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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经济措施及影响_汉武帝在经济上采取了哪些措施

时间:2022-05-12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汉武帝经济措施及影响_汉武帝在经济上采取了哪些措施在经济上,汉武帝一方面继续采取汉初恢复和发展生产的政策,另一方面在财政方面采取许多新举措,加强中央对全国经济的控制。东郭咸阳、孔仅、桑弘羊三人,尤其是桑弘羊为武帝中期以后汉王朝经济的发展、财政收入的增加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货币混乱,严重影响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稳定统一。还规定,盗铸钱者处以死刑。吏民犯私铸钱币罪判为死刑者达数十万之多。

汉武帝经济措施及影响_汉武帝在经济上采取了哪些措施

在经济上,汉武帝一方面继续采取汉初恢复和发展生产的政策,另一方面在财政方面采取许多新举措,加强中央对全国经济的控制。

武帝时期,因经常对匈奴用兵,致使国库严重空虚,因此曾实行过纳粟拜爵、“算缗”等经济政策。但是,武帝深知靠卖官鬻爵、实行算缗、告缗,只能暂时应付财政危机,要想从根本上富国强兵,还必须采取发展经济的有力措施。重商兴利、发展经济就是汉武帝所采取的一系列财政经济措施的重点。

重用商人,搞活经济

武帝懂得要扭转经济危机的严峻局势,敛聚财富,兴业富国,靠那些只会读孔孟之书,谈天下之道的儒生是不顶用的,必须充分发挥那些懂得经营之道的富商大贾的作用。元狩三年(前120年),大农令郑当时向武帝推荐盐商东郭咸阳和孔仅二人。东郭咸阳是齐地的大盐商,孔仅是南阳的大冶铁商。二人都是“致产累千金”全国知名的大商人。武帝任命二人为大农丞,总领全国的盐铁事务。武帝又命侍中桑弘羊主持计算,协助东郭咸阳和孔仅共行理财之事。汉初以来,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法律制度规定商人不得为官。东郭咸阳等人的任用,从此打破了商人不得为官的禁令。这是汉王朝工商业蓬勃发展的必然结果。(www.guayunfan.com)

桑弘羊是洛阳人,景帝四年(前153年)生于一个富商之家。13岁时入宫为侍中,一直在武帝身边,参与国家大事的谋划。桑弘羊精于计算,善于筹划经济。武帝任命他为东郭咸阳、孔仅二人的助手,正是发挥了他的长处。这一年他34岁。东郭咸阳、孔仅、桑弘羊三人,尤其是桑弘羊为武帝中期以后汉王朝经济的发展、财政收入的增加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统一货币,稳定市场

货币是商品流通的媒介。货币混乱,严重影响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稳定统一。汉初,听任郡国自由铸钱。汉文帝五年(前175年),又取消了不准私人铸钱的禁令,各级官府和私人都可以随意铸造钱币。在市场先后流通的钱币,种类繁多,有高祖年间铸造的“榆荚钱”、有吕后二年(前186年)改行的“八铢钱”、吕后六年(前182年)又通行的“五分钱”、文帝五年(前175年)新铸的“四铢钱”等等。这些频繁更改的货币,都不可能一下子完全统一于新币,实际上是各类货币都在流通。由于各种货币轻重不一,需要互相换算,使用起来,混乱而又不方便。这些货币的铸造,既不统一,大小轻重也不一致。一些豪强和大商人,为了牟取暴利,铸造时常常是偷减钱币的重量,铸钱的重量严重不足。如文帝时的“四铢钱”,最轻的钱币才达法定重量的百分之十三。流通时只好用天平称量。因为钱币的重量不够,一百钱还要加上若干钱。钱币的质量也严重不纯,铜内常常夹杂着铅、铁等其他金属。这些劣质钱的大量铸造和使用,导致了物价飞涨,破坏了社会正常的经济生活。

自由铸钱,不仅使国家经济遭受到了严重的破坏,而且助长了封国、豪强割据势力的发展。如“七国之乱”的祸首吴王刘濞,就是以冶铜铸钱、煮海为盐等积累了大批财富而发动叛乱的。

景帝中六年(前144年),认识到了自由铸钱危害的景帝,下诏禁止私人铸钱,收铸钱权于各个郡国,私自铸钱者处以死刑。

武帝即位后,为了整顿财政,曾在建元元年(前140年)改铸三铢钱。建元五年(前136年),废三铢钱,重铸半两钱(实重四铢),但是盗铸之风仍然愈演愈烈,盗铸的钱愈来愈轻。物价居高不下。

元狩四年(前119年),武帝接受御史大夫张汤的建议,决心对货币制度进行重大改革,制造了三种货币:第一种是白金币、由银、锡铸成。币分三品:上品重八两,圆形龙纹,面值三千钱;中品重六两,方形马纹,面值五百钱;下品重四两,椭圆形龟纹,面值三百钱;第二种是铜币,取消半两钱,改铸为三铢钱;第三种是皮币,用御苑中的白鹿皮制成。每个皮币长宽一尺,缘上绣五彩花纹,面值40万钱。皮币不在民间流通,它是用于诸侯王朝觐皇帝时垫璧的托衬。还规定,盗铸钱者处以死刑。但这次币制改革,由于币制不合理,钱的质量不好,盗铸的人仍然很多,特别是白金币的面值远远超过本身的实际价值,盗铸者更多。盗铸者不仅有商贾,还有地方官、甚至列侯。吏民犯私铸钱币罪判为死刑者达数十万之多。最后不得不允许赎罪或赦免。元狩五年(前118年),因三铢钱太轻,令郡国改铸五铢钱,再次废止三铢钱,元鼎二年(前115年),又废止了白金币。同年,武帝又令京师铸赤仄钱,一枚赤仄钱相当五枚五铢钱。赤仄钱集中于京师的钟官制造,造币权趋于统一。但由于一枚赤仄钱相当五枚五铢钱,使藏钱、用钱者一下子遭受贬值几倍的损失,因而受到抵制。加之屡屡盗铸不止,所以仅用两年也废止了。

武帝总结百余年货币改制的经验教训,终于认识到,要真正禁止盗铸货币,保证货币的质量,确保货币的正常流通,必须完全由中央垄断货币的铸造和发行。元鼎四年(前113年),武帝采纳大农丞桑弘羊的建议,下令:第一,取消郡国铸币的权力,由中央政府指定上林苑水衡都尉所辖的钟官、技巧、辨铜三官分别掌管鼓铸、刻范和原料,统一铸造货币;第二,新铸造的货币重五铢,文曰五铢,“重如其文”。因为五铢钱是由上林三官所铸,所以称为“上林钱”或“三官钱”。三官钱是全国惟一合法流通的货币。非三官钱不得流通。第三,郡国所有的旧币一律作废销毁,将铸钱的铜输入三官。

这次货币改革,一是把铸钱的原料集中控制在中央,使私铸币者得不到铸钱的原料;二是由中央统一铸造,技术高、质量好,不易仿盗:三是货币“重如其文”,使盗铸者无利可图。因此,这次币制改革获得了成功,终于取得了对富商大贾、豪强等私铸钱币斗争的胜利。货币的统一、货币的稳定,加强了国家的经济力量,加强了中央集权。武帝所铸的五铢钱,一直流通到隋王朝,700年不废。

官营盐铁,充盈国力

汉初,国家允许私人经营煮盐、冶铁。国家仅是设官收税,不加任何限制。特别是文帝,更是对盐铁经营采取放任政策,“纵民得铸钱、冶铁、煮盐”,于是富商大贾、豪强地主往往占有山海,或采矿冶铁,或煮海制盐,一家冶铁或煮盐使用的奴婢、工匠多至千余人。他们垄断对国计民生有重要影响的冶铁、煮盐业,不仅影响中央财政的收入,而且还助长了分裂割据势力。身为大盐商的东郭咸阳和大冶铁商的孔仅,他们当然知道盐、铁业的收入如何之多,对国家的财政是何等的重要。东郭咸阳、孔仅、桑弘羊三人经过一年多的筹谋,制订了一个盐铁官营的计划,于元狩四年(前119年),上奏于武帝。其要点是:将原来归少府主管的盐、铁业划归大农令主管,并由国家垄断生产。在产盐地募民煮盐,盐民自负费用,由国家定价收购,并统一销售;在产铁的地区,则设置铁官,由“卒徒”即士卒、刑徒开山鼓铸。不出铁的地区,则置小铁官,统属于所在的县,负责回收废铁,改铸其他的器具。盐、铁严禁私人经营,违者没收其器具,并处以割去左趾的刑罚。

这一盐铁由国家专卖的计划一提出,就遭到了盐铁业富商大贾们的强烈反对,朝廷中许多大臣和士人即“贤良文学”也认为这是与民争利,纷纷表示异议。武帝对这些“沮事之议”一概不理,毅然批准这一计划,下诏推行。并派人到全国各产盐、铁地区,选用家资丰裕而又对盐、铁经营有经验的富商大贾担任盐官、铁官,建立专卖机构,主持专卖事宜。在27个郡共设盐官36处,主要是分布在沿海、西北和西南产盐区;在40个郡国设铁官48处,从中原到边远地区。在全国各地设置的盐、铁专营机构,基本垄断了盐、铁的生产与销售,大大增加了国家的收入。

均输平准,让利与民

元鼎二年(前115年)时,武帝所进行的统一货币、盐铁专卖等经济改革措施都已经初见成效,有的措施正在深化完善,财政形势大见好转。武帝颇感欣慰。在这些改革举措中,桑弘羊愈发显露出敛财兴利的才能,颇得武帝的赞赏。桑弘羊不负武帝重望,他经过深入调查、反复思考,认为对郡国送京贡物的运输和京师市场的供销应该进行改革。

自汉初以来,各郡国都要向中央贡纳当地的土特产品或中央所急需的其他物品,雇人送往京师。有的物品非本地出产,还要到其他地区购买,商人则乘机抬高物价,从中渔利;有的地区由于路途遥远,运输费用甚至比贡纳的物品还要高出许多,并且途中损失严重。送到京师的物品,有的并非急需,造成积压。而急需的物品,往往还短缺。造成供不应求,物价暴涨。而商人则在运输中和市场销售中牟取暴利。鉴于这种情况,桑弘羊认为,应该由中央政府统一进行控制和管理,收权于中央,收财于中央。他奏请武帝行均输、平准之法。其具体做法是:

(1)在各郡国设置均输官,负责运输各郡国的贡纳物品;在长安设平准官,掌握运到京师的货物和物价。各地的均输机关与京师的平准机关互通信息、互相配合;

(2)各郡国向中央贡纳的物品,一律按当地市价,购买成当地出产的物品,交纳国家后,由均输官负责将它运输到缺乏这类物品的地区出售。再在这里购买当地出产的物品,运往其他缺乏这类物品的地区出售。这样辗转运输、销售,国家利用地区差价,从中获取巨大利润。最后根据平准官提供的信息,在最适宜的地区购买京师所需要的货物,运到京师;

(3)在京师的平准官,将各地运到长安的货物,在京师市场上出售,利润上缴国家。并且“贵则卖之,贱则买之”,平抑市场物价。既保证了对京师人民的供应,又打击了投机倒把的商人。

武帝对桑弘羊的建议非常满意,下令在一些郡国试行。这一措施在开始推行的时候,由于制度本身还不够健全,曾一度引起物价浮动,市场秩序混乱。但武帝认为这一经济政策,从长远看一定是利国利民的,所以毫不动摇地支持桑弘羊推行下去,元封元年(前110年),桑弘羊代理大农令后,总结五年来推行均输、平准的经验,在全国各郡国普遍推广。武帝根据桑弘羊的建议,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别派往各郡国,与盐、铁专卖结合起来,为盐铁均输官,主管均输事务。均输法在全国推行后,贡纳货物的运输更加畅通,迅速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仅均输一项,每年国家收入就多达500万匹帛。因为这都是从商贾手中夺来的利,所以“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

解决了国家的行政费用、战争费用和赈济灾区的费用。《盐铁论·力耕》篇记载说:“往者财用不足,战士或不得禄,而山东被灾,齐赵大饥,赖均输之蓄,仓廪之积,战士以奉,饥民以赈”。《汉书·食货志》也说:“皇帝的赏赐、战争的费用”皆仰大农。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故能澹之”。同时,京师供应充足,物价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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