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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主持的个性

时间:2022-04-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传播个性不等同于传播个体性。“个性化”传播只有得到受众的接受、认可、欢迎才最终成为有个性的、有价值的、有生命的,才称得上是有传播个性的,离开了公共性的个性只是个体性,对于大众传播没有价值。个性与群体性的问题是个性的关键,也是大众传播中极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对于不能进入有声语言传播“个性圈子”的“个体化”、“伪个性化”等,由于其容易辨析,我们不打算对此多着笔墨。

二、播音主持的个性

我们认为,播音主持的个性是传播主体在有声语言大众传播中以自己独特的体验、独特的感受、独特的表达方式适应和驾驭节目,使节目获得并展现出独特风格时所呈现出来的一种积极的特征。

传播个性不等同于传播个体性。我们承认,每一个个体都有不可替代性,有着自己相对独立的生存空间和生存价值,并以自己与此一世界的特定联系和行为特征区别于他人。在具体的创作中,因为“才有庸俊,气有刚柔,学有浅深,习有雅郑”,所以会“各师成心,其异如面”。[22]毫无疑问,创作个性与个体性有着必然和内在的联系。但是,我们对传播个性的界定不是在这一意义上说的,我们认为,个性之中包含有价值评价的意义,是个人对社会环境的态度和行为的积极性特征。个人价值包括个人的自我价值和个人的社会价值,虽然主体对自我个性的确认既可以来自于自我的评价,也可以来自于他人的(或社会的)评价,或者往往是二者共同作用的结果。但与纯粹意义上的个体个性不同,传播个性更强调其社会价值和审美价值。在大众传播中,个性不就是个体性,个性化的语言也不等于“私语化”的语言。个性是建立在公共性的基础之上的,传播个性的认定不是个体“自以为是”、“自鸣得意”的结果,主要是通过他人(由策划人、管理者实施“初审权”,最终由受众的直接间接反馈进行评价)的肯定获得的。真正有个性的传播主体也不会以“我这么有个性,受众一定欢迎”为由,自我认定传播个性的存在并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可以说,传播个性是传播主体的个性与特定节目的定位、受众对特定节目的接受心理相交汇的那一契合部。“个性化”传播只有得到受众的接受、认可、欢迎才最终成为有个性的、有价值的、有生命的,才称得上是有传播个性的,离开了公共性的个性只是个体性,对于大众传播没有价值。

传播个性与独特性。个性的要义在差异性和独特性。在传媒日益发达的今天,众多的频道(频率),数以千百计的节目、栏目,难免重复重叠。个性是用来区隔节目的重叠和相似性的有效方法。传播主体在问题意识、思维方式、解释原则、概念框架、逻辑思路、话语表达等方面所表现出的独特的体验、独特的感受、独特的视角、独到的见解、独有的表达,是有声语言大众传播个性魅力的根本来源。富于个性的有声语言传播的感染力,其产生途径不一,可来自于看待问题的独特的视角和思路,也可来自于特有的表达方式。当然,更多的情况是二者的合一,因为“如何传达”和“传达了什么”往往是统一的。

我们试举一例:

在品种繁多的谈话类节目里,李敖的《李敖有话说》(凤凰卫视)以其犀利的思想、自信的心态、独到的视野、独特的内容、尖刻的言辞、夸张的表达独树一帜。他形容一个虚伪的高僧写字不好,就说“这不是毛笔字,这是用带毛的笔写字”[23],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把一个攀附政治、虚假伪饰、道貌岸然、附庸风雅者的丑态刻画得入木三分。在2005年2月24日的《“新老贼”进立法院》中,李敖以自己的所闻所见,用生动的语言,把台湾岛内的假民主揭露得淋漓尽致:

看到没有?立委公然亮票,你投给谁还要给旁边人看!结果怎么办呢,两百二十五位立法委员,除了李敖以外,他们两百二十四位全都被控制。你看报上说啊,院长投票的时候,盯票——把票盯住,后面人跟着看,亦步亦趋。你到帘子里面盖印,盖戳子投票的时候,有人把头伸进来,看你盖谁,然后盖好了以后还亮给别人看。你看,除了李敖以外,大家又吹又摊——吹是盖好了图章以后,怕印泥没干,吹一下;摊,摊给你看,表示说我这一票没有跑。大家想想看,这是哪一国的民主啊?!民主演变到这个程度,当然就荒腔走板,当然就走火入魔,当然就是大笑话!

逻辑上环环相扣,以事实说话;语言上极尽铺陈,描述感强,极为生动;神态上嘻笑怒骂,却又真实、自然,不至放肆癫狂。观众这样评价他:“李敖博学多才,常有普通人意想不到的思想和论点,发表出来令人有振聋发聩的感觉。论据充分,言论尖刻,骂人骂的过瘾,揭短揭得淋漓尽致,却令‘敌人’无话可说”,他“单刀直入,以证据骂人、以口舌开心,结合博学、勇气和口才,说真话揭真相,慓悍无惧”。[24]这些评价准确地总结了他的传播个性。

个性与真实、自然。个性化不是用一己之言去压服或哄骗大众,鲜明的个性特色是建立在真实、真诚、说服力强的基础上的,然后才凸现其感染力,并在唤起接受主体的情感认同后产生的。个性不是“装”出来的,也不可以去“玩儿”。个性是自然的,移植、模仿是“东施效颦”,伪造、矫饰是“惺惺作态”。个性也要真诚,单纯显示个性、塑造个性而不顾及接受者的感受,或者只为满足一小部分接受者的感受而忽略了大部分人的感受和整体的社会影响,实质上是对受众的不尊重。如果说是“立功心切”,尚可“其情可恕”,假如明知如此,故意“取利忘义”,那在愚弄别人的同时也异化了自己!

珍视传播个性。传播主体应认清自我优点,不可贪多务得,到处“张口”。“能干”不必“全干”,“名人”不是“超人”。否则,一方面容易因精力不足、能力不够,勉强为之而粗制滥造;一方面却因占有话语权又辜负期待,白白浪费传播资源。在面对这个问题时,编创人员也要明确大众传播不同于“娱乐圈”,“名人效应”不见得是赢得市场的“灵丹妙药”,还是多多培养“新人”,以便能“百花齐放”;传播主体自身也不要被“胜利冲昏了头脑”,以为自己无所不能,要知道即便是优良的“品牌”也不能包揽一切,还是要集中精力,多出精品。

个性与群体性。个性与群体性的问题是个性的关键,也是大众传播中极易出现问题的地方。我们特意把它放到本节的最后,进行重点论述。对于不能进入有声语言传播“个性圈子”的“个体化”、“伪个性化”等,由于其容易辨析,我们不打算对此多着笔墨。我们想从进入了“个性圈子”,却不能善始善终,为个性所累并终为个性所弃的一种现象入手,来展开讨论,以便使其更有现实意义。

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主持人是通过自己的“与众不同”得到出镜机会的,他们往往形象一般,有的也仅是“五官还算端庄”;语音面貌上,普通话不够标准,方音较重;但思维比较流畅,比起那些僵化、肤浅的主持人来,要深刻和生动些;语言表达能力也相对有特点,有的机智幽默,有的尖刻辛辣,有的生动活泼。在这些主持人中,有人采访能力突出,以驳难对手体现自己的“深度挖掘”;有人外语能力较强,以采访国际政要、纵谈天下大事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有人阅历相对丰富,以十足的自信和无所不能、无所不批的气势展现自己的勇气和智慧;有人语言感觉较好,以生动的故事性或活泼的生活语言讲述社会信息并显示自己的灵活、“前卫”和“新潮”……应当说,大众传播反映社会百态,是“生活的镜子”,自然要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在传播主体的设置上也是如此。我们对传播主体自然不能求全责备,“声形俱佳”、“形神兼备”、善于传播的当然更好,那些基本达到传播水准、能骋“一技之长”,在某一领域、某一类型、某一风格上“善于传播”者,也照样可以进入大众传播领域与受众展开交流和对话,来展现自己的传播个性。

应当说,这一类主持样态的大量涌现,具有积极的意义,它壮大了传播群体、丰富了传播形态、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受众求新求变的心理,虽然是“剑走偏锋”,但也正是生活的常态。但我们不能否认的是,特色不就是普遍性,在某种意义上,特色越鲜明,局限性也越大。对于大众传播来说,“大众”二字,当然不能成为扼杀个性的理由,但也确实为“过于个性化”设定了篱墙。在共时层面上,“过于个性化”趋于“私语化”、“完全个人化”;在历时层面上,“过于个性化”常表现为“总是如此”,“维持品牌”。个性不是“祖传妙方”,可以“历经千载”,仍然“包治百病”;个性不是唯一性,而是一个不断调整、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是伴着主体的活动而变化,随着主体的成长而成长的。一些主持人深知这一点,在获得了初步的成功之后,把自身的特点和传播的特性结合起来,在不失去自我的同时,谦虚谨慎、勇于探索、敢于创新,获得了更为丰富的、真实的、富于感染力的“个性”,使个性真正成为他善于传播的“法宝”。而有的主持人在获得了一定认可后,却不断将其“特点”推向极致,在他们那里,犀利变成刻薄、鲜活变成戏谑、自信演变成“唯我独能”、某一方面的特长则扩张到对某一领域的垄断。更有甚者,有人一旦遭到受众的批评,就“祭出”个性这一“法宝”,以“维护个性和创作自由”,竟然说出“你不喜欢的话,可以把电视关掉,也可以调台,但是不要强迫我做不愿意做的事”的话来。[25]这真是咄咄怪事!一些主持人正是在反对“模式化”和“单一化”、追求“生活化”和“多元化”的风潮中出现在话筒前、荧屏上的,而一旦“功成名就”,取得了话语权,“弱媳妇”竟变成了“恶婆婆”,不但以自己某一方面的特点——有的还以某些方面的短处(如声形不佳)——来轻视其他播音员主持人,甚至更加变本加厉,竟然要求观众调整心态、适应自己,不惜让他们关掉电视!这样的维护个性,难道不也是“以不变应万变”者的“同调”么?这样的以“反正有人喜欢,随便你喜欢不喜欢”作为逻辑,难道不是要把“分众化”分到“私人化”甚或只落得一个“知音难逢”的孤号和哀鸣吗?如果推崇个性最后把荧屏变成了个人为所欲为的舞台,个性成了霸权,这样的个性害人害己,要它何用!

我们不是要取消传播主体的个性,也不是以群体性取代个体性。个性本身就不只是个体自身的事,而有其群体属性和社会属性。个性不是建立在消解他人的自由和权利之上的,个性是个体的表征,也是个体与他人交往的价值所在。通过个性,主体显示了自身的特点和价值,吸引其他主体并接触其他主体的个性以相互印证、相互欣赏、相互补充。不能以自己的个性为由,来侵夺别人的空间,剥夺别人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说,个性既是独特性,也是相容性。在大众传播之中,传播主体以一人之身,负媒体责任和群体重托,与庞大的接受群体进行传播交往,用形象的比喻来说,他就是“撬动”重物的那一“支点”!他的举动,在初始环节也许显得不那么关键,但是随着传播的实现过程,却可能“涌现”出超乎想象的后果。因此,传播主体的个性,是在自身的特性之上负载了传播群体性、顾及了接受主体性、带有社会性和时代性而形成的传播个性。

总起来说,鲜活的创作个性造就有声语言大众传播的不同风格,在不同传播目的和多种传播手法间造就动态吻合,把主体的和主体创作有机结合起来,为有声语言大众传播的生命活力注入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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