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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的含义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我国,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过程中有法律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的活动。国家赔偿实质上是指国家赔偿责任,是国家对被侵权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可见,在国家赔偿中,侵权行为主体与赔偿责任主体是分离的:侵权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而赔偿责任主体却是国家。

一、国家赔偿的含义

国家赔偿的概念最早出现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是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权思想不断进步的产物。[1]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很多国家都通过立法或者判例的形式确立了国家赔偿制度,这一阶段的国家赔偿立法甚至成为一个国家民主法治发展的标志。国家赔偿也逐渐脱离民法体系,发展成为独立的法律体系。[2]“国家赔偿”一词,在各国立法中有不同的称谓,如“国家赔偿”、“国家损害赔偿”、“国家赔偿责任”、“国家责任”,等等。因各国的历史、文化、政治等方面的差异以及所采取的立法结构不同,“国家赔偿”的含义也存在一定的差别,但有个基本的共同点就是:国家赔偿以国家作为责任主体,由其承担因公务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以为受害人提供救济。在我国,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过程中有法律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的活动。它包括以下几层意思:

1.国家赔偿是由国家承担的法律责任。国家赔偿实质上是指国家赔偿责任,是国家对被侵权人承担的法律责任。虽然侵权行为是由不同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但是,承担责任的主体不是这些机关或工作人员,而是国家。可见,在国家赔偿中,侵权行为主体与赔偿责任主体是分离的:侵权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而赔偿责任主体却是国家。不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主观状态如何,只要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实际损害的,国家就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而不由行使职权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自己对被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2.国家赔偿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承担的责任。在这里,国家机关包括依照宪法和组织法设置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上述机关中履行职务的公务人员。此外,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凡上述机关、组织及个人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法律有规定的,国家便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国家赔偿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承担的责任。行使职权的行为属于国家公务行为,是代表国家所为,行为的后果归属于国家,它不同于国家机关的民事行为,也不同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民事行为和个人行为,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4.国家赔偿一般是对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承担的赔偿责任。这里违法行使职权中的“违法”,不仅包括违反法律的明文规定,而且包括违反法的基本原则和法的精神;不仅包括实体违法,而且包括程序违法;不仅包括作为行为违法,而且包括不作为行为违法;不仅包括法律行为违法,而且包括事实行为违法。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合法行使职权的行为造成的损失,国家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而会引起国家补偿。

5.国家赔偿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实际损害为前提。赔偿是针对损害而言的,无损害也就无所谓赔偿,这里的损害必须是现实的实际存在的损害,而不是假想的可能存在的损害。且损害的是合法权益,而不包括非法权益。在我国,无论是国家赔偿的侵权行为范围还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损害范围都由法律明文规定,即哪些行为造成的哪些损害能获得国家赔偿都源于法律的规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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