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体制下的国际贸易法律救济制度

体制下的国际贸易法律救济制度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WTO体制下的国际贸易法律救济制度是指在WTO体制的要求下,WTO成员方依法建立的,制裁妨碍国际贸易自由权益的违法规则和行为,保障和补救受损方国际贸易自由利益的制度。同WTO体制中的国际救济制度一样,两者都是为了确保WTO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能在成员方领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两者最终都有助于完成WTO体制的任务,实现WTO协议规定的宏伟目标。

第二节 WTO体制下的国际贸易法律救济制度(10)

国际贸易(自由权益的)救济是废止和纠正国际贸易领域内违法规则与行为的特殊法律救济形式,它是在国际贸易自由化的背景下,有关国际组织或国家等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通过废止妨害国际贸易自由权益的违法规则和行为,保障和补救国际贸易自由利益的行为总称。WTO体制下的国际贸易法律救济制度是指在WTO体制的要求下,WTO成员方依法建立的,制裁妨碍国际贸易自由权益的违法规则和行为,保障和补救受损方国际贸易自由利益的制度。

WTO体制下国际贸易救济的管辖区域只能是成员方的领域。它是成员方解决其关税领土范围内国际贸易纠纷的制度。在此前提下,第一,它的贸易救济申请人(原告)只要符合法定的申请(原告)资格,就有权利要求启动该项法律救济制度,可能是外籍贸易商,也可能是本国贸易商等;第二、它所救济的内容是外国当事人(如外籍出口商)受害的国际贸易自由利益,或者本国当事人(如本国进口商)的国际贸易自由利益,甚至还包括其他利益集团(如消费群体)的利益;第三,它制止和纠正的客体是违法阻碍国际贸易往来、妨害国际贸易自由权益的规则和行为。这些规则和行为若从国际贸易的层面来看,其实就是上文所指的贸易壁垒。

由于WTO体制下的国际贸易救济制度是WTO成员方关税领土范围内的特殊法律制度。WTO协议的灵活性和各成员法制的多样性,决定了它的贸易救济机关可能是成员方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关或者立法机关的一类、几类或全部;它的贸易救济被申请人(被告),在不同成员方的法制环境中也具有不同的类别,不过肯定包括各国的国际贸易行政管理机关。

WTO体制下的国际贸易救济制度是WTO体制中的国际救济制度在WTO成员方范围内的延伸,是国际贸易纠纷在WTO成员方层面的法律解决,是对国际贸易自由权益的国内法律救济。同WTO体制中的国际救济制度一样,两者都是为了确保WTO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能在成员方领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两者最终都有助于完成WTO体制的任务,实现WTO协议规定的宏伟目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