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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夫威胁活埋妻女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恶夫威胁活埋妻女■案情概述1996年,南宁市某单位的干部陈某与广西某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的黄某经人介绍相识后,于1998年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有一次,陈某竟扬言要将妻子黄某及其女儿活埋,而且马上拿铁锤将客厅地板敲碎,再用铁锹挖了一个大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定,陈某在客厅挖坑后对黄某进行威胁、恐吓,已对黄造成精神损害,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并作出判决。

恶夫威胁活埋妻女

■案情概述

1996年,南宁市某单位的干部陈某与广西某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的黄某经人介绍相识后,于1998年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谁知婚后不久,双方感情每况愈下,以致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今年8月5日,两人又发生争吵,继而发展至对打。有一次,陈某竟扬言要将妻子黄某及其女儿活埋,而且马上拿铁锤将客厅地板敲碎,再用铁锹挖了一个大坑。黄某见状,吓得带着女儿落荒而逃,从此不敢回家居住。

无家可归的黄某母女只好向妇联求助,谁知陈某却抢先一步将黄某告到了法庭,不但要求离婚,还要经济补偿。法院开庭审理后认定,陈某在客厅挖坑后对黄某进行威胁、恐吓,已对黄造成精神损害,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并作出判决。

■分析建议

家庭暴力是一般公众和学者近年来最为关注的问题。甚至有人认为,由于家庭暴力过于普遍,它已经成为常态而非例外反常现象了。尽管有法律保护妇女不受虐待,但是家庭暴力案件很少能得到起诉,除非打成重伤或出现致死人命的情况。许多受虐妇女因此丧失了起诉的勇气,不得不继续维持暴力的婚姻关系。

在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暴力方面,中国政府的措施是:第一,倡导尊重妇女、爱护妇女的社会风气,反对歧视妇女,谴责和惩治一切侵害妇女的暴力行为;第二,完善消除对妇女暴力侵害的专门性、预防性和行政性的法律法规体系及执法监督体系,实现妇女人权保障的全面法制化;第三,提高妇女的法制观念及法律意识,以法维权的能力,以及增强妇女的防暴抗暴能力;第四,政府和非政府组织要重视和受理妇女的来信来访,为受害妇女排忧解难,伸张正义。可以预期,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中国妇女的状况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会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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