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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的主要工作和次要工作_李鸿章的事迹

时间:2022-08-20 名人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李鸿章的主要工作和次要工作_李鸿章的事迹李鸿章就任直隶总督之日,正是清政府打压湘淮军的恶果出现之时。随着李鸿章和淮军势力的增长,李鸿章成了第一疆臣,虽然不在中央,但因为驻节于天津,再加上淮军子弟遍布各地,他俨然成了中央与地方的中介与各种事务的试验田。受灾地区超过54州县以上的大灾年和特大灾年有29年次,平均每2.4年发生一次;其中超过75州县的特大自然灾害年共发生11年次,平均6.4年发生一次。

李鸿章的主要工作和次要工作_李鸿章的事迹

李鸿章就任直隶总督之日,正是清政府打压湘淮军的恶果出现之时。1868年,有一件震动全国的刑事案件发生——两江总督马新贻在光天化日之下于总督衙门前被人杀了。一百多年来,对于谁是幕后指使的议论有许多。但马新贻被杀,嫌疑最大的无疑就是曾国藩和他的湘军,导火索是裁军

(1)应对裁军

裁军历来就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军人退伍之后,虽可以回乡务农,但许多人却未必还有那份儿心情和耐力。特别是,回乡之后成了普通百姓,也要受到官府、乡绅无赖的欺负,因此,由退伍兵组建的秘密社团出现了。它就是哥老会。哥老会起初是普通团勇为了保护自身经济利益而秘密结成的小团体,其后人员越来越多。

哥老会成员杀死高级将领的事情并不鲜见,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左宗棠的爱将甘肃提督(从一品武职)赏戴花翎,赐号尚勇巴图鲁,钦赐黄马褂诰授振威将军的高连升。

湘军被裁后,有许多人不愿意回湖南,因此,这些人便留在了江南。然而,马新贻属于后辈晚学,根本弹压不住湘淮军。最终,矛盾激化到刺杀案件的发生。(www.guayunfan.com)

面对江南的混乱,清政府只好迅速要求时任直隶总督的曾国藩回驻两江。那么,直隶总督必须选配一位有才能的人来执掌,在当时李鸿章理所当然是首选。再者,李鸿章因为久办洋务且部队装备最好,在军事上将其调离大本营放到皇帝身边乃是最安全的做法;外交上,李鸿章得心应手;地方政务上,李鸿章有治理江苏的实际经验。因此,1870年,李鸿章顺理成章地担任了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

随着李鸿章和淮军势力的增长,李鸿章成了第一疆臣,虽然不在中央,但因为驻节于天津,再加上淮军子弟遍布各地,他俨然成了中央与地方的中介与各种事务的试验田。

(2)李鸿章在河北的工作内容

李鸿章上任之初,就已经向清政府明确了自己的工作重点,在《调任直隶谢恩折》中,他说得很明白:现如今海防吃紧,拱卫京畿要地安全是根本大计。现在天津教案还没有最终结案、各种水利设施待完善、对外关系、练军保民这些都该仔细规划。我李鸿章的威望和德行都不如曾国藩,难以威震督抚。所以,在事务工作上“一守曾国藩旧章”。

李鸿章为人、为官之精明实在令人赞叹,刚一赴任,就将几个大问题解决了。首先,确定了工作重点:重海防、外交,轻地方政务;地方政务中重在练军工作、水利设施建设。同时,又向清政府表示了忠心(拱卫京畿)和自己绝对不会拥兵自重(难以威震督抚)。既然地方事务中的大部分工作都不进行重点管理,总体上该怎么办?李鸿章也很明确——一守曾国藩旧章。

A.李鸿章治河

我们首先看治河。身在天津,首先保卫的就是北京及其周边地区,因此,李鸿章把目光放在了永定河的治理上。除此以外,还有黄河、滹沱河等九大河流。在直隶25年间,李鸿章和张树声共对直隶境内的十大河流进行了35次大规模维修(永定河10项、滹沱河5项、运河6项、大清河8项、直隶境内的黄河4项、其他2项。),其余小的工程不计其数。

为了节省经费,李鸿章采用了“以工代赈”的方式。自1870年到1890年间,13次较大规模的“以工代赈”修筑水利工程工作,共花费银278万两,制钱8.5万串。另有棉衣34万件、大米1.3万石等,总耗钱300多万两。除此以外,李鸿章还经常调动淮军、楚军来协助治河,如此也可节省开支。

直隶水灾频仍,李鸿章虽然竭尽所能,仍然是民怨鼎沸。著名的京剧武生盖叫天先生就曾愤怒地指出:“小时候,周边的老百姓都咒骂李鸿章为‘王八精’,搞得河北四处水灾。”其实,李鸿章也很苦恼。

朝廷给的各种修筑水利工程款项逐年减少,钱根本不够用,到处都喊穷。想保卫国家就得有洋枪洋炮,这种情况下,洋武器价格高,花费巨大,北洋海军练成需要多少钱?仅仅买军舰就是三千多万两,再加上维修、武器弹药、人员军费、相关设施花费等。清政府每年的财政收入不过七八千万两,光绪后才过亿。例如,南运河的抢修钱原本是2.1万两,到了1870年,已经减少到8800两;北运河同样由3.6万两减少到1.44万两。在这种情况下,李鸿章只能发动商民捐资,卖官鬻爵。

李鸿章虽然竭尽所能,但治河效果一般,例如永定河1876年到1892年的16年里,决口14次。从1885年到1898年,直隶连续14年发生水灾。所以,生于1881年的高阳县人盖叫天先生以及他的乡亲们对李鸿章才会有那么多怨言。

对于直隶治河效果不佳,李鸿章认为就是缺钱,几十年的欠账必须要由巨款来填补。当然,李鸿章的这种观点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确实值得商榷。

例如,修筑各种水利设施、赈灾等过程中,李鸿章虽然也明白贪官污吏的危害,但其处罚都不重。特别是灾害问题,更是如此,贪官污吏造成百姓对于清政府的信任度极速下降。

B.李鸿章救灾

李鸿章任直隶总督期间,中国正处于大规模自然灾害频发时期,甚至有人认为其严重程度超过了明末大灾害期。71年间,当时的中国各省(不包括新疆、西藏、内蒙古),共有32527次自然灾害,平均每年达451.76次。从次数看,山东4917次、江苏3910次、河南3690次、河北3727次、浙江3315次列前五大省份。当然,次数不等于严重程度。仅以直隶为例,从1840年到1911年,直隶受灾州县累计达3791个,平均每年有50多个州县发生自然灾害,而这仅仅是水灾、旱灾,震灾、雹灾、蝗灾等没有包括在内。据统计研究,晚清时期的直隶,自然灾害的特点如下:

第一,晚清时期,直隶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很高,十年九荒。受灾地区超过54州县以上的大灾年和特大灾年有29年次,平均每2.4年发生一次;其中超过75州县的特大自然灾害年共发生11年次,平均6.4年发生一次。

第二,自然灾害的发生呈现趋烈趋频态势。以20年为一时段,可以看出,第一个20年间,有7个大灾年及特大灾年,平均每2.85年一次;第二个20年间,大灾以上的年份共有11个,平均不到2年就有一次;第三个20年间,大灾以上的自然灾害年共有12年次。

第三,在空间分布上主要集中于顺天、保定、天津、河间、广平、大名等6府。其中天津、大名两府是水旱均较严重的地区。

第四,直隶中部地区多水灾,西南地区多旱灾。而且,应该特别注意的是,离皇帝越近受灾次数反而越多。例如71年间,顺天府(今天北京市的所有远郊区县和大部分近郊区县在那时都属于顺天府)平均每县发生水灾27次(受灾次数648,除以顺天府总辖县数24,以下同),不到三年就发生一次。保定发生16次,不到五年就发生一次。正定14次,五年发生一次。由此,造成大批居民进入北京城。

1875年到1879的丁戊奇荒期间,直隶几乎全省受灾,仅河间府就有200多万灾民,由此可见大灾荒的程度。直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等省自光绪元年(1875年)持续四年的大面积干旱,直接导致1877年(丁丑年)、1878年(戊寅年)出现了严重的灾荒。同时,苏北、皖北、陇东、川北等地也发生灾害,大约有1000多万人饿死,2000多万人逃荒于各地。又因河南、山西旱情最重,又称“晋豫奇荒’、“晋豫大饥”。

1899年、1900年,直隶再次发生特大旱灾。直接造成“畿辅荒旱,赤地千里,民不聊生”。同水灾一样(计算方法也如水灾),离北京较近的天津平均每6年就发生一次旱灾。综合起来,李鸿章任直隶总督期间,仅水旱灾的统计,发生频率如下:

1870年,水灾56起,旱灾58起,总计114起;

1871年,水灾90起,旱灾3起,总计93起;

1872年,水灾81起,旱灾30起,总计111起;

1873年,水灾73起,旱灾1起,总计74起;

1874年,数字不详,但有48县报灾;

1875年,水灾26起,直隶大旱,总计27起;

1876年,水灾0起,旱灾73起,总计73起;

1877年,水灾7起,旱灾69起,总计76起;

1878年,水灾22起,旱灾86起,总计108起;

1879年,水灾72起,旱灾2起,总计74起;

1880年,数字不详,但有63县报灾;

1881年,数字不详,但有45县报灾;

1882年,水灾46起,旱灾0起,总计46起;

1883年,水灾109起,旱灾0起,总计109起;

1884年,水灾23起,旱灾0起,总计23起;

1885年,水灾74起,旱灾0起,总计74起;

1886年,水灾66起,旱灾0起,总计66起;

1887年,水灾59起,旱灾0起,总计59起;

1888年,水灾44起,旱灾0起,总计44起;

1889年,水灾42起,旱灾0起,总计42起;

1890年,水灾99起,旱灾2起,总计101起;

1891年,水灾19起,旱灾2起,总计21起;

1892年,水灾74起,旱灾3起,总计77起;

1893年,水灾64起,旱灾0起,总计64起;

1894年,水灾102起,旱灾0起,总计102起;

1895年,水灾68起,旱灾0起,总计68起。

李鸿章在如此情况下,心急如焚。由于户部拨款、捐款的不足,他开始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救灾。

1871年,派人前往外省紧急购买大米10404石;小米32973石;红粮54629石。经奏请截留漕粮101372石。

1872年和1873年,购买大米2600石;小米7332石;红粮、杂粮50165石。截留漕粮106862石。

1876年,李鸿章挪用练饷银的利息19822两,又命令练饷局立刻拨银6658两,支应局津郡厘金局28984两。

1877年,先后两次挪用海防经费11万两。

1884年,紧急提调练饷局的10万两,前往南方购买大米、在周边地区购买玉米、高粱等用于赈灾。

除此以外,李鸿章还开始卖爵位、卖功名,用以筹款。例如1879年冬到1880年冬,此类钱财收款660527余两。

可以说,面对严重的灾情,作为官员,李鸿章该做的都已经做了。亲赴灾区视察、向中央讨要各种赈灾款和减免赋税、向其他省份告急、劝官商捐款等,但是,在这中间的各种吏治问题却像修筑河工一样沉重。相对来说,在救灾期间,李鸿章也杀了一些人、罢了一些官,但力度仍然偏弱。

在直隶大灾期间,仍然有许多官员贪腐、懒政。例如,1886年,顺天府怀柔县(今北京市怀柔区)知县赵浚没有按规定亲自查看灾情、亲查户口、及时赈济灾民,对灾民不闻不问。在赈灾过程中,通过“卖荒”“卖灾”“吃灾”“送灾”“勒折”“积压誉黄”等手段,致使中央政府和李鸿章的各项努力很难真正达到百姓手中。

1886年承德府知府嵩林,领取救灾款3000两,真正到灾民手中的才500多两。大兴县(今北京市大兴区)知县李均豫在任武清县(今天津市武清区)知县时,趁机敲诈商民。

全国范围看,还有比直隶更为无耻的事情。例如:南河每年的河工修建费用600万两,真正用于建设的不到60万两。南河河帅,每次宴请“恒毙三四驼,五十余豚,鹅掌猴脑无数。食一豆腐,亦需数百金(历史资料中常有金银互用的现象,因此,这里的金实际为银)。”

针对直隶吏治问题,1894年,刑部候补主事刘光第愤然指出“国家十年来,吏治不修,军政大坏,枢府而下,嗜利成风”。在此情况下,北京城外恰似人间地狱一般,十七八岁的女儿仅能换一个烧饼而已,能吃的所有东西(包括尸体)都被吃掉后,人们只能易子而食以活命。

C.李鸿章整顿练军

李鸿章在直隶进行的第三件大事就是整顿练军。清政府的武装力量大体分为:八旗兵、绿营兵、团练,尽管前两者到了李鸿章时期已经几无作战能力,但作为正规武装力量,毕竟要进行新的整顿。同时,清政府为了防止湘淮军或其他地方汉族武装势力威胁到自身的安全,也急需整顿绿营兵。

同治二年(1863年),清政府要求直隶总督刘长佑、两广总督毛鸿宾对绿营兵进行整顿。刘长佑提出了自己的计划,拟建立练军两万人,但因为军饷问题,到了同治五年(1866年),仅仅练成八千人,且军队素质较之湘淮军相差甚远。

其后,恭亲王奕?为了保证京城安全,建议设练军六军,五营一军,每营五百人,总计一万五千人。六军练军全部驻扎在近畿六处,且都是各省绿营兵的精锐,军饷由各省负责,算是对国家的贡献。

曾国藩任直隶总督期间(同治七年七月—同治九年九月,即1868年8月—1870年10月),主要贡献就是将统兵权下放到营官,营官权力扩张。因为其练就的五千骑步兵素质较高。所以,便确定了“练军章程”。

步兵营,一营500人;营下5哨,每哨100人;哨下8队,每队11人。每营长夫150人为后勤。

骑兵营,一营250人;营下5哨,每哨50人;哨下5棚,每棚10人。

李鸿章在1870年10月继任直隶总督后,总体上延续了曾国藩经过两年的努力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把主要精力放在了筹饷上。同时,因为李鸿章素来关注海防,因此,主要精力也放在了海防练军的建设上。例如他将在天津募集的五营洋枪队2200多人编入了直隶练军,这批人也是直隶练军中的精锐,主要分布在大沽、北塘、天津。为了将海防练军布防完善,为北洋海军的安全保驾护航。李鸿章又在北塘到山海关之间布置了五营练军,这些也是直隶新练练军中的精锐部队。

按李鸿章的说法,马步兵总计2万,这部分部队不包括淮军、湘军等部队。这2万人的部队,平时的训练、粮草以及军饷等是个庞大的数字,例如光绪十一年(1885年)的各项款银分配结构如下。

户部固定军饷银每月5万两,年60万两;江海关协饷月3万两,年36万两;长芦“盐斤复价”(咸丰年之前长芦盐价降低,其后为镇压起义,重新提价,提价的这部分即是“复价”)底饷不足2万,年20多万两。总计120万两左右。

海防练军:长芦“盐斤复价”年10万两;天津海关洋税药厘年20万两左右;东海关协饷年5万两;保定练饷截留二、三万两。总计三十七八万两。

直隶每年的练饷总计需要银160万两左右。

练军的地位比较重要,例如中法战争期间,2万练军中有1万多人调往沿海防卫京畿;又有6000人调往多伦、朝阳、库伦等地防卫陆上之敌。除了对外,对内镇压起义也是重要任务。

光绪十七年(1891年),因为与西方教会发生冲突,金丹道于十月初十(11月11日)发动起义。起义于今天的辽宁省凌源市爆发,迅速向西进入了内蒙古,向东到了沈阳、锦州、葫芦岛,进而进入河北。起义的口号是三杀:杀洋教、杀王公、杀贪官。李鸿章立刻派练军协同辽宁、内蒙古等地方官员进行围剿,最终,该次起义被镇压,2万余人被杀。

D.李鸿章整顿盐务等诸事

除了上述,李鸿章主要还做了整顿长芦盐的问题。当时长芦盐的问题主要是两点:税收收不上来,私盐泛滥,导致盐价较高民怨沸腾;正规的盐商从政府手里买不到盐,造成行销地区没有盐。

盐,虽然普通,但在封建社会是极为重要的生活物资。别看价格低,但因为开采成本不高,用量巨大,自古就是重要的财税来源之一。特别是清朝,盐产区主要在长芦(以天津为中心的津冀地区)、辽东湾、莱州湾、两淮、两浙、广东、福建和四川等地,其中两淮和长芦等盐区最为重要。

然而,李鸿章虽然竭尽所能,长芦盐政25年来仍然时好时坏,总体没有什么改善。究其原因,主要是官盗合谋、官商合谋、官员贪腐。因为缺少经费而捕私力度不够且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李鸿章的用人思想出现了极大问题:爱用自己圈子内的人,论才不论德——只要你听话能办事就行。

最为典型并令李鸿章寒心的恐怕就是北洋海军了。中国海军正式成军前后,正是李鸿章担任直隶总督期间。李鸿章作为中国海军的主要创建者(尽管,最终也是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这一心血),成为直隶总督后不到半年,他便在大沽口安装了新式炮台,结果大炮却出了问题。1875年,接连两次发生大炮爆炸。这一细节,将在第三章第三节进行具体阐述。

1880年,在天津创办了北洋水师学堂;构建了旅顺、大连、威海卫基地。正是在他的努力下,到了甲午战争爆发的前一年,李鸿章志得意满地说“此后京师东面临海,北至辽沈,南至青齐,二千余里间,一气联络,形势完固”。结果,顷刻间灰飞烟灭,李鸿章为此痛心疾首至生命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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