修,以致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在现实生活中,公共资源利用无度的现象屡见不鲜。如河流作为一种准公共物品不具有绝对的非竞用性,如果各个工厂都向河流里排放污水而不需要支付污水处理的费用,那么,每个工厂都会尽可能多地把产生的污水排入河流中,河流污水排得过多会造成河水质量下降以致丧失了很多功能,如无法饮用、无法灌溉等。又如公共牧场也是一种准公共物品,如果牧场附近的牧民不用支付任何费用就能在牧场上自由放牧,每个牧民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都会尽可能多地放牧。如果每个牧民都这样想,其结果是牧场上放牧的牛羊过多,牧场上的牧草被吃光,牧场丧失了放牧的基本功能。
第三,造成公共组织效率缺失。如果集体行动缺乏良好的组织结构设计和组织制度建构,那么,公共组织就会成为“搭便车”的温床,“自利性”就会腐蚀“公共性”。在公共组织中,如果某一个体不付出劳动成本,同样也能得到与其他劳动投入者相同的收益,则这种成本与收益的不对称,会使得很多人怠工、误工。如今,在一些公共组织里面,常常存在着得过且过“出工不出力”的现象。这些现象中的人们整天巴望着有人会把事情干好,“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结果造成组织效率和效益大打折扣。在一些办事机构中,管理者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致使前来办事者十天半个月还办不成事的现象也很常见。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议而不决等现象,都凸现出集体行动中的搭便车问题,从而使得公共组织的效率和价值丧失殆尽。
第四,造成公共政策执行失效。关于公共政策的执行,如果执行者只是理性地算计,只顾着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不是认真地执行政策,那么,公共政策就会成为一纸空文,无人执行。关于公共政策执行的问题,如果群众对于政策的执行有意见或建议,但又秉着搭便车的思想,就不愿冒险去表达意见和建议,以免“惹祸上身”,而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期冀有一天有人能检举揭发。由于大家都是这种搭便车的心态,所以,无论是何种意见和建议,都会成为“空中楼阁”。因此,在执行过程中,这种搭便车的不合作行为使得公共政策失效或者失败。
◆如何解决搭便车问题
那么,该怎样解决搭便车这种困境呢?搭便车困境的解决需要合理的政策配置或制度安排来实现。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是多种制度不断创新的过程。制度的不断创新和完善,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一个不断克服和减少搭便车的过程。具体地来看,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措施来解决或减少搭便车问题:
第一,政府提供公共物品。针对公共物品缺乏问题,可采用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措施来加以解决。由于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用性,市场在公共物品的供给上是无效率的,因此,公共物品应该主要由政府来提供。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并不等于政府生产全部的公共物品。如果单纯地由政府生产和经营公共物品,往往会由于多种原因而缺乏效率,政府可以通过预算或政策安排,授权给国有企业甚至私人企业生产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此外,政府也可以通过对生产公共物品的企业予以补贴的方式来鼓励公共物品的生产。常见的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有道路、绿化、国防等。除了由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外,企业也可以提供公共物品。如目前的住宅小区几乎都有居委会或者物业公司,通过他们的组织和管理,可以为小区提供公共物品。
第二,明晰产权。针对公共资源利用无度的现象,可以采用明晰产权和市场交易的办法来解决。明晰产权是指,不论是“公用地”,还是“公共河流”,对他们的占有和使用必须有相关的规定。公共资源的使用必须有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定性,并确定负责任的提取方式,以使公共资源可持续使用和发展。如对于工厂边上的河流,由国家相关部门来管理,明确规定哪些污染物可以排放,排放的污染物的数量是多少,并按照相关的规定对排放污染物的行为进行收费,收取的费用作为河流的维护和治理费用。通过合理的管理,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三,制定赏罚分明、责任明确的机制。针对组织效率缺失和政策执行失效的问题,可以制定赏罚分明、责任明确的机制。如何要求集体中的个体去为集体目标的实现作贡献呢?如何促使集体中分散的个体形成“组织合力”从而发挥“1+1>2”的集体效应呢?如何克服集体行动的困境,达到“众人拾柴火焰高”的目的呢?只有解决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矛盾,才能解决上述这些问题。因为只有一种独立的和“选择性”的激励才会驱使集体中的理性个体采取有利于集体的行动,这种选择性的激励必须是针对个体的,使得集体中作出贡献和没有作出贡献的人,作出贡献多和作出贡献少的人得到区别对待,“赏罚分明”。这种激励包括正面的奖励和负面的惩罚两大部分,对于那些为集团利益的增加作出贡献的个人,除了使他能获得正常的集体利益的一部分外,再给他一部分额外的奖励,如奖金、红利或荣誉。而惩罚就是制订出一套使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一致的规章制度,一旦某个成员违背了集体利益,就对之进行罚款、通报批评、开除乃至法律制裁等。实现赏罚分明的关键是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使每一件事、每一项责任都落实到人,使得事事有人负责,人人承担责任,避免像东郭先生那样滥竽充数的人出现,避免对组织效率起拖累作用的人出现。
总之,由于人是理性的,只要存在公共物品,就不可避免地存在搭便车现象,进行制度设计的目的是减少或防止搭便车现象的发生。随着市场机制的日益完善,随着人们道德水准的进一步提高,搭便车现象会越来越少,资源配置将会日趋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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