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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丹后裔的佛教机构_蒙元以来云南契丹后裔

时间:2022-07-03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契丹后裔的佛教机构_蒙元以来云南契丹后裔在明清时代,契丹人的佛教有严密的组织机构和完整的规章制度。自民国以来,居住滇西南各地的契丹人和汉族人民共同建立的佛教机构称为“管事会”,并设有会长,共同管理佛教寺庙。上述佛教机构,新中国成立初期已不复存在。[11]总之,契丹人自入云南后,与云南的汉族人民共同信仰一种教派,无论在佛教的宗教观和佛教的组织机构上,都是密不可分的。

契丹后裔的佛教机构_蒙元以来云南契丹后裔

在明清时代,契丹人的佛教有严密的组织机构和完整的规章制度。各大、小型佛教寺院中,均有住持,称为“方丈”“长老”,总揽大权。下有维那、知客、知藏、知浴、直岁、寺监等人员协理各种事务。清末民初,诸寺为通声气,共谋长存,又联合成立各级协会、堂社。历代官府亦有管理佛教活动的“僧纲司”“僧会司”之类的机构。

自民国以来,居住滇西南各地的契丹人和汉族人民共同建立的佛教机构称为“管事会”,并设有会长,共同管理佛教寺庙

契丹人的管事会,分为“大管事”和“小管事”两种职务。大管事总管寺庙的一切财产、庙宇、土地、财务开支,扶持各项宗教活动,召开宗教会议等。大管事由宗族推选,条件是在家族中有一定社会地位和威望的富绅,能说会道,并具有一定办事能力,每年付给的薪俸是一石(约合120市斤)谷子。例如施甸长官司佛寺共有80多工田,55亩公共田,年收40石租谷。寺庙财产的账本由大管事掌管。每年召开小管事核算一次,即农历八月初八“游太子”之日,核算地点在寺庙内。

小管事每村设一人,由各村社家族长推选。选举方式是由大管事召集村社中德高望众的老者来推选。条件是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家中清吉平安,人畜兴旺,具有办事的能力者,不受年龄限制。村中父老认为选举这样的人来参与管理佛寺,香火才能旺盛,村中才会风调雨顺,五谷丰登。(www.guayunfan.com)清初,施甸长官司佛寺便掌管着三个大村:即园子头村与长官司蒋姓为一村;北忍村(又名张公北忍村)与大竹蓬为一村;石坝与三星庄小河边为一村。这三大村统一作为一个会议单位。总管事是由三个大村内的小管事组成,小管事除负责各村祭祀的财务,还负责祭典中筹办事务等职责。这种职责,又称“执事”,并由庙会发给一个“请帖”(犹如当今聘书)。各个执事分别管理枪手组(专门鸣放铁炮);舞狮龙组(管理三条舞龙,其中一条青龙、一条黄龙、一条黑龙),骑马十匹,随行人员十人;一匹黑白花马为前导,前面抬舆架、金瓜、斧钺、朝天凳、黄罗伞,“肃静”“回避”木牌,铁炮等物。接待方面,如某村出一条舞龙,要付给5筒(约40市斤)糯米,舞龙狮者每人给一合(两块)红糖。小管事还管理登记香客赠礼、供品等账目。

上述佛教机构,新中国成立初期已不复存在。直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落实了民族宗教政策,在各级政府领导之下,恢复了佛教协会和自己的组织机构。施甸长官司佛教协会在信徒中选举了正副会长、总会长、会计、保管等人员。凡遇重大节日、庆典、斋醮大会时,由管事会临时聘请各村二至三位热心者参加管理总务、膳食和会场秩序等具体事项。

上院和下院 施甸长官司佛寺自明代以来,便有上院和下院之分,而供奉的佛祖也分别称为“上院佛”和“下院佛”。

上院的楼上塑有玉皇大帝,楼下塑有四大佛臣,即张、郭、许、萨四位大人,为玉皇大帝朝臣相。正中殿堂称“观音殿”,正面塑有三尊观音像,观音上面塑有释迦牟尼像,两旁塑有十二元觉,即刘铁贞、韩湘子、观音普度等十二神佛。观音殿前面一进大门处有一殿叫“文昌殿”,塑有文昌帝君、关圣、张飞等像。前面塑有一尊魁星像,西旁设有神鼓楼。

下院的殿堂塑有东狱,名为黄飞虎像,专门管理阴曹地府,两旁各塑一尊判官像,称为黑、白财神,白脸财神手拿一册“善账簿”,观察人间善事;黑脸财神手拿一册“恶账簿”,是专管人间恶事,随时勾销恶人的生死。[11]

总之,契丹人自入云南后,与云南的汉族人民共同信仰一种教派,无论在佛教的宗教观和佛教的组织机构上,都是密不可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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