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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根据诉讼法基本原理,刑事诉讼属于“公诉”,而民事诉讼属于“私诉”。

第三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

根据诉讼法基本原理,刑事诉讼属于“公诉”,而民事诉讼属于“私诉”。“公诉”以实行国家刑罚权为目的,而“私诉”则以解决损害赔偿为目的。“公诉”的原因在于国家利益被侵害,“私诉”的原因是个人权利遭受了侵害,两者各异。“私诉”本属民诉,一般不应附带于“公诉”,但两者是由于同一犯罪行为引起的,为提高诉讼效率,防止裁判抵触,因而使“私诉”附带于“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在诉讼法上有经济、便利、减少讼累的意义,从诉讼法保障实体法实施的意义上来说,它不仅有及时满足被害人“民法”上赔偿损害要求的作用,而且在“公法”上,对于保护社会秩序、惩罚犯罪,也有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正确处理刑事案件

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有利于全面地查明案情,准确地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合并审理刑事案件附带民事案件,可以全面查明被告人是否有罪及其罪行是否造成了物质损失、损失的程度等等。在一些情况下,被告人的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程度,是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决定性因素。例如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偷税、抗税等;侵犯财产罪中的盗窃、诈骗等;渎职罪中的收受贿赂、玩忽职守等。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被告人的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程度,是对被告人量刑的一个重要情节。例如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放火、决水、爆炸等使公私财产遭受损失还是重大损失;在交通肇事罪中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还是特别严重损失;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被告人的行为是否造成了物质损失以及损失的程度,也是衡量其罪行是否严重或特别严重的一个参考性的情节。在刑事诉讼中,只有及时、全面地查明上述种种情况,才能准确地对被告人定罪量刑。

二、有利于有效地惩罚犯罪

各种犯罪活动,不仅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和公民的安全,而且往往使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产遭受损失。惩罚犯罪不仅需要正确运用刑罚手段,而且也需要正确运用经济手段。不正确运用刑罚手段严厉打击犯罪,就不能发挥刑罚的威慑作用。同样,不注意正确运用经济手段与犯罪作斗争,使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到了便宜,也不能充分发挥法律的警戒作用。我国在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以前,各种犯罪活动曾猖獗一时。有的犯罪分子扬言,搞犯罪活动,虽然可能被定罪判刑,但“这是痛苦一阵子,享乐一辈子的生意”。这种情况的出现,尽管与当时用刑罚手段打击不力有重要的关系,但也不能不看到,这与当时没有注意正确运用经济手段与犯罪作斗争,使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到了便宜有着直接的关系。有不少犯罪分子,以享乐为根本目的,以攫取公私财产为根本手段,其信条是“活着干,死了算”,对这样的犯罪分子,只要能在经济上占到便宜,不惜冒坐牢甚至杀头的危险。单纯地对他们进行刑罚,起不到惩戒作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分子造成的物质损失,依照附带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严追究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这样一来,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受到了致命的打击,使他们感到,进行犯罪活动,会“赔了夫人又折兵”。坚持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在刑事诉讼中,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对于有效地打击犯罪,惩戒、教育、改造犯罪分子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三、有利于正确执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

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是我国基本的刑事政策。坚持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查明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情况,并查明被告人如何对待其民事责任的态度,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赔偿,降低犯罪造成的后果。刑法也规定,被告人认罪、悔罪的态度和表现是决定从重、从轻处罚的一个情节,是决定是否宣告缓刑,实行减刑、假释的必要条件。可见,实行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对正确执行宽严结合的刑事政策十分必要。

四、有利于保证公民和国家、集体财产不受侵犯

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实行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允许对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当国家、集体的财产遭受犯罪侵害时,允许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规定司法机关有义务保障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这样就能及时、有效并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和国家、集体的财产免遭犯罪侵害,或者把这种侵害所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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